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城西郊,有几座荒坟,几乎与地面一样平了。小时候路过这儿,老仆人施祥指着荒坟对我说:“这儿埋的是周某的子孙,因为他做了一件善事,延嗣了三代。”那是在明代崇祯末年,河南、山东遭大旱灾,蝗虫肆虐,连草根树皮也吃光了,于是发生了人吃人的事,官吏也禁止不了。妇女儿童被反绑着到市场去卖,叫做“菜人”。屠户买去,像宰杀猪羊一样宰杀他们。周某的祖上,去东昌做生意回来,在酒店吃午饭。屠夫说:“肉没有了,请稍等。”不一会儿,只见他拖着两个女子进了厨房,喊着说:“客人等得久了,可以先砍个蹄膀来。”周某的祖上急忙出去制止,只听一声长嚎,一个女子的右臂已被活活砍下来,疼得在地上打滚。另一个吓得浑身颤抖,面无人色。她们看到周某的祖上,两人一起哀叫,一个求赶紧杀死自己,一个求救命。周某动了恻隐之心,就出钱把她们赎了下来。一个已经没有生存的希望了,只好急忙把她刺死;另一个带回去,因为自己没有儿子,于是收她为妾。这个妾为他生了个儿子,右臂有一条红丝,从胳肢窝绕过肩胛,活脱脱是那个断臂女。从此周氏传了三代香火。人们都说,周某的祖上命中注定本来不会有儿子,这三代人是因为做了一件大善事而延续的。
青县有个农家少妇,性情轻佻,跟随丈夫劳作,形影不离。夫妻常常相对嬉笑,打情骂俏,也不避人,有时夏天夜里还一起睡在瓜园里。村上的人都很看不起她,认为她淫荡不轨。但少妇对别的男人,却面色冰冷如铁。如果有人私下挑逗她,必定遭到严厉拒绝。后来,少妇遭遇强盗抢劫,身上挨了七刀,仍然破口大骂,终于免于强盗玷污,刚烈就死。于是村民们又都对她的忠贞刚烈感到十分惊讶。老儒刘君琢说:“这就是所谓本质美好而没有接受教育。因为忠于夫妻情分,所以宁死不背弃丈夫。由于不懂礼教,所以情感欲望都流露在脸上,夫妻间的亲昵表现在言语动作上。”辛彤甫先生说:“程子有句话,凡是躲避嫌疑的,都是内心有所欠缺。这个女人心里没有其他杂念,所以坦坦荡荡正大光明按自己的心愿去行动。这是她能以死守节的原因。那些道貌岸然、自高自傲的人,我见得多了。”先父姚安公说:“刘先生是正统的评论,辛先生的评论稍有偏激。”
后其夫夜守豆田,独宿团焦中。忽见妇来,燕婉如平日。曰:“冥官以我贞烈,判来生中乙榜,官县令。我念君,不欲往,乞辞官禄为游魂,长得随君。冥官哀我,许之矣。”夫为感泣,誓不他偶。自是昼隐夜来,几二十载。儿童或亦窥见之。此康熙末年事。姚安公能举其姓名居址,今忘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