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万人的迁徙,哪怕在后世,也并不轻松,而且这几万人之中,有多少三心二意,还倾向俺答的,甚至有好些人没准就是安插的探子间谍,沿途绝对不能让他们入住城镇。可是这样一来,俺答的骑兵随时杀到,人员损失惨重,同样没法交代,人家大举归顺大明,头一炮就放空了,还怎么收拾人心。
“默林兄,你是给我弄了一大大难题啊!”唐毅发愁地揉着太阳穴。
胡宗宪满不在乎,“行之,可是你催促我,最多两三年,就要把边患解决了,不然咱们大可以水磨工夫,开边贸易,采买羊毛,引诱各部多养羊,等到十年八年之后,突然停止收购,草原的经济就崩溃了,到时候手到擒来,比现在冒险来的容易多了。”
的确,这个办法更加稳妥可靠,唐毅也早就打算这么干。可时间不等人啊,不光是国际的局势,大明内部的问题更是要命,其实最关键的还是隆庆!
明朝的皇帝长寿的不多,隆庆这个倒霉孩子好色要命,自从几位师傅相继入阁,国政越发平稳,他连早朝都不上了,成天躲在宫里,享用天南地北的秀女。甚至有一次他还询问唐毅,说海外的女子如何?
敢情还要尝尝异域风味,唐毅哭笑不得。
隆庆怠政,正好给了内阁揽权的机会,从大局上讲,唐毅是希望看到的。
但是,隆庆的小身板折腾下去,没有几年就挂了,还没来得及布局成功,形成定制,朝局动荡,皇权再度反扑,唐毅可没有把握顶得住。
唐毅非常矛盾,对隆庆无计可施。本着料敌从宽原则,他必须快速培植新兴的势力,不单是东南的工商集团,还有靠着军功崛起的武人集团,以及从事海外扩张的商人集团,金融银行势力,新兴市民力量……把这些进步的力量统合到一起,才能迎接最终的决战。
“时不我待啊。”唐毅感叹了一句,拉着胡宗宪两个,到了地图前面,不停画着一条条的线,勾勒撤离的路径,却都不满意……
一直弄了两个多时辰,看了眼放在一边的西洋座钟,已经差不多下午五点了,他们两个连中午饭都没吃呢,胡宗宪还好一些,毕竟年纪大了,唐毅不成啊,肚子咕噜噜乱叫。
“给地主扛活儿还要吃饱饭呢,默林兄,恐怕你还没来过内阁的食堂吧,今儿我请你。”
唐毅笑呵呵走在前面,领着胡宗宪到了内阁的食堂。
不算太大,可是一大排房舍,也有七八间的样子,能同时供五六十人用餐。自从新政推行以来,最显著的一个变化就是官吏越来越多了。
就拿内阁来说,本来除了几位阁老,还有二十个中书舍人之外,剩下的都是下人。
可眼下的情况却不同,唐毅以新政繁杂为由,从詹事府调了十个司直郎过来,又从各部,以及翰林院,国子监,调了五十名经验丰富的老吏、新科进士、国子监生。加上几位阁老,内阁光是官吏就有小一百人。
人多了,干什么都要有规矩,不论官职高低,所有人每月的伙食费都是二两银子,算起来一年一个人就要二十四两,足够普通人家一年的花销,真的不算少。
不过相比以往,却是简单明了多了,唐毅走在前面,拿起了一个红木餐盘,随手递给了胡宗宪一个。
“默林兄,这边是主食,然后是各大菜系,煎炒烹炸,还有汤水,点心、时令瓜果。”唐毅介绍着,抓起两个大馒头,又拿了一碗烧肉,两道小菜,一碟咸菜,一碗汤,一串葡萄,随意找了一张桌子坐下来。
胡宗宪觉得自助的模式十分新鲜,他也很快看出了妙处,吃多少拿多少,省得浪费,还干净卫生,方便快捷,他选了几样菜,和唐毅对面而坐。
吃了几口之后,胡宗宪突然低声笑道:“行之,我平衡了,还以为你们这些宰辅之臣,都是山珍海味,龙肝凤髓呢,也多是家常味道,平常得很!比起老哥在东南的时候,可差得太多哩。”
“默林兄,别怪我没提醒你啊,内阁已经定下了各地衙门日常接待,迎来送往的标准,你要是超标了,小心赵阁老弹劾你啊!”
胡宗宪惊讶地吸口冷气,“乖乖,这么严格啊?”
“那是自然。”唐毅正色道:“国人好吃,一道菜几十两,上百两也做的,各地官吏为了逢迎上峰,更是不惜血本,在餐桌上花费巨资,动辄成千上万两,有些县城,一年交给朝廷的赋税,还没有吃掉的多,简直岂有此理!”
“正好眼下是秋粮收购,完粮纳税的时候,十三道御史已经派了出去,各地巡按御史也动了起来。凡是有官吏贪赃枉法,铺张浪费,虚耗国帑民财,一律严惩不贷!”
胡宗宪仔细听着唐毅的话,以往喊整顿吏治的人不少,可是胡宗宪都嗤之以鼻,不过到了唐毅这里,胡宗宪却莫名地有了信心。
要做事不难,关键是要上行下效,要率先垂范,从小小的食堂,就看得出来,唐毅的心思之细腻,态度之坚决。
想想自己,胡宗宪扪心自问,当初在东南的时候,他要是有唐毅万分之一的自律,也不会落到险死还生的地步,看起来祸事果然都是自己作的!
