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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都市言情 > 穿书七零成了大佬心头娇 > 第四百一十二章 希望陪伴他的,是位好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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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二章 希望陪伴他的,是位好姑娘

魏岚准备今天晚上,或者明天上午就把衣服赶出来,下午给宋琪送过去。

宋琪毕竟是因为她才下的乡,这段时间一直被琐事缠身,她也没机会去找宋琪。

只希望明天见宋琪的时候,能顺道把宋琪说服,让她回京市运转一下关系,能留在京市。

小炉子架上铁网,受热面积就那么大,魏岚摆满小鱼后,从柜子里提出半成品毛衣,躬身坐在炉子边织了起来。

一边织,一边留意炉子火候,不时翻动一下铁网上的小鱼。

随着时间流逝,小鱼小虾上面水分逐渐被烘干。

肉质淡淡透明,显露出焦黄,能够轻易看见上面点点五香粉颗粒和半透明骨刺。

毕竟不是小孩子,之前魏母拘着魏临,是因为担心他的身体情况。

刚才魏母也反思了一下。

也确实。

魏临身体本来就不好,再在家窝着更容易出问题,难得出来一趟,不如随了他的意,让他好好遛遛弯,散散心。

“玩去吧,啊!好好玩。”

魏母也没问魏临身上钱票够不够用,直接从小包里抽出一张大团结,四张二两的粮票塞了过去。

好像是觉得小风吹着冷,魏母利落关了车窗。

魏临:……

这是……

还把他当七八岁要糖吃的小孩呢。

站在风中凌乱片刻,魏临低头以拳低唇遮掩微微勾起的唇。

把钱和粮票装进口袋,他收敛笑意,转身朝百货大楼大门走去。

他妈说的不错,有些事,确实不能再拖下去了。

*

顾家厨房,宋琪和魏岚面对面坐着,中间的桌子上摆了一碟小鱼干和煎的两面金黄的鱼块。

宋琪正捧着一碗“魏岚牌”酸辣粉大吃特吃,“以前也没见你做饭,没想到你现在做饭的手艺都这么好了?”

魏岚顿了一下,笑道:“下乡又不跟在家里一样,有些事总要尝试去做,多做两回,自然就熟练了。”

中午吃过午饭后,魏岚就喊着顾朝往八队去。

本来是想去找宋琪的,没想到在路上和宋琪撞了个正着。

因为距离七队更近,魏岚索性就邀宋琪来了顾家。

宋琪不知道魏岚年后返京的事儿,这几天八队知青陆陆续续去县里买车票,看时间差不多了,她才想着过来问问魏岚什么时候回去,好一起买票。

“我给你织了一件毛衣,一会儿试试?”

宋琪点点头,不好意思嘿嘿笑了起来,“你真厉害,学会了这么多东西,不像我,除了干活儿,别的啥都不会。”

宋琪拿筷子的手红肿不堪,冻伤很厉害,悄悄她满脸真诚笑容,一点也不在意。

魏岚看了,心里很不是滋味。

微吁了口气,魏岚挪开视线盯着桌面,“这次回去,就别来了吧。”

“你来我就来,你不来,我也不来。”

一听魏岚打发自己走,宋琪连忙表态。

“你喜欢我哥,回去守着他就是,手这我有什么用?”魏岚气恼睨了宋琪一眼。

很想掰开这个傻姑娘的脑袋,看看她脑子里到底都装着什么。

别的姑娘有了喜欢的人,恨不得一天有二十五个小时都能跟喜欢的人在一起,偏她不一样。

“岚岚姐!”宋琪被戳中心事,手里筷子再碗里扎了几下,溅的满桌子红油。

魏岚歪着脑袋往旁边躲了躲,“快别叫我姐了,回头你嫁给我哥,我还得叫你一声嫂子。”

宋琪脸更红了,羞涩垂下脑袋。

魏岚侧眸望过去,她脸上满脸温柔笑意。

仿佛察觉魏岚打探的目光,宋琪收敛笑意,抬头定定与魏岚对视:“魏临很担心你。”

魏岚瞳仁微缩,心下了然。

因为魏临担心她,所以宋琪不肯走。

宋琪,是为了让魏临安心。

宋琪是真的喜欢魏临,亦或者说是爱?

