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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上山的路上,宁羽衣把丹药当成了糖果,一颗一颗地塞进嘴里,咬牙切齿地嚼着,心里想:有朝一日等我修炼成功,我便找你们报仇!

宁羽衣只是个孩子,气急之下完全忘了书上读过那么一句话:话可以乱说,但药不能乱吃。

过了一阵子,宁羽衣便觉得浑身火热,好像有一团真火在体内熊熊燃烧,快要把他的五脏六腑都烧焦了。

虽然天罗神宗只是个小宗门,但炼出来的丹品却并不差。

这两盒丹药,其中一盒是六品的小还丹,有去腐生肌,增加十年修炼功力的效果。另一盒是筑基丹,原本是掌门留在突破炼气境界时才服用的。

修真者服用这类丹药时,向来小心谨慎,每服一颗,都需要耗费真气进行消化,等完全消化完药力之后,才会继续服用下一颗。

筑基丹更是了不得,没有足够的真气支持,境界未能达到瓶颈期,吃之就如同一剂毒药。

从来没有人会像宁羽衣这样乱来,如同牛嚼牡丹,竟一口气吞服了十几颗小还丹还有一颗筑基丹,结果马上出现走火入魔的迹象。

有道是物极必反,盛极必衰,宁羽衣遭逢如此大劫,也是命中注定之数。

山上突然下起倾盆大雨,就好像老天爷也在哭泣一样。

宁羽衣此时已无家可归,不得不冒着大雨继续艰难前行。

当他路过那道熟悉的山涧时,刚好山洪暴涨,水流湍急。

宁羽衣再也忍受不住体内药力煎熬的痛苦,头脑一热,失魂落魄地一头栽入水中,昏死过去。

宁羽衣的身体随着山涧暴发的洪水往下游漂流,不知道漂出了多少里地,才搁浅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山沟里。

雨终于逐渐停下来。

有无数蚂蚁聚集到他身边,齐心协力将他从水中拉了上来,搁在一个阴凉的位置。

另外有一群蚂蚁,扛着一株碧绿色露出荧光的小草,爬到他的嘴巴上,将这株说不出名字的药草塞入他的嘴里。

药草入口即化,变成了一口清冽的甘泉,涌入喉咙,被宁羽衣下意识咕咚咕咚喝下,身上难耐的炙热感顿时消失了大半。

此时在宁羽衣的魂境里出现了惊人的一幕,无数“白砂糖”从空中倾泻落下,形成了一座座高耸的糖山。但也有无数不同颜色的蚂蚁分成数十队大军,攀附在糖山上,不停啃吃这些“白砂糖”。

月转星移,阳光再一次照射进山涧里。

宁羽衣从昏迷中清醒过来,看见四周陌生的环境,觉得自己昨夜好像在鬼门关前走了一圈。

身上难耐的燥热感已经全部消退,嘴巴里还残留有一股药草的淡淡清香。

有小蚂蚁在身旁的树枝上对他手舞足蹈,好像立了大功,十分高兴的样子。

宁羽衣笑着问道:“是你们救了我?”

小蚂蚁竟然点了点头,挺起胸膛,十分骄傲。

宁羽衣站起来,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衣服,郑重地向小蚂蚁拱手一揖,道了一句:“救命之恩,没齿难忘。”

小蚂蚁全身匍匐在树枝上,如同臣子面见皇帝。

宁羽衣摸了摸怀中的秘笈,还好没弄丢,便拿出来看。

《天罗神修心法》

名字倒是大气得很,一如宗门那样,名字无比大气,实际只是末流货色。

宁羽衣也不管它是好心法还是坏心法,反正现在不是没有其他办法了么?只能把它修炼了再说。

宁羽衣坐在山涧冰凉的石头上,翻开了秘笈的第一页,上面只写着一行字:

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世人看不穿。别人修仙我修神,同境界下我无敌。

落笔:天罗。

宁羽衣看完忍不住嘴角抽搐。

这句话写得可真狂,也真尬!

