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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白银的输入与晚明中国商人阶级的兴起

由于新大陆的发现,美洲金银作为外生货币流入西欧,导致商人阶级力量的壮大,并推动了制度变迁;由于创新的制度有效保护了当时最具生产性的阶级的产权,长期经济增长便由此开始了。历史资料表明,被我们视作刺激西方起飞的,具有历史偶然色彩的外生货币也冲击了当时的中国市场,并为经济增长提供了新的契机。在本节中,我们将考察晚明时期,以海外贸易途径到达中国的白银数量。白银资本投入国内市场后,社会财富日益集中到商人阶级手中,他们的社会地位也随着财富的膨胀而明显提升。

1.晚明中国的“银荒”与海外白银的输入

白银在明朝中后期逐渐成为中国的主导货币,有其独特的原因和历史机遇。由于自身银产量的匮乏,白银在前朝从未扮演过主币角色。两宋铜钱大行其道,元代又是纸币的天下。明朝初期,政府借鉴了元朝的币制,力推宝钞,强制其作为主导民间交易和赋税的合法货币。为了避免其他形式的货币与宝钞竞争,统治者在扼令禁止金银在市面上流通1的同时,还有意将铜钱的铸造量控制在很低的水平,甚至数十年不铸一钱2。旧钱逐渐在库中被自然磨损、侵蚀。在现代国家信誉未曾有效建立之前,纸币滥发和恶性贬值是可预见的结果:宝钞渐渐失去了货币的意义,在实际流通中被人们所废弃3。到了成化、弘治年间,即15世纪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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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洪武三十年三月禁用金银:“三十年三月甲子禁民间无以金银交易”;1425年,禁止金银交易的法律叉被重申,并对违法者处以高额的罚款。前引自《明实录》卷一。五;后转自黄仁宇:《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税收》,2001,第83页。

2明帝为推行宝钞,避免铜钱与之竞争,曾常年停铸,甚至下令禁用铜钱(如洪武二十七年八月,以“钞法沮坏”为由“禁用钱”。《明史》卷三,《太祖高帝纪三》)。明朝276年间,政府铸钱仅仅40次,建文、惠帝、洪熙、正统、景泰、天顺、成化年间似乎都没有铸钱,其中1433年以后竟有70年无铸钱的记录。据黄仁宇的估计,整个明代的铜钱产量只有80亿文,这仅相当于北宋两年的铸钱总数。全汉升也曾估计,全明铸钱“一共不过千把万贯(按1贯=1000文换算,即几十亿文)”。根据北宋的经验,要想保证货币供应充足,国家必须保证每年要铸造20亿到30亿文铜钱。明代铸钱数远远没有接近这一水平。而且,所铸之钱的总数并不等于国内流通总额,因为许多铜钱流到海外。明代铸钱之少从日本的挖掘情形也可得到佐证。日本自唐宋以来,一直到明朝中叶,不断地输入中国铜钱。中川近礼根据常陆国井村等处所发掘的古钱,发现明钱只占发掘总量的7.3%。参见黄仁宇:《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税收》,2001,第89、421页;彭信威,1965,第640—641、650—651页;全汉升:“自宋至明政府岁出入中银钱比例的变动”,《中国经济史论丛》,香港新亚研究所1972年版,第364页。

3明代宝钞的年发行额常常相当于年收入的数千倍。从l5世纪早期,宝钞的通货膨胀已经失控。1425年,宣德皇帝继位时,宝钞仅仅相当于其最初价值的1/4到1/7;1488年,政府公认每钞1贯折银0.003两(洪武时期规定宝钞1贯=白银1两),只是原来价值的大约1/333。1535年,宝钞1000贯折银4钱,白银对宝钞涨成了2500倍;1618年,宝钞对白银上涨了倍。宝钞在民间失去信任,1489年之后政府再没有进行任何努力以使宝钞获得普遍接受。参见谭文熙:《中国物价史》,湖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23页;黄仁宇:《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税收》,2001,第82—83、86页;彭信威,1965,第667—676页。

