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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其他类型 > 明末边军一小兵 > 第326章 杀虫焉用牛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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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军蜿蜒西行,还没到中午,己经快到延庆州城。

延庆这一带,是宣府镇最早募民镇守地点之一,民屯众多,村落多以营命名。什么张山营、东门营、胡家营、卓家营、王化营等等等等,计有七十二营之数。

天气越来越热了,大军沿着清水河边,一路往西而去,延庆之地,算是宣府镇生态环境较为优良的地方,植被保持还可以——也是相对而言,光秃秃的山地,枯黄的草木,干涸的河流还是随处可见。大明持续不断的干旱天气,不可能对延庆之地没有影响。

官道残破,满是干燥的黄土,大队人马踏上去,一片尘土,幸好没有风,否则真是要命。

与以前的死寂不同,各地在大兴土木,垦地修路,定国将军的大规模建设,己经拉开了帷幕。不时看到路边河边一堆堆聚积的人群,内中有军户,也有民户。

这些干活的人还是衣衫褴褛,面黄肌瘦,不过与以前不同,现在他们脸上都带着希望,对行进的军队也投来了崇敬的目光。看得高史银等人很高兴,感觉自己剿匪安民是值得的。

大军直过延庆州城,并不停留,壬部丁总长枪军士赵荣晟也大步走在自己队中。路况并不好,所以高史银的大军是以一字长蛇阵的行军队列展开。

赵荣晟的装备,便是典型的舜乡军长枪兵装备,一副铁甲。重约三十斤,再加上腰刀一把,长矛一杆。此外还有水壶、毛毯,小帐篷。干粮等装备辎重。以前舜乡军行军要将这些东西全部背在身上,现在有了马匹,盔甲等物放在马匹上驮运,让众人行军大感轻松。

往日的舜乡军,由于盔甲数量不足,所以众兵经常盔甲换来换去,有时披在身上没几个月,又被剥走了。便如去年那场仗前,为了凑齐出战将士的甲胄,留守军士的盔甲全部被剥光。只身着鸳鸯战袄。

好在崇祯十一年那场仗。王斗剿匪盔甲众多。所以这军士的甲胄,整编后也常例化起来。如无意外,一直到他们退役前。发下的甲胄武器都归他们拥有,马匹同样如此。

舜乡军己经定了相关的条例,需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军士与上官都会受到相应处罚。如有损坏,送至局内,挂下营头、队伍、姓名,数日就可以易以新物。

但如果他们战死与受伤退役,这些盔甲马匹却可归他们家口所有,传于后世。这很是鼓励了舜乡军的大小将士们。

能拥有自己的马匹。赵荣晟与别的小兵都非常兴奋,他们争先恐后向骑兵千总的老兵请教怎么照料马儿。高史银的千总部,也从营部拔下相关的兽医马倌,教导军士如何归顾马匹。

但虽说有了马,要学会骑马,却不是一时半会间的事,而且顾惜马力,这只行军队伍大多步行。

赵荣晟牵着自己的马儿,同样小心翼翼,唯恐它有些什么损伤。他的长枪插在马鞍套内,就如后世骑兵放置卡宾枪那样。腰间还挂了腰刀。

夏天来了,所以他身上穿着新发下的夏装,同样是鸳鸯战袄。窄袖对襟,红棉布料,颜色鲜艳,非常醒目。放眼队中的将士,皆是如此,一片的鲜红。

现在舜乡军正规化,军需供应也作了妥善的安排,每军士冬夏装一套,内衬鞋袜配备,破损便可申请更换。

由于出战,赵荣晟平日头上戴的红笠军帽换成八瓣帽儿铁尖盔,棉鞋也换成铁网靴。他的铁盔上,飘扬着红缨,但前面的老军甲长,盔上飘扬的却是黑缨。再前面,队官的盔上,飘扬的是蓝缨。

盔上红、黑、蓝、绿、紫诸缨,还有腰牌,军服,披风上不等标志,代表舜乡军进入正规化。虽说这可让敌方对己方的军队构成一目了然,但王斗认为,相关调整,利大于弊。

昨日打败了钟显才部下的上等老兵,赵荣晟己经荣升为上等技艺军士,刚发下的腰牌上,布了两圈的红边,代表着赵荣晟的荣耀与身份。昨天晚上,赵荣晟兴奋了一个晚上没睡好,此时那股热流稍稍退去。

他又有些眼热地看看前方甲长腰间别的腰牌,那块腰牌上,布了一圈黑边,还有两圈红边,代表他甲长的军职,还有同样上等技艺军士的身份。寻思自己什么时候能拥有这样一块腰牌。

赵荣晟更瞄了一眼前方队官身上若隐若现的腰牌……

人心啊,不足蛇吞象,得陇复望蜀,也不要怪赵荣晟贪心不足。

在舜乡军这个体系中,再不求名利之人,耳濡目染下,也会变得野心勃勃。军功,资历,平日军士技艺,都是升迁的考量,升到上位,便对下属拥有决对的权威,相关的待遇享受截然不同。

