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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章 褚永戍献双玉对壁,冯月儿称三从四德

正当几人欲商议军机时,月儿看着褚卫如此神秘,便想着不打扰为好,便率先开口:

“伯约!军事机密,月儿还是不参与的好,我先回去收拾行装以等将军!”

一众皆是赞叹,姜维点头道:

“月儿先回,吾议完军机要事便归!”

月儿刚欲转身,只听褚卫急忙喊道:

“且慢!………”

一众皆不知所以,看向褚卫、月儿。

只见褚卫于怀中取出一双玉壁,严声而道:

“伯约大婚,某未及准备,只身上有一双玉壁,乃是往日从曹真曹子丹军营处寻机巧得,正值逢汝二人大婚,

现将此玉壁献于汝二人,再祝新婚燕尔白头偕老,比翼双飞永结连理!”

诸葛亮、齐少皆以为然,月儿却不知如何,心想是取与不取,接与不接之时,只听姜维大方说道:

“既然永戍如此用意,此玉壁皎洁剔透,温润有泽,乃属上佳,就收下一番美意,多谢褚将军!”

言毕示意月儿收下那双玉壁,月儿自是欢喜,遵从收下后便作揖辞退!

一众皆是夸誉月儿三从四德,贤良淑德………

……………………

这里说明一下:

【三从四德】

“三从四德”是东汉着名才女班昭提出来的,要求妇女要用“三从之道”和“四德之仪”,做到在思想上尊崇男性,在行为上恪守妇人的本分。根据“内外有别(即男外女内的社会分工)”的原则,由儒家礼教对妇女的一生在道德、行为、修养进行规范要求。

渊源

“三从”一词最早见于《仪礼·丧服·子夏传》,在讨论出嫁妇女为夫、为父服丧年限(为夫三年,为父一年)时,说“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四德”一词见于《周礼·天官·内宰》,内宰是教导后宫妇女的官职,负责逐级教导后宫妇女“阴礼”、“妇职”,其中较高职位的“九嫔”“掌妇学之法,以教九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本来是宫廷妇女教育门类,后来与“三从”连称,成为对妇女道德、行为、能力和修养的标准,即“三从四德”。

所谓的“三从”,是指: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意思是说女孩子在未出嫁之前要听从家长的教诲,不要胡乱地反驳长辈的训导,因为长辈们的社会见识丰富,有根本性的指导意义;出嫁之后要礼从夫君,与丈夫一同持家执业、孝敬长辈、教育幼小;如果夫君不幸先己而去,就要坚持好自己的本分,想办法扶养小孩长大成人,并尊重自己子女的生活理念。这里的“从”并不是表面上的“顺从、跟从”之意,而是“辅佐、辅助”的意思。(《仪礼·丧服·子夏传》)

所谓的“四德”是指:德、言、容、工,就是说做女子的,第一要紧是品德,能正身立本;然后“言”,要有知识修养,言辞恰当,语言得体;其次是“容”,即相貌,指出入要端庄稳重持礼,不要轻浮随便;最后是“工”,即治家之道,治家之道包括相夫教子、尊老爱幼、勤俭节约等生活方面的细节。(《周礼·天官·九嫔》)

“三从四德”是中国传统婚姻伦理观念的代表性概念,是中国古代社会中妇女地位和婚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古代,“三从四德”被视为是维护家庭和谐、稳定的重要准则,被广泛地传承和遵循。然而,随着时代的演变和社会的进步,“三从四德”的观念和价值被重新审视和批判,人们对于妇女的地位和权利有了更为广泛和深刻的认识和尊重。从历史和现实两个方面来看,探究古代的“三从四德”。

“三从四德”的观念源远流长,可以追溯到中国古代的儒家文化。在儒家思想中,男女有别,男子为家中的主人,女子则应该侍奉男子,尽其所能地为男子服务。在《礼记·曲礼上》中,就有“男尊女卑,贵贱有序”的观念。而在汉代的《礼记·杂记》中,首次提出了“三从四德”的概念,认为女子应该“三从”(即从父、从夫、从子),“四德”(即德言、德容、德行、德业),这也为后来的传承和发展提供了基础。

在隋唐时期,“三从四德”逐渐被推广和普及,成为了中国传统婚姻伦理观念的代表性概念。在唐代,李白就曾经写下了“男儿重义轻财,举杯消愁愁更愁,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等诗句,反映了当时男女角色的分工和社会伦理的观念。

