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血红药丸下肚,被绑的青年只觉得腹中一阵绞痛,喉咙深处像是被人塞了一大团棉花,喊也喊不出声。
他痛苦的挣扎起来,黑黄的皮肤上生出大片密密麻麻的纹路,七窍溢血。剧烈的挣扎让他的手臂与麻绳相互摩擦,皮开肉绽深可见骨。
不过一刻钟功夫,青年平静下来。
李琢玉静静的站立,看着眼前的一片模糊血肉,眼眸深处闪过一丝失望。
到底是哪一步出了问题?他与别人又无什么差异,他成功的轻松,按理来说,这不应该接连失败啊。
难不成他是苟运?
挥了挥手驱散鼻间的血腥味,李琢玉伸手掐诀,直接将地上的血肉收了起来。
一枚丹药来之不易,重新炼制太过麻烦了。废物利用,还能省下好几条鲜活的生命,简直是胜造七级浮屠。
“又要去抓一批吗?”李琢玉皱起眉头。这前后不过十多天,他已经用了几十个人了。
人口如此频繁的失踪,难免会引起有心人的注意。作为正道魁首太清玄宗弟子,这种手段,私下里用可以,但不能被放到明面上。
一旦被曝光,他李琢玉少不得要被清理门户,这可不是他想看到的局面。
“不过,貌似听闻这西岚城外五十里处有一活土匪,罪孽滔天,无恶不作,官府几次围剿都未能成功。”
李琢玉摩擦着下巴。“太清玄宗乃正道魁首,如今治下百姓生活艰难,苦匪寇之祸久矣,我若出手将其剿灭之,这不正合天意吗?”
…………
朱同仁原名朱大,本是老实本分一地主租户。地主收成虽高,但日子还过得下去。
朱大总是乐观,他有力气,能干,种地更是一把好手。他想着什么时候来几年丰年,那样的话他们家就能攒下些粮食,日子好起来,他女儿嫁出去也不吃苦。
只要能迎来两年好天气,再加上他偷偷攒下的钱,他们朱家早晚能赎回自己家的地。
等有了地,粮食就会多起来,粮食一多,生活不就好起来了?不提别的,将来儿子结婚,不愁出不起嫁妆,女儿出嫁,也不用担心到了别人家会受人欺负。
生活是何等的美好!
然而事与愿违,灾难似乎总是盯着苦命人。未等来丰年的朱大,等来了一场大旱。
一场大旱,不仅让朱大几年的积蓄付之东流,挖野菜嚼树根,妻子劳累过度而死,儿子吃坏肚子,瘦的皮包骨头。
但他们老朱家还是挺了过来。
他还活着,女儿和儿子还在身边。
于是朱大更加卖力的劳作,早出晚归。
丰年依旧未到,收成不好不说,儿子病重,一命呜呼。
朱大悲痛交加,但生活还是要继续,不是吗?
于是,仅剩的女儿成了他活下去的支柱。为女儿找一个好婆家,这成了他最后的期望。
早出,晚归。
“芸儿!快来给爹爹帮把手!芸儿,芸儿?”
“芸儿!”
朱大慌了神,顾不得去照顾他的宝贝农具,一把把扛肩头的东西丢下,疯了一般冲进屋子。
“芸儿?!”
朱大从破落的屋子里冲出,发了疯的大喊,直至日落西山,好心的邻居告诉他,下午地主家的儿子来过一趟,许是被人家给抓走了。
严格来说,朱芸儿长得并不漂亮,毕竟日晒雨淋多年,又加之吃不饱饭缺乏营养。所以,朱芸儿应该是一个黑瘦黑瘦的小姑娘。
但朱芸儿不怕人,很会说话,牙也很白,是个爱笑的姑娘,她还有一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灵动喜人。在乡下,算是十里八村的美人,满意者不在少数。
那些个地主少爷,从小就有纳妾虐玩的爱好。
所以,早已慌了神没了思考能力的朱大,手足无措冒冒失失的朝地主家冲去。
他最终也没赶到地主家。
杂草丛生的路旁,朱芸儿死狗一般被人扔在草丛里。
朱大看到朱芸,跑到她身边抱起她时,她还活着,只是双目失神,浑身湿漉漉的散发着腥臭,下体一片狼藉。
朱芸看到赶来的朱大,脸上没有一丁点表情,连眼睛都没有眨过一下。她呆呆的说,爹爹,杀了我吧。
朱大把自己的女儿背到一条小河边,给她清洗干净用自己的衣服包住,背了回去。
他对人说,芸儿外出采野菜,失足落水了。
从此,他更加卖力的劳作。不少人都知道朱大是个老实本分,心地善良的好人,于是都劝朱大趁着年轻再娶一个,好为朱家传宗接代。
但朱大没听。他怎样想的,他自己也不知道。他只是劳作,然后趁着一次大雨,杀了全村的狗。
第二天,他跟着伤心的主人痛骂凶手不是人,他表现的忠心耿耿,成了一个合格的奴才。
从租户但奴才,又从奴才到护院,朱大用了四年。
地主家一夜之间,一家一十七口惨死。从护院到失踪,朱大用了四天。
再次露面,朱大成了朱同仁,在大庆国西岚城这座孤城外,拉起了一只三五十人的队伍。
劫富不劫贫,也不劫婚嫁,哪怕这一票再大,也不干。也不杀人,尤其老弱妇孺。但有一点例外,声名狼藉为富不仁的地主落到他手上,哪怕是地主聘请的打工人,下场依旧是凄惨。
所以,朱同仁虽然是匪,但一不祸害乡里,二不抢劫穷苦,在西岚城以及周边,口碑竟意外的不错。
但匪终究是匪。
朱同仁他哪怕做的再多,就是劫富济贫,依旧改不了他是匪的事实。所以他始终是反派,站在正义的对立面。
李琢玉当天去了城主府,问肥头胖耳,大腹便便的城主要了城外那伙土匪的信息,然后在城主的一阵恭维声中,飘然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