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听到了?”
“我不是故意偷听的。”沈千颜立马解释。
靳仲廷见她慌乱,摇摇头:“听到了也没事。”
这个迟卫是地产大亨,锦城好几块极具商业价值又待开发的地,都是他的,包括靳仲廷最近相中的那一块秦成河边的地。
靳仲廷派了公司里好几个经理去谈判,想用高价买下这块地皮,好将鸢湖那个项目转战到那里,结果这几个经理个个在迟卫那里碰了钉子,都还没开口说买地的事情,就被迟卫赶了出来。
听说迟卫性情古怪,但凡有人登门,他一定会先摆出好客的姿态,热情地留人在家里用餐,他甚至还会请厨师做出满满一桌好菜招待,可问题是他的“吃”并不只是单纯地吃,而是在用餐途中不断提问,试图寻找和他在“食物”上有共鸣的人,如果两人吃不到一起,合作就根本没门。
那几位经理就是吃完饭直接被赶出来的。
秦成河这块地对靳仲廷而言很重要,他必须拿下这块地,重启被靳天佑背后使坏夺走的鸢湖项目,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可靳仲廷素来不是个对“吃”有研究的人,虽然他决定要亲自掌舵这个项目,但要他从吃食方面攻略迟卫,他并没有十足的信心和把握。
沈千颜听完靳仲廷地描述,更加确认了迟卫就是当年那个迟叔叔,因为当年那位迟叔叔也是一个对吃极其考究的人,他家财万贯,愿意为了吃一掷千金,经常不远万里地来找外婆,只为了吃一口外婆做的素食。
是的,迟卫是个素食主义者。
他坚信吃素是一件能净化身心、延年益寿且树立六道众生同胞爱的事情,这些年,他一直都在寻找志同道合的人,但是,在社会的各大欲望之中,口腹之欲大概是最容易得到满足也最容易回报快乐的欲望,哪个凡人会和自己过不去,去压抑一日三餐的快乐呢。
所以,迟卫觉得自己是个注定孤单的人,这也铸就了他越来越怪异的性格。
“你什么时候去见他?”沈千颜问。
“周六。”
“我建议周一去。”
“为什么?”
沈千颜印象里,周六周日一直都是迟叔叔焚香斋戒的日子,虽然这么多年过去了,但是按照迟叔叔的长性,一般不会随意更改习惯。
“你认识迟卫?”靳仲廷问。
“认识,是以前的故交。”沈千颜十分仗义,“如果需要的话,我可以陪你一起去找他。”
靳仲廷看着沈千颜,微一挑眉:“这么帮我?”
“你之前救了我那么多次,帮你是应该的,就当是还你的恩。”
“对我就这么还恩,对洛司屿就以身相许?差别是不是有点大?”
沈千颜一耸肩:“既然你嫌弃,那我就不帮了。”
她说着,就要走。
“诶。”靳仲廷赶紧一把拉住她的手,“别走,帮我,我需要你。”
我需要你。
这四个字配上他看起来有些深情的眼神,让她顿时浑身酥麻。明明知道他说的是迟卫的事,她却仿佛听出了别的意思。
*
周一。
沈千颜跟着靳仲廷去了迟卫的住所,他现在住在日月弯那边的独栋别墅,依山傍水,像个世外桃源。
“好美。”沈千颜忍不住感慨一句,“能在这样的地方养老,想想都是幸福的事。”
“幸不幸福,看的是和谁一起养老。”靳仲廷饶有深意地看着她。
沈千颜想想,觉得他说得也有道理,如果能和爱的人,在这样风景如画的地方慢慢老去,那简直是最诗意的生活。
两人走进庭院,看到秋千架那边站着一男一女,男士穿着深蓝色的西装,女士的裙子也是一样色调的,明显是情侣款,光看背影就很般配。
“迟卫有子女吗?”靳仲廷问。
他记得资料上说,迟卫并未结婚,也未生育。
“迟叔叔是不婚主义,他以前就说过,自己并没有结婚的计划。”而当他百年之后,他留下的巨额财产都会捐赠。
两人正说话,秋千架旁的一男一女闻声转过脸来。
那位女士竟然是沈晓茹。
沈千颜已经很久没有听到沈晓茹的消息了,这么久没见,她今日见她的最直观的印象就是沈晓茹整容了吗?
