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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没有人比我更懂《哈利波特》。我们在生活中总会面对各种各样的灾难,或许是突如其来的噩耗,或许是长久而令人麻木的折磨。”八月四日,刚刚结束《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观影的陈扬走出电影院,对着身边的朋友侃侃而谈,“但我们总要保持昂扬的斗志,这不光是为美好未来的期许,更是一种不妥协的姿态——我们虽然生活在阴沟里,却还是需要仰望天空。”

朋友叼着雪糕棍子,直愣愣地看着他点头,仿佛听到了什么人生金句一样:“但是我们应该怎么从阴沟里……”

“比如现在,我觉得我可以做一个英雄!”

他突然向路中间跑去,在朋友惊愕的眼中倒映着这样一幅画面:一辆载着钢管的半挂向路边猛打方向,司机的眼里满是惊恐,轮胎和地面摩擦扬起漫天的烟尘,路中间站着一个吓呆了的孩子,手里还拎着一根电影院发的魔杖,而他从小到大平平凡凡的朋友甩掉了背着的包,向那孩子冲刺而去。

我们的主人公抱住孩子往路的另一半狂奔,却因为冲得太快失去平衡,半挂车紧急制动甩到前面来的挂车狠狠地撞向两人,他把孩子护在怀里,背后受击,向路边倒飞出去。

没过一会儿,朋友焦急地跑来,看到目光涣散的他盯着天空发呆,这一抹蓝色是他看到最后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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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喊,狂笑,尖叫,刺目的红色还有灼热的空气占据了五感,“我是在焚化炉里吗?我明明可以抢救一下的。”陈扬正想大声呼救,却发现自己说不出话来,身体也不听使唤,只能哇哇大哭。

很快,困意如潮水般袭来,在燃着熊熊厉火的断壁残垣间,一位黑裙女子在巷道里快速穿行,一个小小婴孩蜷缩在她挎着的篮子里,睡得正香。

……

1938年七月三十日,十一岁的纳尔逊坐在伦敦西城孤儿院的房顶上,看着楼下的小伙伴们围着篝火载歌载舞,烤肉的香气飘到身边,“我还有姨妈经常给我送吃的,这些好东西还是留给他们这些真孤儿吧……”他咽了咽唾沫,“不过,真香啊……”

即使是在这种孩童扎堆的城市角落,战争的阴云还是笼罩在院落上空,哪怕是世界上最为庞大的日不落帝国,也只能让孤儿院里的孩子们逢年过节吃顿用肉制品厂边角料做的烤肉,隔壁街区以前常来装腔作势的绅士也不来了,他们忙着在报纸上呼吁民众理性,不要惧怕战争,背地里争先恐后地在大洋彼岸的前殖民地购置房产,并给全家人准备荷兰轮渡公司的年票,怕是早已做好了随时跑路的打算。

“这些绅士们连面子工程都懒得做了……以前起码没事儿还能喝喝鱼汤。”纳尔逊百无聊赖地喃喃道。

“没错纳尔,他们真的让我感到恶心。”看着突然翻到自己旁边的汤姆,纳尔逊吓了一跳,差点从楼顶滚下去。

“汤姆,你怎么不在下面吃东西?”无语地看着自己的舍友,纳尔逊又补充道:“皇室成员今年没有人过生日了,你要再想吃顿好的,只能等明年了。”

“和他们一起吃东西也让我感到恶心。”汤姆是一位英俊的少年,他的头发如同黑玉一般随意梳向脑后,有着颀长、消瘦的身材,他撑着地的手指细长,骨节分明,是一只握笔的好手,面容白皙,甚至有些病态的苍白,事实上,孤儿院里除了天生黝黑的孩子,大多有这样苍白的肤色,但和他们仿佛痨病鬼的样子不同,汤姆的样子就像一位不爱运动的贵公子。

纳尔逊抬头看着汤姆,汤姆的眼睛也如同黑玉一般,瞳孔中倒影着自己的影子——这是一位怎样的少年!披着淡金色柔软的半长头发,身材同样挺拔高挑,透着健康,他面容柔和,总是带着笑意,似乎世界上所有的东西都能让他感到发自内心的愉悦,宝蓝色的瞳孔里闪烁着光芒。好一位翩翩少年!