年代到16世纪初期,民间开始大量使用白银作为交易手段1。嘉靖、万历时期,随着海外白银的大量流入,国家收支也已大部分用银。此时,不仅“钞久不行”且“钱亦大壅”,整个社会经济“益专用银矣”2。可以说,白银先是在宝钞和铜钱的生存夹缝中被“逼”到历史前台,之后又随着较为充足的海外供给而被彻底巩固为主导货币3。

自晚明中国与欧洲通商以来,中国白银的供给大部分依赖于海外来源,本国产量不再重要4。但在宝钞退出流通领域之后和海外白银流入中国以前的“真空”时段中,货币市场不得不依靠国内银矿产量苦苦支撑。虽然明代矿银的经营较之前代更为积极5,但由于人口的增加、商业的发展,以及自身资源的局限,中国自身银矿的储藏与开采、冶炼,已远远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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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传统观点,正统元年(1436)被看作是白银化的开端,标志性的事件是英岽“弛用银之禁”,而后“朝野率皆用银”(《明史》卷八一,《食货志五·钱钞》)。但是傅衣凌.万明等学者对大量民间契约所使用的通货进行分析,发现白银的普遍使用是从成化、弘治时期开始。具体参见傅衣凌:《明清社会经济史论文集》,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41—251页;万明:“明代白银货币化的初步考察”,《中国经济史研究》,2003年第2期,第39~51页。

2《明史》卷八一,《食货志五·钱钞》。

3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白银替代宝钞的过程也是“良币驱逐劣币”之过程。事实上:“良币驱逐劣币”更加符合一般性规律。“格雷欣法则”,或日“劣币驱逐良币”法则的威立具有严格的前提条件,即硬币按照面值而非重量或成色进行流通,其过程中已经将国家信誉包括其中。“格雷欣法则”最早由英国人托马斯·格雷欣爵士(1519—1579)提出,它揭示了这样一个规律:每当某种硬币的金属价值高于其流通价值时,这些硬币将会被熔让掉或被输出本国。在价值相同的所有硬币的流通价值逐渐降低时,最先高于流通水平的是那些金属含量最高的硬币,因而它们最早被逐出流通领域;继而被逐出的是金属含量次高的硬币,最后留下的是金属含量最低的所谓“劣币”。参见阿尔弗雷德·马歇尔:《货币、信用与商业》,叶元龙、郭家麟译,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63—65页;彼得·纽曼、默里·米尔盖特、约翰·伊特韦尔编:《新帕尔格雷夫货币金融大辞典》,第二卷,胡坚等译,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78页:“格雷欣法则”词条。

4粱方仲:“明代银矿考”,《梁方仲经济史论文集》,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90页。

5同上书,第90页。

满足日益增加的硬通货流通的需要。随着正统以后银产量的锐减1:“银荒”局面在所难免。梁方仲整理了《明实录》中记载政府银课收入的资料,并制作了详细的表格。我们根据该表计算出,1390年至1435年间的全国课银量为两,年平均16万两左右;1436年至1520年间总量为两,年均收入4.5万两2。全汉升估计,明政府每年银课收入约占银矿总产额的30%以上3;基于这个税率,我们大概可以推算出明初到1520年国内产银一共3000多万两。吴承明认为1463年以后,由于定额课银的数目根本无法完成,所以《明实录》中记载的官矿所纳银课约等于(甚至低于)每年实际的银产量。若按照这种说法,明代国内银产量就更小了,甚至可能只有1000余万两。16世纪中叶前后,出现了“天下之民皇皇以匮乏为虑者,非布帛五谷不足也,银不足耳”的现象4。矿税使四处搜刮银货、随处皆矿的现象,从侧面反映了市场上白银的供不应求。据全汉升估计,明代白银的购买力约为宋、元时代的两倍左右5,这充分说明了当时白银紧缩的严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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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汉升;“明代的银课与银产额”,《新亚书院学术年刊》,l966年第9号,第245—246页;梁方仲:“明代银矿考”,《梁方仲经济史论文集》,1989,第121—124页;白寿彝:“明代矿业的发展”,《中国资本主义萌芽》下册,巴蜀书社1987年版,第697—747页。

