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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科幻小说 > 废土漂流记 > 第二百零六章 间幕·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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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土漂流记正文卷第二百零六章间幕·梦醒傍晚,hsa基地。

落日的余晖在海面上辉映出橘色的平面,靠近岸边的所有工程都停下了,重要的电子设备被转移到舰船上,所有已经运到岸上的建材,被雨棚盖住,包括成吨的钢管、石灰、木材、竹材、石材、电缆.

这些材料价值不菲,毕竟hsa要在这里打造的是一个军事基地和研究基地的结合体,要容纳三千余人的日常活动和正常起居,他们还预备在岸边建好港口、机场和停车场,用来放置坦克和飞机。

要造出这么一个功能复合的基地,消耗的材料是海量的,目前岸上堆积的材料只是其中一部分,随行的运输船无法携带这么多的材料,剩余的建筑材料,将会在后续的一段时间里,慢慢从海的那边运过来。

整个工程的金钱支出,要以“亿元”来计算。

他们的工程开展了一个半月,初期的材料全部都转移到了陆地,虽然只是工程用料的一部分,但总价值,也超过了十亿元级别。

算上运输成本,还要更高。

这么多的材料,不可能在短时间内重新搬运回船上,一旦母体侵入到这片地界,这些材料就会被污染,相当于直接损失掉了。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如挖掘机一类的大型器械,以及初期投资进去的人力和时间。

如果不用氢弹解决掉母体,巨大的亏损就会降临到这支才组建没多久的队伍上。

用一枚氢弹,换取价值十亿的建材,顺便解决掉一个具有威胁性的目标,是非常划算的买卖。

一颗氢弹的造价,绝对达不到十亿元,实际上,比十亿元这个数字要便宜很多,核武器贵的是研发,有了技术之后,一颗中等当量氢弹制造的成本,大概也就在2000万元左右。

甚至对于hsa来说,他们所装载的氢弹,根本不配和2000万元挂钩。

因为这些氢弹是灾难前由国家机器遗留下来的,并不值钱,它们被制造了出来,就不能再变回有价值的钱和材料,爆炸是它们唯一的用途。

不过,金钱的损失都还是其次,hsa来这里不是为了赚钱,对他们最大的威胁,并不是金钱的损失,而是母体侵入基地附近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问题。

拥有抗体的人终究只是少数,不可能每一个人都正好拥有抗体,然后正好又是经验丰富的船员,军人或者研究员。

他们当中有相当一部分人,从出生起就在北国长大,他们在寒冷的环境里幸存下来,如果来到冰雪覆盖的土地以外,那些飘荡在空气中的霉菌,很有可能会把他们感染。

他们必须随时穿戴防护服,保证在“干净”的场所工作。

母体的逼近,时刻在增加他们被感染的风险。

苏婉清参加会议时,讨论的就是这方面的事情,委员会一致认为,氢弹的投放,是利远大于弊的。

她也这么认为,不解决掉母体,就无法在州山市建立起基地。

如果放弃州山市,他们就只能去更远的地方,可能去环境恶劣的沙漠,到时候,他们与后勤补给的土地也会相距更远,运输材料和生活物资的成本会进一步增加,还要面临未知的风险。

权衡利弊下,投放氢弹,才是最优选。

州山市里,没有活人,投放氢弹不会带来任何的心理负担,就相当于放个烟花而已。

虽然会消灭珍贵的实验样本,但如果连安稳研究的环境都没有,要样本又有什么用呢?

作为一个医学专家,苏婉清深知对于“hel”的研究,是很难在一朝一夕中取得突破的。

要将这种独特的霉菌,研究透彻,耗费的不是几年或十几年的时光。

人类历史上出现过许多骇人听闻的疾病,天花、艾滋、癌症.

难道没有人想攻克这些致命的疾病么?

全世界的医学专家,都在想办法研究诸如此类疾病的治疗办法,一旦成功,那是庞大的名和利,是会被铭记到历史中的成就,无数的人在钻研,可真正被消灭的疾病又有几种?

