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头上的鲜血滴入眼睛,让蝙蝠侠的视野开始变得朦胧起来,在一片猩红当中,他看到,一只手伸到了他面前,然后捡起了光圈。
紧接着,一双皮鞋进入眼帘,面前的人缓缓蹲下来,手里拿着光圈,朝地下狠狠一磕,光圈嵌在了公路的路面里,消失了整整一半。
蝙蝠侠用尽全身力气向侧面翻滚,从地上爬起来,保持半跪的姿势喘息着,他再次睁眼的时候,看到的是席勒的脸,他看到,对面的教授推了一下眼镜,说:
“酗酒、酒驾、夜不归宿,飙车、炸街、半夜扰民……蝙蝠侠,如果你最近真的很有空,你是不是应该考虑一下,把之前没交的作业交上?”
蝙蝠侠咳嗽了两声,他发现,自己的唾液当中有血丝,但并没有感觉到肺部的疼痛,他怀疑可能是在之前的撞击当中口腔出血,他深吸了一口气,站了起来,有些摇摇晃晃的走向蝙蝠车。
席勒并没有阻拦他,而是看着他非常费力的将那辆已经翻过来的蝙蝠车又翻了回去,然后重新坐到了驾驶室里。
蝙蝠侠眯着眼睛,想要踩下油门,下一秒,一个光圈就嵌在了挡风玻璃上,距离蝙蝠侠的鼻子只有不到十厘米。
瞬间,蝙蝠侠的酒就醒了一大半。
“教授……”蝙蝠侠的声音非常低沉,他出声的时候,嘴唇甚至没有动,这个单词就像是从他的肺里直接挤了出来,带着令雨水都为之颤动的共鸣。
“你想要开车去哪里?”席勒站在蝙蝠车的前面问道,经过刚才那场剧烈的车祸,蝙蝠车的车灯已经不亮了,因此,蝙蝠侠看不清他的表情。
“我要回韦恩庄园。”蝙蝠侠回答道。
“你打算就这么回去吗?你知道阿尔弗雷德今年多大了吗?知道他看到你这一身血会是什么心情吗?”席勒收回了光圈,然后拿着光圈照亮了周围。
这里是哥谭出城的公路,但是并没有离开哥谭市的范围,但已不再有城区那样繁华的景象,也因此雨声变得更明显。
十分钟后,附近一条小巷街道的屋檐底下,蝙蝠侠坐在台阶上,手里抱着光圈照明,席勒站在他身后,给他的脑袋缠上绷带。
“你……你看到她了吗?看到那个……”蝙蝠侠说到这里的时候,就停下了,似乎是不愿意说出那个单词,但席勒却直接说:“是的,我看到那具尸体了。”
“那是个可怜的孩子,遭受过很多虐待,过度的营养不良,大大的增加了她夭折的概率,说实话,她能活到今天,已经算是运气好了。”
“不。”蝙蝠侠摇了摇头说:“是我没有看好她,我以为她没有什么反抗能力,所以我根本没有检查她卧室的窗户,我没想到她会从那里跳下去,她本来已经很虚弱了,哪怕是二楼的高度,对她来说也太高了。”
“我也没有看好爱莎,爱莎吓到了她,让她呼吸梗阻,在她心脏停止跳动的时候,我已经没有办法挽回了。”
席勒手上的动作停顿了一下,然后问:“你把这一切,归咎于你没有更完善的计划吗?”
“不是吗?”
