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苏,你会有喜欢的人吗?”
苏晚清对墨王这条狗更多的是恶心憎恶,还有害怕,她这辈子是想好不再嫁人生子的。
男人靠不住,孩子她也保不住,那就从一开始就彻底抹杀掉自己跟它们之间的关系。
免得日后,自己难过。
“小姐,我只是个杀手。”
熙苏给她斟茶,是带着水蜜桃味道的白茶,闻着果香浓郁。
苏晚清捧着莲花型茶杯,小口慢啜,“那你就永远陪着我吧,我忽然觉得女人嫁出去,总是要失去很多东西。”
她想起苏渠,想起自己前世被顺天侯府驱逐,女人一定要有自己安身立命的本事,还要有独属于自己的宅院。
要不然,被赶出去,她连个人落脚地方都没有。
熙苏给自己也斟了一杯茶,这会她笑了,眼神清澈,宛如初春澄净如镜的湖水。
“小姐能这样想,是件好事。”
苏晚清手拿着一块绿油油的油炸荠菜团子,混着切碎成丁的火腿芦笋,拌鸡蛋碎,还创意添加了鲜红的新鲜果子,咸香无比。
养伤这几十天,苏晚清嚷嚷着要吃遍天下山珍海味,美食珍馐,顺天侯直接把宫里给皇帝做饭的御厨连人带锅全搬来。
但是,苏晚清觉得那些摆盘精致,贴金箔,横七竖八放雕花水果的菜,兜只是好看而已。
论好吃,她认为还是苏苏亲手做的的饭菜好吃,想想,她就要咽口水。
“苏苏你这手艺是专门学过的吧?跟朱雀街,排长队等叫的小食摊子一样好吃。”
苏晚清吃得满嘴油,外表是金黄酥脆,一口下去,内里柔软,好吃得她两眼冒星星。
熙苏浅浅笑了一下,一脸谦虚,“学过一点,之前出任务,在朱雀街卖过几天小食。”
她本就皮肤白得反光,经常生活在黑暗里,那耳根红起来,格外明显。
“说起来,姑姑以前也在朱雀街卖过小食。”
苏晚清吃完最后一个团子,伸手朝自己衣服擦,熙苏看见,连忙掏出一块雪白绣着棠梨的手帕,替她擦掉手上碎屑跟油渍。
看着娇憨的苏晚清,熙苏垂眸,手中握着那块手帕。
“渠君幼年时就有咏絮之才,奈何她生性洒脱不羁,最不喜欢参加诗会,视这种行为是附庸风雅,矫揉造作。”
苏晚清对自己这些长辈很有好奇心,总觉得她们身上有数不尽的传奇,奈何养母嘴巴是合紧的贝壳,死活不开口。
她也想知道,是什么把苏渠那样有魄力才干的人,一步步磋磨成宅院妇人。
苏晚清自知前世自己是个彻头彻尾的废物,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其它人也是废物,总有女子天生聪慧,但硬生生被折断羽翼,塞进花轿。
“说起渠君,我从府中老人嘴里听说,她比起虚名,更喜欢实在的金银珠宝,她在厨艺上很有天赋,每逢她下厨,都引得四面八方的邻居围住她做菜的灶房。”
苏晚清听得津津有味,这可比王府大院里的争宠来得有意思多了。
“所以后来姑姑就去朱雀街卖小食去了?”
系苏摇头,“非也,当时风气严苛,士大夫跟皇帝尤其不喜欢女人在外面抛头露面,觉得是在宣扬云国男子不行,沦落到需要女子养家糊口。”
苏晚清嘴角抽搐,无语出来境界。
“我现在觉得这个皇帝屁事好多,女人上街买好吃的他要管,女人被看到手他也要管,大事不管小事不看,就盯着女人不松眼。”
熙苏耸肩,而后又板正地坐在苏晚清对面。
“渠君正式坐生意是在她跟第一任丈夫封将军成亲之后,皇帝总是莫名其妙,那时中枢说要改善地方经济,便大力支持女子经商。”
老皇帝的年号,是载丰。
苏晚清掐指推算时间,那一会儿,姑姑应该才十七岁多点,那时,应该是载丰三十年。
顺天侯是朝廷新贵,扶摇直上,皇帝对他毫无戒备,朝廷上,有一派官员支持变法,说是不能再延续先帝的黄老学说,要干预民生。
于是之前制定好,百姓遵守了一代人的法律发条,都成了废纸一张,事事从头来过。
就连女子,都可以随心所欲上街卖东西,当然还有个前提,那就是她们必须戴上斗笠,遮住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