胡宗宪吃了一顿不算美味,却最为感慨的工作餐。
眼看着天色暗淡,其他官吏越来越多,见到次辅大人和胡少保都在,只是点头问好,就匆匆取餐用饭。
也有人低声聊着,就听到一个负责跑礼部的中书舍人夸张说道:“年兄,你可没有看到啊,吕宋国又来进贡了,这一次光是黄铜就有一百万斤。”
“嚯,这么多啊!能造多少铜钱啊!”
“你傻啊,铜是要要来造大炮,轰俺答的!瞧着吧,老东西猖狂不了几天了!”
周围几个不停点头,又有人说道:“真是想不到,吕宋一个蛮夷之地,竟然如此富庶?”
“什么蛮夷之地啊,吕宋这一次进贡的东西多了,金子、珠宝、香料、珊瑚、玳瑁、巨木、霜糖、金鸡纳,啧啧,都是好东西,所有藩国加起来,都没有吕宋的礼厚!”
……
唐毅听了两句,突然心中一动,急忙回到了值房,胡宗宪告辞离开。唐毅最清楚吕宋国的底细,也知道席慕云打得什么算盘。
他拼命送礼,买好大明的官吏,就是担心有一天西班牙的报复到了,朝廷会袖手旁观,说实话,眼下的吕宋国还很虚弱,对内的土著没有摆平,对外有西洋人和神出鬼没的海盗,要不要给他们加一点力量,但是朝廷眼下也没有多余的精力,大海茫茫,人员物资往来,还是挺麻烦的……对了,大海啊!
唐毅一下子跳起来,再度冲到了地图前面。
他和胡宗宪一直盘算着从陆上撤退,无论走哪条路,广宁到山海关,都要经过狭长的辽西走廊,长度在五百里以上,七百万人,拖家带口,速度再快,也要十天时间,足够俺答杀几个来回了。
而且这么漫长的路径,明军的精锐有限,根本没法提供保护,故此怎么看都是死路一条。
可是换个方向呢,从广宁往东南走,到大辽河口,走海路将所有人带回。唐毅草草算了一下,陆上的距离至少缩短一半还多。
最妙的是这条路径是深入大明腹地,极为安全。
唐毅眼中冒光,越想越觉得靠谱儿。正好席慕云的船队又在天津,论海,没人比他更厉害了。
这是老天爷让自己成功啊!
唐毅连夜让人找来了席慕云,席慕云把胸膛拍得啪啪作响。
“请师相放心,我的船队能在大海横行,区区大辽河难不住我的,不过速度要快,现在已经九月份了,再过些日子,辽河口就要结冰了,那时候弟子可就爱莫能助了。”
“嗯,我马上安排,你的船队立刻北上。”唐毅斩钉截铁道。
……
一阵狂风,卷起地上的衰草,砂石飞起,黄土漫天,吹得人睁不开眼睛,奇怪的是风吹在身上,并不冷,还有淡淡的暖意。
可是阿三没有丝毫的窃喜,在草原上生活了几十年,他太清楚了,深秋的暖风,往往是暴雪的前兆。
要不了多久,鹅毛大雪就会飘落下来,迅速把大地变成可怕的白色。
深藏在心底的记忆泛起,那是最可怕的回忆,白灾!他的父亲就死于一场白灾,他十二岁的时候,风雪交加,那一年雪比以往都大了许多,阿三的两个哥哥在前一年的冬天,跟随大汗出战,再也没有回来。那一年阿三没有任何的依靠,独自一个人,几乎要冻僵的时候,他艰难爬出了四面漏风的棚子,潜到了羊圈里,他蜷缩在一群母羊中间,维持着体温。
力气快速流失,他的脑袋一次次变得浑浑噩噩,只要昏过去,第二天就会变成尸体,或许是老天爷嫌弃阿三,不愿意把他带走。
鬼使神差之下,阿三踢开了一只小羊,当喝到乳汁的那一刹那,阿三哭了,那是他记忆当中,最美妙的味道。在之后他因为偷喝羊奶,被打了无数次,皮开肉绽,却怎么也改不了这个毛病。
令人奇怪的是,自从到了小站马场,他很快就变得和明人一样,嫌弃充满腥膻的羊奶,他发誓这辈子都不会再去碰那个恶心的玩意,不只是羊奶,牛奶,马奶,他统统都不想尝试,只要听到就会作呕。
不过他注定要食言了,这一次大动作从忽悠人们归顺大明,阿三就是最好的榜样。胡宗宪找到了他,告诉阿三,只要能把人带回来,他就可以得到一个指挥使的位置。
经过几年时间,阿三已经很了解明朝的官制,指挥使是正三品的武职,文贵武贱,其实指挥使的权力很有限。
可是阿三却非常兴奋,甚至要晕过去,因为指挥使的位置是世袭的,也就是说,就算他死了,他的长子什么都不用干,就能得到指挥使头衔。
想到这里,阿三的身体激动地战栗起来,他不但要自己过得好,还要让子子孙孙都当上官,即便是死了,每到年节的时候,还有一大帮子孙烧香祭奠,献上贡品,称颂他们的老祖宗。
多么幸福的事情啊!
为了崇高的目标,阿三仰起头,闭着气,灌了大半壶马奶酒,脸上泛起一层红润。对着那些跟随着自己的人,得意地说道:“你们听着,大明的皇帝是最仁慈的,大明的官吏是最善良睿智的,只要你们到了大明,最美好的日子等着你们。”
他指了指自己的鼻子,“老子有了家,有了媳妇,还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老子的房子比俺答的大帐还要漂亮!老子的马车有四个轮子,老子的尿壶都镶着金边儿……“(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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