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天天书吧!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天天书吧 > 网游动漫 > 重生之权贵 > 第275章 流氓更要有文化(一)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第275章 流氓更要有文化(一)

夏小洛皱眉挂断了电话,拨通了刀锋的电话,语速飞快地道:“楚秀菡他们去哪儿了?”

刀锋在电话另一端毫无感情地道:“他们来到了深圳建国酒店。晚上,楚秀菡应该住在这里。”

夏小洛满意地点了点头,快步走出机场大厅,对等候在外面的曹伟业手下的那个分公司经理,道:“大哥,能不能送我去建国酒店。”

这个分公司经理是曹伟业的铁杆之一,也是个精明的人物,从刚刚的谈话已经判断出夏小洛在曹家阵营中的位置,对夏小洛没有丝毫怠慢,亲自驾车把夏小洛送到建国酒店,这才把韩窈窕送到韩窈窕他们所住的酒店。

在夏小洛刚刚赶往机场的路上的时候,建国酒店的咖啡厅里。梁锦城和楚秀菡面对面坐着。咖啡厅里,灯光暧昧,音乐舒缓,一对对情侣耳鬓厮磨地说这话。

梁锦城目光温柔地看着楚秀菡,道:“楚小姐的小说我可是读了不下十遍,很为楚小姐书中的美丽的感情,美丽的人物美丽的景色震动。”

他手指优雅地搅动了一下杯中的咖啡,道:“我是个杂家。我自己也很难界定我到底是什么身份的人,我首先是一个商人,整天被一群充满了铜臭气的人包围。人们都说我应该很满意,但是,他们不知道,其实我最喜欢的是闲云野鹤的生活。郑板桥在《山居》里这么写,‘一间茅屋在深山,白云半间僧半间;白云有时行雨去,回头却羡老僧闲。’这种闲适的,自在的,视名利如浮云的生活,才是我想要的生活啊,我专门研究过楚辞。曾经和北京大学的季羡林老师坐而论道,我常年研习水墨画。我一生只对美的东西感兴趣,美食,美人,美景。不美的东西我一眼也不能忍受,比如屈原的《离骚》,整个都是对美的追求啊。《离骚》的伟大就在于,它以女性为中心,他用芳草美人来表现他的品质。在我的诗论里,凡是轻视女人的诗人都是二等诗人。包括李白在内,他不是什么大诗人,杜甫是一流的,屈原是一流的。我年轻的时候,写过两句诗,‘平生只有两行泪,半为浮生半美人。’”

曾经有爱情专家说过,崇拜是人类的精神需要,而女人更喜欢崇拜的感觉,作为男人,拥有渊博的知识并能科普化的表达,那么没问题,你绝对可以吸引女人的崇拜,无所不知的大脑,可以让女人崇拜,而崇拜就是喜欢的前奏,而喜欢就是爱的引导。

当然你可不要大谈除了你和你的老师才懂的深涩专业知识,把高深的知识通俗化,让你说的东西让每个人都能理解这才是最有效的,毕竟这是追求女人的比赛,而不是进行火箭升空的科研。

楚秀菡淡淡地道:“梁少的学识真是渊博,您要是进入文坛,我们这些写青春文学的小作家可没有吃饭的机会了!”

梁锦城谦虚地道:“哪里,哪里?让楚小姐见笑了,我在您面前这么说,可真是班门弄斧了!”

顿了一顿,他作沉思状,道:“我有一个荒唐的说法。女人分美人和佳人,知道为什么吗?美人喜欢力量型的男人,他们喜欢肌肉,像虞姬喜欢力拔山令气盖世的男人。佳人就不同,佳人喜欢男人有脑子,所谓才子佳人,喜欢他们满腹经纶才高八斗。你,算是佳人。真的。不晓得,楚小姐认为是不是才子呢?”

楚秀菡对这种充满暗示性的话只有笑而不语,道:“梁少的才华是毋庸置疑的。梁少可谓才子,不过我不可称得上佳人。”

梁锦城竭力想从楚秀菡眼睛里判断出楚秀菡刚刚的话到底是真心实意的敬佩,还是敷衍自己。却发现楚秀菡的眸子平静得如同一池吹水一般,没有丝毫波澜,绝对没有他所期待的那种崇拜的眼神,心道,他妈的,真有挑战性,这才有点味道。如果你像其他的女孩子听我神侃两句就七荤八素了,我还真瞧不起呢!

接着,他换了一种策略,主打同情牌,曾经有泡妞专家这么总结,叫“忆童年”。

梁锦城的脸上显出一丝愁苦之色,道:“别人都羡慕我身为权贵子弟,身处富贵温柔之乡,花柳繁华之地,其实,我很孤独。我的性格可能是因为我母亲的影响吧。我父亲虽然是深圳是副市长,但是,我的母亲其实是他第二个妻子,在大家族里,饱受欺凌啊。哎呀,我小时候,忆生来,胆小怯空房,很恐怖,很黑暗。我母亲因为失宠,很落寞,脾气很暴躁。我的童年很压抑。我没见过像我母亲这样严厉的母亲,除了逼我读诗书,从来对我没有任何交流。只有我姨妈对我关爱。小时候我写了诗给他看,她评价我的诗是:‘君诗如美色’。她说我的诗像美的女子,我当然是沾沾自喜,自视甚高了。红尘知己难得哪。这种感情,你能理解么?”