席勒叹了口气,刚要开口说话,蝙蝠侠就说:“是的,我应该在接他们回来之前,多了解儿童心理学有关的知识,不应该那么频繁的给他们换环境,应该先使用一些医学手段,为他们补充营养,提高身体素质……”
“我不应该把她一个人带回庄园,起码应该让她有一个同类,第一个晚上,我应该陪她一起度过,而不是放她一个人在那里撬了一夜的窗户……”
蝙蝠侠的声音开始变得有些低沉,他说:“我想到了她可能会逃跑,但我没想到她会从窗户跳下去,我没有想到她敢这么做,我应该知道,受了刺激的病人,是不会被恐惧情绪所限制的……”
“我应该在接她回来之前,就告诉迪克和爱莎,让他们不要吓到她,在她跑出去又回来之后,我应该第一时间采取措施为她保存体温,而不是站在那里和谁理论……”
蝙蝠侠就像憋了很久一样,借着重新翻涌上来的醉意,他语速飞快的说着:“迪克也是这样,他不愿意回家,是因为我没有考虑到他可能不喜欢现在的这个环境,他可能不想一次又一次的转学,他可能更喜欢和合唱班的孩子待在一起……”
“这一切本来应该有更好的方法去解决。蝙蝠侠用手擦了一下眼睛上的血渍,说:“如果我去仔细思考,那我本来可以避免这些事的发生。”
“你为什么不允许自己犯错?”席勒问道。
“因为她死了,那是一个孩子,一个孩子的生命,任何人的生命,都不应该被作为代价,为另一个人的错误买单。”蝙蝠侠张了一下嘴说:“如果蝙蝠侠做错了,就会有人因此而死,那和因罪犯而死,又有什么区别呢?”
“你希望这个世界上的一切都在你的计划当中吗?你希望自己永远不会犯错吗?”席勒问道。
“当然是的。”
“你觉得,是什么驱使你做出这样的决定?”席勒又问道。
酒精不断侵蚀着蝙蝠侠的大脑,不常喝酒的人,总是更容易醉。
甚至不用席勒去催眠,蝙蝠侠就已经自然而然的进入到了一种催眠的状态当中,他的眼前开始不断出现各种各样的幻觉,光怪陆离的景象,让他感觉到浑身发冷。
“蝙蝠……是蝙蝠。”蝙蝠侠回答道:“在某一天的晚上,有一群蝙蝠从窗外飞过,我听到他们对我说,你可以成为我们的一员,去拯救这座城市……”
“是恐惧在驱使着你这么做。”
席勒说道,心理医生非常擅长解读病人口中的一些奇怪的意象,比如毫无关联的两件事物、一个听上去像童话的故事,甚至是那些令人恶心和感到不适的幻想,他们都代表着病人的一些情绪。
席勒问:“你对于超出你计划之外的东西感到恐惧,那么,你是为计划之外可能会产生的坏结果,而感到恐惧,还是为这些坏结果,可能对你的完美身份造成的破坏,而感到恐惧?”
蝙蝠侠似乎没有听懂这么一长串非常复杂的话,他一直在沉默着,努力的摆脱着那些重新翻涌上来的醉意,但他喝的酒太多了,他的努力毫无作用。
“蝙蝠侠?蝙蝠侠?”席勒在叫他,但蝙蝠侠已经没有反应了,他已经进入了一种意识模湖的状态,俗称就是喝酒喝到断片。
席勒那一长串的问句,成为了最后的催眠曲,在一个黑暗的小巷街边,在一夜的滂沱大雨中,蝙蝠侠就这样睡着了,这说明,他是真的醉了。
第二天清晨,雨停了,哥谭春天的每一个早上,都是同样的春寒料峭,布鲁斯从床上坐起来,在他起身的一瞬间,他感觉到了剧烈的头疼。
翻身下床,来到窗边,打开窗户之后,冷风吹过他的鬓角,让他感觉清醒了不少。
在推开房门之前,布鲁斯停顿了一下,他感觉到了一种无端的恐惧,他害怕,他打开门之后,没有看到阿尔弗雷德的身影。
但在几秒钟之后,他还是推开了门,然后他听到了壁炉里木柴旺盛的燃烧的噼啪声。
这让他松了一口气,在来到楼梯前的时候,他看到了阿尔弗雷德正拿着掸子打扫电话上的灰尘。
他带上了布鲁斯许久没有见过的鹿皮手套,这让他的动作看上去不那么灵活,但布鲁斯握在扶手上的手还是抓得更紧了,在冷空气当中,一种情绪开始酝酿。
“哦,老爷,您醒了?早上好,早饭已经准备好了,您可以去用餐了。”阿尔弗雷德微笑着对布鲁斯说道,就仿佛昨天晚上什么也没有发生。
可布鲁斯的记忆在告诉他,昨天发生了很多事,而他现在必须得知道结果,于是他问:“爱莎呢?她回来了吗?”
