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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玄幻魔法 > 大道圣主 > 第三百三十一章 沉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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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官悠怡忍不住偏过头看了叶云天一眼,不知道他面对着第二关为何会犹豫。

但她并没有多想,按照云尊灵主的指示,盘膝坐在身前的蒲团上,闭上了双眼,紧跟着在她的身下浮现出一阵霞光,将她的身体笼罩,而她的意识也去往了另一个世界。

叶云天看着盘膝而坐的上官悠怡,才终于下定决心,也坐到了蒲团之上,闭上了双眼,周身也被一道霞光笼罩。

……

……

叶云天在一个古色古香的房间内悠悠转醒过来。

入眼是浅蓝色的幔帐,盖在身上的丝绸被很丝滑,也很温暖。

他从床上坐了起来,揉了揉有些发酸的肩膀,昨晚与几位好友在酒楼小聚,不免多喝了几杯,此刻还感觉四肢有些发酸,脑袋有些发胀。

“昊儿,你醒过来了?”

一个身材窈窕的美妇人走了过来,坐到床边,一脸宠溺地看着他。

他点点头,笑着叫了一声:“娘。”

美妇人端起身后丫鬟手中托盘上的白粥,递给他,温婉地说道:“你昨天喝了太多酒,早上喝点粥,暖暖胃。”

他笑着接过白粥,两三口就全部吃完了,狼吞虎咽的,像饿狼似的。

“慢点吃,锅里还有呢!”她见状赶忙说道,她素来柔柔弱弱,这话说得也没什么威力。

但他听到,喝粥的速度果然缓了下来。

“昨天你跟那些朋友一块喝酒,听说你喜欢隔壁易家的那闺女?”

美妇人笑吟吟地看着他喝粥,开口问道。

他喝粥的动作顿时一滞,将碗抬高了一些,遮住了有些尴尬的脸。他那天在街道上一看见易家的那姑娘,顿时一见倾心,后来经过一番打探,知道是易家的小姐,他后来再找了一趟,接过二见痴迷。

昨天酒喝多了,嘴上就没把门的,说非易家的易云芸不娶。

想不到那些狗东西,嘴上也没有把门的,今天老娘就知道了这事,他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你也成年了,也该娶亲了,没什么不好意思的,我已经让你爹托人给你说媒去了,估计很快就会有结果了。”

美妇人看出来他的尴尬,接着笑着说道。

“真的?!”

立刻将挡住脸的饭碗挪开,一脸的惊喜。

看到美妇人点点头,他将饭碗丢到一旁,张开怀抱,抱住了美妇人,“娘,你真的是太好了!”

美妇人感觉到他嘴角的粥都蹭到了她的衣服上,她并没有生气,而且心里有些喜欢这种感觉,但嘴上却说:“好了,这么大人了,还这么毛毛躁躁的,你换上衣服,跟我一起去找你爹,问问情况。”

“好嘞。”

他一把从床上跳了起来,手忙脚乱地穿好衣服,跟着美妇人离开卧房,来到了书房,看到了一个中年男子。

中年男子相貌很俊俏,只不过脸色略显严肃。

“老爷,不知说媒的情况如何?”

美妇人率先开口问道。

中年男子说道:“当然是水到渠成,择日便可完婚。”

“噢耶!”他忽然跳了起来,忍不住握拳庆祝。

中年男子眉头一簇,斥责道:“我就看不惯你这逆子上蹿下跳的样子,信不信我立刻派人取消这场婚事?”

他脸色一变,急忙说道:“爹,我错了,这场婚事可千万不能取消!”

中年男子脸色一缓,说道:“那就看你接下来的表现了。”

“我好好表现,好好表现。”他点头哈腰退了出去,同时用眼神示意娘亲要替他在父亲面前美言几句。

美妇人看着他挤眉弄眼,不禁笑了笑。

“老爷,我知道你跟我一样很爱昊儿,但是面上表现的却太过于严肃了。”

等到他离开后,美妇人对中年男子说道。

中年男子苦笑一声,说道:“也不知为何,看到他,情绪就控制不住。”

他离开父亲的书房后,就立刻再次找到那些朋友,将要与易云芸成婚的事情告诉了他们,则让他们都羡慕不已。

他得意的大笑:“哈哈,你们好好的羡慕去吧!”