2梁方仲:“明代银矿考”,《梁方仲经济史论文集》,1989,第120—124页。其中1487—1519年的统计包括课金额数,但金产量很少,故可忽略不计。

3全汉升、李龙华:“明代中叶后太仓岁入银两的研究”,《中国文化研究所学报》1972年12月,第149页;“明代的银课与银产额”,《新亚书院学术年刊》,1966年第9号,第256—259页。

4《明史》卷二一四,《勒学颜传》。

5全汉升:“宋明间白银购买力的变动及其原因”,《新亚学报》,1967年第8卷第1期。第157—186页。

美洲银矿的意外发掘解决了中国当时的货币饥渴问题。从隆庆五年(1571)开始,大量的白银开始以贸易出超的形式从海外流入闽粤两地1。它们中的一部分来自日本,一部分直接来自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等西欧国家,另一部分则通过菲律宾中转地,被马尼拉大帆船直接从西属美洲运到中国2。

仅从马尼拉这条途径流人中国的白银量就已相当可观:据全汉升估计,崇祯(1628—1644)年间,平均每年有200万比索3左右,约合144万两白银入账中国4;阿特韦尔提供的数字比全汉升估算的数目更高些,为每年228万比索至344万比索,合银164万至248万两5。根据王士鹤提供的数据,自1571年至明朝灭亡(1644)的70多年间,经由菲律宾而流人中国的美洲白银大约有5300万比索,合3816万两6;彭信威给出的数字更在王士鹤之上,他认为6000万比索,即4320万两还只是一个保守的数字而已7。从有据可考的白银流入总量看,梁方仲认为,由万历元年(1573)至崇祯十七年(1644)的72年间,各国通过贸易输入中国的银元远超过1亿比索,即7200万两以上8。和吴承明统计的数字相比,梁的估计比较保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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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粤中见闻》云:“用银,始于闽粤,而闽粤银多从番舶而来。番有吕宋者,在闽海之南,产银。……西洋诸番银多输其中以通商,故闽粤人多商贾于吕宋运银。”转自粱方仲:“明代国际贸易与银的输出入”,《梁方仲经济史论文集》,1989,第175页。

2具体参见林仁川:《明末清初私人海上贸易》,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203—214页;李金明:《明代海外贸易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张维华:《明清之际中西关系简史》,齐鲁书社1987年版,第5—73页;梁方仲:“明代国际贸易与银的输出入”,《梁方仲经济史论文集》,1989,第172页。

3西班牙银元的单位。1比索相当于7钱2分银;1两折10钱,1钱折10分。

4全汉升:“明清间美洲白银的输人中国”,《香港中文大学文化研究所学报》,1969年第2卷第1期。第61—63页。

5atwell, william s.,1982, "international bullion flows and the chinese economy circa 1530—1650. " past and present 95, pp.68 - 90; 1977, "notesilver, foreign trade, and the late ming economy." ch'ing-shih wen-t'i 8, bo.3, pp.1—33.

33.

