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已到了年关,还有几天就是正月,本该热闹非凡的金沙郡,由于岑家堡正在发丧,于是家家户户都要避讳。
现在郡治周边,完全看不到年关的喜庆,几乎满城挂的都是白色灯笼。
更甚是,年冬的第一场雪竟在这时飘了下来。——雪不甚大,却给这个冬天刷上了一抹白。
郡治南大门,一匹汗血大马“哒哒”地进了城。马背上坐着一名小少年,他一手握着马鞭,一手拉着缰绳,徐徐游着街,见市廛上人人素衣,沿街高楼又挂满数量不等的白色灯笼,似乎整个市廛已同天边散落的雪花融为一体。
雪是凌晨开始下的,但眼前已是一座白色之都。
这小少年看起来十一二岁,扎着一束长马尾,穿着一身锦绣海纹袍,虽说风尘仆仆,但白皙的皮肤,以及清澈的眸光,却比雪还要干净。
要说他的眉宇之间稚气未脱,其实更像是一股好奇心抑了很久。
于是,骑在马背上看不多时,他见身边走过几名行人,遂挥舞马鞭,指着当中的一名行人轻喝,“这里真是鎏州?”
喝声奶里奶气,倒不是很凶。
过路的中年男子先被马鞭吓了一跳,抬头见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子,便白了一眼。许是小少年傲慢无礼,令他很不开心,旋即“哼”地一声拂袖离去。
见中年男子涨着脸走了,小少年也不纠缠,只是挤了挤鼻子,“鎏州十三郡,有哪一郡我不知道?还用你说?”
郡治的街道非常宽,五十人并肩走,也不觉得挤,却禁止一般人骑马。
在鎏州,不管骑什么,需有“驭驶令”才行,故而市廛之上骑马者不甚多。
小少年大摇大摆的姿态,很引人注目,旁边的人都在看他:一开始也看不出他有什么特别,毕竟大家穿得都不赖;可看到他腰间挂着的美玉时,有人就觉得这个小少年不是一般的富家子弟,——那一块玉很美,却不是驭驶令!
渐渐地,关注小少年的目光越来越多,而他也变得紧张起来,但他的好奇心并没有消失,故而就在马背上若有所思。
方才进城时,城门上明明高注“金沙郡”三个大字,可城内的景象,又不像他记忆里的金沙郡,说起来还真有点陌生感,完全不像鎏州的风貌。
“唉,想我骑马挺进南淮,到了建德也问路了,向西走得好好的,为何没到玉川,反而到了金沙,莫名其妙……”
小少年懊恼一阵,不觉肚子咕咕叫,见旁边有个名曰“通食坊”的五叠高楼,便跳下马,牵往那边。
他的步伐算不上大,却有着一股豪迈,很有贵族子弟的不拘和从容,气质不与俗列。
高楼右侧的巷子里,一名三十不到的精瘦男子牵着两匹马,回眸盯了小少年很久。此人眼神很亮,耳朵很长,脸上坑坑洼洼,见小少年走至楼前,就立刻对着两匹马的屁股一拍,将马儿赶进巷子里,随后笑吟吟地迎向小少年。
待他走到小少年的马前,先伸手抓住马辔,随后就开始温柔地抚摩马头,“要不要准备上等的草料?给个三两也就成了。”
“驭子手?”
“嗨,是!”
这样的驭子手,鎏州到处都是,他们专替客人照看坐骑,但这驭子手要价三两,使得小少年陷入犹豫。
他没有把马缰扔给对方,而是崭露担忧之色,“三两价,是什么料?这么差的料子,当真不会吃死我的马?”
驭子手又往小少年的腰间看了看,那块亮荧荧的美玉太刺眼了。他很快收回目光,笑道,“三百两的都有,有何需求尽管说。”
“吓我一跳,我还以为是什么破地方!”小少年扔去马鞭,“马虽不是好马,可只要跟了我,当然就要吃最好的料!”说罢,大摇大摆地走进楼里。
驭子手一边盯着小少年的背影,一边伸手招唤一个十几岁的小伙计,“跟我老大说一声,这位小少爷是贵客,一定要好好招待。”
小伙计尚未动步,却见小少年奄然走出了门。
驭子手见状,立马走上前,急声道,“怎么了少爷?怎么又出来了?”
“走错门了,我只是饿了,不是来赌钱的!”小少年说完,就急着牵马。
“嗳嗳嗳,等下!”驭子手哈着腰说道,“不用走,要是饿了的话,我们通食坊也都有,若想吃什么,吩咐一下就行了。”
小少年估计是不想走了,不免打量一番眼前的高楼,“好吧,那你先准备一碗豆腐羹给我润润口,方才郊外的风,刮得我的喉咙直发干。”
“豆腐羹?”驭子手愣了片刻,笑道,“有有有!”
