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不了多久你就会后悔的!会恨不得跪下来舔我的脚趾,求我放过你!”“啪!”地一声,季佳泽愤懑地挂断了电话。
淡淡的嘲讽在眼中闪过,欧宇辰嗤笑着摇摇头,并没有把他的恫吓放在心上。
季佳泽的反应,当然在他的意料之中。
像季佳泽那种人,面对公众的时候,总是满嘴的仁义道德,实际上满肚子坏水。
这么多年来,做了许许多多伤天害理的事,居然还能平平安安活到今天,连点负面新闻都没有,背后的水肯定深不可测。
不过,欧宇辰绝对不是瞻前顾后的人。
还有个主要原因是,他其实蛮记仇的,想起昔日在孤儿院里捱过的苦日子,想起曾经提心吊胆、战战兢兢的日日夜夜,他就算是把钞票丢到河里,也不甘心白白送给那个恶棍。
所以,明知道时机并不成熟,欧宇辰还是停了给爱之家的捐款。
他当然不会打无把握之仗,在停掉捐款之前,就请了私家侦探,对季佳泽和爱之家展开详细调查。
他很清楚,季佳泽骨子里是个相当谨慎、狡猾的人,这从季佳泽做了很多坏事,却始终没被人逮到把柄、惹出麻烦,就能看出来。
目前为止,私家侦探还没有取得什么有用的证据。
不过,欧宇辰并不着急,他耐性好得很,深信这世上不会有能永远隐藏的秘密。
再说,必要的时候,在不给自己惹麻烦的前提下,他也不介意偶尔做点栽赃陷害、委过嫁祸的事——窃珠者诛,窃国者侯,在欧宇辰的认知中,过程不重要,结果才重要。
所以,他确信,扳倒季佳泽是迟早的事。
至于夙夜……嗯,起码现在看来,还完全没有对他构成威胁,所以他暂时不会对夙夜做什么的。
瞥了眼对面墙上挂着的时钟,秒针哒哒哒……一格子一格子地蹦跶着,已经六点多了。
掀开被子,欧宇辰抬脚下了床,脚掌深深陷入厚厚的拉毛地毯里,立刻被柔软、温暖的舒服触感团团包裹住。
颇为愉快地舒展了眉眼,对现在高端、奢华的生活,他很满意。
谁要妄想打破它,就得有承受他猛烈报复的心理准备。
不紧不慢地洗脸刷牙漱口后,在挂得满满当当的衣橱中,欧宇辰选了套白色justyle休闲服换上,经过走廊,从螺旋形楼梯下了楼,径直来到餐厅。
今天厨师忠叔做了他很喜欢的黑椒牛柳和竹荪青瓜汤。
黑椒是精选的整颗黑椒粒,现磨成粉的,牛肉则是上好的安哥拉小肥牛。
经过忠叔的精心烹饪,外焦里嫩,咬一口,浓郁的香味就在唇齿间弥漫开来。
佐以清新爽口的竹荪青瓜汤,恰好中和了油腻腻的口感,堪称是难得的美味佳肴。
一直到他吃完早餐,夙夜还没有出现。
欧宇辰一点也不感到意外,夙夜的迟钝、白目,嗜睡是有目共睹的。
他倒是很纳闷,以夙夜那种别扭得要死的的性子,在监狱里的几个月,究竟是怎么度过的——倒不是关心,只是单纯的好奇而已。
今天是星期日,不用上学,公司里的业务,也没什么需要紧急处理的,朝窗外看了看,雨还在哗啦啦下着,欧宇辰决定放自己一天假。
他的原则是,能舒服呆着的时候,绝对不会自讨苦吃。
因为下雨的缘故,空气格外清爽。
深深吸了口气,欧宇辰踱着散漫闲适的步子,溜溜达达回到二楼。
一边走,一边思索,这难得的“浮生一日闲”该怎么度过,冷不丁瞧见个瘦巴巴的小人儿,正孤伶伶蜷坐在走廊里硕大的落地窗前——是夙夜,穿着黑色棉布衬衫、黑色v领毛衣、黑色长裤。
整个人几乎都被黑色团团包裹着,衬得巴掌大的小脸,更显苍白羸弱。
身体怕冷似的蜷缩着,微微弓着脊背,肩膀向前倾,双臂紧紧环抱着双膝,下巴搭在膝盖上,面无表情地望着窗外,目光一贯的恍惚木然。
这小子,怎么总像泥塑木雕似的?
欧宇辰暗暗觉得好笑,加快步子走到他旁边。
经过几个月牢狱生活,夙夜更瘦了,下巴都快尖成锥子了,两只悒郁的眼睛,嵌在瘦削的脸上,越发大得惊人。
欧宇辰当然不会为此感到内疚,亲昵地拍了下夙夜瘦骨棱棱的肩膀,温声问道:“看什么呢?”
