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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恐怖灵异 > 天师问情 > 第三十三章 血刹(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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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2-07-14

燕若梦呆呆的看着他,看着他的脖子。

血流了出来,但又收了回去,或者说是有一种力量阻止它流出来。伤口迅速愈合,甚至没有留下任何疤痕,就像什么也没发生过。

“为什么要救我?”燕若梦有点茫然,就算他们不是天敌,她也不愿领别人的情。

凌天恒先是一愣,然后看着她的眼睛,激动的道:“为什么?难道因为我是僵尸,就不能再做朋友吗?”

“我没朋友,更不会和一只僵尸做朋友。”燕若梦把头一摆望向另一边,冷冷的道。

在她的世界里从来就没有朋友,不需要,永远也不需要。不是说朋友是两胁插刀的吗?那么往你身上插上两刀,你说好不好?

凌天恒无言以对。僵尸是没有朋友的,不应该有,也不可以有,更不配有。

一切仿佛就要在这一刻结束了,可浓浓的血腥味依然冲击着各人的神经。

常康宁开始也是很震惊的,他呆在一旁,不知该说什么好,也轮不到他说话。此时他却道:“师叔姐姐,先搞掂那个血刹吧,他的事,以后再算。”在他的心里,凌天恒便是他的朋友,他的哥们。虽然他是僵尸,但也不能抹杀了他们之间的友情。虽然他们认识的时间很短,但是却是亲密无比,无话不谈,除了他是僵尸的身份之外,对方什么事都告诉自己。虽有所保留,但也是情非得己。他觉得他是个好人,所以他不希望他有事。

可是燕若梦却是无动于衷,她何尝不知道敌人正在俯视耽耽的盯着他们,或许对方正等着自己这边打起来好捡个大便宜。但是要她与一个僵尸握手言和,她不是办不到,而是她觉得放着颗定时炸弹在身边实在太不安全,谁知道他什么时候会与血刹连手来对付自己的。那最好就是先干掉一个,但是她却没有什么把握,毕竟这是个红眼僵尸,僵尸之王。

那边卫小杰也低声道:“燕姐姐,别意气用事,要以大局为重。”

是呀,要以大局为重。可是难道就要这样放过一个潜在的敌人吗?燕若梦冰冷的目光直逼凌天恒,仿佛要从他身上找出一个暂时不杀他的理由。

凌天恒心中又是一痛,道:“如果你认为我要伤害你们的话,现在你就杀了我吧。”

伏魔棒再次举起。

常康宁急道:“师叔姐姐,如果他要害我们早就动手了,何必等到现在。”

燕若梦没理他,手向前伸出,伏魔棒刺了过去。

凌天恒缓缓阖上眼睛。

原来死竟然是这么简单,早知如此又何必偷生那么多年。

“啊,不要呀。”卫小杰和常康宁同时叫了起来,前者站了起来扑向了显示器一下就穿了过去摔在地上,而后者双手刚伸上前却给一道无形的力墙弹了出去。

伏魔棒带起一阵劲风,然后停止。

“出去再找你算帐。”燕若梦冷冷的声音在楼道在响起,而她看也不看对方转身举步就走了开去。

杀。

不杀。

她杀他理所当然,他是僵尸,她是天师,斩妖除魔是她的天职,而且驱魔龙族传人的责任就是杀尽天下间的僵尸。

但是她并不是一出世就当上天师,更不是一出世就是驱魔龙族的传人。

她是燕若梦,自小就生活在儿童公社。她的眼里没有责任,因为她觉得责任是别人给她定下的,目的是要她完成某些任务。至于好处当然是对方的。但她又觉得凡事都是相对的,你只有付出了才能得到你应该有的,只有这样才问心无愧。所以龙飘云传给她法力,她便担起了驱魔龙族传人的责任。只有这样才互不拖欠。

所以她一向都很相信因果,不是报应,是轮回。

你去偷去抢所以你才要进监狱要去受刑罚,但你已经悔过受了惩罚,那么过去那个去偷去抢的你便不再在了,换上的是已经变好的你。杀人填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所以她才会收了钱才去给别人驱邪,而不会平白无故跑到妖魔的世界中大开杀戒。因为她不是个好杀之人,尽管她看起来整天都喊打喊杀的,可真要动起手来,她又不愿意了,这并不是心软,是理。她做什么事都要给自己找理由的,要吃饭因为饿,要去逛街因为不想呆在家里。那么要消灭一只僵尸呢?当然是因为他吸血使人至死。总不能满世界的跑去找僵尸来杀吧,或者是到处去挖坟把有可能成为僵尸的尸体烧掉。

