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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都市言情 > 重生九零来转运 > 第91章 你的字写的很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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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被王刚给截胡了秦元丰让他快点儿看,我原本是要借给别人的,这下被你给截胡了。

王刚说没有问题,我保证尽快看完了还给你,对了你家除了这套小说外还有别的吗?

秦元丰点点头;“还有两套,一套是《书剑恩仇录》,还有一套是《碧血剑》,不过你别打它们的主意我还没有看呢,等我看完了再借。”

王刚;“那我可等着,对了这次放假了你还去县城做生意吗,如果去的话也带带我呗。”

暑假秦元丰去县城卖了一个多月的雪糕和汽水赚了不少钱,王刚知道了后羡慕的不行。

平常秦元丰在学校里卖自己从县城买回来的练习本,圆珠笔钢笔啥的赚零花钱。

王刚知道自己没有秦元丰那个头脑,就寻思着我就跟你干吧,你吃肉我喝汤也行啊!

得知王刚要跟自己干后秦元丰没有拒绝;“我过几天就去,我打算从县城提一些炮仗啊,礼花啥的在村里头卖,你要是乐意的话跟我一起。”

“没有问题,到时候咱们一起,元丰,咱俩合作你负责动脑子,我负责动手,脏活累活我都乐意干,有我罩着你村里那些熊孩子再也没有人敢欺负你,谁敢欺负你我非揍的他们满地找牙不可。”王刚拍着胸脯再三保证。

虽然王刚也才十一岁多,因为他长的比较成熟,人义气,颇有几分大哥大的派头。

秦元丰觉得王刚对自己很好,自己应该把他介绍给听雪,大家一起玩儿,想到这里秦元丰就问王刚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找我的好伙伴林听雪和林长治玩儿啊,他们很有意思的。

王刚说当然没有问题了,我先回家把书放下,你稍等我一下。

很快王刚就去而复返,然后和秦元丰一起去了河东找听雪玩儿。

他们过来的时候听雪正晾晒衣服呢,洗了一大盆子衣服,冬天的衣服都特别厚,洗了就格外的沉,又没有甩干机,只能靠人力去拧。

听雪力气小,一件衣服如果不把水拧的差不多她是根本晒不到晾衣绳上去的。

秦元丰和王刚来的正好,他们是男孩子,都比听雪力气大,特别是王刚,干这点活对他而言那可真的是小菜一碟。

“你们先等着,我这就去把我大侄子喊过来,我们一起玩儿。”虽然听雪和王刚还不算熟,但她知道王刚是个很讲义气的人,而且他一来就帮自己晒衣服,这样爽利的人自然值得自己结交了。

秦元丰和王刚就在听雪家等着,不一会儿听雪就把林长治喊了过来。

“秦元丰,我的小说你带来了吗?”林长治见了秦元丰第一句话就是跟他要自己心心念念的武侠小说。

秦元丰弱弱的说对不起了,我原本是要给你捎过来的,可是——说着秦元丰就指了指身边的王刚。

虽然王刚比林长治小了两岁,但是身高跟林长治一般高,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俩才是同龄人呢。

林长治一听自己心心念念的书被王刚给截胡了心里头自然不爽了,他狠狠的瞪了王刚一眼,然后瓮声瓮气的说你快点儿看,要是我等的不耐烦了可就直接去你家要了。

王刚忙保证道;“你放心吧,我肯定尽快看完然后亲自给你送过来。”

旋即,听雪把几个人让进了堂屋,然后把自己珍藏的那些零嘴拿出来分给他们吃。

仨人里头就王刚最喜欢吃甜食了,可平常吃的机会很少,主要是家庭经记条件不允许。

王刚的上头还有一个哥哥,下头一个妹妹,他这个处在当中间的真的是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那种。

他们是明显的超生家庭了,仨孩子一年可得花不老少钱呢,能吃上白面馒头就不错了,还想什么零食啊。

王刚看到桌子上那些花花绿绿的糖果,山楂片,钙奶饼干,还有葡萄干王刚就眼冒星星。

“林听雪,你家太富了,这么多好吃的。”王刚抓起一块奶糖迅速的撕开糖纸,然后把雪白的奶糖塞到了嘴里,奶香味和甘甜味掺杂在一起,那种美妙的感觉让王刚觉得幸福极了。

听雪看出来了王刚和自己一样都爱吃甜的,她笑着把糖朝王刚面前推了一下;“我也觉得我挺富的。”

王刚羡慕极了。

吃了一会儿东西后四个孩子就去了院子里头,他们要跳大绳,家里没有那种专门用来跳大绳的绳子,听雪就把平常捆柴禾的绳子找出来凑合着用。

跳了一会儿大大绳后他们又坐在院子里的石头台子上面歇息。

趁着休息的时候秦元丰就把自己要带王刚一起去县城批发东西回来卖的想法跟听雪和林长治说了。

秦元丰;“我打算批发炮仗和礼花卖,王刚跟我一起,你们俩要不要参与?”

