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恩一直都坐在地上,盘着腿,他时而睁开眼睛,时而闭上,心神似乎有些不宁,可是嘴角却噙着某种笃定的嘲讽。
距离周凌风等人的离开,已经有三个小时了。
这三个小时里,他不停用手在地上写字,来来回回只写一个字:马。
黑暗中出现一声叹息。
叹息沉重,似乎在可怜,又似乎带着某种阴森和狡黠。
劳恩停止写字,站了起来,很快又因为长久坐下导致的麻痹而摔倒在地上。
可是很快他又站了起来。
“你,来了?”
“你似乎在等我?”
黑暗中涌现出一团黑影,黑影一步一步朝着前面走,直到光影交织下,他的脸全部显露出来。
飞鹰带着向来的笑容,走在劳恩的面前。
劳恩没有多看一眼,他低头再次看向脚下的“马”字。
“其实你挺可惜的,作为圣子,如果不是为了寻找复制星器,现在一定很风光。”飞鹰的声音显得低沉带有厚重性,好像一个喜欢说历史的老人,在讲述过往。
劳恩终于抬头,他没有给飞鹰任何机会,目光冷静地对视:“我想,如果没有你,我一定现在很风光。”
“我想我和你并没有过多的交集。”飞鹰淡淡地看向其他地方。
劳恩目光越发的犀利,他没有过多去周旋,而是一针见血:“别装了,托马斯。”
“托马斯?”飞鹰左右张望,疑惑地问,“这里并没有托马斯啊?”
旋即又用手指着自己,得意笑了:“原来托马斯在这里啊!”
劳恩面色冰冷,似乎想起了什么,浮现出些微痛苦表情:“你一直都在布局,不仅仅是马帮,还化身为飞鹰。”
飞鹰忽然笑了起来,他边笑边摘下头皮,原来那是一层头套。
飞鹰是秃子,托马斯可不是。
托马斯摘下头套,找了一块石头,坐在劳恩的面前。
劳恩还想要说什么,骤然他发现自己一双腿没了。
整个人坠落在地上,强烈的剧痛感充斥在大脑,劳恩却一口咬住牙齿,恁是一声没有吭。
鲜血从他的牙齿缝里流出,他还是忍了过来。
托马斯像是欣赏一件艺术品,用手在劳恩身上“缝缝补补”。
劳恩看见自己身体像是一幅画,托马斯手中有着橡皮擦,轻轻一划,某个身躯就会消失,轻轻一笔,消失的身躯又会回来。
“这就是吞噬星器的力量?”
劳恩脸色铁青,他的目光中充满了绝望。
“是的,很迷人,不是吗?”托马斯将劳恩的四肢“消除”,只留下脑袋和上半身身体,“要不我给你留下男性功能?”
劳恩冷冷道:“你杀了我也没有用,天命人已经来了。”
托马斯的眼睛闪过一丝杀意,他伸手抓住劳恩的脑袋。
劳恩瑟瑟发抖,乌青的嘴正在颤栗。
“我也不怕,拥有‘吞噬’星器的我,便是神灵也仿佛唾手可得。”托马斯缓缓站了起来,伸出脚踩在劳恩的脸上,“何况不是天命人么?借完还是会还的。”
托马斯脚上一用力,劳恩的脑袋被踩成了血浆,溅射在地面上。
........
克瓦斯先生今天大概是近几年少有的开心,他总算为了自己的女主人帮了大忙。
“不过你们得小心点,托马斯可不是普通人,他创造了马帮,可以说是地下最大的黑帮组织。”克瓦斯告别前,扬起手中的高帽。
周凌风同样脱帽回礼,看见克瓦斯先生一摇一晃的离开,内心有种古代与现代的冲击感。
只有旁边的勒不思皱着眉头嘀咕:“这里不是天之国么?为什么神灵眼皮子底下,全都是这些人?”
“这就是灯下黑,我看估计距离神灵越近的地方,越是疯狂。”莱锡丝双眸在闪烁。
内米亚抓紧手中火枪,大声呵斥:“这是因为神灵的考验,祂们不可能事事都插手凡人的纷争。”
“是啊,我就是神,我可不会管凡人这点破事,更不要说什么考验。”勒不思骄傲地说。
“大胆!”内米亚抓住火枪,枪头立刻迸发出强烈炽热的火焰,仿佛一只飞鹰,随时扑过来。
勒不思更加骄傲自满,转身背对内米亚,全然没有将眼前的少女放在眼里。
内米亚咬紧贝齿,不明白这个女人究竟在神气什么,如果不是因为莱昂恩在,她早就一枪锁住勒不思的喉咙,让鲜血溅射在她雪白的脸上,让恐惧布满她的眼睛。
可是内米亚不知道,即便她出手了,周凌风也不会阻止,甚至还会再旁边拍手称赞“好”。
这个可恶的吞天神鸟,周凌风已经忍受她很久了。
“现在时间可不等人,内米亚小姐,不知道你是否愿意继续跟随我?”周凌风微笑着看向内米亚,此时的少女明显有些慌张。
内米亚强忍着怒火,压抑着内心的不安横气说:“我可并不害怕,下一个星器,一定是我的。”
周凌风耸肩,反倒是来了一些兴趣:“如果我集齐了五个星器,那么最后一个星器,你打算怎么处理呢?”
