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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其他类型 > 柯南之超凡冥侦探 > 第363章 银杏之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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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通了之后,连带着笑容也变得轻松起来。

“真是不好意思啊!”

阿笠博士摸着光秃秃的头顶,略带歉意的说道,看着芙莎绘坐进轿车里面,眼神十分复杂。

小轿车上。

被称为比利的男人通过后视镜看着坐上来的芙莎绘,不由得开口问道:

“这样就好了吗?芙莎绘!”

“好不容易见到那个等了四十年的男人不是吗?”

“没错,就是他。”芙莎绘说着,又微微回过头,看了一眼,有些心酸地回答道,“只是,我没有表明我的身份和来意。”

“不过,这也是应该的啊!”

“因为,他好像也有了幸福美满的家庭啊!”

“以他的性格,如果让他知道有个傻女人等了他四十年的话,一定会非常痛心的吧。”

比利那被墨镜遮挡的眼睛看不出任何波动,不过眉头却紧紧地皱了起来。

“你就这么了解他吗?毕竟你们可是四十年没有见了。”

听到这,芙莎绘的眼神中流露出回忆之色:

“因为,他在某次我的帽子在这里被风吹跑的时候,就是那样啊!”

说着,她自嘲的笑了笑:

“或许,那件事,他早就忘了吧。”

恍惚间,芙莎绘仿佛回到了那个下午。

当她用来遮挡头发的帽子被不解风情的秋风吹走,双手抱头瑟瑟发抖地哀求对方不要看自己的头发时,对方却笑着安慰她:

“为什么要挡住自己的头发呢?我觉得非常好看啊!”

“就像银杏叶一样美丽!”

当年的那一番话言犹在耳,也正是因为那次的经历,她才喜欢上了银杏叶,并且将其作为自己时尚品牌的图标。

将这处银杏林作为自己的回忆之地。

只不过,那段没有结果的回忆,似乎也到了结束的时候。

“真是抱歉,比利,每隔十年就让你陪我来一次。”

“这都是我应该做的,毕竟我的太太,可是芙莎绘的忠实支持者,如果我拒绝的话,她肯定饶不了我的。”

“不过,这个要求,到今天也就到此为止了。四十年,我也该走出来了。”

“我们走吧!”

“这样真的好吗?不解释清楚吗?”

“别说了,走吧!”

语气中满是决然。

“好吧!”

比利见对方去意已决,也不再多说,随即发动了车子。

而另一边,见两人分开,六个孩子自然也是赶紧凑了过去,叽叽喳喳地问着情况到底怎么样。

但阿笠博士只是静静地看着车子慢慢启动,一句话也没有说。

刚刚两人的谈话,帝丹三小或许没有听清,但是对于东方朔三人来说,可以说是非常清楚了,毕竟灵力的滋养可不是白说的。

之间灰原哀不知道什么时候拿来了自己的笔记本,一手抱在胸前,一手在键盘上不断才操作,然后拉了拉博士的衣角,淡淡地说道:

“我想,这位木之下女士,应该是误会了我们吧!”

“因为根据现有的资料,她可一直处于单身状态呢!”

“而那位司机先生,则是她母亲的再婚对象的朋友!”

“而且,人家已经结婚了,平时两个人也没有一同在公共场合出现过。”

“所以,那位木之下女士,也许只是不想让你担心。”

对于阿笠博士的事情,灰原哀可是异常的上心,火力全开下,很短时间内疚把芙莎绘和那位外国男子的信息给查了个底朝天。

帮阿笠博士解了后顾之忧。

“啊?”

博士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呆呆地望着逐渐远去的汽车。

“还愣着干什么?再不说些什么的话,人家可就真走了!”

灰原哀有些怒其不争地说道。

“哦哦!”

被灰原哀这么一点,阿笠博士这才明白过来,怪不得对方刚刚的眼神中总是流露出那么一抹悲伤,还特意提到了东方朔他们,说是他的孙子。

只是当时他没有反应过来,随口的附和却成了压倒对方的最后一根稻草。

意识到自己犯了大错的阿笠博士,立刻朝着已经发动的小轿车追了过去,因为这林子里全是土路,所以轿车开得并不是很快。

跑了几步之后,阿笠博士双手拢在嘴旁,做出扩音器的样子,大声的喊道:

“我直到现在,都还非常喜欢银杏啊!!!”

