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哈斯塔:我这个人一向不喜欢吃软饭
诅咒之王巴兰卡!
莎伦心一沉,脸色凝重,她知道这位诅咒之王巴兰卡,当初与她的老师同为玫瑰学派的首领之一。
祂是放纵派的天使!
序列2古代邪物!
当初就是祂与那一位神孽,一起联手倾覆玫瑰学派,连她的老师也在那一场浩劫中陨落。
一位天使,竟然暗中来到贝克兰德!
难怪哈斯塔一直提醒自己,千万要小心行事,尽量待在安全地方不要外出。
同时她也明白,这一次玫瑰学派前来贝克兰德的目标绝不是自己这些人。
这就是他所说的‘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放心,他们的目标不是你,你只需要小心躲好就行,实在不行就跑到黑夜女神教堂寻求帮忙,相信他们不敢太过放肆,尤其是那位诅咒之王。”
贝尔纳黛让莎伦放宽心,不必太过紧张。
“你知道他们是为了什么事情来到贝克兰德吗?”
“前段时间,他们曾在西拜朗那边举行神降仪式,被风暴教会联合永恒烈阳教会、知识与智慧教会摧毁,如今前来贝克兰德可能是为了寻找风暴教会的麻烦。”
莎伦思考片刻,摇头道:“我了解他们,他们不会因为报复这种简单理由前来贝克兰德,一定是其他更重要的事情。”
“或许他们也在寻找群星的信徒。”贝尔纳黛叹了口气。
“群星的信徒?”
莎伦不解看向贝尔纳黛,那略带疑惑与好奇的可爱模样,让贝尔纳黛再次伸出罪恶之手,莎伦提前一步又躲开。
贝尔纳黛摆手道:“伱不需要了解太多,这里面很危险,如果你以后有听到相关信息,千万不要去探询真相,发消息通知我就行。”
“你来贝克兰德也是为了这件事?”
“有一部分因素,更多的原因是前来贝克兰德散散心。”
想到前段时间发生的事情,贝尔纳黛又叹了口气。
好在最近灯神安静了许多,那位群星主宰也很少在大半夜前来打扰,这才让她心情轻松许多。
“等这群玫瑰学派的人离开后,小莎伦你可得陪我好好逛逛贝克兰德。”
贝尔纳黛笑着发出邀请,莎伦面无表情拒绝道:“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没有那个时间。”
“我还不了解你?每天除了当个精致人偶外,就喜欢听故事。”
贝尔纳黛打趣道:“今晚天色不错,我这里可还有不少童话故事,要留下听一会儿吗?”
“不要,没空。”
莎伦直接拒绝,就准备离开这里。
贝尔纳黛喊了一句,“我这里还有几套合适的衣裙,你要不要试穿一下?”
“……”
莎伦离开的脚步加快了许多。
“小莎伦一点也没有之前可爱了。”
贝尔纳黛叹了一声,就伸手散去周围的童话世界,一根豌豆藤护送莎伦离开这里。
等到莎伦远去之后,贝尔纳黛脸上温和表情敛起,泛着一层淡淡寒霜。
她并没有告诉莎伦,这一次玫瑰学派的人极有可能是冲着她来的。
就在今天下午,留在黎明号上的大副传来信息,说是玫瑰学派的人正在四处搜寻黎明号以及船员的下落,手段极其残忍。
联想到玫瑰学派有天使潜入贝克兰德,可能针对自己的猜测,已经有八九成。
玫瑰学派针对她很正常,她只是好奇,西拜朗那一场神降仪式真有那么重要吗?
否则玫瑰学派怎么会摆出不惜一切代价的姿态来针对自己?
她又想到灯神所说的那张节制牌,那绝对是一个陷阱,哪怕是灯神也建议她不要前往,以免中计。
自己究竟在哪方面被欲望母树所看重?
能让祂如此针对?
灯神是不是隐瞒了什么?
上一次参加群星聚会时,灯神是不是又跟欲望母树达成什么交易?