她的感情真诚炙热,并非想着占有或把控,而是,只要喜欢的人可以安好,她怎么样都可以。

很无私,但也很傻。

心里惆怅不已,魏岚抿抿唇故作玩笑,“你就不担心你不在京市,会有别人抢走我哥吗?”

“嗯……?”宋琪微微一愣,动作顿住。

会吗?

魏临会和别的女孩在一起吗?

宋琪不由想起下乡之前,她去见医院见魏临的画面。

当时魏临状况很不好,肤色冷白泛青躺在床上,甚至连挪动手的力气都没有。

她那个时候跟他说了很多话。

说她喜欢他,但是不会强迫他接受她。

说她知道他不放心魏岚,说她会陪着魏岚一起,让他安心。

当时魏临是怎么回应她的呢?

魏临躺在床上,狭长清澈的眸子闪烁异样光闪,声音脆弱模糊。

他说:

“谢谢你,你……你是、是个好姑娘。”

大概就是拒绝的意思吧。

没关系,反正她也从来都没想过会得到回应。

也不是说没想过得到回应,是清楚,不可能得到回应。

曾经他的父亲是副团,她的父亲只是一个小排长,她配不上他。

现在,他的父亲晋升成了军长,她更配不上他。

宋琪低头,“滋溜”吸了一大口酸辣粉,被晒成麦色的脸颊上,眼角很快浮现一抹红晕。

不知是难过,还是被辣的。

“如果是那样的话,那么,希望陪伴他的,是个好姑娘吧。”宋琪抬头,笑眯眯把空碗推给魏岚,“很好吃,可以再来一碗吗?”

不知如何继续话题,魏岚沉默给她又下了一碗酸辣粉。

吃完饭后,宋琪试了魏岚给她织的粉色毛衣,很合适,她穿上后就舍不得脱下来。

“回头有机会,我一定要跟你学一学!比外面买的还好呢!”

絮絮叨叨在顾家待到两点多,宋琪起身告辞。

魏岚送她到茶山包,眼看要分别,魏岚在后头跟了几步,叮嘱道:“跟咱们一起来的知青大多都是京市的,你看看他们买的什么票,最好一起走,不要一个人落单。”

宋琪蹦蹦跳跳顺着小道爬到茶山包顶端,很快就要绕到山背。

“知道了,回去吧!”宋琪回身,冲魏岚摆摆手。

下午顾朝去了趟别山,傍晚再回来,果然背了半扇猪肉。

他进门,林清和范骓刚好过来。

猪是下午陈正文和大宝他们刚宰的,温度刚下去,还带着一股膻味,范骓闻着味就知道是什么。

顾朝背后的竹筐沉甸甸的,直往下坠,一看就是量不小。

范骓摆手让林清去找魏岚,他则径直朝顾朝走去。

魏岚正在坐在缝纫机跟前,扎着过两天顾朝去京市要穿的衣服。

之前也做了几身体面的衣服,不过按照这个年代的审美,最体面的还是中山装。

有人进屋,魏岚回过头,“明天就是好日子,怎么不准备准备?还来我这了?”

“这不是正在准备吗?”林清笑着在桌边坐下,托腮看魏岚忙碌,“过来请你和顾朝明天过去吃饭。”

魏岚眨眨眼,“放心好了,白吃白喝的好事儿,我一定早早的就到。”

林清眼珠犹疑乱转,好像有心事,魏岚顿了一瞬,问道:“咋了?”

总不会是马上要结婚,临时怯场吧?

“中午大队长找我来了。”犹豫一瞬,林清才开了口,“塞了我一把钱,说是大队里社员们的心意。”

都是一毛两毛的红绿毛票,总计有十一块多。

不是一笔小钱。

一毛两毛的还要,钱一多,林清就觉得跟烫手山芋一样,搁在知青点怕丢,她一直随身带着。

跟魏岚说起,林清从口袋探出一大把毛票,其中一张黄色算数本纸条十分明显。

魏岚咦了一声,“那是什么?”

林清大大方方递给魏岚看。

满满一页纸写的都是人名,每个名字后面还有标注数字。

这是当地习俗,哪家办喜事,村里的人意思意思随一份礼,祝贺新人,也能沾沾喜气。

社员们把钱送到顾三德那里,托顾三德转交。

本来就一句话的事,林清和范骓他们是外地来的,顾三德怕他们不懂当地习俗,以后闹笑话,这才细心把每家随的多少礼都记下来,一并交给他们。

“大队长心思很细,你安心手下吧。”魏岚顿时明白过来,叠好纸条还给林清,“以后要是大队哪家办喜事,你按照这个单子还礼还回去就是了。”

林清将信将疑点点头,“有十多块,这样好吗?”

