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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华心里喜滋滋的,脸上挂着乐陶陶的微笑。从建萍表明喜欢的人是他的时候开始,便抑制不住内心的快乐,如沐春风,天地为之开朗。

兴冲冲的回到宿舍,同学们都还没睡,见少华回来,纷纷打听追到那女生没有?书记还在为自己的乱点鸳鸯谱而内疚。

“嗯嗯,我们表白了。谢谢书记的歪打正着,让我看到了建萍对我的在乎程度。”少华毫不掩饰地感谢书记,让书记悬起来的心终于落了下来。

书记的心落下了,少华的目的3也达到了,大家关注的焦点又变成各种羡慕,一边盛赞女生的漂亮,一边又羡慕少华的好福气。少华本人也沉浸在得偿所愿的幸福中,为自己今晚能有豁出去的勇气而自豪。

自从互相表明心迹后,少华和建萍的关系算是确定了。平时有空便会写信给她,诉说最近的心情,学习生活上的趣事。周末做完家教回来,会煲一会电话粥,听听她的声音,随便聊聊都会很开心。

日子就这样,平淡而有。奔头。在十一月的一个周末,少华收到一个包裹。拆开包装,是一盒瑞士糖和一张无印良品的专辑。瑞士糖少华分给了寝室的同学,大家都对建萍这么暖心的礼物赞赏有加。

装瑞士糖的盒子很漂亮,糖的味道恰到好处,甜丝丝的,又不会太过分的甜。少华无聊的时候就剥一颗放进嘴里,边吃边看书。那甜甜的滋味能一直甜到心里。恋爱的感觉就是这样的吧?

无印良品的歌很新鲜,可能就是代表现在女生的一种品味吧。少华一开始并不是很喜欢,感觉有点小众的声音,和周华健、王杰这些巨星的声音相比还是单薄了一些。不过也无碍于他能继续听下去。旋律有意思,有点城市小清新的感觉,第一次听的时候不是很惊艳,但也不腻,有点像刘若英的风格。听得多了,发现有几首还是很耐听的。比如《掌心》、《童话》和《第一次》,都挺不错的。感觉这几首歌是专门让光良和品冠的声线量身定做的,只有他们能唱出那味道,少华试着唱了一下,感觉不是一类型,便放弃了。

少华唱不了无印良品的歌,想不到一个星期后,建萍却主动打电话来,要他唱《第一次》。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少华开玩笑问建萍:“干嘛要唱呢?钱钟书先生说过,觉得鸡蛋好吃,不一定非要见到那只母**?我觉得不错,经常听就行了。”

“我不管,我就是要听你唱!”建萍撒娇道。真是越来越绵了,想不到爱情能让一个女生变柔软。

“我唱不了他们的歌,我们的音色不是同一类型,会很别扭。”少华解释道。

“你唱嘛,我想听。”建萍不依不饶。

踌躇半晌,少华不想拂了建萍的意,决定试试。他清了清嗓子,开始唱出第一句歌词。

宿舍的同学们听到少华对着话筒唱歌,知道又是和建萍通话,都自觉压低声音,不打扰他们“你侬我侬”,这是书记的原话。每次少华打完电话,他都会在边上很夸张地“啧啧”有声,说他们你侬我侬,慕煞旁人。

当你看着我

我没有开口已被你猜透

还是没把握

还是没有符合你的要求

是我自己想得太多

还是你也在闪躲

如果真的选择是我

我鼓起勇气去接受

不知不觉让视线开始闪烁

哦第一次我说爱你的时候

呼吸难过心不停的颤抖

哦第一次我牵起你的双手

失去方向不知该往哪儿走……

少华一囗气唱完这首已经能够倒背如流的歌曲。心里既激动又紧张,歌词写得好,像是对建萍诉说自己恋爱的心情,又幸福又迷茫还有几分忐忑。喜欢听这首歌就是缘于歌词很贴合他这段时间的心情。想不到建萍也喜欢这一首歌,看来恋爱中男女的感受是一样的。流行歌之所以流行,是因为接地气,易产生共鸣。

“唱得不错嘛……”话筒里传来建萍“咯咯”的笑声,如带雨梨花在风中揺拽,听得少华心里痒痒的。

“呵呵……好听吗?好听的话我以后经常唱给你听。”

“嗯嗯,真的不错。”

“干嘛今晚特意要我唱这首歌呢?”