夙夜的大眼睛,在灰蒙蒙的光线中,显得越发深黑、幽邃,象是两汪深不见底的深潭。木然了许久,才低声回答:“那个人。”
“嗯?”顺着他视线,欧宇辰的目光,茫然地掠过去,透过刷刷淌着雨水的落地窗,能看见楼前铺着的大块大块青石板,已经被雨水冲刷得干干净净。
青石板后面,是正逐渐褪下斑驳绿衣,换上枯黄新装的草坪。
兴许知道时日无多,小草们都垂头丧气地耷拉着脑袋。
草坪上,东一株、西一株,点缀着低矮的灌木,也渐枯了、败了,死气沉沉的。
灌木后面,则是一排排老树,长着丑陋、粗糙的疤节。
叶子掉落了大半,像满身褶皱、布满疮疤的老人。
老树后面,就是灰白色的高大围墙和黑色雕花铁门……
铁门外站着个人!
是个男人,瘦削枯干,打着把很大的黑伞,肩部以上被遮挡得严严实实,一动不动地僵立着,如同一根黑色的洋蜡头。
距离太远,中间又隔着重重障碍物,如果不是置身在二楼,居高临下,根本不会留意到他。
“那个人,有点奇怪。”夙夜又淡淡补充了句。
“哦?”欧宇辰不解地瞧着他苍白的小脸,挑了挑眉毛,“哪里奇怪?”
夙夜却沉默了,视线依旧凝注在围墙外的那个人身上,一霎也不霎。
欧宇辰想了想,“要不,让洛哥去瞧瞧?”
他口中的“洛哥”,全名叫洛梓洋,是个退伍的特种兵。
宋伯随夙博罕去了美国没多久,老花匠陈叔也辞职了,说是年纪大了,身子骨也不行了,想回老家安享晚年,过过含饴弄孙的日子。
欧宇辰知道陈叔说的是实情,当然不会强人所难,给了陈叔一笔数目不菲的退休金,令陈叔很是感激。
陈叔走了以后,偌大的宅子,只剩下欧宇辰、夙夜、兰姐和忠叔四个人,显得空荡荡、冷清清的,整日里连点生气都没有。
里里外外的杂事,就靠兰姐和忠叔两个人支撑,他们俩也都四十开外了,着实有些力不从心。
欧宇辰便通过人力资源公司,聘请了年轻力壮的洛梓洋。
欧宇辰的算盘打得很精,给洛梓洋的头衔是管家,兼职打杂,必要的时候,还能权充保镖使用。
来到夙家几个月,洛梓洋的表现可圈可点。工作勤勉踏实,从不多言多语,颇有宋伯的风范。
欧宇辰对他很满意,当然,付给洛梓洋的酬劳,也令洛梓洋很满意。
足足过了好半天,夙夜才慢半拍地摇了摇头,表示不赞成欧宇辰的提议。
又过了两三分钟,那个男人终于移动了,沿着街道,向左边路口走去。
他走得很慢,一跛一跛地,足足过了好半天,才在视野里消失。
“原来是个跛子,”欧宇辰不在意地耸耸肩,“兴许只是看我们家大门太漂亮了,忍不住多瞧几眼。”
这倒不是他自夸,夙家的铁门,雕镂着非常精美繁复的蝶戏莲花图案。
常常有经过的路人,看得入了迷,久久不肯离开。
甚至还曾经有美院的学生,背着画板拎着小凳专门跑来临摹。
夙夜不置可否。
“喏,人已经走了,没什么好看的了,起来吧。”欧宇辰冲他伸出一只手,含笑嗔怪道,“本来身体就不好,偏偏还喜欢坐在冰凉的地面上,小心又闹胃痛。”
对他的话置若罔闻,夙夜一点反应也没有。
早就习惯了他这副德行,欧宇辰不声不响地抓住他胳膊,刚要将他硬拽起来,眼角无意间一瞟,瞧见了夙夜的双脚,皱着眉头埋怨:“你怎么又不穿鞋?”
夙夜的双足,和他的人一样纤瘦、苍白。细弱的脚踝,倒象是块精巧的羊骨头。
别说男孩子,就算是跟年龄相仿的女孩子比,也显得过于娇小玲珑了。
没有穿鞋袜,就那么*裸地踩在冷冰冰的地板上,脚趾本能地蜷曲着。
欧宇辰知道,这种畸形的、蜷曲的姿态,并不是因为畏冷,而是表明它们在漫长的成长时期,被迫习惯了穿不合脚的小鞋子。
而干瘪、破裂的脚趾甲,特别是肉眼几乎辨认不出的小脚趾盖,则清清楚楚说明,主人从幼年时期开始、长年累月的营养不良。
欧宇辰觉得,对夙夜来说,他父母的死亡,其实是件好事——他们活着,也只不过是把夙夜的人生搞得一团糟而已。
可惜,这个既固执又别扭的笨小孩,就是想不通这个道理,兀自沉浸在痛苦的记忆中,死活不肯走出来。当然,欧宇辰也从来没想过,要点醒他。
“你等我一下。”松开夙夜的胳膊,欧宇辰转身,向夙夜的房间走去。
夙夜跟没听见似的,一点反应也没有,继续望着对面被雨水模糊的玻璃窗发呆。
一件多年前的往事,如浮光掠影般,在他的脑海里,渐渐闪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