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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都市言情 > 咸鱼夫妻在逃荒 > 第二百一十九章 首次国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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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近五旬的阿塔华巴国王,身着无袖齐膝短袍,坐在他的黄金王座上,头上戴用黄金和祖母绿打造的王冠。

他的王冠底座采用黄金制作,镂刻着枝叶、花藤、贝壳等复杂精细的图案。

黑娃不好细数,估摸整座王冠镶嵌的祖母绿应该有好几十颗。

他们现在所处的大殿,就是整个皇宫的主殿,阿塔华巴国王上朝议事的地方。

主殿整整一面墙壁上,雕铸了一个巨大的金盘。

金盘上面是一张拟人化的脸形,应该就是他们供奉的太阳神了。

短短时日内,黄尚书他们就了解到了,印加帝国的全国最广泛的宗教信仰是太阳神。

而国王被说成是神的直接化身,把王权神圣化了。

三巨头里,黑娃最淡定,黄尚书最紧张,高怀瑜最震惊。

一个只住石头房子的国家,居然有这么多的黄金做墙壁?

这个国王很富裕嘛,是不是意味着他们此行收获不浅呢!

第一次见面,夏尚书按照他们几人事先的商议。

给阿塔华巴国王送上了:苍鹰、骏马的宫廷刺绣屏风图两幅,粉彩瓷两套、青花瓷两套、上等的丝绸十匹、茶叶二十斤。

八个小翻译还不能派上用场,头回见面也只能奉上厚礼和笑脸了。

说来说去,最大的弊端还是语言不通。

黄尚书会的鞑靼语来这里,半点用处也没有。

理藩院的其他两个官员,会的也是些少数名族的语言,他们年纪大了,记忆力也不行。

最先学会,能和印加帝国人勉强沟通的,还是赵雷霆和袁文杰他们几个。

哪怕没有学习天赋的,卢少亭、韩匡远、苗叔建、裴介孙也比他们这些大人强。

船商们倒是更灵活,可两国的邦交还未正式确立,也没把他们这群人带下船来。

阿塔华巴国王已经从最先接触他们的总督那儿,对大夏朝来使有了初步的了解。

乘坐几百艘大海船而来,所带的兵器,看着比他们的青铜器锋利。

还算是懂规矩,没有到了帝国就到处乱蹿,前来拜见他还奉上了厚礼。

他表示这些人可以观察观察,再接触看看。

“太阳神能帮我们鉴别,是敌还是友,让他们等着吧。”阿塔华巴国王在他们离开前吩咐总督。

这么一等,就让黑娃他们一行人在曼城等了十日。

除了给他们提供免费的食宿,他们出了住所还会有人跟着。

不管是监视也好,保护也罢,反正他们都离不开这些人的视线范围。

可怜的他们,就是出门瞎逛都没啥好去处。

主要是印加帝国没有市场,没有商店、没有货币,不需要购买任何东西。

他们所有货物的生产,储存和分配完全由印加帝国的国王,以及他代表的皇权势力控制。

印加平民的税收也是用实物支付,通常是农作物、陶器、贵重金属、染料、纺织品等。

每一个地方每年向国有仓库提交税收,再从国有仓库获得食物、工具和服装的分配。

作为回报,印加平民可以依靠,国家配给的充足粮食免受饥饿。

并在患病时和年老以后,得到国家的供给。

这种集体配给制度,让黑娃想到了后世的某国,衣食住都是国家发,教育和医疗也免费。

曼城也就这么大一点,不知不觉又过去了五日,他们已经把这个城市的犄角旮旯都转遍了。

不但黄尚书坐不住了,高怀瑜也无聊得不行。

“伯爷,你说这阿塔华巴国王,对咱们送的那些礼物是不是不喜欢呐?半点反应也没有啊!”

黄尚书焦虑啊。

作为理藩院尚书,一日没有交换两国国书,就不算作是成功建交了,他的工作也就算不上完成。

“尚书大人,您别急啊,现在咱们交流都困难,就是阿塔华巴国王想和咱们对话也对不了啊,抓紧时间让小伙子们把语言学会了才行!”