楚秀菡却依然平静地看着他,并时不时抬起手表,看着时间。

梁锦城目光灼灼地看着她,道:“楚小姐要等什么人么?”

楚秀菡其实在等夏小洛来找自己,心说,自己包里的大哥大怎么还不响呢?但是,出于礼貌,她还是摇了摇头,目光闪烁了一下,道:“没……没有。”

梁锦城俯瞰着白嫩的小羔羊,心说,这是多么温柔的人间尤物啊,太诱惑了。

他决心试探一下楚秀菡,道:“其实,我真可以说是一个杂家。我甚至研究过麻衣神相,很擅长看手相,来,楚小姐,让我看看你的星途,是否一帆风顺。”

楚秀菡摇了摇头,道:“不敢劳梁公子大驾,我对名利看得很淡,尽人事,知天命而已。红不红对我来说真不重要,我只想写我想写的文字,唱我想唱的歌曲。”

这句话让梁锦城突然一愣,心说,想不到在这如此功利的时代,还有如此恬然的心态。有一种怦然心动的感觉,对楚秀菡更是喜欢,甚至已经不是刚刚那种只有征服欲的心态,而是想和她认真地来一场恋爱,甚至明媒正娶回家,当自己的正室。看着楚秀菡那白嫩的小手,纤纤玉指如剥开的葱白一样细嫩,咸猪手无法控制地伸了过去,嘴里还调侃道:“深圳有一半的姑娘想让我看手相,我还懒得看呢?我可是要收费的。”

楚秀菡身子骤然往后面一缩,眼神里满是惊恐,如同一只看见饿狼的小羔羊,惊慌中带着一点可爱,嘴里急道:“梁少爷,你想干嘛?”

梁锦城看着她的眼神,心中暗骂自己太过于心急,慢慢来才好玩嘛!歉然一笑,道:“不好意思,唐突佳人了!楚小姐千万不要误会,我并没有想不礼貌的意思,只是真正地把楚小姐当成朋友。”

楚秀菡眼神闪过一丝嫌恶的眼神,道:“对不起,太晚了,我想休息了。”

梁锦城道:“不好意思。正事还没有谈呢,和楚小姐一见如故,只顾聊文学了。我们谈谈后天的演唱会,好不好?”

楚秀菡思索片刻,道:“我想,这件事你还是和谭歌老师谈吧,我只听公司的安排。”

梁锦城意味深长地一笑,道:“楚小姐,我想提醒你的是,几天后晚会的伴舞,还有上台的顺序都是我安排的,是联唱还是独唱,也是我说了算的。”

楚秀菡皱了一下眉,沉思片刻,道:“那好吧,对不起,我上一下卫生间。”

说着,拿起手包迅速地走进卫生间,她抚摸了一下胸口,想起梁锦城刚刚的那样子,一阵恶心,一阵后怕,她快速拿起手机,却发现手机没电了,看化妆间有个欧巴桑在化妆,就借用了她的电话。

拨通了夏小洛的电话,她道:“小洛,你在哪儿?”

夏小洛沉声道:“有什么意外么?我在去建国酒店的路上。”

楚秀菡停了一下,她并不是一惊一乍的人,停了一下,眼神闪过一丝柔情,声音幽幽的,道:“没事。我就是……想尽快地见到你。”

电话那端的夏小洛心中突然软了一下,他何尝不知道楚秀菡对自己的一番深情,只是,他已经有了何诗韵。

听见楚秀菡的这句话,夏小洛仿佛又回到了洛水县那个风雪漫天的夜晚,他和楚秀菡被董四喜他们追杀,在雪地里一路狂奔,在洛水第二高中的校园里,这个女孩用尽全身力气背着自己往校园深处一步一步的挪动过去,她因为吃力呼出的白色气息,在昏黄的灯光下,仿佛绽开的一团一团的白色花朵,后面就是追兵万里,可是,她冒着生命危险,也没有放弃自己,依旧用尽全力一步一步地挪动着。

他似乎被某种温暖的情愫充满了整个躯体,声音暗哑了一下,涩涩地道:“放心。我很快就到。”

楚秀菡听了他这句话,不知道怎么的,似乎一下子就放下心来,刚刚因为恐惧和恶寒而冰冷的躯体也瞬间恢复了活力,身心获得了巨大的力量。

她对着镜子给了自己一个微笑,挥舞了一下粉拳,道:“有了夏小洛,哼!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要敢对老娘对手动脚,老娘就把你的小雀儿扯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