在明清时期,“三从四德”更加深入人心,成为了妇女教育的主要内容之一。在《女诫》中,就写道:“女子有四德,曰:德言、德容、德行、德业。德言,稳重恭顺,言语斯顺;德容,妆饰整洁,体态安详;德行,行止谨严,不阿不谄;德业,心有所托,手有所为。”

“三从四德”的具体内容

“三从”指女子从娘家到夫家后,要依次顺从自己的父亲、丈夫和儿子。具体来说,“从父”要求女儿在家时要顺从父亲,不得有过错;“从夫”要求妻子要顺从丈夫的意愿,不得违抗;“从子”要求寡妇要顺从儿子,终身不得再嫁。

“四德”则是指女性应该具备的四种品德,包括“德言”、“德容”、“德行”和“德业”。其中,“德言”指女性应该说话温和、有礼貌;“德容”指女性要穿戴整齐、举止优雅;“德行”指女性要遵守道德规范、不做违法乱纪之事;“德业”指女性要有一技之长、能够辅助丈夫和家庭。

“三从四德”所强调的是女性的顺从和品德,目的是为了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然而,这种观念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它忽略了女性的自主性和个性,把女性仅仅看作是男性的附属品,缺乏对女性的尊重和平等。其次,它容易导致女性的被动和压抑,使得女性的创造力和才华得不到发挥。最后,它也容易导致家庭中的暴力和不平等,给女性带来身心上的伤害。

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进步,“三从四德”的观念和价值也在不断地被重新审视和批判。现代社会对于妇女的地位和权利有了更为广泛和深刻的认识和尊重。在现代社会,女性既承担着家庭责任,也积极地参与到社会建设和发展中。

同时,现代社会也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机会和平等的竞争环境,让女性有更多的选择和发挥空间。政府和社会也加强了对于妇女权益的保护和支持,例如实行男女同工同酬、推动性别平等教育、打击家庭暴力等。

总之,“三从四德”虽然是中国传统婚姻伦理观念的代表性概念,但在现代社会已经不适用。我们应该尊重和保护女性的权益和自主性,让女性有更多的选择和发挥空间,实现真正的平等和和谐。

“三从四德”作为中国传统婚姻伦理观念的代表性概念,虽然在历史上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但在现代社会已经不适用。我们应该尊重和保护女性的权益和自主性,让女性有更多的选择和发挥空间,实现真正的平等和和谐。

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儒家思想一直在中国历史上发挥着深远的影响。其中,“三从四德”作为重要的社会伦理观念,在历史长河中留下了深刻的烙印。

然而,在当今社会,“三从四德”被视为是一种性别歧视和封建保守的代表,备受争议和批评。那么,“三从四德”具体指的是什么呢?本文将详细探讨“三从四德”的内涵与历史背景,并剖析其在今天被视为糟粕的原因。

在中国古代社会,尊重长辈、服从领导、顺从配偶等都被视为是人们应该遵守的基本准则。这些准则的具体实践方式就是“三从四德”。其中,“三从”即女子应该“从父、从夫、从子”,表明女性在不同的生命阶段都应该服从于身边的男性。而“四德”则指女性应该“德言、容貌、功业、行为”,强调女性应该注重品德修养、外表美貌、家庭责任以及社会形象。

然而,“三从四德”的实践方式却常常受到质疑和批评。在现代社会中,“三从四德”被认为具有性别歧视、封建保守的特点,违背了现代社会平等自由的价值观念。其中,“三从”更是被认为是对女性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使得女性难以在社会中获得平等地位。同时,“四德”也让女性过分关注外表和家庭责任,忽视了女性在社会中发挥自身才能的机会。

然而,我们不能否认“三从四德”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地位和深刻影响。在古代封建社会中,“三从四德”被认为是一种行为准则,能够维护家庭稳定和社会秩序,为古代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现今社会中,虽然“三从四德”不再适用于现代社会,但我们仍可以从传统文化中汲取思想营养,结合时代背景进行现代化的演绎和应用。

总之,“三从四德”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历史长河中留下了深刻的烙印。虽然在今天,它被视为是一种封建保守、性别歧视的代表,但我们应该从历史发展和文化传承的角度,认真探究其内涵和价值,进而反思现代社会中的女性权利问题,推动女性在社会中的平等地位和发展。

三从四德是中国古代封建礼教束缚、压迫妇女的道德标准之一。根据“内外有别(即男外女内的社会分工)”的原则,由儒家礼教对妇女的一生在道德、行为、修养进行规范要求。

三从,出自孔子的《仪礼·丧服》,即“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四德,出自周公的《周礼·天官》,即“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妇女的品德、辞令、仪态、女红gong)。