黑娃觉得都到南美洲了,他最重要的目的地,还急躁个啥?

高怀瑜虽然不耐烦,但是很识时务:

“咱们就二十人,就曼城里能看到的士兵都数千,别小看人家的木棒和杜米刀,双拳难敌四手!”

黄尚书一贯的老好人:“嗯,伯爷和高总兵说的在理,不能随意起争执。看着这个印加帝国的人,倒是不难打交道。话说,其他的都还好,就是这里人吃的糊糊,老夫实在吃不惯哟!”

黄尚书哪里想得到,黑娃从第一餐吃到这糊糊,都快吃得泪流满面了。

马铃薯啊,马铃薯,我终于找到你了。

黑娃忍下彭拜的思绪,费尽心思,想找的话头,就这么被黄尚书给送到了眼前。

他用神秘的语气对黄尚书说道:“您老别想着习惯不习惯的问题,得想想,这些糊糊咱以前,可见都没见过,更别提吃过了。

我猜测,这肯定是本地才有的特色,能做糊糊的,肯定是粮食作物。

这玩意好不好种,产量高不高,才是关键!

金银珠宝说白了,没粮的时候,能值几个钱?这能当粮食吃的,咱都得带回大夏去啊!”

高怀瑜越听觉得越有道理,听到最后还坐直了身体,目光灼灼的看着黑娃。

黄尚书愣愣的,他以为,他这大半年也算了解一些忠勤伯。

可没想到,忠勤伯居然比他想的还要有远见。

“这,这,咱们大夏也能种?这里离咱们大夏,何止十万八千里远啊!”没有种地经验的黄尚书,也犯了难。

“咱们大夏土地那么宽广,总能找到适合种这些粮食的地儿,多种一种粮食,多一份保障,这蝗虫,可给咱们造怕了!”

“伯爷,我替大夏的百姓谢谢您,咱们几人,要么想着交换国书的事儿,要么想着这赚金银的事儿。老夫觉得,您说的这个,比咱们思虑的都强!”

黑娃摆手:“这也就是我这饿过肚子的,每到一地儿,最先想到的就是这些吃食了!”

“伯爷,我高怀瑜服气的人不多,你算头几位。尚书大人,咱们以后听伯爷指挥,不管伯爷觉得啥有用,咱们带走就是了!”

其实真怪不得黄尚书他们嫌弃这些,煮得稀烂的马铃薯糊糊。

印加人喜欢把新鲜的马铃薯切块后,在陶锅里用水煮得稀烂,最好是成糊糊状。

有些连盐都不放,没油没盐,对刚吃到这个食物的人来说,真算不得好吃。

陶砂锅是他们煮糊糊的主要器具,陶器在印加帝国的烧制工艺非常成熟。

他们二十人现在住的住所,应该是在皇宫的势力范围。

有些类似大夏的驿馆了,一日两餐都是有驿馆的厨子提供的。

印加人每天吃两顿正餐,一顿在清晨,另一顿在傍晚。

都是在地上坐着吃的。

对于普通平民,他们的饮食主要是素食,马铃薯等根茎类食物,就是他们两餐的生活所需。

肉食里的羊驼、鸭子、豚鼠以及鹿等野味都非常珍贵。

只有招待贵客才能吃上。

而大夏来的这群人,显然被认为是贵客一列。

驿馆的厨子,喜欢把待客的这些肉,用香料腌制后,放进石块堆砌并烧热的土灶里。

用草和土包覆土灶保温,用余温把肉闷烤至熟。

黑娃也不喜欢马铃薯只用糊糊的方式食用。

他让两个儿子比比划划,告诉驿馆的厨子,让他在烤肉的时候,把洗干净后的马铃薯带皮整个丢进去。

他们要烤着吃。

烤熟的马铃薯,无论是直接剥皮吃,还是蘸盐吃,都有它本身绵密的口感和香味。

大伙儿吃着吃着就习惯了,竟然觉得这马铃薯的味道还不错。

在忠勤伯的洗脑下,大伙儿看着这拳头大的马铃薯,想象着带回去,一亩能长出多少斤来。

袁文杰他们身上的翻译担子更重了,每天都抓着驿馆里的人疯狂的对话。

不久后,他们还见到了印加帝国的另一种主食,玉米!

