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吉诺村,涂予凡将张二头安置在客房。
张二头脸色好像恢复了正常,看来喝了药之后,还是好了不少。
涂予凡想起柳玉桐凌晨还帮他熬药,也不是个事,还是早点将他治好,不过也知道他现在算是莫家的恩人,自然要好好感谢他。
“张二头,我欠你你一条命,你想要什么。”
这段时间,涂予凡也明白了张二头的心思,帮他必有所求,不过差点把命搭上,倒是有点憨了。
如今,涂予凡欠了他的人情,自然不会拒绝他的要求。
张二头笑的一脸得瑟,两排牙齿齐齐露了出来:“我第一眼就觉得你非池中之物,莫兄,你知道么,当初那个知府只不过是看我面容觉得厌恶,就诬陷我刺杀朝廷命官,让从此我远离故土,流放至此。”
涂予凡问道:“你想要报仇?”
张二头摇摇头:“报仇有什么意思,我想当人上人,我不想做一个任人宰割的老百姓。”
涂予凡面无表情的回答:“现在不是好的时机。”
如今这三年期限未到,他无法回到锦国都城,什么也做不了。
他大笑道:“是最好的时机,北襄国即将大乱,莫兄,你回去之日遥遥无期,你不想干一番大事么?”
涂予凡眉头紧皱:“我家是锦国亲封的宴国公。”
他不耐烦道:“你现在还算什么宴国公,良禽择木而栖,老子就问你,干不干。”
涂予凡忽然笑道:“没想到你这莽夫还有一番抱负,行啊,你之前隐瞒着的事,现在也一并告诉我吧。”
张二头内心骂骂咧咧,说谁莽夫,想起第一次带他去打猎,碰到狼群,他吓得准备落荒而逃,结果这小子一拳把头狼给打死。
他这个莽夫比起他来说名不副实。
“我现在行动不便,等我好了,送你一份大礼。”
“知道了,你睡吧,我不打扰你了。”涂予凡给他关好门,转身离开。
......
“凡哥,你这是朝堂谋权改成争霸天下的副本么?”
时空镜忽然笑嘻嘻的说道。
涂予凡也算是无语,按照稳妥的方式,他的计划等三年不到的时间回到锦国都城,继承宴国公的爵位,不和女主牵扯,好好和柳玉桐过日子,
不过想起这个女主的尿性,估计又会出什么幺蛾子,他实在不想和她牵扯不清,而且后面还有夺嫡的大戏,最后自己还会被君主忌惮,战战兢兢的过日子,实在不符合他的性格。
如果说直接谋反,又不太合实际,锦国现在也算是国泰民安,要推翻皇权难度不小,而且宴国公以前好歹也是护国将军,家训都是忠于皇上忠于国家之类的,要是推翻了皇权,先不说愧对莫家列祖列宗,文月瑶第一个受不了。
还不如趁着北襄国皇帝昏庸无道,民不聊生,起兵造反之事屡屡发生,还不如直接成为皇帝,也不必害怕任何人。
北襄国地理环境优越,有一道天然的屏障,易守难攻,不然其他国家早就想趁乱分一杯羹了。
伤筋动骨一百天,张二头虽然没有躺足一百天,也休息了两个月才恢复的七七八八。
这段时间张二头一直没有回去他那间茅草屋,等到回家的时候才发现,茅草屋早就被风吹塌了,涂予凡就在自家屋子不远处给他搭建了一间屋子。
两人也算是邻居了。
深夜,涂予凡走了出来,张二头带着他进了山林。
“老大,就是这里,那天看到一条大虫,吓得我慌不择路,没想无意中跑到了北襄国边境了,这里看起来崎岖不平,难以通过,但是山中有洞,洞外有路。”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张二头就开始叫他老大,涂予凡也懒得纠正。
走了大概一个时辰的路,发现了一处寨子,里面只有两三个屋子,周围被山环绕。
重要的是里面空无一人。
“这里没有住人?”涂予凡疑惑道。
张二头说道:“里面确实没有住人,之前我偷偷来过几次,这应该是某个山贼的后方,后面山贼也不知去向,我在这里好多年了,一直没有看到有人。”
涂予凡不置可否,警惕的看着周围的,深夜蝉鸣之声不绝,脚踩在断枝枯叶之上,声音放大了好几倍。
“这里四面环山,越过那个山头,有一条官路,因为地处偏僻,基本没人通过。”
涂予凡明白张二头的意思,现在北襄国四处战争,这里是一个绝佳的据点。
他内心翻了个白眼,这张二头脑子脑子有包,以为得了个据点,就能将这北襄国打下来,简直天方夜谭。
这跟开头一个破碗的朱元璋有得一拼了。
因为张二头胆子小,并没有进入寨子里面,只是偶尔过来观望一下。
涂予凡艺高人胆大,直接深入了进去。打开寨子外围的栅栏,踏进其中最大的一个房子,房子有两层楼,中间大厅有一个桌子,看起来里面空荡荡的。
正当涂予凡一只脚刚跨过门槛,忽然,一道剑光极速挥了过来,涂予凡顺势后仰,一个黑色的身影冲了出来,此人速度极快,一瞬间就挥剑了好几次,涂予凡一时间没有准备才堪堪躲开,等几秒钟后,掌握了主动权,一脚踢在黑衣人胸口,哐嘡一声,黑衣人重重倒在地上,口吐鲜血晕死过去。
张二头壮着胆子走上前扒拉了两下,激动的说道:“这瘪三晕过去了,还没死。”
涂予凡眉头一挑,这一脚并没有下死手,原以为还要补一脚,结果这么快就晕了。
他指了指地上黑衣人:“这就是你说的没人,很安全?”
张二头露出尴尬的神色,又泄愤似狠狠踢了地上的黑衣人一脚:“大爷的,差点栽了。”
涂予凡似笑非笑的看了他一眼。
“把他搬到床上。”
他看到隔壁房间有床榻,估计这个黑衣人在这里生活过一段时间。
顺着烛光,涂予凡才看到,黑衣人穿着并不是夜行衣,是穿着黑色锦蜀的常服,衣服内衬夹着金丝,脸上俊逸带着几分稚气,束以银色发冠,看起来非同寻常的身份,至少不会是普通百姓。
涂予凡看到他腹口处的衣服颜色很深,伸手掀开,发现里面一条深入见骨的伤口,伤口好像久治不愈导致发黑,难怪刚才自己一脚就踢晕他了,感情是已经受伤不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