很快,就到了成婚的这一天,他父亲邀请了很多朋友,他也邀请了很多朋友,将家里三进的院落塞得满满的,热闹非凡。

他的那些狐朋狗友找了一些胭脂、奶油还有酒水,涂得他满身都是,大红的礼服被整成了五颜六色,还弄了一个大花脸,但他并不生气,这是传统的习俗,能够娶到她,这些对他来说都无所谓。

在微醺的状态下,他晃晃悠悠地被众人送进了洞房,来到床边,揭下她脸上的红纱,露出那张让他沉醉的美丽脸庞。

他坐在床边,看着她的脸,良久才回过神来,笑着说道:“芸儿!夫人!”

她害羞的一笑,说道:“云天!夫君!”

他情不自禁的抱住她,一起滚到了床上。

……

婚后的生活很幸福,每天写写字,练练拳谱。

夕阳西下,他躺在阳台上的躺椅上,眯着眼,享受落日余晖。

忽然一道年轻的身影从天而降,落在他的身旁。他正是他的那一堆狐朋狗友之一,按照顺序排为老大。

本来老大是想来个帅气的出场的,但因为从屋顶上跳下来,足有丈许高,让他脚下一个踉跄,险些没站稳,急忙扶住旁边的柱子,脚底板传来的阵痛让他不禁龇牙咧嘴。

“本来你就已经够帅的了,还非要耍帅,何苦来哉?”

他睁开眼,听到老大倒吸冷气的声音,笑着开口说道。

老大转过头来,一脸骄傲的说道:“叶云天,就我这身法,你就说强不强?”

他双手叠放在后脑勺,有些慵懒的说道:“强!强得很,不过咱们这个世界又不是玄幻或者修仙世界,没有仙人,你就算再强,最多能够以一敌十,有什么用?练武只为强身健体,不能太过争强斗胜!”

老大很是不屑的反驳道:“你少在这里瞎咧咧,我现在一个人能打十一个江湖好手,武功已经独步天下了!我已经下定决心要离开这座小城了。”

“下定决心了?去哪?”他有些诧异,从躺椅上坐了起来,问道。

老大豪气冲天,说道:“去西北边陲征战,只解沙场为国死,何须马革裹尸还。”

他看着老大,笑了笑,说道:“你一定会成为这个国家最强的将军,祝你好运!”

“借你吉言了,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老大问道,看着他的目光中带着一丝期盼。

但他仍旧毫不犹豫的摇了摇头,在这小城里,有他的父母,有他的爱人,他觉得很幸福,他哪里都不想去。

老大脸上闪过一抹失望,但还是笑着说道:“我就知道是这个结果,但还是有些失望,不过每个人追求不同,我也不多劝了,等我建功立业回来,再请你喝酒。”

他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还望到时大将军不嫌弃小民。”

老大大大咧咧的咧嘴,说道:“那可不好说,哈哈……”

在老大离开后,老二、老三、老四、老五、老六也相继离开了这座小城。

老二祖辈是铁匠,老二继承家业,而且青出于蓝,锻造出一柄锋利的刀,名为斩星刀,他带着这柄刀去了江南,开了一个刀铺。

老三从小熟读四书五经,已经通过了会试,收拾行囊去京城参加殿试。

老四迷上了探险,收拾行囊去了西南的不死人谷探险去了。

老五则是被当朝工部侍郎看中,直接入朝为官了,不过起步只是一个九品芝麻官。

老六则是返回了老家,开始学习酿酒,以满足他好酒的嗜好。

每个人都有各自的追求,各自的喜好,各自的几欲。

七个朋友,就剩下小七还留在他所在的这座小城里,经常来府里找他。

小七是个喜欢穿黑衣的小姑娘,绑着长长的马尾,很讨人喜欢,自从他的六个哥哥各自离开后,他就喜欢缠着他。

他和小七,都没有意识到,七个异性兄妹,他排在第几?好像根本就没有他的位置?

“前几天,我听闻大哥在幽兰山,大破敌军铁骑,屡立奇功,已经连升九级,已经成了朝廷三品的武将了!”

