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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涓喜喝了口汤:“杀人?”

残墨皱了皱眉:“我家主人找你就一定是血淋淋的任务吗?你那天答应替主人做事,到现在还没办过一件呢!”

林涓喜点了点头:“那倒也是,不过我想知道,李公子能不能提前给我朋友治病?”

“你跟我去见主人,当面问他吧!”

两人吃完了馄饨,林涓喜上了残墨的路虎。

路虎飞速往西郊开,周围景色越来越荒凉,前面已经没有路了,幸好路虎性能不错,压过荒草矮树朝更深处开去。

一路上两人都不说话。

“林小姐,你的话太少了。”残墨说。

林涓喜心想:规矩这么大,不谨言慎行找死呀,便说:“我工作的时候一直都这样——你家主人看起来倒是能说会道啊!”

“我家主人是天纵之才!”残墨庄容说。

林涓喜几乎撑不住要笑了,看残墨一副小孩摸样,却故作大人姿态,便有意逗她,说:“我家有好多天纵之才。”

残墨挑起长睫毛,瞪了她一眼。

林涓喜不介意:“你总在这种这鬼地方练车技吗?”

残墨不知道她为什么突然问这个,点了点头。

林涓喜微微一笑,说:“李公子真该给你配辆扫雷坦克。”

残墨忍俊不禁,嗤地笑了。

终于开不动了,两人跳下车,残墨掏出一方丝帕。

林涓喜将乌发别在耳后,叹息:“又要蒙眼睛?”

“嗯。”

“欸?我第一次来贵府,是从北郊的黑瞎子森林进去的,第二次是南郊的凤凰山红菱峡跟前,第三次还是黑瞎子森林,这次怎么在西原?贵府是有多大啊?”

“也许很大,也许很小。”

模棱两可的回答,残墨笑靥如花,突然说:“你知道吗?我是个猫妖。”

林涓喜愣了下,点了点头说:“哦。”

残墨笑容那么好看:“猫有九条命,人,却只有一条。”

林涓喜凝看着残墨莹黑的眸子,残墨眼中笑意如美妙的涟漪般荡漾开来,撞击到自己心头,却是阵阵心惊:她在告诫自己。

其实,林涓喜也不是喜欢瞎操心的人,之所以这样,还是为了更多了解情况,降低危险指数,免得碰到高压线。如何让自己最大限度地掌握资料,在这样一个法、西、斯、式的公司里安然无恙,是今后要好好考虑的问题。

林涓喜接过了那条冰凉腻滑的丝帕,蒙在眼睛上。

“林小姐,主人让知会你一件事。卡尔的女儿方索小姐,开始为主人效力了,你今天就能见到她。”

林涓喜一震。

依旧是被牵引着,走了一段路,下台阶,然后解开丝帕。

再次看到这座大殿,林涓喜还是被震撼了一下,真他娘奢侈地令人发指,而且,好像从任何地方都可以到达。

残墨引她去了第一次见面的石室。

石室里坐着李邺、霜铖和绿野,还有一个陌生的西洋女孩,瞧来十*岁的样子,高挑身材,尖下巴颏,一头极短的乌发,大烟熏妆,衬着双雾蒙蒙的灰绿色眼睛,水红色的艳丽唇膏,低胸t恤,露出的半个乳、、房上纹着只黑色的蝴蝶,银色短款羽绒服,黑灰格子短裙,光腿穿着卡其色雪地靴。

这个西洋妞让林涓喜不安起来。

李邺还是一身洁白的衣衫,清艳无匹的姿容,见到林涓喜,优雅而温和地说:“林小姐,好久不见了,别来无恙?”

噬心丹的事余怒未消,林涓喜一看见李邺就来气,她不冷不热地说:“我好得很。”

李邺显然并不关心她过得好不好,示意她:“坐吧!”然后,他指了指那位西洋姑娘,说:“这是维多利亚方索小姐,现在是叫紫昙了。”

维多利亚打扮特立独行,倒是彬彬有礼,微笑着说:“你好!”一口非常纯正的普通话。

“你好!”

这位方索小姐,笑起来实在和卡尔太像了。林涓喜首先觉得这姑娘会马上捅他一刀,接下来觉得,如此古典宛如从坟里挖出来的李邺身边站着个朋克摇滚发烧友的西洋姑娘,真是违和地登峰造极。她不安极了:方索小姐不会是深入敌营伺机报杀父之仇吧?那么自己这样不经打,又在此事中起关键作用,岂不是第一个复仇目标?

言归正传,是真的有任务了,关于凤珠。

这凤珠有些来历,是当年黄帝平蚩尤的战利品——一串十三颗魔珠,妖魔戴着可以起到保护自身的作用,增长法力,普通人戴着可以百病不生。

原来长白山“苍池老怪”赫连伦科尔那败家儿子,名叫赫连杜路穆的现任当家,几年时间就把老子攒下的家当挥霍了一半,他家拥有凤珠的事曾是一级机密,决不能让外人知道,免得惹麻烦。可最近,这件事不知怎么得,走漏了风声,引得三界人士垂涎三尺,蠢蠢欲动,但忌惮赫连家势力和赫连伦科尔的余威,不敢贸然去抢,所以,都做了梁上君子的打算,而李邺,也有此意。

偷盗是杀手不屑的行为,卡尔曾经让“朔月”组织的“青萍”沈灼然去偷一份文件,沈灼然对林涓喜抱怨过,他说:“这太降低杀手的职业人格了!”所以,林涓喜微不可闻地斜了眼李邺。

李邺扫她一眼,那眼神明显就是看穿她心中所想了,她忙低下头,却听李邺说:“孟尝君都做过鸡鸣狗盗的事,你不用自责。”

林涓喜眨眨眼:啊?我自责,我这是自责的表情吗?

