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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都市言情 > 无衍之境 > 第118章 消失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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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我们的三维地球毁灭了,这你应该也知道吧。”看来,黄毅也看出我跟他是同一个时期的人。

“没错,我知道。”

“然后,我就来到这个四维时空。我来到这里后,他们说为我免费分配了一套住房,就是这里。你知道,在三维地球上,这么宽敞这么漂亮的房子,尤其还是湖景房,得很多钱的!我从来没住过这么大的房子,竟然还是免费的。我起初难以置信,担心是骗我的,没想到竟然是真的。”

我很清楚,三维地球上,房产对于很多普通人来说,都是一笔巨大的开销。有的人一辈子辛勤工作,却赚不到一套房子的钱,更别提是这样的独栋大房子。

“对于这套房子,我由衷地喜欢。所以一直以来,我都精心打理,生怕有一处损坏。我甚至还努力赚取能量精元,来把这所房子装饰得更美。你看,这所房子能这么整洁,保养得这么好,我也付出了很多。”

“确实,自从黄毅住在这里后,看得出来他的确非常爱惜这所房子,把这所房子视若珍宝。”围观的人中,有不少人都对黄毅所说表示认同。

“我本来在这里住得好好的,可这个人突然出现,告诉我这里是他的房子,要我把房子还给他,你评评理,哪有这样的。况且,他凭什么证明房子是他的呢?”

我听了黄毅的话,沉思了一会,然后说:“你们两位说的情况,我都清楚了。所以你们争论的焦点,就是这所房子的归属问题,对吧?”

“没错,正是这样。”他们俩都表示肯定。

“那么,风峰子,请问你有什么证据证明,这所房子原本属于你呢?”

“曾郑干事,你不会不知道吧,每所房子都有能量标记,谁建的,谁住过,都能查到。而且,还有巨眼的数据也能进行佐证。这是做不了假的!”

“嗯,我知道了。咳咳,你们关于房屋归属的问题,相对有些复杂,为了公平公正,我需要仔细梳理一下,并且查阅相关记录,才能给出解决办法。这样,在这期间,你们可以共同居住在这所房子里,没问题吧?”

其实,我确实不知道房子有能量标记的事,但想起来房门的能量权限验证,恐怕确实如风峰子所说。而我对四维时空关于房产归属问题的规定,还并不清楚,于是只能先找理由安抚他们,然后我再另想办法。

“这……那烦请曾干事尽快处理。”风峰子有些不情愿,但也勉强接受了我的提议。

“我没问题。”黄毅也同意。

“那么请各位都先散了吧,这件事我会处理好的,请大家相信我。”如今,我已经接手了这件事,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曾郑干事,要不你来家里休息一下?”这时,黄毅对我说。

“谢谢你,不用了。我自己在周围转转,正好静下心来想一想你们的纠纷。”

我独自走到岸边,望着这不见边际的湖水。湖水平静得像一面镜子,小岛的倒影在湖面上清晰可见。还有我,许久没照镜子的我,刹那间在水面上看到自己的脸,差一点没认出来。在几十年后,又看到几十年前的自己,真是奇妙。

我们三维地球上,房产归谁,有产权证一目了然,但是这里好像没有这个东西。而且在这里,我从来没听说过关于财产权的信息。还有,我住的房子会不会也存在跟黄毅一样的问题呢?万一有一天,突然也冒出个人来,说房子是他的,那该怎么办?牙看起来不像是这么不靠谱呀,他怎么会把属于别人的房子拿出来分配给三维空间过来的新人呢?这里面一定是哪里出了错。

我拿出治安司工作人员给我的那枚戒指,问道:“请问在四维时空,有关于财产归属方面的律法吗?”

这枚戒指闪了几下,然后回复我:“在四维时空,财产没有绝对的公有或者私有。当人类活着的时候,他的所有物归属他自己。但是,当他重归虚无后,他的所有物就不再属于他自己,而是属于公共财物,可以回收,或者重新分配给其他人。”

“可以自己指定继承人吗?”

“在四维时空,没有继承的说法,只有赠予。人的私有物品,可以在活着时赠送给别人。”

我心想:也是,四维人类没有后代,也没有夫妻,确实不需要继承这种制度。

“那么如何证明物品属于谁呢?”

“通常来说,人类可以对自己的私有物品进行能量标记。因为每个人的能量都有独特的信息,就跟你们三维地球上说的dNA类似。标记后,如果需要更改归属,只需要双方共同修改标记即可,单独任何一方无法独自修改标记,除非原所有人重归虚无。不过,很多人对一般的个人物品,并没进行标记,这样的物品,谁都可以进行标记,谁第一个标记,物品就归谁。还有一种情况,虽然物品主人没有重归虚无,但却长期消失,经过至少一个尺旦,仍无法找到此人,那么该物品就会被回收司回收,并通过特殊手段抹除原有能量标记,该物品将被视为公共物品,可以重新分配。整个回收的过程,会同样以能量标记的形式,记录在物品上。”

“那么如果消失的主人又重新出现了,那些被充公的物品会归还给他吗?”

“正常情况下,无法归还。除非他在消失前,跟回收司报备过。”

这样看来,如果风峰子的房子没有报备过,那么这所房子就会被充公,并且分配给其他人。他将无法要回房子。

所以,现在有两个信息需要核实,一是该房屋的能量标记,二是风峰子是否曾进行过报备。

我再次找到风峰子和黄毅。

“风峰子,请问你离开这里时,是否有向回收司报备过?”

“这倒没有。当时根本没想那么多,只是想着能尽快治好我的三尾珍珠熊。”

“那你知道不报备的后果吗?”

“我……我知道。我们这个世界的基本律法并不多,跟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律法,基本上人人都了解。”

“那么你为什么不报备呢?”

“我当时没想到会离开这么久,况且从我离开到现在,还不到一个尺旦呀!”

“你离开了多久?”

“我离开后,仅经历过一个尺旦之暗,并非一个完整的尺旦。”

我心想,看来律法中关于“经过至少一个尺旦”的内容,是有歧义的。离开当时所处的那个尺旦之暗或者尺旦之光,是否计算在离开的一整个尺旦(尺旦之光+尺旦之暗)之中呢?或者说,是从离开时才开始计算,之后经历一个完整尺旦(尺旦之光+尺旦之暗)?

我对比也存在疑惑,于是我拿出那枚戒指,但我不能当着他们的面询问戒指律法内容,这样显得自己很不专业。于是,我换了一种口吻对戒指说:“请向面前的两位解释,何谓‘离开后的一个尺旦。’,是否包括离开时所处的那个尺旦之光或尺旦之暗?”

这招果然有用,戒指说:“这是从离开时算起,离开时所处的尺旦之光或尺旦之暗,将被计算在内。”

“两位,听清楚了吗?”

“这……所以你的意思是,这所房子现在真的不属于我了?”

“还不一定,我得再验证一下房子的能量标记。两位请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