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书确实记得见过这个卖香料的老爷,因为他摊位上的味道实在是太令人难忘了,好像让她走进了一个五彩的花园。她这才在那摊位前面多耽了片刻,反正闻闻香气又不要钱。
而且她记起来了,当时他似乎确实是在做一笔大生意,这几个家丁当时也在旁边帮忙来来回回的搬货。当他们听到叮叮咚咚的金币声响时,一个个嘴巴都咧到耳朵根去了。
然而当时买卖双方的人员里,似乎不完全是眼前这几个人的面孔。好像还有两个面目猥琐的半大男孩在串来串去……
寻常人完全不会留意这些。就算留意了,也多半立刻就忘。可是奉书已经训练了近一年的洞察力,稍微一回想,这些细节就栩栩如生地出现在脑海中。
突然身子一晃,却是被人推了一把。耳中听得一个家丁恶狠狠地说:“现在还有什么说的?嗯?好好坦白吧!”
奉书赶紧说:“我知道是谁!是两个十几岁的男孩子,一个是汉人,一个是色目人,棕头发!你们快去追……”
话没说完,眼睛却忽的一下子亮了。市场中人潮汹涌,几千几万副面孔不断来来去去。可奉书这双好眼睛不是白生的,一下子就捕捉到了自己口中的那两个小嫌疑犯的身影。他们正在一个珠宝商身后转悠呢。
她连忙伸手一指:“就在那儿!快去抓!那才是小偷!”说毕,生怕别人反应不过来,自己先拔腿就朝他们跑过去。
却立刻让马大人的几个手下拉住了。奉书急得直跳:“快去呀!你们的八十个金币在他们身上!我出一百六十个金币打赌!快,他们往南去了!在毛皮摊!在肿背马后面!”
几个在旁边值守的官差对望一眼,奇道:“肿背马?”随即心意相通:“骆驼!”首先冲了出去。市场中的骗子扒手一直是个大`麻烦,要是能捉到一两个真小偷,人赃俱获,上面的奖赏是少不了的。几个家丁面面相觑了片刻,终于宁可信其有,两个腿脚快的也当即跑出去了。
奉书心里咚咚直跳,眼睛紧盯着市场里的动静。再回头一看,那马大人正若有所思地看着自己,低声和身边的翻译说了句什么。
不一会儿,那跑出去的家丁和官差就挟着那两个半大男孩,风风火火地回来了。那大胖子家丁冲上去上下一摸,就从他们身上摸出了好几个大大小小的钱袋子,一连串扔在地上。那两个小厮面如土色,连连磕头讨饶。
奉书冤情昭雪,扬起头,朝那大胖子哼了一声,说:“怎么样?”
那大胖子家丁显然不会对一个小孩子承认错误,朝她恶狠狠地一瞪,说:“谁让你一直在旁边晃来晃去的讨嫌!”那语气好像她还欠了他似的。
那个身为翻译的花白胡子老头走过来,对几个人嘻嘻笑道:“好啦,马大人说了,误会一场,都没事了。抓到的小偷他自会让人处置,你们都散了吧。”
那几个家丁找回了老爷的钱袋,各自欢天喜地,还不忘对那马大人连声称谢,一个个转身就走。
奉书心里却是不忿,待那大胖子走到自己跟前的时候,伸脚就是一绊。地上的积雪刚刚结成硬冰,那大胖子脚下打滑,重重的摔了个嘴啃泥,破口大骂起来。
他起身后,扬起拳头就想揍她,让她一下子闪过去了。再追时,几个官差连声呵斥,让他别再在这丢人现眼,把他赶走了。
奉书朝着他的背影做了个鬼脸,吁了口气,自己也想赶紧走。
却忽然被那花白胡子叫住了:“喂,小孩儿,先别走!”
奉书一怔,回头一看,那马大人正握着胸前的十字雕像,笑眯眯地朝她招手呢。
他越是笑,和他胸前那个愁眉苦脸的男人雕像越是对比强烈,越是显得诡异。奉书有些害怕,但他是色目人,又是长官,想了想不敢得罪,也只好收回脚步,蹭了回去。
那个花白胡子通译坐在一张板车上,向她传达了那马大人的意思:“小鬼,听你说话,像是南人?”
“南人?”奉书想了一想,才理解他的意思,点点头,说:“我是南方来的。”忽然又道:“老伯,你有没有看到我……叔父,他……”指了指旁边一个回回,“他大约有那么高,穿一身灰衣……”
花白胡子眯着眼打量着她,说:“没见过。你们住哪?”