贝尔纳黛认真思索着,越发觉得许愿神灯是颗定时炸弹,指不定什么时候就爆炸。
将它交给七神教会是最好的选择,但她目前是许愿神灯的主人。
一旦许愿神灯落入七神教会手中,他们只需要许一个愿望,她就要万劫不复。
这也是她一直以来只威胁灯神,却不曾真正付诸行动的原因。
相比于灯神,玫瑰学派的那位天使就显得没有什么威胁力。
别说这里是贝克兰德,哪怕是在外面,那位天使也不一定能赢她。
还是先在贝克兰德待一段时间,就算那位神孽真的降临,身处贝克兰德,自己也足够自保。
……
第二天。
哈斯塔用过早餐,带着装着5800金镑的小箱子,乘坐马车前往巴伐特银行。
他很顺利存进800金镑,看着账面上趴着的1000金镑,露出满意的笑容。
中午时分,他在贝克兰德银行见到了格雷克,将装满5000金镑的小箱子递给格雷克。
格雷克让手下人将金镑收好,含笑道:“这么快就凑集这一笔钱,看来你最近的财政情况好转了不少。”
“前两日,上半年的收益刚好送来,这才有了这一笔闲钱。”
“哈哈,打算什么时候宴请我?”
“搬新家的时候。”
哈斯塔将自己最近要搬到皇后区的事情说了出来。
“国王大道3号街,我记得你们原先住址是在1号街那边吧?”
“嗯,那里的房子可不是一次协助警方破案能够换到。”
“那栋豪宅的地契目前应该在霍尔伯爵手中。”
“??”
哈斯塔微怔一下,霍尔伯爵那种大贵族也会跟伏尔泰进行赌博?
不怕影响自己的名声吗?
格雷克看出哈斯塔的心思,笑着解释道:“霍尔伯爵是从其他贵族手里面买下那栋豪宅,放着让它升值,这只是一起正常的投资。”
哈斯塔释然,好奇问道:“那栋房子大概需要多少金镑?”
格雷克伸出一根手指,“10万金镑起步。”
“……”
哈斯塔一下子就没有买回这栋祖宅的想法。
那可是10万金镑啊,他不知道要攒多久才能积攒这么多钱。
除非他出去烧杀抢掠一番,不然是很难凭借自己的努力赚到这一笔钱。
“不用那么着急,你还年轻。”
格雷克想了一下又压低声音道:“如果你能娶到奥黛丽小姐,我想霍尔伯爵是不介意将那栋豪宅当成礼物送给你。”
“……”
哈斯塔轻咳一声道:“格雷克你知道的,我这个人一向不喜欢吃软饭。”
“哈斯塔,奥黛丽小姐可是我们贝克兰德最耀眼的明珠,你真的就不动心?”
“……”
哈斯塔不想继续跟格雷克探讨这个问题,转而说起自己打算在希尔斯顿区开一间律师所的事情。
对于这件事,格雷克表现得很大方,说是早已经帮他在希尔斯顿区物色好一间律师所,只需要律师到位,就可以马上开张。
啧,有一位有钱有势的朋友真是好啊。
哈斯塔看了时间,邀请道:“时间不早了,一起出去吃个饭吧。”
“我可不想一下子就将你吃穷了。”
“嗯,有道理,那我就一个人去吃午餐了。”
“……你这样会失去我这个朋友的。”
“因为这点事情就失去的朋友,也就不算真正的朋友。”
格雷克笑了起来,让哈斯塔在前面带路,准备好好吃一顿。
……
午餐结束后,哈斯塔前往贝克兰德大学,在图书馆处借了两本言语类的书籍。
一本是古赫密斯语,一本是巨人语,都是贝克兰德大学一些老教授们倾注心血的作品。
看了下时间,距离佛伦讲师下课还有一段时间,哈斯塔就待在图书馆里面安静看书。
临近下午五点,佛伦讲师才结束授课。
两人结伴前往餐厅,当哈斯塔提及要在希尔斯顿区新开一间律师所时,佛伦讲师眼中满是羡慕之色。
在刚从贝克兰德大学毕业时,他也曾想在希尔斯顿区,这个贝克兰德最繁华的商业区开一间律师所。
可所需要的费用实在太高,而且光有钱还不够,还需要有人脉,法院那边可不会随便允许一个普通律师在这种地方开设律师所。
哈斯塔摊手道:“没办法,我那位朋友很擅长钞能力。”
佛伦讲师凑近一点道:“我们两个不也是朋友吗?”
“咳,我想你是太高估我的财政情况了。”
真要算目前可用资金,佛伦讲师绝对比他还要有钱。
佛伦讲师可是身兼数职,贝克兰德大学的讲师、自己开律师所、还在其他两间律师所挂名、起码是五家公司的法律顾问。
一年的收入,就算没有金镑,也肯定有5000金镑往上。
两人又谈了一会儿,最后佛伦讲师表示他可以为新开的律师所找来两位合适的律师,加上他与哈斯塔,那就有四位律师。
足以渡过律师所的前期阶段。
啧,这就是人脉的可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