6彭信威,1965,第709—710页。

7王士鹤:“明代后期中国—马尼拉—墨西哥贸易”,转自陈学文:“万历时期的中菲贸易”,《明清社会经济史研究》,台北稻禾出版社1991年版,第339页。

8梁方仲:“明代国际贸易与银的输出入”,《梁方仲经济史论文集》,1989,第178—179页。

吴认为在这70余年里,中国白银净增加量超过1亿两1。全汉生曾推算出,15世纪中国的白银存量约1亿两2;而根据明亡时户部司务蒋臣的估计,其时全国银货约为2.5亿两3,其中除极少量的国内银产外,两者之间的差额盖都源自海外贸易。可见,晚明短短70多年的光景里,中国的货币存量增加了起码1倍以上。需要指明的是,以上这些数目仅包括中国与日本、西葡美洲殖民地之间的贸易所得;当时中国通过贸易,从荷、英两国身上获取的,以及由欧洲人自南北美洲运至南洋继而运至中国的白银数额,目前无可考证。而且,所有统计皆来自官方记载(例如船舶上的登记、海关的记录),那些未经海关申报的大量走私之白银,以及超过海关规定限额,凭借“特殊”关系入境而未被记录在案的货款,均未被列入其中。再之,输入港口也仅就闽粤两地而言;从浙江宁波等其他港口输入的白银数目,亦无从知晓4。若将这些缺失的数额统统考虑在内,则晚明中国来自海上贸易的白银总额必更为庞大。

中国获得了世界白银供给的一个相当巨大的份额。彼埃尔·肖努曾估计,美洲白银的1/3以上最终流人中国;魏斐德估计,约有一半的美洲白银落户中国5;梁方仲认为,约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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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吴承明:“十六与十七世纪的中国市场”,《市场·近代化·经济史论》,1996,第268、273页;“16、17世纪中国的经济现代化因素与社会思想变迁”,《中国的现代化:市场与社会》,2001,第33—34页。

2转自吴承明:“十六与十七世纪的中国市场”,《市场·近代化·经济史论》,云南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68页。

3“今岁行五千万,五岁为界,是为二万五千万两,则民间之白金约已尽出,后l3不可继矣。”《崇祯长议》卷一,转自彭信威,1965,第663、73g页。王业键通过倒推法得出了数字和蒋臣的相差不远,他估计1650年左右中国市场约有2亿至2.4亿两白银。转自吴承明:“十六与十七世纪的中国市场”,《市场·近代化·经济史论》,1996,第268页。

4梁方仲:“明代国际贸易与银的输出入”,《梁方仲经济史论文集》,1989,第176—179页。

5转自贡弗兰克,2001,第207页。

世界银产量15%的日本白银,也几乎全部进入中国1。如果我们接受巴雷特提供的数据,即从1493年到1800年,全世界约85%的白银都产自美洲2,那么世界白银产量的43%至57%可能都留在了中国。在众多版本中,von glahn的估计最为低调,他认为从16世纪中期到17世纪中期,流人中国的白银占世界产量的1/30。相比而言,弗兰克关于中国获得世界银产量的一半的估计或许更接近真实情况4。

中国从世界各地吞噬了如此之多的白银,难怪l638年一位西班牙海军军官用欣羡的口吻赞叹:“中国的国王可以用秘鲁的银条建筑一座宫殿!”另一位曾长期生活在菲律宾的西班牙传教士,在其1630年的著作中写道:“中国可说是世界上最强盛的国家,我们甚至可以称它为全世界的宝藏,因为银子流到那里以后便不再流出,有如永久被监禁在牢狱中那样……”1597年,菲律宾总督在给菲利普二世的信中不无忧虑地说:“所有的银币都流到中国去,一年又一年的留在那里,而且事实上长期留在那里。”5此类的文字记载还有很多,它们与明人留下的笔墨相互吻合。何乔远在《闽书》中曾明确说:“西洋诸国金银皆转载于此以通商,故闽多贾吕宋焉”6;海澄人张燮的《东西洋考》上也有“东洋吕宋,地无他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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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梁方仲:“明代国际贸易与银的输出入”,《粱方仲经济史论文集》,1989,第178—179页;林仁川,1987,第380页。

barrett, ward,1990, "world bullion flows,1450—1800", risethe merchant empires: long-distance tradethe early modern world,1350—1750, editedjames d. traey,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pp.224—254.

von glahn, richard,1996, "myth and realitychina's seven****th-century moary crisis."journaleconomic history 56, no.2 (june), pp.429—454.