“你不觉得这首歌的歌词写得好吗?”

“呵呵……原来你也和我一样……”

“什么啦……讨厌……不和你说了。”

声音娇滴滴,从话筒都能听出一定是轻摆腰肢,嘟着嘴说。

少华心中柔情无限,同时也开始意识到作为男人的责任。人家女生把心交给了自己,应该懂得关心呵护她。

“很快就要天冷,星期天我去找你,到上下九买件外套,怎么样?”

“我不要,天冷的外套已经有好几件。广州的冬天也不冷,一般就是两件衣服便可以过冬了。”当女生是真心喜欢一个人,她会懂得为他省钱。

“你虽然有外套,但我想让你穿我给你买的衣服。暖暖的过冬,就像我在你身边一样。”

“呵……啥时候这么会说话了,听得人家眼泪都快出来了!”建萍感情上来,说话都变了调。

“傻妹,我只不过把心中所想说出来而已。”被建萍的情绪感染,少华也有些上头。顿了顿,待情绪平复后,说:“我觉得你穿粉色的衣服一定很好看,很衬你的肤色。”

“真的吗?你什么时候研究穿衣打扮了。”建萍痴痴地问。她还没从感动的情绪中出来。

“我没有研究,只是觉得你穿了会很好看。”

“那好吧,就信你一次。”

建萍像变了一个人那样,甜丝丝,腻歪歪的,让少华一下子感觉自己长大了,要成为一棵大树,为心爱的女生遮风挡雨。

情到深处自然浓,两个彼此相爱的年轻人,更像是在牛奶中加入了蜂蜜,香浓顺滑,富有层次感的软糯甜醇。

少华今晚的表现让建萍更坚定自己的选择。和少华在一起就是不同,有山有水,有情有义,有高低起伏的云山辽远,这些都符合一位女生对爱情想象的样子。而冯平却像温吞水,不咸不淡的,呆在一起像是穿越到了中年夫妻的感觉,太腻烦,乏味无趣。

星期天的上下九人流明显比平时多,各大商家也是抓住周末的人流高峰使劲吆喝,希望能引起过往人群的注意,有更多的进账。

上下九商业街步行街是经国家商业部批准的广州市第一条商业步行街。在上下九路商业步行街,既可以领略到广州传统的商业经营风采,又可目睹西关令人迷恋的民俗风情。骑楼是步行街的一大特色,是清代两广总督张之洞参考西方国家和地区,特别是香港的经验而引入的建筑。人行其中,仿若时光倒流,回到了二十世纪初的状态,少了行色匆匆,多了几分悠闲惬意。古色古香,岭南文化的韵味无处不在。

少华牵着建萍的手,流连于这富有清末民初中西合壁的建筑风格的步行街。女孩子都嘴馋,而步行街恰好有美食一条街,味蕾的诱惑让建萍挪不动步,这尝尝,那也要尝尝,甜的,辣的,吃得热火朝天。少华见状笑话她吃太多,中午饭都不用吃了。

建萍扬了扬手中的烤鱿鱼,笑嘻嘻地问道:“要吗?爱吃小吃是女生的天性,你就让我任性一次吧。”

“真有那么好吃吗?”

“张开嘴,啊……”建萍像哄小孩一样,认真的劲儿让少华差点笑倒。忙接过送到嘴边的鱿鱼丝,边笑边往嘴里塞。

“嗯嗯,还不错,肉质柔韧鲜美,香香辣辣的。”少华频频点点称赞。

“还要吗?剩下的都给你。”见少华喜欢,建萍把手里的递给他。

“你吃吧,我尝一下味道就行了。”少华推回给建萍。

建萍心里明白,同是农村出城读书,家里本来收入就有限,能省则省是他们的共同潜意识。不禁心中一软,对少华说:“我们走吧,到前面去看看。”

“不吃了吗?还有很多没试过哦!”