天花在人类历史上持续了3000多年,才有人想到办法,将其彻底消灭,那么“hel”呢?它又会存在多少年,才会被消灭?

甚至就连它被消灭的可能性也是极低的,它比癌症、艾滋一类的疾病要恐怖的多,也要复杂的多。

有些病就是无解的,或许直到她老死的那天,她也研究不出一个结果,但她会把她的研究成果编辑成书本,编辑成资料,让后来的人,踩在她的肩膀上继续前进。

还是不要妄想靠着一个特殊的个体,就能取得突破性的进展了,要慢慢来,步子都没走稳,就想着跑,只会摔倒在地上。

她站在众多建材堆起的小山前,眺望着远处的废墟,回忆自己刚来这座城市的记忆。

氢弹将在两小时后投放,这是她最后能观赏这座城市风景的时间。

这座城市已经千疮百孔了,由于地震的缘故,那些恒久不变的大厦也倒塌变成了废墟,再看不出原来的样子。

偶尔会梦到零碎的画面,朦胧又模糊,她记不起梦里发生了什么,但醒来之后,总是有一种莫大的空虚感将她包围。

只有在专注于工作的时候,她才能从这种空虚感中挣脱。

她看着那些倒塌的大厦,心想,这下真的什么也没有了。

她所熟悉的一切,真的就要从这世上消失了。

陆上的部队正在乘坐运船,一批批从岸上撤离,氢弹投放之前,舰船会往后再航行一段,以免冲击波对精密的设备造成破坏。

有人招呼她上船,但她摇摇头,说她州山市是她住了很多年的地方,她想再看一会儿。

太阳就要下山了,她从口袋里摸出一个陈旧的首饰盒,打开后,取出了里面那枚漂亮的戒指。

她伸出自己的手,将戒指的环对准无名指,但没有戴上去,摇摇头,又把戒指收起来了。

就在这时,一个人走到了她的身边。

唐雪握着手杖,和她一起眺望着城市的废墟,开口道:“果然还是不舍得啊,看着自己过去每天都走过的地方消失。”

苏婉清看了她一眼,她的伤势处理的很好,膝盖处只贴了一个创可贴,本来就没受什么伤,只是擦破了皮而已。

那只小狗跟在她的身边,虽然是条瘸腿狗,但是性格很好。

苏婉清养过它一段时间,它非常听话,即便面对陌生人,也不会乱吠。

只是非常胆小,一听到大的声响,就算是施工队的电钻声,它也会蜷缩起来,躲在狭窄的地方。

刚开始喂它东西,它也不吃,但等到它饿坏了,吃了第一顿之后,它就变得非常友好了。

而且很聪明,好像能听懂人说话似的,很讨人喜欢。

不知道为什么,苏婉清对这只小狗,很有好感,或许是因为它的吃相吧,它吃东西的时候,总是吃的很香,呼哧呼哧地吃,让她想起一个熟悉的人,他的胃口也和这只小狗一样好,再难吃的东西也能吃的很香,还咧嘴笑,说很好吃啊,还想你做给我吃。

她在一条小狗身上,找到了他的影子,虽然她过去不相信宿命轮回这种东西,认为那都是迷信,但她大概是明白了那些求神拜佛的人是什么心理。

她蹲下来,摸摸小白的脑袋,把它抱起来,揉了揉它的耳朵,小白很听话地任她蹂躏,一点不反抗。

“还有二十分钟的撤离时间,陪我再看一会儿吧。”苏婉清轻声道。

“可刚才有人喊我上船了。”唐雪说。

“没关系,我会和他们说,你和我坐同一艘船离开吧。”

“那太好了,我正好也想再看看这座城。”唐雪微笑:“我从12岁起就待在这里,算算时间,到今年也快7年了啊。”

“你不是本地人?”