“内外有别”是传统社会对两性最重要的规范。具体表现:

(1)位置和分工是以“家(户)门”为界的“男外女内”——男人在外面从政、打仗、服役、种地、打猎、经商等,女人在家内“主中馈(主持饭食酒浆等家务)”、务蚕织,生儿育女、孝敬公婆等。在上层阶级,“外”事是指主持、参与政事军事(也叫“公事”、“大事”),这是男性贵族官僚的特权,妇女不许涉猎,违反了就是“牝鸡司晨,惟家之索”(母鸡打鸣,是家国的不祥之兆)。在下层,农耕社会小农的典型劳动分工就是男耕女织(如牛郎织女的传说)。这种对男女位置和分工的划分,就形成了在居处、活动、交往、行为等日常生活中的内外障隔——“男主外,女主内”,“男女授受不亲”,“内言不出,外言不入”等“男女大防”的礼教。

(2)家庭组织的内外区分正好与位置、分工的分别相反男内女外,男主女从等(见“婚姻家庭的内与外”条)。

婚姻、家庭的“内”与“外”

家庭是两性关系的最重要的组织形式,婚姻是组成家庭的手段和过程。

婚姻家庭组建的原则是男为内、女为外——以“利内”为目的,就是要利于男方家庭的传宗接代、和睦兴旺。女方的亲属叫“外戚”,又说生个闺女是“外人”,就由此而来。

婚姻家庭制度习俗是男主、女从——实行男婚女嫁、从夫居的一夫一妻多妾制。其做法是男子成年后娶妻生子(特别是必由己出的儿子)以继世传宗;已婚妇女必须住在夫家,家庭亲属的身份是按照丈夫的名分、辈分决定的。夫妇人数不均衡,规定上层男子除了一名正(嫡)妻(俗称“大老婆”)还可以娶若干个妾,如周代礼制规定天子一次娶12女,诸侯9,大夫以下递减。秦朝开始规定了后妃的等级人数,后代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的定制,但历代帝王往往突破,佳丽三千,宫嫔多以万计。依照礼法原则上官僚不能纳妾,但实际上官僚也有纳妾的特权。一般地平民禁止纳妾,除非40岁且无子才可纳妾。

主要影响

有明文规定的“内外有别”始于西周。周灭商,建立了第一个血缘贵族统治的包括嫡长子继承制、分封制等的制度文明,史称“周公制礼”。权位和分配和继承需要确定贵族男子本位的婚姻、家庭制度作为组织上的保证,划分男女分工位置以排除妇女在政治和军事活动的参与,男女内外有别的制度习俗形成了。

内外有别的意义不在于“分”与“别”,而在于男性外部空间和职分是无限的、开放的、重要的和有发展潜力的,而妇女的内部空间是有限的、封闭的、循环的和被贬低的。

婚姻家庭也是内(男)本外(女)末、男主女从。“内外有别”成了了维护家长制、决定对妇女的“三从四德”等一系列的规条的依据,是几千年男尊女卑的基础并得以延续的制度保障。

未嫁从父

“三从”道德从丧服制演化为人际间的主宰服从关系,与汉代倡导的“三纲”相对应——家庭中的“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推广到性别关系上就是“从父”、“从夫”。

“从”有多重含义——听从、随从、服从、跟从等意思。被要求遵从三从道德的妇女不能自专、自主(物化女人),必须遵父命、夫旨、子意行事,做到为女孝,为妻贤,为母良。

“未嫁从父”就是要求没有出嫁的“在室女”听从父家长的话,“不违父命”就是“事亲孝”(“亲”按照孔子的解释是指父母双亲,但又说“资于事父而孝母”);女儿孝顺,除了日常生活照顾周到,还要在父亲遇危难时挺身而出,像西汉文帝时淳于缇萦说服文帝废除肉刑,使父亲免于罪;东汉曹娥为救落水的父亲被淹死(史载有“曹娥碑”,表彰曹娥孝行)。在终身婚姻大事要听从“父母之命”也是“从”和孝的表现。