最后一个星器,自然指的是内米亚手中的那个星器。
内米亚无意识地咬住下唇,她眼睛闪烁,思考了许久才回答:“如果真让你得到了五个,那么我便给你就是,不过当你从未来还星器时,我得要两个。”
内米亚野心勃勃,眸光炽热地看向周凌风。
周凌风“哦”了一声,既没有肯定,也没有否定,这毫无疑问让内米亚感觉受到了侮辱。
但是决定权不在她这里,她也无可奈何,只能低声说:“下一个星器,一定是我的!”
“得了吧,下一个是托马斯,你是托马斯的对手吗?听说是吞噬星器,听着名字就让人不安。”勒不思在旁喋喋不休。
内米亚听完脸色发白,内心好不容易积累起来的底气,又被勒不思放气球一样给放了出来。
托马斯的马帮在西边,作为天之国的最左方,这里就像是西部牛仔。
西域的交通工具主要是马,最受欢迎的不是钱,而是琥珀色的波琅酒。
周凌风尝试喝了一口,顿时整个喉咙都开始“烧”起来,他情不自禁闷哼一声。
面前的一名老牛仔老头乐呵呵地接过酒瓶子,仰头咕噜咕噜地,一口气将整瓶酒都喝完。
“了不起啊,老伯。”勒不思讨人厌的阴阳怪气再次出现。
周凌风脸微微红,连忙看向别处,准备不理会。
老头呵呵笑道:“在这里,喝酒才是本事,如果你不会喝酒,将会寸步难行啊。”
周凌风捏着鼻子,从手掌处嘟哝:“我可没有醉,只是这酒的确太烈,我一时没有准备。”
“好了,败者的理由总是那么多,你们想要去看马?”老头说着周凌风的来意。
周凌风连忙点头,并且取出一个胸针别在胸前。
那是一枚金光闪闪的马匹胸针,下面显示着“王子”的字迹。
老头扬眉,一改刚才的不屑,就像看见了知己一样,毫不客气地搂着周凌风的肩膀,哈哈大笑地说:“原来是马友,听我说,在西域不会喝酒是一件大事,可如果你喜欢马,那么一切都不是问题。”
周凌风闻着对方嘴巴一股浓烈的酒精味,不由自主地皱眉。
可是老头依然十分豪迈地吐露着他这些年来喜欢过的马匹。
“爱珠、保罗、菲格.......都是好马呀!”
“那么我想去看看赛马。”周凌风欣慰地给了钱,当然是从内米亚那里借来的,他可没有天之国的货币。
“那就走吧。”
一路上,老牛仔都在介绍这里的马场,当然这里离不开托马斯的马场。
托马斯的马帮势力很强大,可以说在西域属于前三的实力,更有不少好马在他手中捏着。
“托马斯1号马场,这就是我们马上前往的地方,今天算你们幸运,听说白马王子格拉也会出现。”
白马王子格拉,其实就是一匹白色的马,但是它体内充满了妖兽力量,强大的气息即便是隔着远远的,也能够感受到力量的震动。
“这匹马可是无价之宝,相信我,买它赢没有错。”老牛仔还在兴致勃勃地介绍着,“当然如果你想要搏一搏,也可以看看黑色珍珠波列克,瞧瞧,它是那么的漂亮,如果可以,我真想和它结婚。”
周凌风并不懂马,也只得陪着笑。
内米亚来了兴致,一眼看中场上准备的红色马匹:“我买它!我能够感觉它体内火焰的力量!”
“真有眼光,它是火焰夫人,是最近的新秀,可惜它是母的,没有经历太多实战。”老牛仔乐呵呵地说,可是言语中总是有些刺耳。
内米亚内心有些不愉快,她总觉得火焰夫人和自己有些相似,便要买它胜利。
勒不思则是看中一匹青色的马,自然是因为颜色方面和她羽毛相似。
莱锡丝对赌马并不感兴趣,她只是微笑着说:“我跟着莱昂恩买吧。”
“好吧,不会喝酒的小子,你喜欢哪匹?”老牛仔丝毫没有收音的意思,这让不少周围的群众纷纷侧目,均鄙夷地看向周凌风。
“他居然不爱喝酒。”
“不爱喝酒来西域做什么?真是一个可怜的家伙。”
“也有可能来泡姑娘的,可惜这里的姑娘比男人还能喝。”
周凌风尽量不去理会周围嘈杂的声音,他用手捂住眼睛装作沉思,其实内地里睁开“心眼”,将场上的马匹状态看得清清楚楚,甚至包括它们的精神力。
忽然,一匹矮小的马匹跃入眼中。
周凌风略微发呆:这精神力......很强大啊!
这马又矮又小,腿还短,看上去比其他马矮了一头。
为什么它精神力这么旺盛?
“那匹马是什么来头?”周凌风指着矮小马问老牛仔。
老牛仔打了个呵欠,显然对那匹马丝毫不感兴趣:“谁知道呢?第一次出场的马,名字叫做......小霸王?嘿,恐怕是托马斯让它亮个相,希望有人出高价钱买走吧。”
老牛仔的哈哈发笑,周围人听完也跟着发笑,甚至有人因为这点笑话而举起波琅酒干杯。
周凌风眼睛闪烁,稍加思索便明白这是什么道理。
人人都知道白马王子厉害,自然买它赢的就很多,这对于庄家而言并不怎么赚钱。
如果有一匹黑马出现,有一场火热的比赛爆冷,那庄家可就大赚特赚。
“我这个最喜欢的就是赌博,不拼命是赚不到钱的,我选择小霸王。”周凌风微笑的说着。
“什,什么?”老牛仔吃惊,甚至捏碎了手中的酒瓶子,让如同黄金一般的液体洒落在地面上,可他丝毫没有注意,而是呆呆的看着周凌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