李邺排兵布阵,其他几位下属,包括维多利亚,都是恭恭敬敬听主人讲话,林涓喜做出一脸严肃,近于苦逼,像参加追悼会。

林涓喜思付,原来神魔界也有败家子,如果这个二世祖早两年把不住机密,卡尔会不会就不用死了,但转念一想,卡尔背叛李邺,害李邺失去了这么贵重的东西,李邺岂能放过他?

终于商量完了,李邺决定带着霜铖、林涓喜、残墨、维多利亚和绿野去长白山。

林涓喜想这去一趟长白山少说也得一个礼拜,老师肯定不给批假,便说:“李公子,我还得上学。”

李邺说:“我让霜铖给你请过假了,半个月。”

林涓喜佯赞道:“您真是太周到了!”

“过奖。”李邺温文尔雅,林涓喜眨眨眼:他是说反话吗?可看起来好真诚。

下午时分,李邺就带着诸人出府了。

林涓喜发现,只有自己一人蒙上了眼睛。

揭掉蒙眼布,早有侍卫等候了,交通工具是一辆古装剧里才能见到的马车,拉车的是一头奇怪的生物,有些像马,头上却长着两个犄角,全身火红,非常漂亮。

李邺携残墨、霜铖、林涓喜、维多利亚坐上马车,绿野在外面驾驭。

林涓喜还没细看,马车就轻轻一晃,她朝窗外望时,大吃一惊,原来这马车竟然飞升了起来,再掀帘看看绿野,他正赶着那头长角马,而那匹马正在奔跑,在空中奔跑。

波音七四七——林涓喜脑中冒出了这个词,眼看着马车越升越高,渐渐看到了城市全局,像一块块大小不一的cookie(小甜品),由万家灯火勾勒而成,他们已经到了城市的上方,少说也有上千米。

林涓喜有恐高症,一次迫不得已坐了回飞机,脸都吓得变了色,空中小姐还以为她晕机,其实她是晕高。此刻,她坐在这个没有通过任何质检部门认证的摇摇欲坠的马车上,握紧了地桌的桌腿,全身一阵无力感,发冷发软。

李邺和他的下属商议着这次偷盗的事情,他注意到林涓喜的奇怪反应,停止了讲话。

“怎么了?”李邺问她。

“这个马车结实吗?”林涓喜一脸惊悚地问道。

霜铖笑了,他说:“这辆马车,连那匹昆仑厉焰,两个小时就可以到长白山,是主人的朋友昆仑山‘玉海云怪’池玉琛大魔王送的,你说结实吗?”

林涓喜心安了些,想来那什么堂堂大魔王送礼不会搞假冒伪劣产品。原来那匹长角的马叫昆仑厉焰,要能养一头去哪儿都不愁了。

李邺继续公事,林涓喜听着甚是无聊,慢慢困起来,眼皮沉了,正要进入梦乡的时候,李邺拿一根玉如意在她脑门上敲了一下。

她立刻惊醒,一手揉头,一手警觉地摸枪,反应上来身在何处,摸枪的手又收了回来,她恼怒地问李邺:“干嘛打我?”

“主上在议事。”霜铖说。

残墨也斜了林涓喜一眼,眼神里有提醒和警告。

林涓喜也觉得自己打瞌睡不合适,正想着说点儿什么补救,就见李邺看看她,嘴角似笑非笑,眼神却是认真的,他说:“你要是再打瞌睡,我就把你扔下去。”

林涓喜一个激灵立刻坐直了,手都不敢乱放,把她扔下去?直接杀了算了。

她渐渐适应了些,不那么恐慌了,便打量车内的装饰。

车里环境倒不错,很宽敞,有檀木地桌,和马车底座浑然一体,特别稳当,像平地一样;车壁嵌着柔软的雪白兽毛,腻滑如水,根根纤毫随着气流微微拂动;四角悬着洁白玉璧,垂下紫色丝绦,宁静端详;淡雪青色洒满银色月牙图案的缎面天鹅绒坐垫,十分柔软松厚;素缦帘幕,极细银丝绣有大团的云纹图案,直视反而不辨,只在某个角度才能看到,那精美如龙须的、闪烁着的清贵银光。

林涓喜赞道:“素洁宁静,真有冬季的情致啊,就是太冷清了。”

李邺妙目微微顾盼,映得一室流光,他说:“我喜欢冷清。”

林涓喜打量几眼李邺,自从初见起,他总是一身白衣,李府大殿却是华丽恢弘,可那并不是私人空间,不能窥到主人的喜好的。

李邺觑她一眼:“怎么了?”

“没什么。”林涓喜垂头。

残墨低声说:“主人在问你话。”

林涓喜迟疑了一下,心想,是你们让我说的,便说:“我有点想不通,李公子长得这么美艳,性格也比较倜傥诙谐,为什么喜欢清冷?像你这样的人,是该喜欢些金光翠彩的。”

听到“美艳”两个字,残墨等都唬得低下了头,林涓喜知道自己不该这么说,因为他们并非她所处的社会中的人,他们有他们的规矩,这是“大不敬”,但是她总觉得心里憋屈,少年心性,偏偏要逆反一下才舒服。

不过,林涓喜还是赶紧说:“我失言了,公子别生气。”

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

又过了十几分钟,突然,马车剧烈震动了一下,林涓喜吓了一跳,忙又抓住地桌的桌腿,却见李邺他们也是一脸错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