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天天书吧!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住手!是我杀的宛儿,冲我来吧!”

尸魔听到一声高喊,立即收住了刀势。回头一看,正是肖宇。

“什么?是你杀死的宛儿?”

肖宇道:“宛儿不是那个魔修杀的吗?魔修劈开了她的脑壳,焉有不死之理?”

“不对!宛儿是修仙之人,像我一样,即使剩半个脑袋,也不会立即就死,一定是在那之前受了致命一击!”

肖宇冷笑一声:“那就算我杀的她,你又如何?”

尸魔把鬼头刀一举,如疯魔一般:“你的武功也杀不了宛儿,一定是你们联手杀了她!还我宛儿来!”

“唰!”鬼头刀如一道厉闪,向肖宇披头击来。

“当啷”肖宇的承影剑已然出鞘,刀剑相撞,火星四溅。

两个人你来我往,斗了十几个回合,只剩半个脑袋的尸魔已经丧失了大半元气,如何抵挡住肖宇的剑势。

“哧拉”一声响,尸魔的衣衫已经被肖宇的剑气震碎成条缕。

一块玉璧从尸魔怀中掉出,掉落在地上 ,分为了两块。

尸魔浑身一颤,便俯身去捡拾玉璧。

肖宇气海翻腾,一股罡力直通劳宫,注入剑首,直刺尸魔。

尸魔只顾捡拾玉璧,全然不顾剑气破空而至。

“卟”的一声,胸前已然被剑气洞穿。

一股蓝色的液体涌流而出。

“原来尸魔的血是蓝色的!”

肖宇不由得脱口而出。

尸魔被剑气震飞出两丈开外,四脚朝天摔在地上。肖宇剑指尸魔,并没有逼到其近前。

尸魔挣扎着翻过身来,一手紧握着那对玉璧,一手攥着鬼头刀,艰难地向宛儿的墓爬了过去。

地面上留下一溜蛇形的蓝色血迹。

尸魔爬到宛儿的墓碑前,一只手轻抚墓碑,口中喃喃道:“宛儿,是我的错,没有保护好你,我曾有誓言,生同衾,死同穴,你等着我,我来了!”

尸魔一反手,将鬼头刀横在脖子上,“唰”蓝血四溅,也行用边过猛,半个脑袋掉落在墓碑之前,脑袋与脖子只连着一层皮肉。

此情此景,使肖宇和云林宗弟子都深感震憾。秋云吓得一头扎到静兰怀里。

静兰抱着秋云,眼里竟滴出两滴泪珠,嘴里感叹道:“魔鬼也有情义!”

肖宇走到尸魔尸体前,翻看尸体左手中紧握的玉璧,但尸魔握住玉璧的手指,如同与玉璧焊在了一起,怎么也取之不下。

肖宇干脆用承影剑将尸魔手指斩下,才将玉璧取出,只见玉璧分为两块,分别是太极图的阴阳鱼。那阳鱼上镌着两个字:兰陵,反过来,阳鱼的背面有三个字:生同衾。再看那阴鱼,正面也镌着两个字:宛儿,反过来,阴鱼的背面也有三个字:死同穴。这两个玉璧合起来,正好是一个太极图。

“这一定是定情信物!”秋云在一旁说。

肖宇点了点头:“没错,这应该是他与宛儿的定情信物。”

静兰叹了一口气说:“真没想到,如此丑陋的一个男人,怎么会有如此爱他的女人!”

“应该是他更爱女人。”肖宇感慨道。

静兰道:“没错,他们的背后一定有故事,就凭他对爱情的一片赤诚,也应该厚葬于他。”

肖宇点头道:“好,我给他挖一个更深的坑,将他葬在他情人的身边,成全了他的一片痴情吧。”

静兰说的没错,女尸魔宛儿与男尸魔兰陵公子有一段曲折的爱情故事。

宛儿与兰陵都是京都的名门,其实他们已经在彼世昆吾山修炼了五百年,并不是兰陵所说的一百三十岁。

五百年前,宛儿与兰陵出生在京都一官宦家庭,两家私交甚好,两家府邸又是相邻,宛儿从小便与兰陵在一起玩耍,两小无猜,青梅竹马。

两家老人看两个人很是般配,便相互许下了娃娃亲。

兰陵的父亲拿出一对玉璧,这一对玉璧是一对阴阳鱼,合起来就是一个太极图。阳鱼就给了兰陵,上边镌上兰陵的名字。阴鱼就给了宛儿,上边镌上宛儿的名字。将来待到双方成婚,双鱼合二为一,由夫君保存。

后来突逢战乱,外敌入侵,京都被攻占,两家各自逃难,宛儿一家在逃难的路上又遭到山贼劫掠,一名家仆带着宛儿逃了出来,一路南下,后来家仆无处投奔又身无长物,为了生存,他便将宛儿卖到扬州的一家青楼,这家青楼叫翠云楼。青楼老鸨见宛儿生的俊秀,便给了家仆一百两银子,家仆兴高采烈的走了。

自此,宛儿成了翠云楼的一名雏妓,但她性情刚烈,宁死不肯卖身,老鸨只好教她琴艺,并给她取艺名小莺。宛儿天性聪颖,不多时,便弹得一手好琴筝,宛儿虽然卖艺不卖身,但却一炮而红,成为当地的名妓,达官贵人趋之若鹜,为了她一掷千金。

因为想一睹宛儿风采的太多,往往预约到一个月上才能见得一面,好多富豪为了争票大打出手。宛儿也成为翠云楼的一棵摇钱树。

这一天,有位姓雄的大汉来到翠云楼,一见宛儿就痴呆呆看了半天,宛儿见此人身材魁梧,举止庄重,满脸的正气,不像是好色之徒,便道:”官人约上我也不容易,我就给你弹首小曲吧,你也可以点首曲子。“

大汉这才醒顿过来,他口中嗫嚅道:”早听说小姐貌美如仙,今天一见,果然是名不虚传,而且,你比我想象中的更美!我已经预约了半个月了,今天好不容易得见,能见上你一面,我就是立即去死,也不虚此生了!“

大汉又掏出十两银子向桌上一拍:”小莺姑娘,我是个粗人,不懂什么曲子,你就陪我喝上几盅如何?“

”休叫我小莺,我不喜欢这个名字,你还是叫我小名宛儿吧。“

”对,还是宛儿好听,莺莺燕燕的太过俗气!“

宛儿婉尔一笑:”这银子你拿回去,酒我不擅饮,但是我可以以茶代酒,陪你几杯。“

大汉道:”也好,我这酒可是世间最好的酒,不喝真是可惜了,只是这银子你要收下,算我的见面之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