4弗兰克,2001,第208页。

5转自全汉升:“明清间美洲白银的输入中国”,《香港中文大学文化研究所学报》,1969,第66—67页。

6[明]何乔远:《闽书》卷一五○,《岛夷志》。

夷人悉用银钱易货,故归船自银钱外,无他物携来,即有货亦无几”的记载1;再如,郭造卿写道:“东洋则吕宋,其夷佛朗机也。其国有银山,夷人铸造银钱独盛。中国人若往返……吕宋,则单得其银钱。”2对于当时白银在国土上循环不息的流通状况,全汉升的形容可谓贴切,他将晚明中国称作是“银流地上”的社会3。

2.财富的分配和晚明中国商人阶级的兴起

突然扩大的海外市场和数额可观的白银流人为晚明中国商人提供了暴富之路。他们“所通乃吕宋诸番,每以贱恶杂物,贸其银钱,满载而归,往往致富”4。在社会新增财富和海外利润的刺激下,各大商人集团纷纷兴起或壮大5。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文中所提及的商人阶级不包括一般的小商小贩,而主要指那些大海商、盐茶商,以及从事其他国内长途贸易的大商人,他们在性质上类似于16世纪西欧的“特殊的商人阶级”或“专业商人”。他们中有的是随着海上贸易而崛起的新兴力量,如以从事海上贸易为主的闽、粤海商;也有主营其他国内长途贸易,兼营或间接参与海外贸易以扩大财富总量的传统商人,如徽商、晋商、陕商等。当时主要的大商帮,几乎都参与了对海外白银这一大块财富增量的争夺。由于晚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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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张燮:《东西洋考》卷五,《吕宋》;卷七,《饷税考》。

2转自全汉升:“明清间美洲白银的输入中国”,《香港中文大学文化研究所学报》,1969,第71页。

3全汉升、李龙华:“明代中叶后太仓岁出银两的研究”,《中国文化研究所学报》,1973年12月,第241页。

4[明]李廷机:《报徐石楼》,《明经世文编》卷四六○。

5“十大商帮”指徽商、晋商、陕商、江右商、游龙商、宁波商、洞庭商、临清商、闽商、粤商。徽商、晋商、陕商均形成于16世纪早期,闽商、粤商两个海外贸易商帮形成于16世纪中期,其余最晚不出17世纪前叶。参见张海鹏、张海瀛:《中国十大商帮》,黄山出版社1993年版。

府为对外贸易制定的税率本来就偏低,逃税现象又层出不穷1,所以来自海外的巨额白银财富尽数落在整个商人阶级的手中2。

海外贸易和国内长途贸易为商人们提供了获取巨额利润的机会3。新增财富的分配导致了人们财产状况的巨大变化和社会地位的快速更迭,商人阶级成为其中最大的赢家。《天下郡国利病书》中的一段话颇能反映当时社会日趋两极分化的状况:“出贾既多,士田不重。……至嘉靖末隆庆间,……末富居多,本富益少,富者愈富,贫者愈贫。……富者百人而一,贫者十人而九。贫者既不能敌富,少者反可以制多。”4贫富分化的结果是社会财富日益集中到少数商人手里。

到了明朝末期,中国拥有数十万白银的大商人已经颇为常见。王士性在《广志铎》中写道:“平阳、泽(州)、潞(安)富商大贾甲天下,非致数十万不称富。”5而拥有此等财力的商人在不久之前仍寥寥无几,被视作巨富。有不少商人的资本已经史无前例地突破百万大关,这在当时的很多文献中均有据可查。例如:万历《歙志·货殖》中记载:“姑论吾邑,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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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朝政府对海上贸易的征税主要有三种形式:水饷征于船商,相当于今日海关所征的“船钞”,以船的容积量为标准,每船不足50两至200两左右不等;陆饷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货物进口税,税率较低,申报的进口货物平均税率不足2%;征于东洋吕宋银船的加增饷,万历末年,每船平均携银两,需缴银120两,税率约为3%。[明]张燮:《东西洋考》卷七,《饷税考》。而且不能仅看法定的税率,因为大海商通常在当地官员的帮助下偷税漏税,真正能上缴的贸易税估计只有一两成左右。梁方仲:“明代国际贸易与银的输出入”,《梁方仲经济史论文集》,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163页。

