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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儿啄啄秋无粱,随母北首谁人将·(晋`江`独家发表,感谢支持正版(づ ̄3 ̄)づ)

のo口o!(⊙o⊙)( ̄▽ ̄”)<( ̄^ ̄)(θ(θ☆(>_

径直来到城外的龙川江畔。几个小厮在草地上围了一圈帷幕,好让几个少女少妇坐在里面,打开带来的食盒,斯斯文文地野餐起来。四周野草山花,青青可爱。莺莺燕燕,轻声细语,别有一番旖旎情怀。

杜浒闭上眼,似乎是回忆着什么,良久,长长叹了一口气。

朝赵显一行人看的,不止杜浒和奉书两个。几个香客远远听到“瀛国公老爷”的到来,掩嘴笑着,驻足观望,神情又是好奇,又是觉得有趣。全氏似乎已经受惯了别人猎奇的目光,面不改色,拍拍赵显后背,从容地拈了一把香,跪下祝祷。

杜浒语气严厉,在她耳边说:“以后可不许乱跑,五小姐……”

奉书看到那些女尼的样貌种族,就知道母亲不可能是她们中的一个,否则,绝对算得上异类了。松了口气,却又少了些把握。那她能在哪儿?

奉书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心跳得简直要从喉咙口窜出来,深呼吸几口,走上一步,伸手拉住她的衣摆,左手托着一枚白玉耳坠。那是方才杜浒塞给她的。她在郊外换装后,衣服首饰就让杜浒收在了身上。那是方才杜浒塞给她的。她在郊外换装后,衣服首饰就让杜浒收在了身上。

六年前,也就是宋德祐二年,伯颜围困临安,文天祥亲入元营谈判被拘,五岁的小皇帝赵显被全太后抱在怀里,和宫人百官一道出城请降。在那以后,赵显的两个兄弟先后称帝,在文天祥、张世杰、陆秀夫等人的扶持下,又辗转坚持了三年,最后一个病亡,一个蹈海。

而赵显则成了三兄弟中最幸运的一个。他被带到大都,朝觐忽必烈,削去帝号,封为瀛国公,赐以宅邸,妻以公主——尽管赵显眼下也不过十一岁,根本无法成婚,尽管黄金家族开枝散叶,大都的皇族子孙成千上万,一个孛儿只斤氏的公主也并不怎么值钱。但这毕竟是元廷对南朝遗族格外开恩优待的表示。

也就是两年前,赵显曾经被派去向文天祥劝降,最后反倒被文天祥劝走。那时他也不过九岁。

奉博罗丞相之命,将押解至大都的文丞相“好好待者”,但对方毫不领情,几日不寝不食。宋廷降臣留梦炎——就是那个临阵逃跑的“茅坑宰相”——去劝降,“被其唾骂”。第二天,投降的小皇帝赵显被派去劝说。文,只得讪讪离去。平章政事阿合马第三个出马,见面即要求文天祥下跪,文天祥不从,两人当即开始舌战。阿合马辩他不过,拂袖而去,劝降之事不了了之。信中最后说,他们“左右奈何不得”,请求张弘范“另出别策”。

奉书明知赵显退位已久,此时不过是一介顺民,但她从小耳濡目染,心中还是不由自主地起了敬畏之心,一时间膝盖发软,更站不起来了,随即又想:“那个牵着官家的美貌女子,想必就是太后全氏了,不知她现在有没有封号?”

杜浒摸出几枚铜钱,给奉书,让她向一个女尼买了两束香,两人各持了一束,在寺院里兜兜转转,绕着主殿转了一圈,又慢慢顺着走廊来到后面。

只听全氏柔声道:“何必惊扰人家?咱们便在这里等等,也不妨。”她的声音又柔又媚,简简单单的一句话,毫无做作,却让人一听就好像酥到了骨子里。

只听全氏柔声道:“何必惊扰人家?咱们便在这里等等,也不妨。”她的声音又柔又媚,简简单单的一句话,毫无做作,却让人一听就好像酥到了骨子里。

杜浒闭上眼,似乎是回忆着什么,良久,长长叹了一口气。

杜浒说:“你不用担心,丞相让他们好酒好菜的伺候着,虽然瘦了,精神却还不错。我去时,他正在用午饭,那桌上的几样菜肴,也不比你方才带来的那些差。”

奉书点点头,心中略略踏实了些。

一群寺奴正在侍弄菜园,此时也放下担子,窃窃私语地朝他们指。

“丞相看了我的样子,便劝我吃饭。他笑着说,大丈夫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就算是死,也不能一声不响、窝窝囊囊地死在敌人的臭监房里。我听了,觉得有道理,就陪他一起吃了一顿。那便是我的上一顿饭了。那天了一整夜。从那时起,鞑子就不耐烦我活着了,又碍着李恒的军令,不敢擅杀战俘,便给我断了饮食,任我自生自灭。”

