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珞本以为苍仑山会和天岭山一样,是一片人杰地灵、郁郁葱葱、物产丰富的山谷,却没想到,是海拔如此高的雪山山脉。
东方霁来这里做什么?
太女看着这么高的山,腿都软了,颤抖着问道,“请问……我们这是要爬到山顶吗?”
侍卫冷冷瞥了一眼,“废话。”
楚珞问道,“侍卫大哥,您能不能告诉我们,太子为什么突然来这个雪山?”
侍卫怒吼,“你们怎么这么多废话?”
楚珞也不恼,耐心道,“是这样的侍卫大哥,你们想让我家小姐俘获太子殿下的心,但给的信息实在太少。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我们小姐一无所知,就凭借一张酷似公主的脸,去拿下太子的心,会不会太牵强了?如果我家小姐因为掌握的信息不够多,触碰了太子的逆鳞,被太子一剑刺死,你们也不好交代吧?”
太女听说自己要被太子刺死,眼一翻,差点没原地晕过去。
侍卫没想到这对懦弱的主仆,竟然还有点脑子。
思考片刻,侍卫道,“苍仑山顶,有一个名为天冰之物,那东西只有在苍仑山顶才有效果。传闻把食物放在天冰上,可长久不腐,所以太子就命人把天冰雕刻成冰床,把瑞幸公主的尸身放在上面了。”
楚珞和太女吃了一惊。
侍卫冷冷道,“余姑娘你记住,太子最大的逆鳞、也是唯一的逆鳞,就是瑞幸公主。无论太子是否看上你,你都不能表现出对瑞幸公主任何不恭!”
“……是。”太女暗暗叹了口气——你想多了!上辈子她就是被太子弄死,现在别说看见太子,就是听见太子的名字,都双腿发软。她能在他面前顺利说出话,就谢天谢地了。
楚珞心情沉甸甸的难受。
她不是没心没肺,也不是浪漫过敏,更不是不婚族、不爱族,她只是个自保心很强的人罢了。
她知道东方霁喜欢她,心里只有她,只是……
不过那些已经不重要了,既然她回来,就要直视自己内心。
她想见他!
楚珞道,“我们要爬上山顶吗?”
“对。”侍卫见平日里的懦弱的“红红”气势大变,也是吃了一惊。
楚珞,“山顶应该很冷,你们备了冬装吗?”
“备了,你们放心,所有日常用品,我们都准备齐全,你们只要上山好好完成任务,主子自不会亏待你们。”
楚珞凝眸,抬头看向山峰,“行,我们到半山腰再换装吧,什么时候出发?”
侍卫们暗暗惊——怎么有种感觉,这红红比他们还着急?
“先准备一下,因为你们的日常用品,都需要我们背上山,一炷香的时间后出发。”
楚珞,“好,我们也吃点东西,简单休息一下。”
之后就把太女拉到一旁,逼着她吃东西补充体力。
然而太女想到马上要见到上辈子杀自己的人,哪还有心思吃什么东西?面色苍白,瑟瑟发抖。
楚珞也知道,东方霁是太女的心理阴影,“你不是想掌控自己的命运吗?那么,你首要学的东西,便是勇敢。懦夫,是无法掌控命运的。”
太女一愣,随后茅塞顿开,“……你说得对,我必须要勇敢起来。”
楚珞笑道,“是啊,更何况你身边还有我,就算是死,也有我陪葬,怕什么?”
于是,太女更加被治愈了,“我们上山后,怎么办?”
楚珞拍了拍太女因为紧张恐惧,越来越凉的手,“听我安排就好。”
“好,听你的。”
之后两人便没说话,开始抓紧时间啃干粮起来。
毕竟爬这么高的山,对体力的考验,可不是玩笑。
一炷香的时间到。
所有侍卫,每个人身上都背了一个行囊,里面装的是各种日用品。
一众人,正式登山。
刚开始的路还比较好走,走了一个时辰后,便逐渐没路了,只剩下杂草丛生。
有侍卫在前面开路,一边走一边用长剑劈草,硬生生劈了一条路出来。
但即便如此,两个时辰后,楚珞和太女两人也没了体力——她们和练武的侍卫没法比,本就是女子,用的还不是自己的身体。
当爬到半山腰时,已是下午。
领头人看见半山腰有一块石堆,便让人过去休息,吃东西补充体力,顺便让余晚晚主仆两人换上冬装。
两人走到一旁换衣服。
楚珞先是举着披风,隔绝视线,让太女换衣服。
太女换了冬装,又接手披风,让楚珞换。
两人都换完衣服,便拖着疲惫的身体走回人群,却发现,侍卫们一个个面色严肃,正在开会的样子。
太女小声道,“他们不会是想半路宰了我们吧?”
楚珞轻声回答,“你放心,宰也是宰我,你对他们有用,你是安全的。”
太女哭丧了脸,“别闹了,如果没有你,我早晚也得死,还不如给我个痛快呢。”
两人正嘀咕着,就见侍卫中,为首的那个人起身,走了过来,“余姑娘,我们决定,一会派两个人背你们上山。”
太女吃了一惊,眼神恐慌地看向楚珞。
楚珞微微点了下头。
太女心里有底,“那就……拜托你们了。”
楚珞抬头,看了一眼山顶,心里想——其实早就应该背着她们上山,否则就靠两个姑娘家,便是走到太阳落山,都到达不了山顶。
……
事实证明,首领的担忧是对的。
即便有侍卫背着两人,上山的速度加快速度倍,但到达山顶时,依旧是后半夜,天都开始蒙蒙亮了。
山顶,风极大。
晨风吹过面颊,就好像锋利匕首,一刀一刀割开皮肤。
太女努力缩着脖子,将脸埋在披风的毛领之中。
楚珞则是抬起头,扛着刺骨寒风,看向依山而建的庭院。
庭院比较考究,亭台楼阁,应有尽有。
上翘的屋檐,错落有致,在这白雪皑皑的山顶,生生多了一些仙气。
不像是凡人的住所,更好像是仙人的洞府。
但景致美则美矣、仙则仙矣,却掩饰不了其不适合人类生存的事实,谁没事在这冰天雪地、杳无人迹之处,一住就是三年?
只是为了那一抹天冰,为了“她”尸身不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