再次进门,就有一个中年大胖子顶着一个大肚腩前来接引,而后把他引进一间上等的包房便走了。
包房很宽敞,正中有张黑木大长桌,上面全是赌具,小少年随便看了一眼,就把目光放在一张摇椅上。
他躺进摇椅没多久,有几名壮汉和一个英颜男子走了进来。
一群大汉子除了魁梧,无甚可说,但那英颜男子高而瘦,相貌看起来很和善,可两只手掌居然布满鬼怪的纹身,——他自称为“散钱手”,草号余一仙。
散钱手,干得是操庄的活,没什么可稀罕的,但这余一仙的赌技很了得,在鎏州相当有名。
此地,乃一赌坊。
余一仙就是赌坊里的散钱手之一。
所谓,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余一仙有一个非常好的习惯,那就是决不赢光客人的钱,往往会给客人留下一件足以遮羞的衣物就罢手。
这号人的目光总是往上看的,见是一个十多岁的小少年,不免有些轻视,但看小少年的装束,颇像一只待宰的大“肥羊”,便恭敬道,“敢问是哪座府邸的少爷,如何称呼?”
“吃个饭,还需报家门?怕我不给钱?”小少年躺在摇椅上晃着身子,冥目说道,“不过呢,我也不喜欢‘少爷’这个称呼。好吧,那就告诉你。其实呢,我可以姓金,姑且就叫金流吧,你爱怎么叫怎么叫!”
“金牛?”余一仙轻笑,“以小公子的气质,确实配得上这个名字?牛比羊大,肉也多!”
“是流水的流!”这个自称金流的小少年说完,一双星目登时睁开,高声道,“喂,你叫我公子也可以,毕竟文雅嘛!但为何非得在前面加一个‘小’字?”
余一仙点点头,“那么金公子要不要先和在下玩两手?反正菜也没上,闲着也是闲着。”
金流笑道,“我没吃饱饭,就跟你玩这个,你们是不是一家黑赌坊?专门坑人的?玩归玩,吃归吃,两码事!”
余一仙又是点点头,“金公子所言极是,恕在下先行失陪。”
方才楼下的驭子手一直守在门外,见余一仙走出来,便窃声道,“你怎么出来了?赶紧宰了他啊。”
余一仙哼道,“现在的通食坊,乃珍珑岛旗下,要是对一个小少年动手,万一他家老爹找上门,很败口碑。少主说了,生意就是生意,只要口碑打好,不怕没有银子赚,从长远看,这只肥羊今日不杀,来日也是死在这里。”
驭子手边思边道,“这少爷变成了少主,少主马上又要变成族长,不得不说,他的变化也太大了,连性子都和原来不一样了,居然还从长远看……”
但有钱不赚是傻瓜,驭子手草号谭七鬼,此人身材不胖,却是“贪吃”的很,但凡够得着的门路,决不会错失机会。
先前他看出金流腰间所挂的玉佩不是玉,而是充满灵气的上等琞璧,且不提轻重多少,只从外形来看,就很像某种灵珍,至于价值,可想而知!
从别地调来一碗豆腐羹,又摆满一桌美餐,谭七鬼已有了鬼主意:若说余一仙看不上此等大肥羊,他也不是不懂赌技,兴许对付别人不够看,但对付一个小鬼,显然绰绰有余。
“来,多吃点,吃饱了,在下陪你玩几把。”
“你不是驭子手吗?我的马呢?你没给我喂马啊?”
“金公子请放心,咱通食坊的驭子手多了去了,要是亏待了你的马,小人就给你当牛做马!”
“那行吧,反正我也吃饱了,本打算即刻上路的,但都来到了这里,哪有不玩几手再走的道理?成吧,那就跟你切磋切磋!”
“哎呀,那可真是小人之幸!不知金公子想玩什么?在下也好先准备!”
“对了,我想起来了!”金流白去一眼,“你一个照料坐骑的驭子手,拿什么跟我赌?我可是不玩小的!”
谭七鬼一听,可算中了下怀,不由得笑出了声,“放心,多大的,在下都玩得起,在下也不完全是驭子手,在下什么活都干,腰包鼓鼓的哩!”
“吆,当真!”
“当真!绝对当真!”
金流眉头一皱,脸色不好看了,“今日也没带多少盘缠,大抵也就四百万两银子吧,玩不了多大的,不知你可嫌弃?”
“四,四百万两!”
“你不会四百万两也拿不出手吧?”
“拿得出手!拿得出手!”
金流神色一松,“那就好,那就先玩玩摸牌如何?”
谭七鬼干巴巴一笑,“容小人准备准备。”
“准备什么?”金流指着一旁的黑木大长桌,“那上面不是有万眼牌吗?”
“呵呵……”谭七鬼赔笑道,“小人一般出门不带钱,小人是拿钱去。但你放心,我就住在通食坊,很快就能回来,还请金公子等待片刻。”
金流打个哈欠,“那就快点吧,慢了的话,我可就要先行小憩了,也不知为何,吃饱就困,看来老毛病又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