2海上贸易和走私活动具体参见唐力行,1993,第112—125页;傅衣凌:《明清时代商人及商业资本》,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07—152页。

3根据学者的估算,当时海外贸易的利润率大约是150%—300%;盐业的利润更为300%—700%。关于海外贸易的利润具体参见林仁川,1987,第270—272页;关于盐业的利润参见李龙潜:“明代盐的开中制度与盐商资本的发展”,《明清资本主义萌芽研究论文集》,南京大学历史系明清史研究室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507—508页。

4[清]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三二。

5[明]王士性:《广志铎》卷三。

之子比比而是,上之而巨万矣,又上之而十万百万矣”:“盐笑祭洒而甲天下者,初则黄氏,后则汪氏、吴氏相递而起,皆由数十万已达百万者”1;万历时期徽商谢肇涮在《五杂俎》中写道:“新安大贾,鱼盐为业,藏镪有至百万者,其他二三十万,则中贾耳”:“山右商人,其富甚于新安”,苏州潘壁成“大富至百万”2;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篇》中说新安大贾“藏赀有至百万者”3。从这些史料我们不难看出,晚明中国中等富商的资本一般为数十万两白银,而拥有百万家产者亦不乏其人。王世贞曾记下严嵩之子严世藩纵论天下富豪的一段言论。在被提及的一十七位全国顶极巨富中,山西三姓,徽州二姓,均是商人。若再加上其后来提到的年代稍早些的邹望、安国两位无锡商人4,则嘉靖、万历时,全国财力最雄厚的十几个巨富豪门中,大商人已占到七席,而且他们“富可敌国”的程度足以同当时的王公贵族媲美。

伴随着财富的剧增,晚明中国商人的社会地位有了实质性的提高。商人被列入史籍,纂为族谱、传记、墓志铭之人数,远非前代可比;像张瀚之《商贾记》、汪道昆之《太函集》这样从正面详细记载和描述商人的作品,后世亦不多见5。商人地位的改观最主要表现在他们与社会上层的关系以及曾经高高在上的士绅阶层对他们的态度上。巨商富豪凭借经济实力,可与官僚地主“争奇斗艳”。据说大商人邹望在同出任过尚书的官僚顾某发生官司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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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历《歙志》卷十,《货殖》。

2[明]谢肇涮:《五杂俎》卷四。

3[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篇》卷二八。

4原文为:“严世藩积赀满百万,……尝与所厚屈指天下富豪居首等者,凡十七家。……所谓十七家者,已与蜀王、黔公;太监黄忠、黄锦;及成公、魏公、陆都督炳;又京师有张二锦衣者,太监永之侄也;山西三姓;徽州二姓;与土官贵州安宣慰。积赀满五十万以上者,方居首等。先是无锡有邹望者将百万,安国者五十万……[明]王世贞:《弁州史料后集》卷三十六。

5许涤新、吴承明,2003,第114页;吴承明:“16、17世纪中国的经济现代化因素与社会思想变迁”,《中国的现代化:市场与社会》,第36页。

时,竟能凭借财力使郡城内外十里的市民罢市,令衙侩胥役不受顾某之使唤,甚至还令对方感到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最后顾某不得不感叹“钱能使鬼如此”,并与之言和1。此时的官商大贾已不满足于豪华的居址,他们开始交通官宦,养掖文人;过去仕人不屑与商人结交和联姻的状况也为之改变2。明人董含曾描写道:“昔士大夫以清望为重,乡里富人,羞与为伍,有攀附者必峻绝之。今人崇尚财货,贿拥资厚者,反屈体降志,或订忘形之交,或结婚姻之雅,而窥其处心积虑,不过利我财耳,遂使此辈忘其本来,足高气扬,傲然自得。”3