身处这个体系,不努力是不行的。王斗认为,军中等级的森严,可以最大激发军队的进取之心。毕竟将别人踩在脚下,是整个人类的劣根性,也是人类文明前进的动力。

划分等级是好事,最重要的,是保持升迁渠道的顺畅,如此,劣者下,能者上,军队时刻保持活力。

……

大军沿着官道而行,往日舜乡军身披甲胄都可以一天走几十里,更不要说有了马匹驮运盔甲辎重。因此这天,高史银的大军行进了一百多里,在日落前进入保安卫地界,到达一个叫北三营的地方。

这是当地一个屯堡,不远处就是保安卫的麻峪口堡,沿着东北的山地过去,就是宣府镇分巡道北路的长安所。土匪“田霸王”等人,就盘据在这一带的山地中。

袅袅炊烟腾起,肉汤的香味弥漫,众军士聚成一堆堆大声谈笑,就着肉汤吃喝自己携带的炒米炒面。

舜乡军现在每队不设专门的火兵,只有把总部有几个火兵,负责全总的热水及热汤供应,以为精兵简政之意。这种临时出征,军士携带几日干粮炒面便可,没必要运送大批的粮米辎重,提高大军的行动能力。

“明日的剿匪,只是一鼓而平的事。”

赵荣晟同样与甲内兄弟围绕一圈闲聊,他的甲长是个经历过通州,巨鹿,平谷等一系列战事的老兵,以前只是个普通的长枪兵,战后升为甲长。管着赵荣晟等一甲的新兵蛋子。

虽说他们成军也有一年多,不过没有上过战场,在老兵们眼中,永远都是新兵蛋子。

“与土匪作战没意思,要打仗,还要跟鞑子拼才有意思,刀刀见血,痛快!”

老兵的口气懒洋洋的,但他说出的话总让人热血沸腾,赵荣晟等人平日最喜欢的,也是磨着甲长谈论巨鹿之战的情形。想象当时战场的惨烈,赵荣晟心中总有一股热血象要喷出来一样,只恨当时自己没在场。

“当时那场仗,真惨!”

老兵又在追忆往事:“卢督臣战死了,明威将军战死了,武德将军战死了,我甲内的兄弟也全部死了,只余我一个……”

老兵的口气很平静,但语中的悲凉却怎么也掩盖不住,他脸上有一道深深的刀疤,使得他的脸看上去有些奇怪。不过有他在甲内,几个新兵蛋子都很安心,上过战场,有丰富作战经验的老兵在身边,总让人安心的。

赵荣晟握紧自己的拳头,拼命往地上击打,打得地下泥土现出一个大坑,他一激动就这样。

他叫道:“恨啊,去年自己不得出战,否则老赵我早砍了几个鞑子脑袋。”

虽然去年那场战听得人热血沸腾,但甲内几个新兵蛋子回到现实,还是有些担心:“孙甲长,这次剿匪,我们可会有危险?”

虽说操练久了,没上过战场,本能的总会有些紧张。

几人话刚出口,赵荣晟己是怒道:“赖得祥,罗良佐你们几人,面对一些匪徒都害怕,以后怎么与鞑子作战?你们说的话,真是丢了我们舜乡军的脸。”

那几人面上挂不住,七嘴八舌地道:“老赵,话不能这样说,刀枪无眼的,多向孙甲长讨教也是好的,兄弟们伤亡你也不愿看到不是?”

虽说赵荣晟二十出头,但他平日都是大大咧咧自称“老赵”,甲内兄弟也是这样称呼他。

看着几人争论,孙甲长温和地笑起来,他的目光看着麾下几人,便如父亲看向争得脸红脖子粗的儿子们一般。其实他不过三十多岁,但经历连番大战,见多生死,却有如看破红尘。

他能理解甲内兄弟的心情,没上过战场,谁不害怕呢?当年自己不是一样?

他说道:“明日作战,不会有任何危险,那些土寇,连弓箭鸟铳都没几把。我军火铳犀利,远远的就可以将他们打溃,或许用不上长枪兵兄弟作战,战事己经结束了。”

……

“杀虫用牛刀!”

此时这也是千总高史银等人的看法,在“田霸王”山寨附近侦测的情报司夜不收己经与高史银的大军汇合。依他们的情报,舜乡军来得这么快速,他们根本没有任何反应,还在寨内欢天酒地,想不到大难就要临头。

高史银大军到达北三营,立时布出防线,将可能窥探的人远远隔开。便是有当地人向土匪通风报信,不说这些人会被聚在山寨周边的舜乡军夜不收射杀。便是他们报信成功,不了解高史银部的兵力战备,作出相应防护,也无济于事。

就算他们防护严密,高史银也不以为意,他是个迷信武力之人。在他看来,自己军队战力出众,攻破山寨,杀死“田霸王”等人,便如碾死一只蚂蚁那么简单。(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