她的鼻子明显变挺了,下巴也像是做了填充,整张脸乍一看似乎比之前漂亮了,但再细细一看,人工的痕迹明显。
是的,沈晓茹的确去做了整形,那日跌下山崖之后,沈晓茹的脸上就留了疤,她去整形医院最开始的目的只是祛疤,但被整形医院的医生一通洗脑后,她又整了鼻子和下巴。
她自己对现在这张微调后的脸非常满意,也因此更有信心。
“哟,这是谁啊。”沈晓茹看到沈千颜和靳仲廷有些惊讶,“离婚之后还能看到你们同框,倒是稀奇。”
沈千颜暗呐,沈晓茹竟然敢当着靳仲廷的面说这些有的没的,想必她身边的男士大有来头且和她关系亲密,能为她在靳仲廷面前撑腰。
果然,她挽住了男士的胳膊,笑着介绍:“达令,这是我的堂妹沈千颜。”
被沈晓茹称为达令的是孟州,孟氏的太子爷,而孟氏,是锦城之内唯一敢叫板靳氏的企业。
“好巧啊,靳总。”孟州看了眼沈千颜,直接将目光落在了靳仲廷的身上,“没想到靳总竟然也选择了今天来拜访迟先生,而且和我一样,都带着一位女士。”
孟州的意思,听起来就像是靳仲廷抄袭了他的创意一样。
“那可不一样哦达令。”沈晓茹一脸傲娇,“你带的是你的正牌女友,靳总带的可是他的下堂妻。”
沈晓茹说到“下堂妻”三个字的时候,一副胜利者的姿态,好像,是她把沈千颜挤下正妻之位似的。
“靳总和前妻都能处得这么融洽,看来真如传言所说,宰相肚里能撑船。”孟州是在借沈千颜暗讽靳仲廷舍让鸢湖的项目。
“过奖了。”靳仲廷对孟州不咸不淡的,显然没有放在眼里。
靳仲廷的态度让孟州有点不太高兴,于是他的语气更为辛辣:“靳总是想退而求其次拿秦成河那块地来顶鸢湖的项目吧,但是,你连靳天佑那个草包都抢不过,如今还想从我们孟氏手上抢东西?”
“第一,我不像孟总,从不求次,第二,秦成河这块地花落谁手还不一定。”靳仲廷说完,看了眼沈千颜,“走吧。”
沈千颜点点头,跟上靳仲廷。
她不认识这个孟州,但是本能地对他反感至极。
“走?”沈晓茹冲上来拦住他们,“你们以为迟先生的地盘是随便可以进的吗?我们先来的,还在等通知呢,你们想插队,可休想。”
沈晓茹的嚷嚷声惊动了迟卫家里的管家,他立刻出来查看情况。
“怎么回事?”管家问。
“他们想插队,明明是我们先来找迟先生的,见或不见,总也得我们先得迟先生的回音吧?”沈晓茹说。
管家打量了沈千颜和靳仲廷一眼,礼貌地说:“这位女士说得对,凡事都有先来后到,迟先生是个极讲规矩的人,他不喜欢人插队。”
沈晓茹洋洋得意,她走回去,挽住了孟州的胳膊,半是撒娇半是承诺:“达令,你别着急,放心,等下我一定为你争得和迟先生合作的机会。”
“晓茹,你可真是我的贤内助。”孟州作势要去捏沈晓茹的下巴以示亲昵,沈晓茹赶紧躲开了。
她好不容易钓上这金龟婿,可不能让他发现自己整容。
话说沈晓茹能和孟州走到一起,也算因缘巧合。
沈晓茹那日从山崖上跌下来轻微毁容后,就错过了和宋家宋宁远的相亲,她一次一次梦断豪门,沮丧到以为自己没有豪门缘的时候,孟州来耀食府用餐,遇到了整容后的她,一见钟情,并且发起猛烈的攻势。
说实话,五大三粗长相又泯然众人的孟州,根本不是沈晓茹喜欢的类型,但孟州有钱有身份啊,他可是孟氏的太子爷,孟氏又是锦城唯一能和靳氏去争一争高下的大财团,这样的背景,怎么让人不心动?