晚明中国商人阶层的社会地位还可以通过民间对他们的反应以及他们所引导的社会风貌中略见一斑。这些“昔为末富,今为本富”的新兴人物“衣冠游从,照耀市港”4。他们非但不再像昔日那样受到农工阶层和市井小民的贱视,而且一跃成为令其羡慕和效仿的对象。一时间,小民也纷纷“舍本逐末”。明朝末期,中国社会风尚开始被金钱和拥有金钱的商人阶级所主导,时人关于“金令司天,钱神卓地”5、“金钱之神莫甚于今之时”6的描述正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在这种社会风气的驱使下,从嘉靖、万历时期开始,奢侈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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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文为:“邹号东湖邑之泰伯乡人,会计簿编号六百,米谷数彚储至百万,钱不索而厥,银不匣以室,至柜藏于床前阿堵,零剩物也。曾与顾尚书荣僖公构讼,郡城内外十里,悉令罢市。荣僖在寓,几无菜腐鱼肉以为飧。衙侩胥役叹命不应,钞酒无灵,以餍足于邹者过多也。荣僖讳可学关节图章,金提玉质,系于袖蜕日夕弗离,一日欲致札郡伯,启出视之,一块瓦砾,秘不敢发。明晨再启,绵纸缄识,大书邹望封三字。荣僖警骇曰:吾头可断也,即与之平。钱能使鬼如此。”[明]花村看侍者:《花村谈往》卷二。

2吴承明:“16、17世纪中国的经济现代化因素与社会思想变迁”,《中国的现代化:市场与社会》,2001,第36页。

3[明]董含:《散冈识略》卷六三,《吴风俗十六则》。

4[明]汤宾尹:《睡庵集》卷二三。

5[清]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三二。

6[明]吴省曾:《五岳山人集》卷二一。

在民间日盛,并从商业繁荣、消费人口集中的江南和沿海城市,逐渐推及内地。奢侈之风从侧面反映了商人阶级对社会的影响能力1。从16世纪末到17世纪,在商业的冲击下,进入了所谓“礼崩乐坏”的时代。用黄宗羲的话说,就是一个“天崩地解”之时代,这在当时全国各地的地方志上有着普遍的反映。僭礼的浪潮冲击着贱贵有序的社会序列,而不守本分、越礼逾制的行为也屡见不鲜2。

晚明中国思想、意识形态的变迁也可以为商人社会地位的提高提供佐证。针对传统的四民观,明后期儒家思想的核心人物王阳明主张“四民异业而同道”:“人皆可致良知”3;首辅张居正也明确地提出“商农之势若权衡”的观点,倡导既要“省征发已厚农而资商”,又要“轻关市以厚商而利农”4;何心隐、李贽等人更是有意从思想观念上抬高商人的社会地位。到邱溶、赵南星、黄宗羲等思想家时,已经形成“工商皆本”的思想5。社会思潮往往是社会现实的一面镜子,正如费孝通所说的那样,一个时代的思想家,其言行之所以被社会所接受,主要因为它“反映了社会上的一般观点”,他们“不过是把已经由客观的社会事实所造成的观点用比较明白和肯定的言行表达出来罢了”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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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体参见陈学文:“明中叶‘奢能致富’的经济思想”,《浙江学刊)>1984年第4期;刘志琴:“晚明城市风尚初探”,《中国文化研究集刊》,第1集.复旦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商人资本与晚明社会一,《中国史研究》,1983年第2期;暴鸿昌:“论晚明社会的奢靡之风”,《明史研究》,第3辑,黄山书社1993年版。钞晓鸿:“近二十年来有关明清‘奢靡’之风研究述评”,《中国史研究动态》,2001年第10期。

2具体参见唐力行,1993,第197—199页;张正明,2003,第187—189页。

3[明]王阳明:《王文成公全书》卷二五,《节安方公墓表》。

4[明]张居正:《张文忠公全集》卷八,《赠水部周汉浦榷竣还朝序》。

5关于晚明商人与近世伦理观念之间的相互影响,具体参见***:“中国近世宗教伦理与商人精神”,《知识分子》,1986;另可参见吴承明:“16、17世纪中国的经济现代化因素与社会思想变迁”,《中国的现代化:市场与社会》。

6费孝通:“论师儒”,《皇权与绅权》,1988,第2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