声音在这片金色的银杏林里久久回荡,回荡在落叶里,回荡在夕阳下,也回荡在芙莎绘的耳边。

而身后的柯南,嘴角也勾了起来,露出了发自内心的笑容,手上的笔,不知何时又勤劳地动了起来。

因为,从刚刚阿笠博士动身开始,那音乐便再次响了起来。

似乎代表着这场跨越四十年的约定,并没有结束,而且,才刚刚开始。

芙莎绘赶忙回头,看着车后不断朝着她挥手的阿笠博士,眼中瞬间被泪水噙满,似乎是怕对方看见她此时的窘迫,又急忙地转过身,用衣袖擦了擦泪水。

“比利,下一个十年,或许又要麻烦你了。”

“不,我想,你们的下一次见面,或许用不了那么长的时间了。”

比利浅笑道,通过后视镜看着车后面那个略显狼狈的老头,不知道对方到底哪一点值得芙莎绘去等四十年。

不过,这些不是他该考虑的事情。

作为朋友,芙莎绘四十年的等待如果能得到一个还算不错的结果的话,他就已经满足了。

不知何时,代表着回忆的秋风带来了一丝湿润,淅淅沥沥的小雨,将气氛衬托的更加浓郁。

小汽车缓缓地在刚刚被打湿的土路上行驶着,好几片随风而起的银杏叶,在细雨的滋润下,紧紧贴在了轿车的车窗上,看起来倒像是一幅颇具诗意的贴画。

“小兰,你慢点行不行,都下雨了。”

铃木园子喘着粗气,追在毛利兰的身后。

“雨越下越大了,你那个什么故人,我看肯定早就回家了。”

“园子!”

毛利兰跺着脚,有些不满地嗔怒道。

刚刚她收到工藤新一的信息的时候,还在和园子排队购买芙莎绘最新款的包包。

她们两个一放学就马不停蹄地跑去排队,可还是晚了一步,队伍已经排了整整一条街那么长。

幸亏经过了几个小时的等待,前面的人已经所剩无几,所以在买了包包之后,毛利兰便拉着园子朝这边赶去。

因为两地距离并不远的缘故,打车的话又有点看运气,所以两人就选择了步行。

谁知道走到一半,原本还算晴朗的天空却突然下起了小雨,在夕阳的照耀下,倒是别有一番趣味,但对于冒雨的两人来说,却没有心思去享受,只得快步跑了起来。

这才有了刚刚的那一幕。

“话说,那个侦探小子是不是有什么大病啊!竟然下着雨把你约在这个地方!”

园子背靠一棵银杏树,有些不满地说道:

“再说了,他约你来,为什么非要拉上我啊!难不成你们两个就那么缺一个电灯泡吗?”

“园子,都说了不是新一啦!只是一个故人而已。”

毛利兰立刻解释道,因为工藤新一的信息中并没有说明那位故人的身份,所以她心中也十分好奇。

“切~~他说什么你就信什么啊!”

“果然,恋爱中的女生智商都会降低成负数。”

铃木园子叹了口气,看着毛利兰那略显迷茫的小眼睛,脸上满是无奈。

“依我看,那肯定是用来骗你上钩的把戏罢了,等你去了,迎接你的,一定是他专门为你准备的惊喜。”

“这种把戏我见得多了,也就你这样的傻女孩才会上当吧。”

说着,她便催促着毛利兰继续向里面走去:

“快去吧,这种事情,我就不去了!”

“你们两个缺电灯泡,我还不乐意当呢!”

铃木园子哼哼唧唧地一屁股坐了下去,在银杏树下周围的那一小片土地,倒是没有受到雨水的侵袭,还显得十分干燥。

“看什么看?陪你跑了一路了,还不准人歇一歇啊?”

“赶紧去吧,再晚一会儿的话,雨就下大了!”