柳亭却是满眼的不相信,秀眉紧蹇,道:“你一个女孩子家,学这些东西做什么?你再有力气,能敌得过府上的怯薛歹?快把你的胆子收收吧,别无法无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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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书急了,撩起被子坐起来,“你不信?我现在就可以演给你看!你随便说一个府上的去处,我去那里偷件东西来给你,怎么样?我还可以把刚才那婆子敲晕了拖过来……”

柳亭一把按住她,半是着急,半是哄劝道:“不许冒险!好好,我知道你现在有本事,你的心意二姐领了,好不好?你也不想想,答剌麻八剌不久就要回来了,要是得知我从这里逃了出去,他立刻就能想到是你……”

奉书这才明白元军监押俘虏的用意,也明白了为什么会不断有战俘死去。她忽然生出一个新的担忧,脱口问:“那、那他们会不会……审我爹爹?”

杜浒笑了:“要跟你说多少遍,你才放心?鞑子粗鄙无文,朝上任用的文官,好多都是汉人。他们擒得了南朝状元宰相,一心想收为己用,自然是连根汗毛也不会伤着他的。”

奉书脑袋里一片空白,才反应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常识告诉她,作为一个九岁的娇滴滴的相府小姐,自己大约应该害怕,应该尖叫。可是方才被捞起来的那一刻,头重脚轻,简直是腾云驾雾的感觉,比过去荡秋千还要惊险刺激一百倍。

杜浒语气严厉,在她耳边说:“以后可不许乱跑,五小姐……”

她只好凑上去,服侍他一口口吃了那泡着泥水的馒头,小心翼翼的不敢碰到他身子。整个包裹里腥臭腥臭的,可他却连眉头也没皱一下。

杜浒突然说:“伸过来。”

“什、什么?”

“脚。伸过来!让我摸摸。”

奉书立刻摇头,心中有些不满。二叔说过,女孩子缠了脚之后,双足可不能轻易给人看,更别提让人摸。现在自己没穿鞋子,已经够丢脸了。

她犹豫了好久,坐下来,慢慢把右脚推到杜浒的手边。杜浒看着她脚上裹的重重细布,似乎颇不以为然,伸手拨开布头,便去握她脚踝。她立刻起了鸡皮疙瘩。

杜浒将她的脚掌轻轻抬了一抬,固定在一个角度,接着手指轻轻按上了她脚踝外侧的一个骨头涡儿,她全身一颤,轻轻“嘶”了一声。

杜浒也不说话,只是一点一点地抚着她的踝骨,似乎在用手指量着什么距离。指尖不时轻轻按在某个地方,按得很轻很轻,几乎没用任何力气。

奉书任他为所欲为,心里面慢慢的生气了。杜浒却似乎浑然不觉,过了好一阵子,才用指节敲了敲她的脚面,问道:“还疼不疼?”

她一下子瞪大了眼睛,这才意识到,脚踝的温度已经降下来了,勉强活动一番,也没有刚才那样难熬了。

“记着刚才那个姿势和位置了吗?自己按,不要揉,要轻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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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书满脸不信的神情,学着杜浒的手法,慢慢按了一按。说也奇怪,她的脚扭得十分厉害,脚踝周围几寸的皮肉,只要碰到就痛,可单单那个地方,按上去一点痛感也没有,反倒有些酸酸的。

奉书和二叔的幕僚家里的几个女眷一起,坐上轿子,身边跟了几个丫环小厮,一齐出了城去。刚刚出了府衙门口,她便觉得空气里都是自由自在的甜味。她悄悄掀开窗帘看,只见街上人来人往,家家门首插了柳枝,街巷上到处都在叫卖稠饧、麦糕、乳饼之类的冷食。

和周围大多数城镇不同,惠州并没有经受多少战火。坊间巷陌依然人烟稠密,除了多出几个元军巡逻长官,和原来也没什么区别。况且,这些元军也多半都长着一张汉人面孔。她一边看,一边忍不住微笑,仿佛又找回了记忆中的那个避风港湾。

宋人风俗,清明时多要“野祭”,指的是不设香火,不在坟前,而在山明水秀的野外遥相祭奠新逝的亲人,只需在树上挂一串纸钱即可。奉书大快朵颐之余,看到周遭尽是野祭的百姓,蓦然想起自己的亲人来,拉上阿染、小黑子,走到江边一个小土坡上,望着缓缓流动的江水出神。

一个小贩见她衣着鲜亮,早笑眯眯地凑了过来,揭开身上挑的担子盖儿,笑道:“小姐要买冥帛纸钱,小人这里应有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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