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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科幻小说 > 辽东钉子户 > 第二百九十一章 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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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忙!”

王在晋拉住了张恪的胳膊,笑眯眯说道:“永贞,我这么称呼可是妥当?”

“部堂乃是前辈,又是经略重臣,自然可以。”张恪笑着说道。

“嗯,老夫不过是痴长几岁而已。身为大将,处变不惊,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总归不差一个时辰,半个时辰,你若是一走,只怕大家伙就没心思喝这顿酒了!”

这个,张恪略微沉吟一下,说道:“部堂,是我鲁莽了,自罚三杯,请大人赎罪!”

张恪说着,取过三杯酒,仰脖喝干。

“呵呵,永贞为大明屡立战功,实乃当世名将,老夫也回敬永贞三杯!”

王在晋笑着站起身,喝干了杯中的酒,远处的官员士绅并不知道怎么回事,只是看到张恪和王在晋互相敬酒,只当是两位大人惺惺相惜,上面关系好了,他们做事也免得为难。

一时间大家伙纷纷举杯,觥筹交错,划拳行令之声不绝于耳。

这顿接风酒足足喝了两个时辰,不少人都喝到了桌子下面,被家丁拖走的时候,还不停要酒喝!

“部堂,辽东边地,民风粗野,比不得江南富庶之地,还请部堂不要见怪!”王化贞说道。

王在晋喝得脸色通红,兴致颇高,满不在乎笑道:“本官就喜欢直来直去,阳奉阴违,皮里阳秋的那一套根本在本官这儿玩不转。对了。永贞,刚刚可是有什么军情吗?”

提到军情两个字,王在晋的眼睛变得分外明亮。显然这位王经略并没有喝醉。

“部堂,的确有了点事情,根据密报,蒙古兀良哈部和喀喇沁部意图攻击我方屯田据点,因此末将想调集兵力,准备迎战蒙古人!”

“哦,原来如此!”

王在晋笑着说道:“永贞。本官初来乍到,蒙古的情况不太了解。不知道你能不能给我讲解一二?”

虽然是疑问,可是根本不允许拒绝,别看王在晋说的客气,可是他的话中都透露出一个意思。那就是老夫是经略,军务归我管。别管老子多客气,最后拿主意的还是我,一个武将不能越俎代庖。

不愧是做过封疆大吏的人物,就是有城府,也更难对付!

张恪思索之时,已经到了书房,正面墙上挂着硕大的军用地图,辽东乃至整个东蒙都在画面上。

很明白画面分成了三个部分。东边黑色的代表建奴,南边黄色的是大明,至于西边白色则是蒙古林丹汗。

三方鼎足而立。建奴风头盛,蒙古势力大,大明底子厚。三方各有优势,相互牵制。

王在晋在京里还没有看过这么详细的军用地图,不由得来了精神,仔细地辨认。不时点点头。

“天下三分,鼎足而立。永贞。三国演义里面诸葛亮对付曹贼的方略是什么?”

“部堂大人,自然是联吴抗曹,只是孙刘都见识短浅,一个贪图荆州尺寸之地,破坏同盟。一个赌上倾国兵力,功败垂成。”

王在晋满意点点头,笑道:“永贞所言不假,老夫就想请教,既然建奴势头旺盛,为何不和蒙古联手,共同对抗老奴?实不相瞒,老夫在京城看到屯田草原的策略就十分不解,此时有必要得罪蒙古人吗?”

经略大人直接向战略开炮,张恪不得不提高了十二分警惕。王在晋可是把孙师傅问得哑口无言,成了笑柄。

绝对不能重蹈覆辙,张恪略微沉吟一下,然后笑道:“经略大人所言极是,可是你若是仔细看看白色的一片,就可以看到,那并不是一个整体,而是零碎的无数部落!”

“没错,从我朝开国以来,蒙古草原就四分五裂,各自为战,征杀不休。也亏得草原如此混乱,我大明才能有安生日子。”

“部堂明察!”张恪笑着拿起了竹竿,指着地图,侃侃而谈!

“一代枭雄俺答汗去世之后,蒙古陷入了彻底的四分五裂之中,连一个能拿得出手的都没有,林丹汗,也就是虎墩兔虽然号称蒙古大汗,实则能控制的仅是插汉部而已,而插汉部又是蒙古六个万户之一,换言之,林丹汗只有蒙古六分之一的力量。在他的东边,是嫩科尔沁部,此部背靠建奴,双方勾勾搭搭,联姻密切,和林丹汗离心离德,甚至刀兵相向。

而在林丹汗的南面,辽河以西,则是以炒花部为首的内喀尔喀五部,他们结成联盟,虽然和林丹汗一起对抗建奴,但是若即若离,大有分庭抗礼之势。

向长城,张家口一带,是喀喇沁部和兀良哈部,他们把持着朝贡贸易的通道,经常截杀林丹汗的使者,双方冲突不断,其余俺答汗留下的土默特部,鄂尔多斯部,漠西蒙古,还有瓦剌部,离着辽东还远,暂且不提。”