小七蹲在他的躺椅旁边,滔滔不绝的讲述她听来的消息。

他有些兴致缺缺,但还是睁开眼睛,附和道:“厉害。”

“二哥的刀铺已经开了十八家分店,店铺遍布整个江南,二哥摇身一变,成为了江南最富饶的人!”小七接着说道。

他回道:“厉害。”

“当然最厉害的还是三哥,他取得了殿试第一名,也就是创说中的状元郎,名动天下!想不到三哥瘦瘦弱弱的,好像连书都拿不起来似的,脑袋里竟然有这么多东西!”

他:“厉害。”

“呃……你好像不太喜欢我说这么多,看到哥哥们建功立业,功成名就,你不高兴吗?”小七似乎看出来他没什么兴致。

他笑了笑,说道:“他们能够有自己的成就,我打心底替他们高兴,不过这些我都知道了……除了你说的,我还知道前段时间雨季降临,黄河大堤险些决堤,是老五巧思和担当坚决护住了黄河大堤,让下游数百万民众免于水灾,实在是大大的功勋。老四和老六的消息我倒是不知道,你要是知道可以说我听听。”

小七一愣,接着眼珠子咕噜噜的一转,站起身离开了一会儿,很快返回来,右手别再身后,笑嘻嘻的说道:“你既然知道这么多,那你猜猜我手中拿的是什么?”

他嗅到一股酒香,立刻来了兴致,从躺椅上坐了起来,“是不是老六新酿的酒?”

“真是狗鼻子啊!”小七感叹一声,接着从屋子中搬来一张小桌子,拿出两个碗,不知道从哪里又拿出一碟花生米,一碟拍黄瓜以及一碟牛肉。

小七给到了两杯酒,递给他一杯,举起了自己的酒杯,“干杯!”

他端起酒杯与小七碰杯,接着一饮而尽,只觉得一股暖流划过身体,紧跟着身体都有些发热,“真是好酒,比起酒肆的那些酒烈多了!”

小七一杯酒下肚,小脸顿时就变得红彤彤的。

“叶云天,我觉得你比哥哥们更加优秀,你为什么不愿意离开这里,大展宏图?”小七忍不住好奇的问道。

他说道:“我觉得在这小城里面的生活就是我梦寐以求的,我不愿离开,也不会离开。”

虽然这些年他感觉到冥冥中有一道声音告诉他,这不是真实的生活,但他默默地将那道声音和忽略了,就算不是真实的生活,他也愿意永远沉沦。

他笑着伸手捏了捏小七的脸颊,这么有弹性。这怎么不是真实的世界呢?

小七说道:“二哥邀我去江南做掌柜,金子票子多的很,但被我拒绝了。我也不愿意离开这里,你在哪里,我就在那里。”

他抬手在小七脑门上敲了敲,说道:“你才喝一杯,就多了,你想在哪里就在那里,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希望你没有任何的束缚。”

小七笑了笑,端起酒杯,说道:“干!”

老二新酿的酒的的确很烈,他和小七都很多了,等再次睁开眼睛,发现已经躺在了床上。

“喝这么多酒,伤身体,下次少喝点。”

易云芸坐在床边,看着他醒来,开口叮嘱道。

“我记住了,昨天晚上将我弄上床,实在是辛苦夫人了。”他有些不太好意思的说道。

易云芸笑了笑,说道:“你要是觉得不好意思,就陪我逛街去吧!”

“好啊!”他笑着从床上起来,换了衣衫,带着易云芸离开了家,来到了街道上。

早市尚未结束,街道上满是人,很是繁荣热闹。

他带着易云芸迈了一大堆东西,都挂在他的身上,让他觉得很疲倦,但易云芸却依旧很有活力,继续不知疲倦的逛着。

等到易云芸又走进一间店铺,他倚靠在店铺外面的柱子上,才得到机会休息片刻。

忽然,他看到一个熟悉的背影。

这个身影让他是如此的熟悉,让他身上的疲倦一扫而空,立刻来了精神,朝着她走了过去。

但是在这人来人往的潮流中,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她和同伴越走越远,最终看见她们越过桥头,从他的视线中消失无踪。

他站在桥头,看着对面,怅然若失。

怎么会有如此熟悉的感觉?

那人到底是谁呢?

他听到她跟她的同伴的聊天,知道她叫“飞蛾”。

看着她们消失,想着可能再也不会遇见,他的心仿佛被挖出来一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