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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布目瞪口呆的看着自己的女儿。

自己女儿在这里的牌面这么高的吗?

匈奴人居然对自己女儿下跪磕头,这合理吗?

这太不合理了吧?匈奴人是什么玩意?

从他知道匈奴人开始,这群匈奴人就只有听说过,他们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从来没听说过,他们会对谁下跪。

现在,他们居然对自己的女儿下跪,这是怎么回事?

还有,这大总管是什么意思?秦国朝堂有这个官职?地方似乎也没有这个官职吧?

“都起来,忙自己的事情去。”季飞燕挥了挥手。

一众匈奴人这才站起来,然后就站在路边,也没敢离去。

“爹,不用担心,他们不敢在这里伤人。”

季布还是有点木讷,脑子没转过来,一直在小心翼翼的看着那些匈奴人。

季飞燕挥了挥手,这群匈奴人这才转身离去。

他们也确实没工夫留在这里,他们在此地巡逻,驱赶老鼠鸟雀之类的,同时也要观察稻田的生长情况,还要进行记录。

“闺女,这是怎么回事?”

“我就是在这里做了个小官。”季飞燕嘻笑的说道。

“是国柱大人封的?”

“正是。”

“难怪了,不过那群匈奴人是?”

“被国柱大人抓来的俘虏。”

“可是看这些匈奴人,不像是俘虏,看起来吃的这么壮实,是没被饿过吧?而且看他们都没戴镣铐,不怕他们跑了?你这管的不行啊。”

季布看那几个匈奴人走了后,开始在自己女儿面前胡咧咧起来。

季飞燕送了一个白眼给自己老子。

那些匈奴人现在赶他们走,他们会直接操刀子拼命。

“不早了,快点进城吧。”

“也是,不早点进城,怕是得宵禁了。”季布急忙上马,跟着季飞燕朝着雁门关过去。

这一路上走了不知道多久,居然还没看到这农田的尽头。

“这里有多少田地?”季布忍不住问道。

“我走的时候,应该是五百万亩吧,不过当时一直在开荒,所以数量应该能到六百万亩以上。”

“雁门关有多少人?能开荒这么多土地。”

“参与开荒的匈奴俘虏应该有六万人左右。”

“六万人开荒六百万亩?这不可能。”季布自家也有不少田产,一个农户一年都开荒不了几亩地。

“这里的地质软,而且匈奴人力气大,吃的也好,体力充沛,再加上国柱大人提供的工具顺手,还有大量的牛,所以开荒起来尤为顺利。”

季飞燕既然是这里的大总管,对雁门关的各种数据自然是了如指掌。

一个农户能有多少开荒的时间?又能有多少体力留着开荒?

一个普通的农户服完徭役,就要忙着秋收,到了冬天地都冻上了,无法开荒,接着又是春耕,一整年下来,连个把月都抽不出来。

再说没有足够营养摄入就没有体力,如何开荒?