不错,这就是她给自己找的理由。尽管她身负的责任要去消灭他,但是现在这个责任的执行人是她自己,那当然最终是要顺从自己的。看在自己还未发现对方吸血害人,那就暂且放过他吧。至于以后他伤了人嘛,那就别怪她不客气了。

她似乎忘记了一件事,那就是所谓的僵尸伤人那就是吸取人血,那这个人极有可能会死,会变成僵尸。那么她岂非是间接造成的,还是她认为那个人该死,干脆到时一并干掉算了。

看着刚才那一幕,常康宁只觉得心都快要跳出来了,他从来没有这么紧张过,也没有这么害怕过,就好像将要被杀死的不是凌天恒,而是他自己。

看着伏魔棒直往凌天恒的咽喉上刺去,眼看着就要刺穿个洞,可陡地竟然转了个弯刺向旁边的红雾。

雾散。

心定。

常康宁长长吐了口气,用手抹了抹额头的冷汗,跟着又在衣服背后擦了擦,才走过去拍了拍凌天恒道:“没事了,走吧。”

凌天恒怔怔的望着那个黑色的背影,袭地的披风裹住了她娇小的身躯,给人一种难以捉摸的感觉。突然他叫道:“等等。”

“干什么?”燕若梦的手微微用力握了一下伏魔棒。

“你走错方向了,不是那边,我闻到这边的血腥味比较重。”凌天恒指着另一边。

“哼。”燕若梦仰起头,转身走向另一边,自始至终都没有瞧他一眼。

如果有人去过私宰场,那就一定不会忘记那儿的味道。如果你有幸在这一天像徐小美他们那边偷偷的跟着潜进这电视大楼,你就会发现两处的气味真的非常相像,或者干脆说一模一样的腥臭难闻,令人作呕,你只要去过一次就绝对不愿再去。

干净明朗的环境竟然散发出死尸般的恶臭,不能不让人怀疑不久前这儿是一个杀人弃尸的窝点。

“出来。”

燕若梦将伏魔棒一挥大声喝道,她感觉到这儿的血腥味比起其他地方浓得多了。

空气是无色无味无形无态,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它也会有色有味有形有态。

空气中陡地冒出了无数红色的气泡,就像它本来就在这儿似的,只是你看不见。气泡与气泡之间相互碰撞,消失、合拼,就像水滴那样一滴水加一滴水依然是一滴水,只是比原来那两滴水都要大。最后这些气泡组成了一个人形,就像一个全身长满水泡的人,因为气泡是红色的,红得像血,或许那本来就是血泡。

这个就是血刹的真身。

它身上那深红的颜色,是他由于杀了很多人,这是那些人的血。那些人生前或多或少都做过一些坏事,这样的人越容易招惹邪灵,因为他们心中都有邪恶。身上泛着的黑气,就是那些人的怨气。

“哈哈哈……”血刹大声的怪笑着,扭动着那所谓的身体。

它看着眼前的人就像看着它嘴边的食物一般。血刹是邪恶的魔灵,专门吸取有邪念的生灵的鲜血、灵魄,吸取得越多它的能量就越大,但是它却永远不能见阳光,永远无法像别的生灵一样去享受世间的一切,因为它不是一个实体。它只不过是用无数血泡组成的,随意组合,也随时可以散去。它无法像别的妖怪那样可以长期寄居在某种生物的身体上,因为它的寄主身上的血会被它吸干,没有血的生命还能活吗?所以它必须要常常换寄主,也因此越来越强大。

而血魔则是一个有血有肉的生命体,它可以见阳光,可以做任何的事,它在万千群魔中无论能力还是地位都是数一数二的,试想一下一个会随时吸掉你身上血液的家伙,你见到了会不会害怕。

可是血刹要变成血魔却不容易,至少有吸取一万个有邪念之人的鲜血。但是这仅仅是第一步,只能保证它成为血魔的功课做完了。它还要承受天劫(无论何时何地只要伤害了任何生命都要受到惩罚,血刹杀了那么多人所受到的惩罚就会更多),因此它必须有强大的抵御能力,要不然一个霹雳下来把你给轰掉了,那么这些年来不是白忙乎了吗?所以它必须要会挑人,挑选一些身负异能的人,将他们的能力也吸过来。

所以它看到眼前的三个人,又岂止是高兴,简直是高兴得快要疯掉。它看出这三个不是普通人,那只要吸掉他们的血,那它又何愁即将降临的天劫。

是的,外面天空中的黑云是血刹吸取鲜血的那些人积聚的怨念,而那红光才是血刹修行的能量,但是同时也表示它的劫难将要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