区别于马铃薯糊糊,他们的惯常做法是:在玉米颗粒里加水,拿到石磨上去辗,辗成微黄的玉米浆。

把玉米浆用大树叶子包起来,放到小火上去烤,直到烤得香味四溢,再剥开树叶,便是金灿灿的玉米饼了。

玉米不但能做成饼,磨成粉后也能煮成糊糊,比马铃薯的糊糊好吃。

这种有些甜味的食物,让大夏朝所有人都喜欢。

他们现在被忠勤伯打开了思路,吃到好吃的就想往大夏带回去。

于是他们这二十人不再在城里晃悠了,天天往人家艾柳(村庄)跑。

帝国艾柳(村庄)的土地分为三种形式:

一、“印加田”,收获归印加国王所有;

二、“太阳田”,收获归祭司所有;

三、“公社田”,收获归村成员所有。

他们这来的也正是好时候,秋季,印加人丰收的季节。

马铃薯当地人被称为“丰收之神”,是一种被视为有灵性的食材。

印加人对它的喜爱超越了甘薯、木薯等其它根茎类粮食。

丰收的粮食和其他货物,很快就被储存到仓库中了。

这些仓库在帝国各地建有数千个,排列整齐,全都建在靠近人口密集的中心、大庄园和路边。

帝国的官员使用“曲布”,一种用绳索和绳结组成的记录装置,仔细记录他们的库存。

仓库是单间的石头建筑,有圆形的,也有长方形的,建造方式非常统一。

而且他们还懂得,利用山顶的凉爽微风,来最大限度地延长易腐货物的储存时间。

还有排水渠、碎石地板和屋顶都有通风设施,以使内部尽可能地保持凉爽和干燥。

马铃薯和玉米是帝国仓库中,占比重最大的储存食品。

普通货物可以存放两年,冻干食品甚至可以存放四年甚至更久。

新鲜马铃薯含水分足,很难长久存储,印加人为此做出了浓缩冻干马铃薯。

他们利用昼夜温差,反复踩踏马铃薯,析出大量水分,改变其质地。

它们能在仓库中存储几年甚至几十年时间。

冻干马铃薯煮熟后,绵密紧致,牙感丰富,还有谷物清香和微酸。

印加官员不但不阻止大夏使团参观帝国仓库,还很是自豪的给他们展示,印加人仓库的富足和这些仓库建筑的巧思。

其实阿塔华巴国王,对黄尚书他们赠送的礼物,不是那么的无动于衷。

不过,印加帝国经历过几轮外来入侵者的血洗,对陌生人的戒心很强。

他们本质上是一个不爱争斗的名族,喜爱农耕。

对于丝绸这种面料,又轻薄又丝滑,阿塔华巴国王都恨不得立马做成衣裳穿上身。

有花纹的瓷器用来吃饭喝水,实在是又好用又好看。

这比他们的铜器轻便太多了,彩色的陶器也比不上这种瓷器的美。

但是,最让阿塔华巴国王喜爱的,还是有着苍鹰和骏马图的宫廷刺绣屏风。

骏马啊,他可听说不但能拉车,骑上去走得也很快!