“不要了,吃太多易上火,留以后再慢慢尝。”建萍拖着少华向前走。

建萍的懂事,少华都看在眼里,无奈囊中羞涩,不多的钱还要买衣服,计划很久的电脑也还没买,大二开始学习AutocAd制图,没有电脑很不方便。

离开了小吃店,建萍又挡不住雪糕的诱惑,水灵灵灵的眼睛眼波流动,顾盼生辉。

“吃了烧烤,来个雪糕降火吧。”没等建萍反对,少华已向老板娘要了一杯冰淇淋。

爱吃零食终归是女生的天性,虽然有心为少华省钱,但当她尝到口感细腻,有着浓郁奶香的冰淇淋时,还是甜甜地笑了。难怪胖妞那么喜欢吃零食,唯美食不会让她失望,原来不单满足了味蕾的需要,还愉悦了心情。特别是心里喜欢的男生买的零食,简单如冰淇淋也能让她心如皎月,身如暖阳。感情都有共通之处,身心愉悦的建萍忽然忆起了另一段关于美食的愉快经历。

“你还记得吗?以前在雾柳镇,我们买麦芽糖吃的快乐。黄褐色半透明的糖,阳光下变成琥珀色,晶莹剔透。尝一口能拉出很长的丝。”建萍一边吃着冰淇淋一边回忆麦芽糖的滋味。

“呵呵……”少华笑嘻嘻的挠了挠后脑勺,说:“你说表芽糖啊,很久没吃过了。好像卖麦芽糖的老伯都不做了。”顿了顿,说:“你不提起,我差点都忘了,确实挺好吃的,是我童年的美好回忆。”

“我记得是在春天吧,漫天飞舞的柳絮,把整个雾柳镇都覆盖了。老远就听到卖麦芽糖的爷爷在街上吆喝。”

“你记性真好,我一点印象都没有了。”少华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是你生活太幸福了,吃麦芽糖这种小事情引不起你的注意,对你的大脑皮层刺激不够。”学医的就是不同,时不时就会崩出一些医学知识,在医生的眼里,人体应该就和机器差不多,都是可以解构的。

建萍说的确实也有点道理。小时候,姚老爸头脑灵活,会来事,成衣生意还不错,零用钱虽然不多,但也不至于拮据。

“嘻嘻……小时候我爸在镇上开店,确实经常吃。没有太多留意哪一次很快乐。”

“就是和邓老师,青芸姐,文英姐火生他们去逛街那一次啊。”

“啊……记得了,青芸姐和邓老师还被卖麦芽糖的老伯看成了一对。”顿了顿,说:“嗯嗯,那一次确实挺快乐的。我们还去走了铁索桥。”

“你终于想起来了。”建萍点头肯定,又揺揺头感叹道:“可惜天不遂人愿,他们终归走不到一起。想当年,一个是青年才俊,一个又是碧玉年华,情窦初开,多么般配。”说完,抬头看了一眼神情专注的少华,说:“我们会不会也像他们那样,开始总是花团锦簇,热热闹闹,到头来逃不过落寞唏嘘的下场?”

“放心吧,我敢打包票不会。你知道吗?我老爸早就把你当未来媳妇了。他一直怂恿我追你!”少华意气风发,信心满满。

“哧……你老爸真有趣!”建萍忍不住笑着说。过了一会,又揺头说:“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听你唱《第一次》吗?”

“不就是和我一样,又幸福又迷茫吗?”

“你说得没错,但又不完全对。你猜我最喜欢哪几句歌词?”

“哦第一次我说爱你的时候

呼吸难过心不停的颤抖

哦第一次我牵起你的双手

失去方向不知该往哪儿走……”少华即兴唱出歌词来。

“不对!”建萍摇摇头,说:“是那句

是我自己想得太多

还是你也在闪躲

如果真的选择是我

我鼓起勇气去接受……”

少华心头一震,想不到平时温婉大气的建萍在面对爱情的时候也会这么不自信。不由得转过身,看着她的眼睛说:“你知道吗?其实你很漂亮,初中的时候我们男生背地里票选班花,得票最多的就是你。你学习又好,不知是多少男生的梦中情人。”

“有无咁夸张啊?”建萍笑着躲开少华炙热的眼睛,来了一句广州话。

“我敢打包票……”

“又是打包票。”建萍笑意盈盈,不敢看少华的眼睛。未几又说:“漂亮也比不上你们班的向岚。”

原来是这样,建萍对他曾经喜欢向岚一直耿耿于怀。

“没有呀,只能说各有各的漂亮而已。”

“她那么漂亮,干嘛不去追她?”