“是的,小姐已经回来了,老爷,她没跑出去多远,我把她带回来了,但回来之后,我没有看到您的身影,所以就送她去睡觉了。”阿尔弗雷德依旧微笑着回答道。
他的话音刚落,就听见一连串细碎的脚步声,从背后传来。
穿着睡衣的爱莎“噔噔噔”的跑下了楼梯,直接冲向了餐桌,拉开椅子,跳上椅子,坐好,拿起刀叉,舔了舔嘴唇,回头看向阿尔弗雷德。
阿尔弗雷德笑着指引布鲁斯来到餐桌前,布鲁斯本想对爱莎说点什么,可这个时候,爱莎已经开始埋头苦吃了,阿尔弗雷德站在他的身后笑着说
“爱莎小姐昨天晚上进行了剧烈运动,回来的时候就开始喊饿,但因为那时候太晚了,吃东西对身体不好,所以,她现在可能是有点饿了。”
见状,布鲁斯也没有再说什么,他也开始吃早吃早餐,但在吃饭的过程中,他感觉少了些什么,他放下叉子问:“阿尔弗雷德,今天的报纸呢?”
拿着掸子的阿尔弗雷德,手指微微动了一下,他说:“抱歉,老爷,今天我起的有些晚,报纸还没有熨,但今天报纸依旧在宣传安杰丽卡剧团,和他们带来的新戏剧‘麦克白’……”
“对了,老爷。”阿尔弗雷德忽然提高了一点音调,他说:“这是哥谭十年以来,第一次正规剧团的演出,全市的权贵都会到场,您真应该去看看,要我帮您和迪克少爷以及爱莎小姐订票吗?”
布鲁斯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盘子,说:“不,我不去了,你帮赛琳娜、迪克和爱莎各订一张票,让他们一起去吧。”
阿尔弗雷德点了点头,没有再说什么,等早饭吃完,阿尔弗雷德带爱莎去后院运动的时候,布鲁斯才皱起了眉。
报纸没熨好?布鲁斯可不会相信这番说辞,阿尔弗雷德在韦恩家族工作的这几十年里,从来没有报纸没有熨好就开始吃早饭的情况发生过。
在这一点上,阿尔弗雷德本人,甚至比韦恩家族的成员还要更加坚持,谁也不能动摇这位老人,对于让韦恩家族的成员了解最新消息的执念。
布鲁斯来到了大厅的后方,透过窗户,他看到阿尔弗雷德正带着爱莎玩,布鲁斯顺着餐厅的走廊离开,一路绕过大厅,来到了侧面的熨衣间。
阿尔弗雷德一般都会在这里熨东西,包括衣服、手套和报纸,报童送来的报纸,被从信箱拿出来之后,一定是第一时间放到这里。
可是,布鲁斯在这里翻了半天,没有找到报纸的踪迹,于是,他又回到大厅,从大门走出去之后,推开庄园的大门,打开信箱,向里面看去。
信箱里面也没有任何东西,布鲁斯皱起了眉,将信箱的门重新关上,然后开始在街道的左右打量起来。
就在这时,韦恩庄园的邻居刚好出门。
在韦恩庄园不远处的地方,居住着一对母女,母亲是东海岸一位富商的遗霜,但因为她的经营能力更强,家族甚至比丈夫在的时候还要蒸蒸日上,因此他被尊称为哥德夫人,而她的女儿则是歌德小姐。
两人都是同一副打扮,穿着现在贵妇们最时兴的呢子大衣,配上一双亮色靴子,再戴上与靴子同色系的围巾和帽子,手里拿着一个手袋。
布鲁斯退回了庄园的院子里,站在灌木丛后面,听着她们的聊天。
哥德夫人先开口道:“要不是你执意要去,我才不会和那群臭烘烘的码头工人坐在一起吃饭,昨天晚上的体验还不够差吗?”
“别这样说,妈妈,看看他们那群人的蠢样,有些和我一样大的女孩,只能眼巴巴的看着我的靴子,还有,你没有看到那些在东区自称为贵妇的女人们看你的眼神吗?”