既嫁从夫

“既嫁从夫”就是要求出嫁为人妻的妇女必须遵夫命。温柔贤惠的妻子则是指辅佐丈夫

“从夫”从女子出嫁就开始了,迎娶的仪式是“男帅女,女从男,夫妇之义从此始”;母亲叮嘱女儿“无违夫子”。到夫家,按照丈夫的辈分、名分得到亲属称谓(如子媳、娣姒、婶、嫂等)。妻子视丈夫为“天”,“天命不可逃,夫命不可违”,必须听从、敬重丈夫,夫唱妇随。像汉代孟光对丈夫梁鸿“举案齐眉”,被赞为“相敬如宾”。

妻妇还需代丈夫行孝侍奉公婆日常生活,还要为丈夫生儿育女;“相夫教子”从宋代以来成为对妇女最重要的职责。“从夫”还有对丈夫忠诚不贰,保持贞操,丈夫死后不事二夫,甚至殉夫,春秋时期息国国君夫人息夫人,在丈夫被楚国俘获,楚王逼她为夫人,她以死相拒,成为史书表彰贞节的模范。历代官方表彰贞节烈成为制度,导致一些妇女自残生命,甚至在丈夫将要病死和战死前,妻妾们提前殉节,表示对丈夫的忠诚。

夫死从子

“夫死从子”既丈夫死后,女子必须遵子命,贤妻良母则是指抚养辅佐儿子。是女人从夫的一种延续,父死子承。本质:尊者卑,卑者尊,尊者反过来向卑者孝敬。

用处,防止太子未成年后,被外戚操控,防止女皇帝出现。

四德演化

“四德”最初是对宫廷妇女的四种必备的修养——德行(德)、言辞(言)、容貌(容)、技艺(功)的培训和修养,包括了传统“妇学”四项教育内容,所以儒家称作“四教”,又叫“四行”。本起源于宫廷妇女教育,属于“阴礼”(妇女遵守的礼仪)、“阴职”(妇女担负的职责),不久扩展到上层家庭对承担妇女角色的修养。

女孩十岁,就在家里接受女师教育——教给“婉娩听从”(德、言、容,柔顺听话)、执麻橐(纺搓麻线,古代衣服多以麻、葛、丝为原料)、治丝茧、织布制衣,学习准备祭祀和助祭的一系列工作(功,纺织、缝纫、备饭食酒浆等)。出嫁之前三个月,宗族请女师对女子培训,“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培训完成之后,还要举行祭祀仪式,以成“妇顺”。

可见,“四德”是为“三从”道德服务的。“四德”后来泛化为对所有妇女的要求。按照郑玄的解释是:“妇德谓贞顺,妇言谓辞令,妇容谓婉娩,妇功谓丝橐。”后代一直不断在做出新的解释。

妇德

“妇德”是女教妇学中最重要的一项,郑玄所说的“贞顺”是妇德的核心。“贞”是坚守节操,守身如玉,对丈夫忠诚不贰;“顺”就是《礼记》中说的“婉娩听从”,对公婆、丈夫甚至对家族所有人谦恭有礼。

汉代女教家班昭在《女诫》具体指出:“妇德不必才明绝异”(意思是不必具备特异才能,这是明代“女子无才便是德”流行语的最初依据),做到“清闲贞静,守节整齐,行己有耻,动静有法”,就是具备了妇德。班昭更注重妇女品行的修养,到了清末,以蓝鼎元《女学》为代表的女教书中,“妇德”标准更加具体繁细,对妇女在不同情境、不同角色中都有详细的规范:身为妻妇,事夫、事舅姑(公婆)要恭顺柔和,身为正妻,还要“去妒”,帮丈夫纳妾;身为母亲,要会“教子”,为继母要“慈爱前子”;与家庭成员相处,要“和叔妹(小叔、小姑)”“睦娣姒(妯娌)”。家境贫寒要能“安贫”,富贵还需“恭俭”。还要“敬身”“重义”“守节”“复仇”……具备一系列美德。

妇言

礼教对妇女的言辞方面的规定,最初是出于害怕“利口覆家邦”(能言善辩的女人会颠覆国家),《诗经·大雅》中骂周幽王后褒姒“妇有长舌,唯厉之阶”(长舌妇是亡国祸首)。然而言语(说话)也是一种必备的修养和技巧。郑玄对“妇言”的解释是“辞令”,也就是善于应对,说话得体的意思。班昭认为“妇言”不必伶牙俐齿、能言善辩,只要说话时考虑言辞是否恰当,不恶言伤人,不抢话、不多言,不使人讨厌就行了。大家族最恨妇女之间言辞挑拨离间家庭成员不和,多嘴多舌、说话喋喋不休的妇女要受到惩罚,构成“七出”之一条。