“我是京海人,来这边上学,是因为爷爷患了脑梗,送到这边的医院治疗康养,刚来的时候,我觉得很不开心,班上我一个人都不认识,我是中学二年级转学过来的,中学生第一年就各自混熟了,我融入不进他们的圈子,因为经常逃课,和新老师关系也不好,那时候我觉得这里的一切都好碍眼,一周五天,我只去上三天的课,其余的时候就请病假。”

“你家里人不管你么?他们就看着你逃课?”

“我父亲常年不在家,我是他前妻的孩子,他的第二个老婆又不是我妈妈,所以我从来不听她的,她对我也不关心,我有一个组合家庭的姐姐,我和她关系一般,每次她劝我去上学交朋友,我就不理她,父亲回来的时候,会教育我,但是他不敢在爷爷面前大声说话,他一回来,我就去找爷爷,所以家里,基本上没人管的到我。”

“没想到你这么叛逆,我和你不一样,我从小都是规规矩矩的,从来没逃过课。”

“看得出来,你读书的时候一定是那种乖乖女。”

“毕竟我父母都是医生,性格传统,我想象不出来我有什么理由要逃课,如果我逃课了,他们一定会把我关在房间里,然后两个人轮流上阵,语重心长地教育我,开导我,一定要逼我编出些心里话和他们说,最后肯定还要写一份几千字的检讨,说这都是我为了我好,那太可怕了。”

“说明他们很关心你啊,像我父亲就不会这么做,我逃课的时候,他就给我请家教,他懒得管我,就喊别人来管我。”

“你在学校里一个朋友都没有么?”

“也不至于这么惨,还是有几个算得上朋友的人,我还愿意去学校,就是因为还有几个能聊天的同龄女生,还有那些色咪咪的男生,总有人来找我搭话,在我抽屉里塞情书放巧克力,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好像他们很懂我似的,话都没说几句,就说什么喜欢啊,爱什么的,十几岁的小屁孩,懂什么是爱。”

“好像你那时候不是十几岁的小毛孩一样。”

“我肯定和他们不一样啊,我从小学开始,每一年都要去国外旅游,我会说外国话,我有私人教师,我住在大房子里,虽然我心里不说,但我就是觉得我高他们一等,所以我才不会和他们谈恋爱,我那时候觉得,这世上没人配得上我,老娘我才不交什么男朋友,等我长大了,我就花钱去包养帅哥,不谈情,只谈钱。”

“其实没必要这么想,我以前也觉得情爱什么的,好像很遥远,男人有什么好的,一想到男人和女人要接吻,我就觉得恶心,我上学的时候几乎没怎么和异性说过话,一直到了二十多岁,都没牵过男人的手,但后来,遇到了阿守,我才发现,可以爱一个人,然后那个人用爱回报你,原来是这么美好的事情。”

“所以你觉得爱很美好?那如果他现在出现在你面前,让你跟着他走,你会愿意么?”

唐雪侧头看过来,漆黑的眸子里映照出红色的夕阳,还有苏婉清憔悴的脸。

苏婉清愣了一下,不知什么时候,她变成这个样子了,她都三十多岁,快要四十了,已经是一个老女人了,日夜操劳,让她比一般的女人衰老的还要快,她眼角有皱纹,头发干枯,嘴皮都是干裂发白的,因为没怎么喝水。

她不再年轻,不再美丽,这样的她,如果阿守站在她的面前,还会对她说“我爱你”么?

真是不守妇道,竟然会怀疑他,如果是他的话,一定不会变的。

她从小到大就只谈过这一次恋爱,她一直相信爱就是忠贞不移的,如果他站在这里,对她伸出手,说不定她真的会握住,然后跟着他一起走。

但这不可能,她释怀地一笑:“如果他在梦里出现,我一定会跟着他走的。”

“这样么”唐雪抬头看向天空:“但是我很讨厌做梦啊,不管是美梦还是噩梦,我都很讨厌,讨厌用信和照片回忆过去,如果是做梦的话,那就一点意义都没有了。”

“所以,非常抱歉,苏博士,请帮我一个忙吧,我会很感激你的。”

苏婉清感觉到有什么锐利冰冷的东西,架在她的脖子上,让她一下从回忆中清醒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