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凡一把将方翠翠给推开了。
他的眼中,升起了一丝厌恶,眼中原本因为方翠翠的出现而消失不见了的凶戾,倏然间又升腾了起来。
方翠翠哎哟一声倒在了地上,她摸了摸自己的屁股,指着楚凡说道:“好啊你!好你个楚凡!你敬酒不吃你吃罚酒是吧?好!你给我等着!我现在就把我老公给叫过来!”
楚凡漠然地注视着他。
方翠翠掏出了手机,人还坐在地上,就用手机拨给了自己的老公说:“喂!老公啊!”
“有人打我!!”
“你快来给我撑腰啊!”
“在水库的坝上,对,就在这里!”
“行!”
“我肯定不会让他跑的,你放心老公!”
“你要快点来啊!”
方翠翠挂断电话,得意的跟楚凡说:“楚凡,我老公可是常年杀猪的屠夫!身体可壮实了,就你这样的小身板,等待会儿他来了,十个你那都不够他打的!不给我钱,那你就等着吧你!”
楚凡没有说话。
很快,方翠翠的屠夫老公就拎着把杀猪刀气势汹汹地来到了这七里村水库的坝上。
方翠翠说的没错,她这个老公果然是很壮实,膀大腰圆,胡子拉碴的。
只是他却是没楚凡高。
方翠翠老公约摸只有个一米七左右的样子。
方翠翠老公甫一从村里子出来,人才刚走上对面七里村大坝的左大坝,方翠翠便就从地上爬了起来,朝他跑了过去。
两人双向奔赴。
方翠翠在跑得离楚凡有足够地远了,远到一般人站在楚凡的位置,绝对再也听不到方翠翠正常的说话声音时,终于与她的老公抱在了一起,方翠翠撞进她老公怀里后忍不住回头看了看楚凡,似乎是确定这个距离,楚凡应该是听不到她说的话以后,她终于把头埋进了她老公的怀里,哭哭啼啼。
方翠翠说:“老公,我对不起你,我对不起你啊老公!”
方翠翠老公懵了,心说自家这媳妇儿在电话里不是说她被人打了吗?怎么现在她却说她对不起他?
方翠翠老公赶紧拍了拍方翠翠的背粗着声音安慰道:“咋了啊老婆?你这是咋了?你咋一上来就说你对不起我呢?没事,没事,老公在,你有啥事跟老公说就行,老公是不会怪你的。”
方翠翠把头从她老公的怀里抽出来,又装模作样地回头看了眼楚凡,而后又再次扑进她老公的怀中哭泣。
方翠翠老公赶紧问方翠翠这究竟是怎么了啊?她回头看大坝上站着的那个小子干什么?
是不是她要说的事跟大坝上站着的那个小子有关?
方翠翠又忸怩了一会儿,然后终于说:“老公!他就是我们结婚那晚,我跟你说的那个奸污了我,毁坏了我名节的那个恶人!”
“啊?!”方翠翠老公只感觉自己的耳边响起了一道霹雳。
原来,当初那个强迫方翠翠的中年男人出车祸被撞得尸骨无存,方翠翠虽然从那以后得到了自由,但她同时却也失去了在南方待下去的勇气,不愿意再留在南方电子厂里面跟着父母继续打工。
正好那时候,方翠翠也到了嫁人的年纪,方翠翠想回老家,这也正中了方翠翠父母的下怀。
方翠翠父母于是便跟方翠翠提了条件说她想要回家可以,但是她回家之后必须得赶快找个人嫁了,而且嫁人必须要狠狠地要一笔彩礼,给方文兵以后做生意或者娶媳妇儿。
方翠翠答应了。
但是她也有个条件,那就是她要嫁的人她得自己来挑,她嫁人她得自己同意才行。
她不允许她的父母擅自决断。
方翠翠的父母也答应了。
于是方翠翠就回桃花镇了。
方翠翠阅男人无数,在看男人这方面的眼光不可谓不毒辣,她从一开始就想好了,她肯定是要找一个老实人当老公的。因为老实人没主见,事少,傻逼,她说什么老实人就能听什么。
这样,她结婚以后,她不仅能管老实人的钱,她还能继续在外面玩,偷男人又或者继续卖,她能给老实人戴绿帽,很刺激。她还能让老实人替她养她跟别人的孩子。甚至她还能做到,她能在跟老实人结婚后欺负老实人的家里人,却还能让老实人站在她的这边,一起跟着她跟家里的人对着干。
总之,嫁个老实人,那对于像她这样的女人而言好处简直不要太多,也不要太爽。
她能给老实人拿捏的死死的。
方翠翠的老公,与她同样是七里村人氏的杀猪佬钟大有,便就是符合方翠翠心中条件的这个老实人。
钟大有,有点丑。
方翠翠从小跟钟大有一起长大,就从来就没把钟大有放在眼里过,可是架不住她在南方待了有五六年,而七里村就是在这五六年间靠着他们那些不正常的手段,富了起来。
钟大有有钱了。
而且方翠翠回村了以后钟大有就对她展开了疯狂地追求,方翠翠这才知道原来这个钟大有,从小就暗恋着自己。
方翠翠无所谓钟大有丑不丑的,反正她问钟大有要了五十万的彩礼,钟大有给她了。
于是她就跟钟大有结婚了。
婚前,方翠翠一直跟钟大有说,自己虽然在南方电子厂打工打了这么久,可却因为自己性格比较内向的原因,一直都没有交过男朋友,所以到现在都还未经过人事。
她说她是处。
钟大有信了。
因为在他的心中,方翠翠原本就应该是这么纯洁的,而能娶到这么纯洁的女神,这也是钟大有愿意花五十万这种即便是对他来说,也已经算得上是天价的彩礼来迎娶方翠翠得原因。
可问题是,方翠翠不是处啊,相反,她早就是万人骑,万人睡,公交车了。
于是方翠翠便就在婚礼的当晚,洞房花烛时,跟钟大有说,她不干净了,原因是她前几天去镇上采买他们婚礼所需要的东西,却被一个禽兽,给拉进小巷子里给奸污了。
钟大有还是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