听雪忙不迭的说我当然要参与了,不过你们俩卖炮仗礼花了,我就不跟你们弄一样的了,我打算卖灶王爷画像,咱们这里每年二十三或者三十都会在自己的灶台旁边贴灶王爷年画,一年一换,一张画像在集市上买的话是两毛钱,我估计批发的话也就一毛钱甚至不到一毛钱,我打算做这个,秦元丰我知道你有很多渠道,你可得帮我拿到最便宜的货。

秦元丰爽快的说没有问题。

看到他们俩说的热闹林长治也心痒痒了;“小姑姑,发财你可别忘了你大侄子我啊,我就跟着你干。”

听雪;“那行,咱们俩一起干,然后咱们各自出一部分钱去提灶王爷年画,然后我们一起走街串巷的去卖。”

“我觉得除了灶王爷年画外你们还可以弄一些贴在墙上的那种贴画或者挂历啥的。”秦元丰建议道。

听雪点点头;“恩,好主意。”

四个孩子在这里叽叽咕咕的商议了一番,然后到了吃午饭的时间就都回去吃午饭了。

三天后他们四个各自拿上钱然后一起坐上了去往县城的汽车。

秦元丰是有自己提货渠道的,毕竟他在县城的亲戚比较多。

他虽然跟亲生父亲的关系很一言难尽,但他跟秦家的其他亲戚都相处的还可以。

秦元丰一个本家的堂叔就是在县商场工作的,而且还是个小中层,秦元丰带着听雪他们直接去找自己这位堂叔。

朝里有人好办事,有这位堂叔帮忙听雪他们提到了最便宜的货。

在县城简单吃了个午饭后四个孩子就带着货搭乘回村的公共汽车离开了县城。

回到家后听雪对林长治说你先拿一部分年画去卖给本家亲戚,然后明天吃了饭我收拾一下后咱们再一起去别的地方卖。

林长治说好。

灶王爷年画在县城提的时候才五分钱一张,而现在集市上卖的都是两毛钱,听雪觉得他们的东西比集市上的便宜才能卖的好,所以她决定卖一毛五一张。

林长治拿了一部分年画回去后就先紧着自己的亲戚们卖,什么爷爷奶奶了,叔叔,大爷了。

集市上的卖两毛,他的才卖一毛五,而且质量也没有问题,大家自然乐意去买更便宜一些的。

到了第二天,听雪和林长治就带着这些年画到村子里头挨家挨户的去推销,除了这些灶王爷年画外还有过年时贴在墙壁上的画和挂历,这些都要比从集市上买回来便宜一些,虽然只是便宜几分钱,但是对于这些赚钱不易的村民们而言那几分钱也是汗珠子掉地上摔八瓣儿换来的啊。

两天的时间听雪和林长治就把大河村给走遍了,他们的货也卖的差不多了。

原先大人们只当这些孩子们是小打小闹的,可当他们真的把货从县城弄回来,而且还给卖掉了,看到了盈利他们就不得不佩服这些人小鬼大的孩子了。

林长治自从上了初中后学习比之前认真了不少,所以他这个学期的成绩那是比之前更上层楼了。

这次期末考试林长治考了全班第二十名,全年级第五十二名,虽然名次不算靠前,但好歹是中游了。

林红建两口子看到儿子知道学习了,而且成绩有进步了,他们是由衷的高兴,觉得儿子长大了。

这次林长治利用自己这个学期从零用钱里省出来的钱跟着听雪做小买卖,还赚了钱,林长治那可是第一次赚钱呢,心里头别提多骄傲多自豪了,他利用自己第一次赚的钱给家里打了酱油醋。

没办法没有赚多少,那只能给家里买点儿便宜的而且很实用的酱油醋了。

“长治啊,没想到你自己都会赚钱了,妈妈很为你骄傲!”林红建家的笑眼弯弯的看着自家儿子由衷的说。

妈妈竟然说我为你骄傲如果不是大白天自己也没有睡着林长治真的以为是自己在做梦呢;“妈,如果不是小姑姑我肯定也不能赚钱,小姑姑太厉害了。”

林红建家的;“你小姑姑是很厉害,这丫头这么小就这么能,长大了还得了啊,长治,往后你要多跟你小姑姑学习。还有你小姑姑没有亲的兄弟姊妹,咱们对她好了她将来有出息了肯定忘不了咱们的。”