他们驯化的大羊驼,可没有这么大的力气。

大羊驼是印加帝国唯一的交通工具,似鹿大小,高一米二左右,可驮物一百斤左右。

作为他们的主要载运工具,其肉可食,毛用于纺织。

而且这些刺绣手艺,也不是印加帝国的匠人能做出来的。

他看了这么多天,越看越喜欢,两座屏风都搬进了他的寝殿。

就连他最心爱的儿子索要了几次,他都没舍得给。

继续观察了这群人半个月,等小子们终于能能磕磕巴巴的,同印加人交流的时候。

阿塔华巴国王再次接见了忠勤伯、黄尚书与高总兵几人。

在几个二把刀翻译下,印加帝国和这个东方来的大夏国,成为了友好邦交国。

相互交换了,盖有皇帝与阿塔华巴国王印章的国书。

国书交换后,阿塔华巴国王在城堡里,举行了盛大的宴会,招待大夏来使。

印加帝国皇室主要成员,祭司、包括王后庶妃等都参加了该宴会。

黑娃他们之前被阿塔华巴国王的黄金墙壁震撼过,见到印加帝国王室成员后,更被他们的衣着打扮闪瞎了眼。

贵族们全身上下都佩戴着,用大量金片和宝石制成的饰品,如头饰、耳环、手镯等。

而且无论男女,都会穿戴项链,这些项链是用黄金与矿石。

如:祖母绿、绿松石、方钠石、天河石、石英、紫水晶、琥珀等,制成珠子串联起来。

大夏人不知道的是,皇室成员们见过阿塔华巴国王的屏风和其他礼物后,对大夏的富裕先入为主了。

个个都把自家最贵气的饰品全都披挂到了身上,也不想输了气势。

“土豪啊,土豪!”袁文武和秦柯嘀咕。

大夏贵族和人家印加帝国的贵族比起来,真能称得上简朴了,他们被安排坐在了羊驼毛编制的地毯上。

宴会一开始,先上来了一轮二十几人的排箫鼓乐合奏表演,排箫在神秘的鼓声中吹响。

声音似乎从远古而来,自带神秘的净化能量,让人宁静,让人恬淡,就像酣眠在母亲的怀抱。

与大夏的各种乐器发出的声响,是那么明显的不同。

一曲完毕,二十人都久久没有回过神来,还沉醉其中。

阿塔华巴国王很满意客人们的表现,他们印加人的乐曲一出声,就把客人们镇住了。

接下来就是饮酒吃肉。

阿塔华巴国王给贵客们,用上了平底扩口的黄金烧杯。

烧杯比他们的拳头还大,杯子一圈还装饰有蛤类海洋生物。

玉米酒是印加人唯一的酒类饮品,喝起来口感醇香,味道甘甜。

每个人都喝了整整三大杯玉米酒,除了头一口,其余的玉米酒都被黑娃吞进了空间的黑土地里。

他怕这酒后劲大,一伙人都喝个烂醉了。

袁文杰、袁文武还没喝过酒呢,一杯下去脸红得滴血,秦柯三大杯下去还没事人一样。

其余少年们,都有了这等场合的历练,腰杆还挺得笔直。

喝过酒,吃过肉,从此以后是朋友!

阿塔华巴国王给朋友大夏君主,回的礼物也很有印加帝国的特色:

羊驼造型的两套饮酒的器皿,分别为纯金和纯银打造;

祖母绿、石榴石、海蓝宝石、金绿宝石等宝石一箱;

用小羊驼的绒毛纺织的精美织品若干,这些纺织品中不仅编入金质和银质的小珠子、还有五颜六色的羽毛。

可能是阿塔华巴国王觉得,这些织品能代表印加帝国最高编制手艺了,这是对大夏宫廷刺绣的回应。

随着两国正式建交,在码头海船上等得望穿秋水的的船商们,也被通知带着他们的商品到了曼城。

两国第一次贸易开启了。

印加帝国是没有职业商人的,他们所有货物都是由印加帝国的大王子出面交易的。

他们拿得出手的,都是黄金、白银、彩绘陶器、宝石等物品。

大夏朝的官方商品,忠勤伯直接拍板交易了三分之二。

不管是粉彩器、青花瓷还是宫廷刺绣,都让印加帝国的大王子乐得合不拢嘴。

双面绣的狸猫团扇、胖娃抱锦鲤荷包、各色鲜花鸟类的屏风,让王后和宠妃们差点没抢得打起来。

阿塔华巴国王,可是有王后和庶妃上百人的,还有王子、公主几十位。

真的不够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