于是,沈晓茹牙一咬,也就同意了孟州的追求。
两人交往后,孟州对沈晓茹也是真不错,包包鞋子,珠宝豪车,送起来根本不手软,这极大程度地满足了沈晓茹的虚荣心,也满足了沈耀明望女成凤的愿望,他们一家都极看好孟州,要沈晓茹好好抓住这个金龟婿。
这不,沈晓茹听说孟州最近遇到了迟卫这个对吃极其挑剔的大麻烦,便自告奋勇前来,她想,她好歹是经营过耀食府的,虽然不像厨师那么专业,但对吃还是有那么几分见解的,没准,她就能说服迟卫和孟州合作。
要是她能助孟州拿下这个项目,想必也会让孟家人刮目相看,到时候,她要进门也容易许多。
*
管家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他也知道,最近很多企业都跟风盯上了老爷在秦成河的地,每天来找老爷的人几乎要踏平门槛,但老爷对他们都没有兴趣,赶走了一茬又一茬的人。
“我们来找迟先生和他们并不是因为同一件事,所以也就没有先来后到之说。”沈千颜对管家说。
“什么不是为了同一件事,你敢说你们不是为了秦成河的地来的?”孟州在旁拆台。
“我们是想来和迟先生共进午餐的。”沈千颜凑到管家的耳边,低声地说了句,“麻烦您进去替我带个话,问一下迟叔叔是否还想尝一尝当年苏山村的水晶肘和茄汁鲍鱼?”
管家迟疑地看了眼沈千颜,一时猜不透这女人是否有什么话外音。
水晶肘和茄汁鲍鱼是荤菜,可他们家老爷是吃素的,这话要是冒然去问,肯定要挨批,但他跟在老爷身边多年,又清楚的知道苏山村对老爷来说是一个很重要的地方。
真啊真矛盾。
管家纠结了几秒后,对沈千颜说了句:“稍等,我这就去问。”
苏山村可是老爷做梦都想回去的地方,他不敢耽误。
沈晓茹见管家真的被沈千颜说服,跑去向迟卫请示,忍不住上前一步大放厥词:“沈千颜,你又使什么狐妖本领呢?真是不要脸,连一个管家都狠得下心去诱惑。”
沈千颜还没来得及说话,靳仲廷先护身到了她前面。
“沈小姐,看来云中寺的佛和魔,都没教会你做人,是不是又想回炉重造?”靳仲廷说这句话的时候,眼露凶光。
沈晓茹自然而然地想到了那日将她吓到滚下山崖的鬼面男人,那个男人想必就是靳仲廷的人,而他现在就是在威胁她,要是再敢对沈千颜胡乱乱语,他就会让人再一次给她点颜色瞧瞧。
“你……别吓唬我。”沈晓茹克制住自己内心的恐惧,强打起精神说,“我已经不是之前那个任你们欺负的沈晓茹了,我现在是孟州的女朋友,背靠着孟氏和孟家,我看谁敢动我!”
靳仲廷冷笑:“收点礼物就当自己是孟家的准儿媳了?也不照照镜子自己够不够格端起孟家那碗饭。”
孟家的确家底雄厚,但孟家子女比靳家还要多,关系还要复杂,孟家可是龙潭虎穴,非一般女子能闯的,所以,孟州三结三离,最后一个老婆都没留住。
且不说沈晓茹是不是真的能嫁进孟家,光是孟州那三位前妻以及前妻们所生的孩子,就够沈晓茹吃一壶的。
而沈晓茹似乎还不知道自己遇到的是个什么男人,真以为自己遇上了救灰姑娘的白马王子。
沈晓茹被靳仲廷噎得说不出话,想反驳,但毕竟她现在也的确没名没分的,只是挂着女朋友的虚名,并不受法律保护。
“达令……”沈晓茹回头去撒娇,想借此得一句孟州的承诺。
可孟州还没来得及说话,就见管家匆匆从屋里跑出来,弓身对沈千颜和靳仲廷比了个“请”的手势。
“两位,快里边请,迟先生要见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