林长治可没有他妈妈那么多心思,他跟听雪玩儿就是觉得能玩儿到一起去,仅此而已。

听雪这边的货已经卖光了,她打算再去县城提一点儿的,本村卖完了,然后自己和林长治可以去其他村啊,反正在家闲着也是闲着,不过他们得等秦元丰那边。

秦元丰和王刚手里的货还没有卖完,所以得等他们俩的货都卖完了后四个人在一起去县城备货。

就在这个时候邮递员出现在了听雪家,他是来给她送信的。

当看到信封上的来新地址时听雪高兴的差点儿蹦起来。

她在三个多星期之前给路千寻写的信终于等来了对方的回信。

听雪其实没有抱太大希望路千寻能给自己回信的。

像路千寻这样《少年天地》杂志上的常客给她写信的读者肯定特别特别多,她哪能一封一封的给回啊。

这个就好比后世有了微博后那些粉丝多的博主发一条微博会有很多粉丝的评论或者私信啥的,他们是不可能逐一回复的,顶多回复一些合胃口的。

礼貌的把邮递员送走后听雪就迫不及待的把信拆开。

一张薄薄的信纸被折成了一颗爱心,信纸的颜色是粉色的,缓缓把信纸展开漂亮的字迹映入眼帘。

信的内容很简单,就是说你的来信我已经收到了,最近因为忙着复习考试,所以回信不及时,希望不要见怪。非常感谢你喜欢我的文字,认识你我很高兴。

同时路千寻还在信里着重表扬了听雪的字。

你的字很漂亮,如果你不说你是个二年级的小学生我真的以为你和我一样念中学了呢。

你是给我来信的这些读者里头年龄最小,而且字写的最漂亮的。

被自己喜欢的作者回信已经让听雪高兴的不得了,还被她着重表扬自己的字很漂亮,听雪那高兴劲儿就别提了,满脸都是可爱的爱心泡泡。

在写信的时候听雪提出希望能得到路千寻的一张照片,她同意了,信封里头附带了一张一寸的照片。

从进入九十年代照片都变成彩色的了。

路千寻的这张一寸照片是彩色的,照片里她穿了一件淡黄色的衣服,圆乎乎的一张脸,看着就很可爱,头发披肩,略显成熟。

透过照片能感觉到路千寻是个很文静知性的女生。

人不算特别的漂亮,但却很耐看,这是听雪再看到路千寻的照片后给出的结论。

当天晚上听雪就再次给路千寻写信,同时她也把自己的一张一寸照片放到信封里头。

听雪期待着自己和路千寻能通过文字把距离拉近,从而从笔友变成真正看得见摸得着的朋友。

秦元丰和王刚手里头的货卖完后他们四个就再次去县城备货。

这次备货比上次多备了一些。

秦元丰不是第一次做买卖了,所以赚钱后他没有表现的如何高兴,始终是云淡风轻,大有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君子作风。

王刚和听雪还有林长治可就不一样了。

他们准备好了货后也就到了吃午饭的时间。

王刚建议去大一点的饭馆吃,林长治第一个举手同意,秦元丰看了听雪一眼,表示我听你的。

听雪见王刚和林长治兴致很高,她自然不愿意扫兴的了;“我知道有个地方东西特别好吃,就是有点远,下步走的话得十多分钟,你们去不去?”

林长治说去啊,十多分钟算啥。

王刚和秦元丰也没有意见,于是他们就按照听雪的指引的方向走去。

走了十来分钟然后就到了一家看着有些年代感的饭馆儿门前。

“小姑姑,你确定就是这家吗?”林长治瞧着面前这有些破旧的老饭馆儿用怀疑的目光看着自家小姑姑。

听雪很确定的说就是这家,我小时候我奶奶曾带我来这里吃过,他们这里做的都是私房菜,特别好吃。

旋即,四个孩子就进了这家略显破旧的饭馆儿。

这饭馆儿外面看着是破旧,但里头收拾的特别整洁,墙壁也是粉刷一新的,桌椅板凳都是纤尘不染。

四个人找了一张桌子坐下。

开饭馆的是一对夫妻,男的负责厨房忙活,女的负责招呼客人,儿媳妇还是闺女在负责收钱找钱或者帮客人打包。

听雪是来过的,记得这里的什么菜既好吃又不贵,所以听雪当仁不让的点菜,接着她又像老板娘问了自己点的这几道菜的价格。

听雪得知自己点的这几道菜的价格和几年前自己和奶奶来吃时竟然一样后有些意外,这几年什么不涨价啊?

可是这里的吃喝却没有涨价让听雪顿时对这对夫妻生出几分敬重来。

这家菜馆虽然有些陈旧了,拿手菜也不是特别多,而且位置也不好,但大部分的位置都能坐满,其中的原因不说自明了。

他们四个要了四个菜,然后主食是面条和饼,东西很快就上来了。

就在这个时候饭馆儿里又来客人了,来的是一家三口,看着就很和谐幸福。

“元丰,你咋在这里?”听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秦元丰忙把头抬起来,然后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过去,好好奇心重的听雪也跟着秦元丰望了过去,然后就看到了一个着黑色中山装的男子朝这边走了过来,他的眼神里明显写着意外,另外还有长辈的慈爱。

与此同时跟男人一起的女人和孩子也走了过来。

女人也就三十岁上下,穿着杏黄呢子大衣,脚上是一双高跟鞋,手里拎着一个棕色的小皮包,一头披肩发染成黄色后被汤成了卷儿,脸上覆了一层脂粉。

女人身边的小男孩儿看着也就七八岁,手里拿着一支玩具手枪。

当听雪看清楚那男人和小男孩儿的长相以后也就知道了他们仨人是什么身份,跟秦元丰是什么关系了。

“阳阳,快叫哥哥。”女人指着正用冷漠眼神看着他们的秦元丰温柔的对身边的小男孩儿道。

小男孩儿朝秦元丰眨了眨眼睛,然后很利索的叫了一声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