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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历史军事 > 永乐大帝:朱标 > 第393章 崭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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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十五年四月,开国公已经返航一个月了。

天气晴好,万里无云,应天的一处皇庄之中,一个身材高大的农人,带着自己八岁的小孙子,正坐在田埂上有说有笑。

农田之中,四个身材高大的农人,正在小心的侍弄土地,一棵棵绿油油的秧苗,看着就讨人喜欢。

这田埂上的老人孩子正在说说笑笑,可忽然老人却站起身来,先是单脚点地,敲打一下两只鞋里的土沫,然后又随手拿过一个草帽扣到了脑袋上,伸手一指,“咱说常家老大,你这是什么活啊?哪一家的田垄是你那么弄的?你看看咱是怎么干的活,你再看看你?!”

朱元璋一顿笑骂,把常茂说的头都不敢抬,在外边叱咤风云的郑国公,在这片地里,也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旁边新晋的开国公,还在小心翼翼的给苗松土,手里拿着一个大竹筒,竹筒当中晃动的清泉,发出了一声清脆的水音……

“你看看,你看看,你家老二就比你强,一看那个架势就是干过活的人,在新世界是不是也种过地?”

朱元璋抬头看了常升一眼,眼神之中闪过了一丝满意之色。

常升则是憨笑着没说话,这也是没办法的事,皇爷可以百无禁忌的损自家大哥,而且自家大哥被皇爷损了以后,还会很高兴,但自己是个小辈儿,这个时候就不能说话了,否则就是不知礼数,不懂进退啊……

常升瞥了一眼自家老三,发现自家老三已经完全趴在了地上,伸出萝卜粗细的手指头,在土层下面翻找草根,一点一点的往出拿,那个神态,伺候自己媳妇儿也没有这么用心。

“你家老三倒是个老实孩子,比你们两个小兔崽子都强!”

朱元璋拖拉着布鞋,在地垄沟里走出了一道优美的直线,顺便还拔起了几根草,小心翼翼的把西红柿的秧苗缠在了旁边的木架子上,抬脚踢了一下蓝玉的屁股,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说道,“咱说蓝小二啊,你都来干了几天活了,还学不会,你是不是皮子痒了?皮子痒告诉咱一声,咱成全你!”

永昌侯蓝玉哭笑不得,干脆就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有些委屈的说道,“皇爷,把这西红柿的秧子缠在木架子上干嘛啊,这玩意儿不是长得挺好吗……”

“呔!”

“还敢顶嘴!”

朱元璋伸出满是老茧的大手,对着蓝玉的脑门儿就是一下子,顿时把他拍的满脸金星,“蓝小二,你懂个屁啊,这西红柿的秧苗越长越高,最后都会趴在地上,结出来的果子只要一碰土,没长红就会烂掉, 咱这个法子不好吗?把它们绑在木架子上,阳光晒得也匀实,果子还碰不着土,一年得多收多少西红柿,够咱大孙子吃多少顿西红柿炒蛋?”

蓝玉欲哭无泪,脑袋上顶着一个大包,干脆趴在地上装死。

“快他娘起来!”朱元璋轻轻的踢了踢蓝玉的屁股,怒道,“还不快起来去沤肥,这些日子你们拉那么多,不沤出来能行吗!啊!!”

一看老爷子发怒,蓝玉一个跟头跳起来,手脚麻利的往茅房跑去,跑到一半还顺手在工具那里抄起了一把铲粪的叉子,那粪叉子在他手中优美的划过了一道弧线,看那架势就好像将军持槊策马扬鞭一样……

“娘的,这蓝小二怎么看怎么欠揍……”

朱元璋口中喃喃道。

中午的太阳格外火辣,但天上的鸟雀,确实极为欢实,刚刚有了几分模样的玉米,就被它们惦记上了,叽叽喳喳之间,忽然就飞过来一只弩箭,弩箭精准的绕过了几株玉米,死死的钉在了鸟雀的身上,一个面无表情的殿前亲军,小心翼翼的走过来,提着它的翅膀,腰间还挂着很多鸟,一看就不知道干了多长时间了。

而一旁的朱雄英,却来了精神,小手一指,“把那个最大的给我!”

殿前亲军一愣,随即恭恭敬敬的双手举起那只最大的野鸡,递给了太孙殿下,可是谁也没有注意到的,在他摸到野鸡的一瞬间,两个手指,重重的在野鸡的脖子上捏了一下,本来还有几分生息的野鸡,立刻就死透了……

朱雄英却没管那些,随手接过来,拔下来野鸡屁股上的几根羽毛,“这鸡太美了……”

朱元璋却凑了过来,笑呵呵的说道,“大孙子,今天中午爷爷给你做小鸡粉条炖蘑菇怎么样,前几天你爹做了一回,那味道,简直就绝了……”

朱雄英的小脸之上,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闪现过几丝嫌弃,瘪了瘪小嘴,“爷爷,能不能让爹来,您做的小鸡炖粉条,有一股鸡屎味……”

朱元璋满是慈祥的老脸上,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塌了下去,喃喃道,“不能啊,咱做的跟你爹一模一样,凭啥咱的菜就有一股鸡屎味?”

