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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宠的感觉没错,李察哥确实在这支部队里面。

可以说高宠运气好,但是不能说李察哥运气不好。

因为从三月初到现在三月中旬,半个月的时间,李察哥在兴庆府城外的时间占了九成。

夜路走多了,总是会遇见鬼的,遇到齐国骑兵队,是相当正常的情况。

或者说,遇不到,才有鬼了。

作为主帅,为什么李察哥不在兴庆府指挥大局?

因为条件不允许。

北面岳飞离兴庆府大约四百里,但是那是大部队的距离,实际上的前沿阵地只有三百五十里。

而南面刘锜也不是好相与的,宋国百年未曾突破的横山防线,便是在刘锜手中,一寸一寸的被夺走的。

如今大军便在嘉宁军司宥州,在许贯忠领兵打下永兴军路之后,刘锜就更大胆了,原本是沿着大宋和西夏的边界往前打,自然要相对稳妥,而如今吗~

宥州离兴庆府也是四百里。

便是在这南北夹击的情况下,李察哥很忙。

做擎天柱石自然是有代价了,两边战线都离不开他,然后就两边跑呗~

只能说,李察哥唯一命不好的地方,就是遇到了高宠。

碗口粗细的錾金虎头枪,端的是磕着就死,擦着就伤,突出一个无人能挡。

被王烨开挂之后的高宠,也成功进入到不当人行列中。

高宠从西夏军阵中犁出一道血痕,只是一道罢了,对比千人规模的队伍,到底只是一道伤口罢了,严重,但是不致命。

问题是高宠又不是一个人来的。

如果千骑西夏骑兵,能打的过对面三百骑兵,李察哥也不会选择逃了。

现在的西夏,确实很衰弱,连李察哥身边最精锐的亲卫部队,都做不到半甲了,不是一半人披甲,只有一半的甲胄,还多是皮甲~

西夏国土面积不够,积累不够,战略纵深不够,所以动辄便是国都保卫战,打的极为艰难和危险。

而刘锜和岳飞,又是那种可以把自身优势无限扩大的选手,一步一步的来,不贪功,不冒进,就这么一步一步的把西夏逼入了绝境。

··· ···

如果只是夺旗的话,要简单很多,虽然斩将和夺旗相比,功劳差不多,但是这次斩的不是一般将领,而是敌方主帅。

所以为了能弄死李察哥,吉青选择了雁行阵。

就是倒V字形,奔着最大杀伤去的。

“嗖!”

“嗖!”

“嗖!”

“嗖!”

“嗖!”

“嗖!”

“··· ”

哪怕只是普通的后军骑兵营,他们依然配备了许多骑弩。

再加上更优质的甲胄和弓箭,以及,更强的身体素质。

在远程骑射方面,齐国骑兵更占优势,而且是很大的优势。

穿透攻击打轻甲和无甲,是有额外加成的。

觉得游牧民族比汉族身体素质高,武勇更厉害,纯纯的是误会。

可以这么理解,就是游牧在对比中原社会,大部分时候,属于文化建设完全比不上,于是便只能拿武力值说事了,而且不是更能打,而是苦寒之地,更不畏死罢了。

只是三百万规模的西夏,无论是从兵员,还是伙食,亦或者训练方面,都比不上齐国精锐骑兵。

再加上棉甲~

棉甲的出现,不是意外,而是本来就有的,大宋实际就有棉甲,只是齐国如今的棉甲不一样罢了。

齐国种植棉花已经好几年了,纺织技术的科技树也点好了,棉布的价格也降到了跟丝绸差不多程度。

虽然民间还是麻布多些,但是棉布已经开始在中产阶级中使用了。

使用更早的便是军队。

王烨知道甲胄的发展史,以前不是很明白,为什么明清时期的甲胄看上去就不像唐宋那么威武结实,跟军大衣差不多。

后来领兵打仗多了,也开始研究这些,自然就懂了。

棉甲是为了火器准备的。

火铳~

棉甲就是为了火铳准备的。

能拦下铅丸的棉甲,属于先一步点好的科技树,当然不仅仅是火器,在应对弓箭的时候,棉甲防御效果也很好。

甚至说夹了铁甲片或者皮甲片和纸片的棉甲,再披一层皮甲,可以有效降低神臂弩的杀伤。

这种双层甲胄在北方冬季非常好用,跟铁甲比,养护简单,不生锈,而且防寒保暖效果极佳,重量也比铁甲轻便,除了应对钝器击打方面不如铁甲,其他基本都是完胜。

现在西夏骑兵面对的,就是这样的一群选手。

穿过军大衣的人都知道,看着不结实,实际想用刀砍破,还是很费劲的。

而齐国骑兵多用的是枪。

这玩意长,代表短兵相接的时候,他占大便宜,再加上甲胄优势,很容易就打出了一换四甚至一换五出来~

李察哥知道打不过,但是他没有别的选择。

骑兵对冲之后,想再次针对掉头对冲,并不容易,对冲一次,闷头直接走的话,大概率是能逃命的。

为什么不四散而走?

李察哥不敢。

作为一军主帅,离开自己的军队是一件很蠢的事情,虎落平阳的时候,会死的很惨,和离群的狼一样,注定悲剧收场。

李察哥这次出现在这里,便是去寻黑山威福军司残部去的,他们被岳飞撵离了祖地,南迁之后,跟原本的右厢朝顺军司起了冲突,一气之下,要举族穿过沙漠,西征···

李察哥就是去处理这件事的。

现在的西夏,已经是大厦将倾了,如果身边只有百十人的话,会不会被那些按耐不住的部族杀了,或者绑了送到齐国军营,都不好说~

只是···

李察哥还是低估了高宠,再加上三百齐国骑兵的杀伤力,一次冲锋之后,只剩不到三百骑了~

“高将军,那里!”周青捂着腹部伤口,颤声道。

俺刚娶的媳妇,还没留个孩子呢~

回想自己这一生,早年胡混,如今好容易有个能奋斗终身的事业,谁知道···

这是要出师未捷身先死啊~

对不住···

唉,果然,武艺不好的人,不适合冲锋陷阵。

战阵之中,你平日训练流的血汗,一点都不会骗你。

高宠看了眼周青的伤势,嗯,八成能救回来,整的生离死别似的。

“驾!”

高宠打马去了。

周青武艺固然不怎么好,可是眼力足够,而且···

一千人的队伍中,找不到你。三百人的队伍,尤其是刚经历过一场生死血战之后,哪些人强,哪些人弱,还是能看出来的。

队形最紧凑,走的最快的那群人就是了吧。

高宠战马催的更急,近了,更近了。

拨开对面刺来的长枪,然后一枪刺咽喉,顺势拔出,然后横扫,把当面的两骑砸下马。

或许是出于武人的直觉,高宠觉得自己好像找到了李察哥。

嗯,也不是直觉吧,能把胡子留那么长的,一定是个身份尊贵的。

一枪一个,一个一枪!

“李察哥,汝乃西夏晋王,便要这般如兔子一般,被追杀在这片荒野吗?”高宠高声道。

练武的中气足,声音可以传递很远。

李察哥看了看身边愈发稀少的队伍,苦笑着摇头。

一部分是回身阻拦那个天神般的武将去了,还有一些···

罢了,他们能活下来也好。

“希律律!”

李察哥勒住了战马,回身,准备拼命,然后···

映入眼帘的便是一杆金黄色的大枪~

“对了,俺叫高宠!”

这便是李察哥听到的最后一句话了。

所以在路上你追我赶的时候,不要随便掉头,头真的会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