没有适合的工具,遇到一些大一点的石头也无法处理。

还有就是开荒是需要官府衙门的审批,不是想开荒就开荒的。

而在雁门关中,先是将需要开垦的地烧一遍,然后用数十匹马拉着巨大的拉地犁,往地上一拉,巨大的力量就能让地面大大小小的石头都被清理干净。

然后后面跟着两排匈奴人开始清理小石头和杂物,后面再跟着一排匈奴人清理小颗粒。

然后后面跟着几头牛,用钢铁打造的犁头往地上一拉,拉出一条条的沟渠,接着就是引水灌溉。

再跟一排匈奴人进行肥田,一亩上好的良田估计连一刻钟都不到就开垦好了。

如此百人的团队,一天能开垦出百亩田地。

而且孟野采用的是沸石来肥田,沸石是后世最为常见的自然化肥。

全国各地都有大量的沸石矿,这个时代的人可不知道沸石的意义。

一块用沸石肥田后的水稻亩产能够提高至少五十公斤的产量,代县就有着庞大的沸石矿。

这也是雁门关的农田水稻长势特别好的缘故。

可惜的是雁门关地理位置偏北,无法做到一年两熟。

如果当初嬴政是将孟野派去镇守南越,以南越的环境以及多雨的条件,开垦的荒地也会远远高过雁门关,并且可以达到一年三熟。

南越的对农作物的提升,条件比雁门关好太多了。

如今南越还是一片莽荒,各种鸟人层出不穷,再过几年,嬴政就会派遣屠睢和赵佗攻打南越,随后又指派赵佗和任嚣驻守南越。

赵佗先是弄死任嚣,而后自己在南越当起了土皇帝。

从某些角度来说,赵佗做的事情和孟野一样,都是利用着这个时代消息的闭塞,在当地做着土皇帝。

赵佗做的很到位,嬴政到死都不知道赵佗的反心。

当然了,孟野做的比赵佗更到位,也更为小心。

并且打算好了,等赵佗在南越站稳脚跟后,他就去捡现成的。

季布跟着季飞燕来到雁门关前的时候,天色已经大黑,他本以为晚上的雁门关会宵禁,可是进入雁门关后,他发现这里不但没有宵禁,连城门都不关。

而且街市上灯火通明,行人川流不息,比他在会稽县白天的时候都要热闹繁华。

季布已经看的目瞪口呆,这还是苦寒之地?

怕是咸阳城都不见得能有如此繁华吧?

还有这城门也不关的吗?不怕匈奴人偷偷摸进来?

要知道就连咸阳城到了夜里都要宵禁。

而且这里的百姓穿着,比他这个地方富户豪强都要好。

正在这时候,季布嗅到一阵肉香。

放眼望去,只见前方有一群人围着。

季布和身后的几个家丁肚子都是饿的咕咕叫。

他们这一路上都只是吃了一点干粮,此刻嗅到如此气味,全都食指大动。

季飞燕此刻也是饿了,立刻朝着人群走去。

季布急忙跟上,却见这里居然是几个匈奴人,他们的面前有个推车,推车上挂着一头已经烩制好的烤全牛,那肉香就是从烤牛上传来的。

“来咯来咯,香喷喷的烩牛肉,现场下肉,一两肉三文钱。”

季布闻言,全都是露出惊讶之色,一两肉三文钱?这么便宜?

这可是牛肉啊!就算是君王都不见得能天天吃到。

这里不但当众宰杀售卖,而且卖的还这么便宜。

一斤(十六两)就是四十八文钱,要知道在会稽一斤牛肉可是要两百文钱,已经能买四石的糙栗粮。

秦朝的秦半钱还是具有很强的购买力的,在孟野看来,秦半钱一文钱的购买力相当于后世的四块钱,后世的一斤来算就是三十文钱,一百二十块钱一斤牛肉,其实价格依旧偏贵。

可是在季布看来,却依然觉得这里的牛肉便宜?

“飞燕,此地的牛肉怎会如此便宜?可否买一些牛回我们的家中,不管是卖钱还是耕地都是赚到了。”

季飞燕摇了摇头:“此处的活牛不外售卖,出不了代县地界。”

开玩笑,此地的牛如果放到外界,那么整个大秦的经济都会崩溃。

季飞燕对那卖烩牛肉的匈奴汉子道:“给我来一斤,分成六份,现吃的。”

那匈奴汉子一脸喜笑颜开,刀锋在牛大腿切下几块肉,在旁边的称上试了差不多的重量后用油纸包住,递给季飞燕,来来回回的六次。

季飞燕直接持着油纸,当街吃起来。

季布和一众家丁见状,也跟着吃起来。

这里的生意相当不错,食客也都习以为常,都是付钱拿了牛肉当场吃。

“唔,这味道,绝了。”

“走吧,去我的住处。”季飞燕说道。

“飞燕,要不带我们去客栈吧,我们这可是好几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