可是望着自家大孙子一脸抗拒的小脸,朱元璋也是没了法子,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对一旁的梅友雕说道,“你去东宫,把太子请到这儿来,告诉他把做饭的家伙都带上,今天中午,我们先凑合凑合,晚上吃他做的菜……”

梅友雕躬身而去。

朱元璋则摸了摸自家大孙子的头,“行行行,爷爷把你爹叫来给你做,今天中午先吃点点心果子吧,爷爷再给你切一个西红柿拌白糖?”

朱雄英点了点头,眼神之中闪过了一丝期望,咽了一下口水说道,“多放点糖……”

“好勒,看你爷爷咱的手艺……”

于是乎,凉亭之中,两公一侯一将军,再加上一个皇帝,一个太孙,围着一个小小的火堆,吃着西红柿拌白糖,旁边还放了一些宫里拿来的点心,火堆之上还烤着几个红薯。

甜丝丝的味道,传出去很远,可别看朱元璋做菜不怎么样,但是这烤红薯却是一绝,表皮烤的酥脆,里边则是软糯无比,朱雄英吃的十分开心,嘴角上都挂了一些黑灰。

“这红薯真是个好东西啊,咱吃了两个就已经饱了,而且还不挑地,这块地咱愣是没上一点肥料,也没有松土伺候,但还是长得这么好……”

朱元璋看着面前几个拳头大小的红薯,当真是感慨万千。

是啊,当年如果有这几个东西,朱元璋的父母也不会被地主逼死,朱元璋的几个兄弟也不会外出逃荒,至今下落不明,这东西简直就是百姓的命啊!

常茂拱了拱手,笑呵呵的说道,“皇爷说的也是,土豆红薯这些东西,当真是利国利民的宝物,而且太子殿下奇思妙想,竟然能把这些东西做成粉条粉丝,能够长期保存,粉条那东西不错,放点醋,放点姜,再放点那个辣椒,吃着那叫一个舒坦……”

朱元璋撇了撇嘴,“你看看你那个德性,咱一说你姐夫好,你就开心……”

常茂低头苦笑。

几个土豆也被扔进了火堆,不一会儿就冒出了香味,朱元璋掰开了土豆,在碗中蘸了一些白糖,有些享受的递进嘴里,有些感叹的说道,“这也是好东西,怎么吃都行,当他是粮食也可以,当他是菜也中,前些日子太子给咱做的排骨炖土豆,当真是人间美味……”

朱标最近发明出了很多新菜系,当中特别就包含了所有新作物的应用,像什么鸡骨架炖土豆,排骨炖土豆,酸辣粉,小鸡炖粉条蘑菇,还有一些能够卖钱的东西,土豆干,粉条粉丝,窝窝头,等等等等……

所有的东西都被他一股脑的写出来,而且最难能可贵的是,新作物它也并没有纳入供销社的销售范围,也没有像牙粉白糖一样,作为他皇家的垄断,而是大大方方的将这些方法公之于众,让所有的百姓都知道,土豆可以做成粉条。粉条可以当成面条来吃,也可以做菜!

一时间,全天下的百姓都感恩戴德,全天下的百姓看到这些东西,也都在翘首盼望着新作物的推广!

其实刚开始的时候,朱元璋还真有些担心,大明现在烧钱的地方可是不少,神机神武这两个工业城,一年就不知道要烧多少银子,他可真是有点怕朱标把这些东西一股脑的列入供销社,与民争利!

可是让老人家没想到的是,都没用他说,自家儿子就主动提了出来,而且给出的理由也是相当得体,那就是五谷六畜,乃是中原农耕之本,忽然让他们接受一些新鲜东西,皇家如果还藏着掖着,那要怎么配做万民之皇?

新作物推广不了,到灾年的时候就还会饿死人,那朝廷要钱还有什么用?难道都用来赈灾吗?

朱元璋老怀大慰,亲自把这些新作物应用的方法写到了御制大诰当中,并在后面写明,新作物乃大明将士跋山涉水流血牺牲所得,新物实用之法,乃是当朝太子呕心沥血之作!

如此一来,每天都有无数的百姓聚集在应天皇宫方向,山呼万岁,一时间,朱家在民间的声望,简直是犹如天帝下凡一般!

太阳西斜。

硕大的皇庄之中,万顷良田之上,充斥着无数殿前亲军的明岗暗哨,朱标的马车也就在门外,朱元璋则躺在宽大的藤椅上,悠闲的扇着蒲扇,眼皮一抬,看向自家儿子的方向,“真好,真好啊,只要秋收,这些新作物就可以慢慢推广,大明,就再也没有饿死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