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谈了一夜,楚默最后成功说服李贞英,让对方留下陪自己过夜,互诉一下离别之苦。
而李贞英,也半推半就的应承了下来。
两人在船舱里度过了一夜之后。
第二天一早,楚默就直接跟着对方回了南海城。
至于他这次带来的2000护卫,则依旧归属于楚默的亲卫队,并未被李贞英缴械,而是安排在了城外驻扎。
回到城主府,李贞英高调的对外宣布了岭南王回归的事实,而后又宴请了城内的一众大小官员,让楚默好好的在人前露了次脸。
并向众人撒了一波狗粮,证明自己不但是名正言顺的岭南王妃,更是与楚默伉俪情深,丝毫不似外界传言的那般,双方感情破裂,势成水火。
有了楚默的这次亮相,不仅减少了外界的流言蜚语,还让岭南境内的官员全部收心,不敢再对李贞英有何非议,阳奉阴违了。
值得一提的是,楚默这次回来,并未看到长乐公主和武诩。
根据李贞英的解释 ,那就是她担心这两个小丫头在岛上待的时间久了,会感到无聊,于是便让人将她们送去了地下迷宫,让她们在下面自由玩乐。
说白了,就是换个地方圈禁。
原本楚默还想和两女好好谈谈,若是她们愿意离开南海岛,愿意离开岭南,那正好趁着这次,将她们全部送走。
只是,没想到李贞英先自己一步,将人给处理了,那自己还能说什么呢?
一切的路都是自己选的。
她们当初选择走上与李贞英相悖的道路,就应该想到会有这么一天。
为两人感慨了一番之后,楚默又去看了下侨香。
不,应该说是侨香身边,自己与楚馨的儿子。
小家伙此时已经一岁半了,开始牙牙学语了。
见到楚默到来,先是睁着乌溜溜的眼睛与其对望了一圈,就在楚默决定释放一点父爱的时候,小家伙直接哇的一下扑进侨香怀里大哭特哭,且还是那种怎么哄都哄不好的那种。
无奈之下,楚默只能留下礼品,带人匆匆离开。
只是,他不知道的是,这都是侨香故意为之的。
毕竟,她一个带着小孩,半路加入楚默这个团体的女人,若说没有问题,那是打死李贞英都不信的。
一开始,李贞英以为孩子是楚默和侨香所生,还曾派人试探过几次。
但几次下来却是一无所获,且楚默貌似对这个孩子没有丝毫上心。
不仅如此,李贞英还从几个稳婆口中得知,侨香和可能还是处子之身,根本不像是生过孩子的人。
结合当初遇见侨香的时候,对方的自我介绍,说着孩子是自己的弟弟,李贞英便也信了三分。
只不过,尽管知道孩子不是侨香和楚默所生,但却不排除对方可能是楚默和别的女人所生。
要不是孩子的亲生母亲不在,且楚默已经认了对方为义子,且连个正经的名字都没取的份上,说不定李贞英就要使用一点手段了。
毕竟为母则刚,她可不希望,以后有什么不三不四的野种,过来和自己的孩子抢夺继承权。
所以,在这次楚默回来,提出要见侨香和孩子之后,李贞英便留了个心眼,派人暗中跟在了楚默身后,想要看看他对这个孩子的态度,用以决定自己日后的态度。
而侨香,在楚默进门的第一时间,便察觉到了周围的异常。
之前李贞英三番两次的派人前来试探,她也是清楚的。
若非自己掩饰的极好,没有露出半点破绽,那说不得自己和孩子就要危险了。
所以,这次楚默前来,她便留了个心眼,在楚默准备上前与孩子亲近的时候,便在他的屁股上掐了一下,引得孩子痛哭。
果不其然,看到孩子一见自己就哭,楚默感觉面子里子都丢了,直接放下礼品,说了两句客套话后,便果断离开。
听到手下的汇报,说楚默只是去送了个礼物,进门连口水都没喝就走的时候,李贞英是满意的。
并没有让人为难侨香二人不说,还派人送去了不少补品,说是替楚默这个义父表达关心之情的。
当然,这些楚默都不知道,此时的他,已经带着李贞英给的5000精锐,外加自己麾下的2000亲卫,离开了南海岛,一路朝巫州赶去。
虽然时间上,楚默知道自己肯定是来不及了,但还是派人,给即将到来的林菀,送去了一封亲笔书信。
在信上,他诉说了自己对其的相思之苦,并表示,只要对方愿意,那岭南王侧妃的位置就是她的。
不仅如此,他还让人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巫州太守,一旦林菀大军抵达,直接开城迎接,替自己好好招待远方前来的贵客。
当林菀的军队越过鄱阳湖,沿着沅水到达巫州的时候,便收到了楚默这封肉麻至极的“情书”,差点没看的她吧隔夜饭都吐出来了。
不过,想起两人之间的曾经点滴,林菀还是将这封在她看来,简直是有辱斯文的糟粕,收进了怀里。
并且,很是爽快的答应了巫州太守的邀请,率军进驻巫州城休整。
林菀这次本就是来投靠岭南的。
此时见楚默态度暧昧,主动给自己送上情书,还让人开城迎接自己的大军,俨然一副舔狗的样子,让她极其受用。
她不是没有怀疑对方这样做的目的。
可现在自己已经算是无根浮萍,即便遭人算计,那又如何?
自己手上可还有五万大军,大不了一言不合,直接带着这吴万大军搅他个天翻地覆。
她就不信,以楚默的性子,会因为曾经的那点恩怨,舍得耗费如此代价,将自己拒之门外,与自己为敌。
在巫州城好吃好喝的等待了差不多半个多月,林菀这才等来了差点累劈叉的楚默,带着差不多7000的人马,赶到了巫州城。
看着楚默累得像条狗的样子,林菀很想大声嘲笑一番,但想起自己目前貌似也是条丧家之犬。
大家都是狗,彼此何必为难彼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