奉书往那夯土城墙一指,“住城里啊。我爹娘家人,都住里面。”
的确,父母就和她隔着那一道城墙,这么说,也不算撒谎。
花白胡子忽然哈哈大笑,直把奉书笑得心惊肉跳,半天才道:“小猴子,你吹牛呢?那大都新城里住的,要么是皇亲国戚,要么有一官半职,其余都是伺候这些大人物的工匠商贩,你这样的老百姓,哪能随随便便的说住进去就住进去?老实跟我说,是不是无家可归?”
奉书心中一凉,忙道:“这……我……我不是……”
花白胡子将她打量一番,嘿嘿一笑,道:“像你这种没处去的蛮子流民,大都城外多了去了,性命如草芥一般,每天都得都死上几个,没人过问!老伯好心劝你一句,这儿不是你呆的地方。你从哪儿来的,还是快快回去罢!要不然,让人当成小偷乞丐,隔两天揍上一顿,可不好受!”
奉书知道他这番话是好心。她也何尝不想回家。眼前这个陌生的城市处处透着古怪,比她梦到的还要荒诞奇诡,她一刻也不想多耽。可是她却一定要在这里耽下去。再说,家又在哪儿呢?
此时那马大人催促了两句,大概是让那花白胡子赶紧说正事。花白胡子应了一句,这才笑道:“马大人瞧你也是个伶俐的孩子,人小鬼大,眼力也不错。正好他身边缺个小厮服侍,看在咱们同胞的份上,老伯向他求个情,收了你如何?你在他手下做事,就算是南方蛮子,也没人会来抓你啦。”
“马大人?”奉书忍不住朝那个挂了十字雕像的色目长官看过去,“他是什么官儿?”她本以为所有色目人都是长官,但今天看到了这几百几千个色目人聚集在一起,大多数却还是商贩或平民。
那马大人拍着胸脯说了两句。那花白胡子诚诚恳恳地译道:“自然是个大官儿,跟了他,包你吃香喝辣,嘿嘿!”忽然嘻嘻一笑,又压低声音,挤眉弄眼地道:“你想听实话吗?嘿嘿,其实啊,大汗只不过派他做个管市场的小吏,连个芝麻粒儿大的小官都算不上,他却还以为自己是个大官哩,每天出城,头发上都要抹油,干活干得一丝不苟,还要雇两个通译,还要雇小厮服侍,说这样才配得上他的身份……”
奉书见他公然揭自己主人的短,不禁扑哧一笑,“小声些,小心让你的东家听见。”
花白胡子却道:“不妨,不妨!这小子是从什么威尼斯来的,也不懂汉话,只会说波斯话,再让我译成汉话,这才能和中国人交谈。他没见过世面,刚来大都时,看到个琉璃瓦都以为是金子,这就赖着不愿意走了,好说歹说,求着大汗给了他活儿干,好在这里长住下去……”他边说边笑,显然这些促狭话已经憋在心里很久了,苦于没有同胞听他倾诉。
那马大人却只道他是在给自己夸口,笑眯眯的听得正认真。
奉书却从这话里听出些别的希望:“只要给大汗干活,就能在大都长住?”
“嘿嘿,那是他们色目人的待遇,你可休想喽。”
奉书朝那马大人又看了两眼,不禁有些嫉妒。他胸前那个男人雕像晃来晃去,耷拉着脑袋,好像也在替她感到失望。
她咬着手指头思考。大都城这么大,光城外的市场就如此热闹,眼下自己孤零零的一个人,不知还有没有可能再找到师父。万一一时半会找不到,可必须要有个安身之处。否则天天在这里流窜,就算让他找到了,也多半找到个死徒弟。
“那好,老伯,要是我去做小厮,能住在哪儿?都需要做什么活计?”
花白胡子照实翻译了马大人的话:“不多,不多,累不着你!不外乎每天端茶送水,服侍起居,陪他来市场,去菩萨庙……”说着说着,却话锋一转,神神秘秘地说:“可是看在同胞的份上,老伯必须提醒你一句,做他的小厮有风险,答应须谨慎!”
奉书睁大眼睛,问:“怎么了?”
花白胡子朝那马大人努努嘴:“你当色目人是什么?你知不知道他胸前挂的那玩意儿是什么?”
奉书摇摇头。
花白胡子低低一笑,语气又紧张,又有些得意,仿佛掌握着什么天大的秘密,“那是他们西方人拜的菩萨!我家大人每隔七天,就要去他们的菩萨庙里,你猜去做什么?”
奉书听他语气紧张,也不由得好奇起来:“去做什么?拜他们的菩萨呗。”虽然那菩萨长得怪模怪样的,一副受苦受难的表情,一点也没有普度众生的面相。
花白胡子声音更低,食指竖在唇边,嘿嘿笑道:“猜错了!他们这个教,是出了名的——吃人肉,喝人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