“有什么不好?看着多,实际上一户人家也才一两毛。”魏岚抿唇笑着打趣,“平时挺明事理的一个人,怎么要结婚了,反而傻了?”

林清一噎,瞪眼反驳,“你别笑我,以后你也有这么一天。”

两人笑嘻嘻闹成一团,门外脚步声由远及近,最后停在门口,“林清,回去了。”

是范骓。

屋里两个女孩安静下来,都看向门口。

片刻后,魏岚收回目光,冲林清眨眨眼,“回去啊,范太太!”

“就你最不正经!”

林清身上在魏岚腰间挠了挠,魏岚笑的花枝乱颤,“我错了我错了!”

又闹了一会儿,林清才起身拉开门走了出去。

范骓手里拎着掌宽一大条肉,有两三斤重的样子。

林清满脸疑惑,还没问出口,就被范骓拉住手,牵着往回走。

第二天晌午,魏岚准时抵达知青点。

杨燕正在厨房张罗,魏岚撸起袖子,也加入其中。

范骓和林清的婚礼不打算大办,就事先买了一些米面,准备请一起下乡的知青们吃顿饭。

一些都是事先安排好的,唯一预料之外的,就是大队社员的随礼。

没有条件大办酒席,早上范骓找顾朝借了自行车,去供销社花了五块钱买了五斤水果糖。

刚才才回来,和林清换了新衣服,去大队散糖去了。

姜丽华一边烧火,一边插科打诨,“我就惦记着你来,好久没吃你做的饭,可馋死我了!”

魏岚站在桌前,正将范骓昨天从顾朝那买来的肉片成薄片,“你也就这点出息了。”

肉可是好东西,肉票不好弄,肉更不好买。

魏岚现在切的肉,肥多瘦少,她更喜欢吃瘦肉,所以有点嫌弃。

但知青点的知青们肚子里油水少,这样的肉,在他们眼里简直就是无敌好,买到就是走大运。

昨天范骓一把肉拎进屋,知青点一大群人乐得蹦跶,恨不得脑袋把屋顶戳破。

可用食材不多,但都是范骓和林清尽最大努力弄来的。

那三斤肉,魏岚片了一部分薄片做蒜泥白肉,又把一部分肥瘦分开,肥的熬出猪油炒菜,瘦的切成肉丝,裹上鸡蛋面粉过嫩滑肉丝。

蒜泥白肉,嫩滑肉丝,猪肉粉条,红烧肉、炒鸡蛋、清灼菜心、蘑菇汤一共七个菜,比过年还丰盛。

最后一个菜端上堂屋桌子,桌子边顿时围了一圈的人,一个个伸长脖子闭眼沉醉闻着香味的模样……

有点辣眼睛!

魏岚抬手捂眼,不忍再看。

姜丽华刚去看厨房还没有菜没端来,一回来见桌边围满了人,登时撸起袖子也往里面挤,“让让!腾个地儿!这里面还有我的一份功劳呢!”

李文书倒霉催的被姜丽华扒拉出来,看向魏岚,扒扒头发夸赞道:“魏岚,你可真本事,不到一个钟头,就能折腾出这么多花样!”

花样多不说,闻着就香,颜色看着也好看,瞧着就知道味道一定很好。

魏岚连忙摆手,“别急着夸,可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蘑菇汤是姜丽华做的,清灼菜心和猪肉粉条是杨燕做的。”

话音刚落,林清和范骓从门口走了进来,身后还跟着顾朝和顾三德。

魏岚眼前一亮,小跑过去,“朝哥!”

李文书一句“那他们做的也没你好”卡在喉咙里没说出来,无奈笑了一下,转身提醒众人,“快别闹了,大队长来了!”

因为之前翻地起争议的事,李文书看到了不一样的魏岚,心里产生朦胧好感。

后面经过范骓的几次提点,李文书心里愈发清楚自己的处境。

魏岚芳心有所属之人,他肯本不可能有机会。

李文书不像俞廷议那样执着,又或者说,他还只在朦胧的好感期间,并未达到所谓的喜欢。

所以在意识到和魏岚不可能后,李文书并没得多大力气就将内心渺茫的希望扼杀在摇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