要是别人不知道天罗神宗是个极不起眼的小门派,会以为自己捡到了什么绝世秘笈呢!

如果这本秘笈真的这么厉害,天罗神宗早就跻身十大门派之列啦,还何必在这旮旯的地方靠炼丹勉强维持?

连掌门都只是个炼气后期,在修真界也真够独树一帜,丢脸到家了吧。

宁羽衣忍住把这本神棍秘笈扔掉的冲动,继续往下翻看。

幸好后面的内容总算是正经了不少,宁羽衣竟一下子就看得入迷了。

……

十年后的一天,有一名衣着古怪的年轻人出现在白邻镇。

白邻镇就在太白城的旁边,离太白城不过二十里距离。

这名年轻人的头发长得像杂草,皮肤晒得黝黑,身材修长,就是偏瘦了。

身上的衣服可以用惨不忍睹来形容,就好像是捡起一件小孩的衣服就胡乱穿在身上,十分不合身。

这件衣服还不知道被浆洗了多少次,已经破了好些地方,看上去比乞丐还不如。

年轻人从清晨起就蹲在一个露天小店的前面,看着地面发呆。

这家小店门面不大,卖的是些包子和开水,属于小本经营,顾客也都是些老邻居,还有过路的苦力和脚夫。

忽然门口来了一个穷光蛋,挡住了门面,老板娘自然十分紧张。

她走过去看了一眼,发现年轻人正在津津有味地看着地上的蚂蚁。

原来是个痴儿呀。

老板娘四十多岁,长得慈眉善目,平时喜欢烧香拜佛,求个安心。

看见年轻人实在可怜,老板娘跑进屋子里找出一件旧衣服,走过去递给年轻人。

“这位小哥,把衣服穿上吧,这是我儿子的旧衣服,总比你穿的这一身合适。”

年轻人站起来接过衣服,咧嘴一笑,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十分讨喜。

“谢谢婶婶,婶婶是个大好人呢。”

年轻人的嗓音很好听,清亮而舒服。

误会了,原来这人并不傻。

老板娘对他招了招手,“进来换衣服吧,别挡住我做生意。”

现在是早上时分,小店生意最好的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

年轻人哦了一声,大步走进店内的屋子。

那里是做包子和烧开水的厨房,火炉上大锅和蒸屉冒着热腾腾的水汽,肉包子的香味溢满了整个厨房。

屋内还有一个休息用的小房间,地上铺着席子。

老板娘等他换好衣服出来,发现竟然是个俊小伙,心情自然更好了。

她趁着有点空闲的时间,便把年轻人叫到身边,帮他梳理头发,然后束起来。

原本杂乱无章的头发,顿时看上去变得干净舒适。

热心肠的老板娘一边帮他弄头发,一边问:“小伙子,你爸妈呢?”

宁羽衣鼻子一酸,哽咽道:\\\"死了。\\\"

老板娘的手颤抖了一下,继续帮他把头发弄好,然后倒了杯热水和两个包子一起放到他面前。

“吃吧,可怜的孩子。”

宁羽衣狼吞虎咽,三两下便吃完这两个包子。

已经有十年没有吃到山外面的食物了,即使只是两个最普通的包子,这美味,无与伦比。

老板娘见他吃相狼狈,便问:“还要吗?”

宁羽衣不客气地点点头。

老板娘又从蒸屉里抓出三个包子给他。

宁羽衣吃完,站起身,恭恭敬敬地给老板娘拱手一揖。

“谢谢婶婶。”

什么来日必定什么什么相报的,宁羽衣说不出口,就他现在这副样子,未来是什么样,他自己也没个谱。

老板娘见他斯文有礼,便下意识问了一句:“读过书?”

在老板娘心目中,只有读书人会如此讲究。

宁羽衣点点头,“读过。”

老板娘喜出望外,将几个包子包好给熟客后,匆匆跑进屋内,找出一封信,递给宁羽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