“哼,别和我耍这些小花招,你就是想去见小维特,我早就知道了,那个浑小子人品不怎么样,但他的家族倒是还算上得了台面,今天要是见到维特先生,你最好给我表现的矜持一点……”
“知道了,妈妈,你觉得什么样的话题适合开场?我是不是应该先和他们聊聊最近的那场戏剧?”歌德小姐的声音带着一些忐忑。
“傻姑娘。”哥德夫人斥责道:“戏剧还没开演呢,你打算聊什么?你没看今天早上的报纸吗?你当然应该跟外地来的怀特先生,聊聊我们本地的特产,那位大名鼎鼎的蝙蝠侠。”
“唉,他有什么意思?也不过只是个虚伪的阔老而已,报纸上不都说了吗?他借着救助乞讨小孩的名义,把他们都带到自己的基地里享乐,真是令人作呕,我听说还有个小孩死了,他可真是……”
哥德夫人赶忙捂住了嘴说:“快别说这样的话了,那不是你这样的小姐该聊起的话题,让那些肮脏的男人们说嘴,还不够吗?”
母女两人窃窃私语着,快步走过了韦恩庄园的院子,从灌木墙的缝隙当中,布鲁斯看到,歌德夫人用手帕捂着嘴上下打量着韦恩庄园,并对他的女儿说:
“要我说,小韦恩才是最好的人选,花花公子?那是最不值得在意的择偶条件,要是你能嫁给小韦恩,我一定每周都去教堂感谢上帝!”
高跟鞋的脚步声渐行渐远,布鲁斯的表情冷了下来,他沿着院子的围墙,一路走到韦恩庄园的后面,避开阿尔弗雷德的视线,身手利落的翻出了墙头。
韦恩庄园的后方也有两个庄园,但因为南区是新建的富人区,建筑没有西区那么密集,布鲁斯走过了一条街道,又转了一个弯,才找到了另一户人家的信箱。
布鲁斯知道,这家的男主人对于油墨过敏,因此,他们虽然订报纸,但从来不看,布鲁斯曾经听这里的报童抱怨过,在送来新报纸的时候,前一天的报纸还留在信箱当中。
布鲁斯左右看了一下,发现周围没人,他伸手撬开了这家人的信箱,将里面的一份报纸拿了出来。
将信箱合上,布鲁斯又走过了两个转角,找了一个没人的墙角,打开报纸,开始细读。
其实也不用很仔细的阅读,因为头版头条就写着一行大字:
“蝙蝠侠?去你的哥谭英雄!”
布鲁斯皱起了眉,再看向副标题,上面写着:“蝙蝠侠掳掠幼童,披上英雄外衣的残忍儿童杀手!”
正文内容非常多,但主要是以顺序时间线的方式,介绍了蝙蝠侠是如何以营救的名义,救出了乞讨的孩子,又是如何带走了他们,并将他们迫害致死的。
其中,按照时间顺序配了四张照片,第一张是他在一个幽暗的巷子里一闪而过的身影,布鲁斯记得,这条小巷和另一条小巷中间的缝隙上搭了一块铁皮,包括那个小女孩在内的三个孩子,以前就住在那里。
第二张图片,是蝙蝠侠站在高楼上的身影,但由于角度和背景的衬托,他看起来不太像是一个英雄,反而像是一个正在找作桉时机的杀手。
第三张和第四张图片都是近距离拍摄,能够清楚的看到蝙蝠侠的面罩形状。
蝙蝠侠在哥谭出没了这么久,不是没有报社关注他,也曾有记者冒死在哥谭的夜晚拍摄他的图片,但一般来讲,都会被蝙蝠侠当场抓住,并没收作桉工具。
也很少有报社会刊登有关他的新闻,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和一个半夜出没在哥谭的紧身衣怪人打交道,黑帮好歹还是讲道理的,但要是精神病人的话,那就真是有理说不清了。
可这一次,这个新闻占据了哥谭晨报的一整个版面。
这篇文章文笔尖锐、叙述老练、极富扇动性,更重要的是,它准确的抓住了哥谭人的心理——
比起造神,这些疯子们,更喜欢看神倒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