“不喜欢凑在一起吃东西的话,你可以端上来吃。”纳尔逊建议道。

“没兴趣,而且端上来的话,科尔夫人可能会打死我们。不过有件事你应该会有兴趣,我听说德国那边正在世界范围内招募特异功能人士,咱们如果去,没准能混个军官当当。”汤姆兴奋地说,这关系到他们两人最大的秘密,他们都是“异能人士”,能够隔空取物,和动物交谈,召唤火焰的能人异士,这让他充满信心,野心勃勃,“这样的起点,足够我们靠着能力成为真正掌握权力的人。”

“你只会被当作小白鼠解剖做实验。”纳尔逊无力地反驳,他清楚地明白,这哪里是什么异能,这是魔法,他们身处魔法的世界。

没错,这里是《哈利波特》的世界,他们掌握的能力,就是魔法。而汤姆,就是日后大名鼎鼎的二代黑魔王,伏地魔,汤姆·马沃罗·里德尔。而我们的主人公就是在车祸中不幸遇难的陈扬,不幸中的万幸,陈扬到临死前终于践行了自己的对《哈利波特》精神内核的理解,他虽然生活中普普通通,甚至称得上一无是处,但是在他冲向马路的瞬间,他成就了自己的勇气,成为了别人的英雄。毕竟,人类的赞歌就是勇气的赞歌。

当他度过了懵懂的几年后,才明白自己来到了二战前的欧洲,成为一名叫做纳尔逊·威尔特宁·威廉姆斯的孩童,这种附身可以说是最为司空见惯的穿越方式了。独特的记忆让纳尔逊在孩提时期就无比早慧,这让他显得与其他稚童十分不同,也吸引了同一所孤儿院中另一位与大家格格不入的少年,汤姆·里德尔的注意。

当纳尔逊第一次知道自己楼上住的人竟然与伏地魔同名时,他是拒绝的,这种荒诞感在汤姆私下里为他展示了自己独特的“才华”以后达到了顶峰,他只能接受了这个残酷的事实——在魔法的世界里当一名麻瓜,但是当他在某次想要救起一只落水的猫而那只猫从水中飞了出来时,他明白,在这个残酷的世界中,他也有幸成为了幸运的一份子,他拥有成为一名巫师的资质!

童年的情谊容易缔结,这种友谊往往纯粹且长久。按剧情的走向,汤姆会以常人难以理解的方式向同一所孤儿院的孩子展现他的魔力与强大,并且在日后成为一名黑魔法师,但是汤姆又何尝不是冷暴力的受害者呢?孤独的环境导致了别扭的性格,而魔法能力让他的自我保护变得尖锐……甚至恐怖。纳尔逊相信,没有人会是天生的黑魔头,“决定我们成为什么样人的,不是我们的能力,而是我们的选择。”邓布利多的警句他一直铭记在心中。

汤姆很快与纳尔逊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密友,哪怕是最强大的黑魔王,在年幼时也不会渴望孤独,甚至食死徒虽是他的奴仆,却会被称作“家人”。纳尔逊常常给汤姆“咏唱”一些正能量语录,这使得年幼的汤姆总是感到迷惑。汤姆也经常给纳尔逊分享自己的理想,“成为贵族”、“成为军官”、“成为首相”之类的,纳尔逊虽然为他没有诸如“成为黑魔王”一类的理想感到欣慰,却也在时刻警惕着,他从汤姆的梦想中感受到了对权力和力量的追逐,仿佛是一种天然的野心,而这种倾向随着梦想越来越大而变得强烈,不想成为黑魔王可能只是因为汤姆并不知道魔法的存在。

“你为什么想成为军官呢?每天还要训练,还要打仗,风吹日晒的。”纳尔逊尝试让汤姆放弃成为一个战争贩子的想法。

“我们的才华天生适合剥夺那些庸才占据的东西。”汤姆用自己中二而引以为豪的逻辑据理力争,“那些庸才身居高位却毫无建树,让我感到恶心。”

“你那叫反派,你为什么不想着成为一个正派角色,比如超人呢?”

“超人?那是什么?”

“那是上个月刚出的漫画,一个美国的超级英雄,等下我把那本《动作漫画》拿给你。”

“你去哪弄的美国漫画?”

“你没发现吗?最近街面上美国人越来越多了。”

……

而此时此刻,就在两人坐在屋顶上讨论着漫画和理想的时候,一位不速之客来到了孤儿院。他留着赤褐色的长发和胡子,穿着一件考究的紫红色天鹅绒西服,他面容英俊,步伐轻快,却笼罩着一丝愁容,他右手中拎着一根魔杖,他是阿不思·邓布利多。

阿不思·邓布利多敲开孤儿院楼房的门,冲着为他开门的那位姑娘点头致意,“下午好,我跟一位科尔夫人约好了,我想,她是这里的总管吧?”

帮工的姑娘慌乱点头,喊着科尔夫人的名字,马上从楼内传来了科尔夫人的回应。

邓布利多进楼前退离了楼门几步,望向房顶,发现两位少年在看他,他向他们挤挤眼睛,笑了笑。

看到邓布利多,纳尔逊明白,历史的车轮开始转动了,哦不,是历史的飞天扫帚开始飞行了。“像我这样的正人君子应该会去格兰芬多吧,或者拉文克劳?”他美滋滋的想着。

汤姆则是不屑地啧了一声:“这人什么审美,他西服的颜色让我觉得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