“那园子,这个伞留给你吧。”

毛利兰把手中的伞递过去,早上出门之前,她就特意看了天气预报,知道今天可能会有降雨,所以便顺手带了一把伞。

只不过刚刚两人忙着赶路,再加上雨刚开始下,雨势很小,就没有打伞。

谁知铃木园子摆了摆手,指了指上面,语气中满是幽怨:

“还是你拿着吧,我在树下面,淋不到的。”

“只不过,如果你和某人打算幽会上几个小时的话,那我可能就要被淋成落汤鸡了。”

“园子...”

“快去吧。”

铃木园子故作嫌弃地催促着对方。

毛利兰抹了抹有些湿润的眼眶,转身想着银杏林的深处走去。

【园子,谢谢你。】

粉白色的运动鞋轻轻地踩在已经有些潮湿的土地上,毛利兰随手将那把伞撑开,看着这把有些年头的花伞,毛利兰的嘴角微微勾起,说起来,这把伞和这个地方,倒也有些渊源。

小轿车缓缓地行驶着,小白鞋也在慢慢地行走着。

在一处拐角,二者不期而遇。

毛利兰没有想到在这里会遇到小汽车,因为汽车在这处林子里,可以说是比较不便,来这里的,大多是散步的游客。

惊讶之余,她立刻撑着伞退到路旁,身后正好是一颗不大的银杏树。

人与汽车擦肩而过。

一眼,便是十年。

透过车窗,毛利兰看到了那位脸上洋溢着喜悦的女士,瞬间将她拉回了十年之前。

同样的小雨,同一处银杏林。

而原本正神游物外的芙莎绘也被眼前略过的那一抹粉色给拉回了现实,因为,那是她的伞,她当然记得。

粉色的花伞,以及对方手上那今天刚刚发售的新款手包。

尘封在记忆中的,那位留着奇怪发型的小女孩的身影,渐渐与眼前这位头上长角的女孩重合,一切,仿佛昨日。

银杏树下的约定,依旧在耳边回荡。

“我把伞送给你,作为约定,请你长大后买一件姐姐设计的作品好吗?”

“图案,就是这个银杏叶。”

“那我们拉钩好不好。”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谁变谁是...”

“咯咯咯~~~”

目光交接之处,银铃般的笑声穿越时空,在两人耳边响起,会心的笑容出现在每个人的嘴角。

轿车飞驰而过,没有过多的停留。

不过毛利兰却撑着伞,在原地不住地挥手,手里,还拿着今天刚刚买到的包包。

她,有记得当时约定。

转眼间,时间飞逝十年,回望之下,或许宛如一瞬。

但当十年的跨越,在今日猛地得以印证,那种感觉,很难用语言去形容。

而对于芙莎绘来说,十年前的随手施为,随口的约定,却在今日有了收获,那种喜悦,名为值得。

这一瞬,她似乎明白了阿笠博士心思。

也许,对于你来说,一件不起眼的小事,一次微乎其微的援手,都能在别人的心中留下深深的一笔,影响之深远,或许能用十年来作为单位。

当年,阿笠博士性格所致的一次安慰,三个月来的照顾,让芙莎绘心甘情愿去等待四十年之久,如果今日没有遇见,或许,她还会继续等下去,直到看到对方,这心结或许才能解开。

而这,对于毛利兰也是一样。

当年芙莎绘用一把伞,向雨中无助小毛利兰伸出了援手,一句玩笑大于严肃的约定,让毛利兰足足记了十年之久。

因为是奢侈品,就算不是世界顶尖的品牌,价格也足以让曾经的毛利兰望而却步。

不然,她或许不需要等到今天,就能去履行当年的约定。

如果那样,不是正好的十年,她也没机会在这个故地,遇到当年的故人。

而今年,随着毛利小五郎的事业越来越红火,家中进账增多,连带着毛利兰的零花钱也多了起来,这才有钱去买最新款的芙莎绘包包。

缘分之下,谁又能说的清楚?

十一月二十四日。

一个看起来十分普通的日子。

但对于某些人来说,却显得意义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