张恪一边说着,一边用手指着,讲解各部的情况。王在晋虽然身在中枢,自以为对军情了若指掌,可是一听之下,也是暗暗伸出大拇指。

放眼大明,不管是文臣武将,能把蒙古的情况说的头头是道的,绝无仅有。

难怪张恪能平步青云,这小子真有不凡之处。

消化了所有内容,王在晋长长呼吸一口,活动了一下酸痛僵直的脖子,笑道:“永贞,你这么了解蒙古,想必是有方略了,讲出来听听。”

“部堂,您说联合蒙古,此计虽然不错,可是蒙古四分五裂,根本是烂泥扶不上墙。别看林丹汗号称四十万控弦之士,可是实际手上的就是插汉八大营,兵力十万出头而已。论精锐程度。远远不是建奴的对手,一战必败!”

“哦!”

王在晋眉头紧锁,他心里苦笑。如果蒙古真如张恪说的这么复杂,他的抚蒙大计显然就泡汤了。光是蒙古人的内耗,就足以让他们疲弱无力。就算是出兵,也是给老奴送菜而已!

“永贞,看来老夫对草原还是不够了解,惹了笑话,真是惭愧啊!”

“部堂。您的方略没有错,蒙古人还是要联合。只是不能被动求他们,而是要主动争取!就拿炒花部来说,我们打赢了广宁大捷,炒花部实力大损。不得不依附大明。若是继续征讨,把喀喇沁部,兀良哈部都争取过来。几部蒙古合起来,就有十几万人。我们以此为谈判资本,逼着林丹汗配合大明作战,如此一来,不愁林丹汗不上钩!”

林丹汗作为身负黄金家族血统的天之骄子,从接掌汗位的那一天开始,就立志统一蒙古。恢复祖上的荣光。

理想是伟大的,现实是骨干的,林丹汗根本没有这个力量。不过若是大明能帮他,那就容易太多了!

王在晋皱着眉头,苦苦思索,他觉得张恪办法不错,可是总有些想不通的地方。

“永贞,想控制十几万蒙古人谈何容易。需要耗费多少兵马钱粮,辽东可能承受得住?而且蒙古人反复无常。若是他们不听指挥,岂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哈哈哈,部堂请放心,蒙古人跑不了!”

张恪当然有这个信心,原因很简单,他掌握了蒙古人的命根子!

从入冬以来,草原上连降了好几场暴雪,可怕的白灾提前到来,牧民的牲畜被冻死,他们只能躲在帐篷里,和亲人互相依偎着,盼着糟糕的天气快点过去。

相比于其他各部等着长生天发善心,炒花部可不一样。他们早早的把羊毛卖出去,多于的牲畜都制成了肉干,卖给了明朝。

换来了足够的衣服和粮食,铁炉,煤炭,帐篷之中,他们对着吱吱冒油的烤全羊,大快朵颐,纵情高歌。

有了牢固的经济纽带,张恪根本不担心蒙古人会背叛他,历史上已经无数次证明了,银弹是比铅弹更有效的武器。当然没有铅弹做后盾,银弹只会成为别人的战利品。

“部堂,末将立刻领兵去草原,一定给蒙古人沉重一击,让他们知道厉害。”

“永贞,你需要多少人马?”

“五千人马足矣。”

“不,我给你八千!”王在晋突然厉声说道:“建奴凶悍狡诈,若是他们从草原取道,攻击长城一线,九边重地极有可能被突破。收复这些蒙古部落,就等于多了一道防线,有他们充当眼睛,必然能轻松不少!”

老王竟然有这个先见之明,不到十年,满清的确就是这么干的。一条耗费几千万两银子,被吹上天的关宁防线就成了摆设,令人可发一笑。

“请部堂放心,末将一定不辱使命!”

张恪当即请令离开,调集人马,连夜向草原而去。

……

嗖!

一支箭射在了小腿上,女人摔倒在地上,她疼得浑身哆嗦,一条腿失去了知觉,咬紧牙关,用手肘撑地,拼命向前爬。

看见了,看见了,家就在前面!

“哈哈哈,臭娘们,过来吧!”

从身后疾驰而来的蒙古兵抛出了套锁,女人立刻被套住。

几个蒙古人毫不客气,撕碎了女人的衣服,露出了雪白的肌肤,简直和白茫茫的雪野一个颜色。

狂性大发的蒙古人纷纷撕开了衣服,狞笑着扑向了女人。

“救救我啊……

女人凄厉的嚎叫,传到了寨子之中,一帮青壮紧握着武器,一个个呼吸粗重,脸涨得通红。有些人更是羞惭地转过头,不忍多看一眼。

“二丫头!哥哥来救你了!”

突然有一个汉子从寨墙跳出去,向着鞑子飞奔而去。

“别找死啊!”

任凭里长怎么呼唤,年轻人一点都没听见。(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