又说错话,少华恨不得自打嘴巴。他不明白,有时善意的粉饰太平有时比直肠直肚的话语更好。

“没有啊,我的意思是,她那种也漂亮……只是和你的漂亮不同……她那种是让我感到压力的漂亮……是不同一个世界的漂亮……”少华期期艾艾,边说边看建萍的反应。

“说得那么好,你还是放不下她!”

“我并不说你不好,你总归要让我把话说完先啊!”

建萍不出声,静待少华解释。

“我的意思是,你的美也出类拔萃,但会让我很舒服,这是心灵的距离,我们很有默契。我们在一起可以很放松。比如我可以毫不犹豫地买一些小零食给你吃,在她面前我就不敢,我会想很多。除了考虑好不好吃,她喜不喜欢外,还有考虑品相,会不会太便宜让她看扁了。所以,你们的美不一样,一个是能产生交集的,一个是精神的束缚。”

想不到少华能解释得天衣无缝,如果不是他刻意骗自己,那一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建萍无可无不可的笑了一下,说:“这次就算了,下次不许你再提她。”

少华瞠目结舌,心里嘀咕,不是你提起我才说的吗?他不知道,其实建萍说的歌词就已经很明白,越是在乎,越害怕失去,越害怕失去越容易迷失自己。这就是建萍的彷徨之处,也是她醋意大发的原因。

上下九步行街走的是大众路线,衣服普遍经济实惠,所以吸引大批的学生前来。建萍随机走进其中一间,服务员很热情,立刻迎上来询问两位要看什么衣服。

“给我试一下粉色的羽绒服。”少华指着身边的建萍说。

“好的,两位请稍等。”服务员职业性的微笑,熟练地从衣架上取下两款羽绒服递给建萍。

建萍换上短款羽绒服,粉粉嫩嫩的特别显气色,毛茸茸的大领子很有冬季氛围感,显得知性又温柔。

“你男朋友真有眼光,粉色系真的挺适合姑娘你。”服务员在一旁赞叹道。

少华心里欢喜,穿上羽绒服的建萍更加突显本来就白里透红的肤色,温柔又大方。他指着旁边的长款羽绒服说:“试一下这件。”

建萍笑意盈盈地换上长款羽绒服,又是不同的视觉效果,清新又亮眼,毛茸茸的,温暖又可爱。不得不说建萍穿什么衣服都能突显她的优点,毕竟身材比例很好,小时候经常劳动,形塑了她既健康又苗条的身材。

“你女朋友身材真好,穿什么衣服都好看。不如两件都买了吧。”服务员在旁边怂恿道。

真会做生意,给出的理由让人不好拒绝,只是两件一起买三百多块,超出了少华的承受范围,又不能说自己不够钱,窘迫的景况让少华不知如何开口。一方面是建萍兴致正浓,不想拂了她的意,另一方面在外人面前承认不够钱是很没面子的事情。

少华的踌躇建萍都看在眼里,她穿着长款羽绒服在镜子前转了一圈,左看右看,还把头发束起来,对着镜子照,仿佛要把所有的美都刻在心里才罢休。

“你看这衣服多合体,穿在你女朋友身上就像个小仙女一样。”服务员一个劲地推销她的衣服。

建萍漂不漂亮少华心里最清楚,他也很想把建萍打扮得漂漂亮亮的,问题是囊中羞涩,力不从心。有钱真好,有钱才能让一个男人过得体面。此时的少华多么希望可以很豪气地对服务员说,两件都要了,给我装起来。可惜,想象总是那么美满,现实却是一地鸡毛。

在少华进退维谷,窘迫难堪的时候,建萍又一次为他解围。她把长款的羽绒服脱下,拉上拉裢,重新挂好。只拿了那件短款的羽绒服说:“就买这件吧。”

“长款的不买吗?长款的也很不错哦,你有这样的身高穿着挺高档的。”服务员很有耐心,而且很会说话,总是恰到好处地夸奖人,让人不知不觉的就有买的冲动。

听了建萍的选择,少华如获大赦,忙到柜台前付钱。他害怕建萍再被那个服务员灌迷魂汤,又要改变主意。

拿了衣服,建萍快乐得像个刚会飞的小鸟,身心轻盈,脸色白里透红,粉嫩嫩的,让人怜爱。

生活不能没有物质的充盈,这是基本条件,也是精神的需要。少华深刻地体会到了物质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