蓝鼎元《女学》对“妇言”做了具体的正面引导,说“妇言不贵多,而贵当(恰当)”,各种场合需要用不同的恰如其分的言辞,如勉励丈夫、教训孩子、委婉劝谏、明志守礼、表现贤智、免于灾祸……都需要运用恰当的言辞来达到预期目的。所以,“妇言”又需要智慧和知识修养。

妇容

儒家对妇女的容貌修饰有特殊的标准,孔子主张重德轻色,要丈夫对妻子“贤贤易色”,就是看中妻妇的品德代替重视美色;而对妇女容仪的要求是重质朴去修饰,而“冶容”近乎“诲淫”(刻意修饰打扮等于引诱男人性情之欲)。

郑玄对妇容的解释是“婉娩”,就是温顺柔和的神态表情。班昭认为妇容不是指颜色美丽,而是日常生活中做到“盥浣尘秽,服饰鲜洁,沐浴以时,身不垢辱,是为妇容”——也就是做到勤于洒扫,服饰整洁、按时沐浴、讲究卫生就符合妇容标准了。

蓝鼎元对妇容的要求侧重不同场合的实用性,“妇容,贵端庄敬一,婉娩因时”,又细分为“事亲”、“敬夫”之容要柔顺恭敬,有妊(怀孕)之容要端庄,居丧之容要悲哀有节,避乱之容要镇定自若,不失容度,必要时需义无反顾死烈殉节等等具体规定。

妇功

妇学四德中的“妇功”就是指妇女从事的劳动与工作。性别分工是男主外事,女主内事,所以“妇功”几千年的标准没有大变化——维持生活衣食之需的采桑养蚕、纺绩织作,务中馈、备酒浆;还要奉养公婆、丈夫,生养孩子,招待宾客;另有重要的工作准备祭祀的用品和协助祭祀等。

班昭认为,“妇功,不必工巧过人”,“专心纺绩,不好戏笑;洁齐酒食,以奉宾客,是谓妇功”。但是从家庭需要出发,巧媳妇历来受到赞誉,“懒”和“笨”的妇女是受谴责和嘲弄的对象。蓝鼎元还分出先后顺序和目的,说“妇功,先蚕织,次中馈;为奉养,为祭祀——各执其劳而终之以学问……”

事实上,妇女承担的妇功不但是家庭得以延续的重要保证,也是历代国家赋税收入的重要来源,古有“一夫不耕天下为之饥,一妇不织天下为之寒”的成语,班固在《汉书·食货志》指出妇女昼作夜集。

小结

对“三从四德”,首先应该看到,这些对妇女的要求规范是特定时代、出于某种需要产生的,并且随着社会的变化也有一些变化。在周代父权制婚姻家庭建立、男女内外尊卑界限明确规定之后,才有了要求妇女从父、从夫、从子,即家庭的女性角色服从男性的“三从”道德规范。而“四德”是女性实践“三从”道德目标必须具备的礼仪、风度修养和操作技术。“三从”道德的教戒劝誉、“四德”修养的提倡培训,和“七出”条规的威吓惩罚交互作用,逐渐规训出儒家文化影响下的传统妇女之美德。

随着时代的推移,父权对妇女的控制逐渐让位于夫权,夫家利益高于父家的利益,对妇女更强调缄默和牺牲,条规也更加具体繁细,妇女为之付出的代价也更多。但也应该看到,“三从四德”在儒家整体文化框架下,强调“从父”时,也需要听从母亲;强调从夫,妻子也“与夫齐等”。特别是“孝文化”的提倡,儿子对母亲特别对寡母的尊孝,也是独具中国特色的。儒家的孝道,在”家里的事是女人的事“的观念下,很多男人对家事不管不问的,嘴上说爱妈其实啥都没为妈做过;加之“从夫居”的想法,结了婚就自动默认妻子是自己原生家庭的劳动力,于是就想着自己负责继续享受妈的劳动成果,媳妇负责为妈的辛劳作出补偿。至于“四德”,重视妇女品德仪表言辞修养,现今如能代之以时代新内容(如“德”重在文明礼貌修养,“言”、“功”重在才能和创造性的培养,“容”适当注重修饰而不刻意化装美容等)。

【女性不该被忽略!】

【至此,铺陈垫叙差不多结束,开始真正的郿城、长安对抗,北伐进入新时期!】

【文谋、武勇,图关中据天下,以继汉业!】

且看下文那几人商议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