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天下父母心,大抵如此。楚家父母年过半百的人了,原本看着还很精神很鲜活的人,半年来为独女的事操碎了心。
楚天鸽与王鑫扬两人故意杀人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得当,二审律师哪怕是父母花大价钱请来了,也无力回天。双方焦点根本就不一致。被告方律师认为楚天鸽主动打电话报警属投案自首情节,而法院在量刑上早将这一点考虑进去了。
但是投案自首情节抵不过三条人命。两人杀人毁尸录像的行为在当地激起很大民愤,属杀人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死刑是不争的事实。
最终二审败诉,二审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楚天鸽在听到判决的时候,整个人都傻了,回过神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想要扑到母亲怀里放声痛哭,却被狱警死死拉住。
她被从法庭里带走时,心底一片绝望,那对曾经给了她无限希冀的男女——她的父母,此时只是呆呆地站在原地,满含心痛地望着她,望着她,却没有任何作为。
她好恨他们!恨他们没有为她尽心尽力,恨他们给了她希望再让她绝望,恨他们将她生到这个世界上来,恨!只剩下恨!
从回到女子监狱开始,楚天鸽便拒绝再见自己的父母,即使她知道他们每天都会守在监狱门外,等待她回心转意。可是楚天鸽从小性格中就有执拗的一面,认定的事七头牛都拉不回来。
她一心认为,自己二审仍然被判处死刑,是父母没尽全力。如果他们倾家荡产,多多送礼,打通关节,她肯定不会落得如此下场。
却是半点都体会不到父母的心酸与痛苦。一辈子没求过人的父母四处找人帮忙,揣上全部的积蓄,甚至连房子都想着卖掉,却四处求告无门,烧香找不到庙。当他们捧着一大堆人民币再一次被拒之门外时,楚家父母连哭都哭不出来了。
此时他们终于明白,自己的女儿是死定了。他们宝贝了一辈子的女儿,要让他们白发人送黑发人了。两老口一夜白头,恨不得跟着女儿一起去死。
可惜,他们的女儿根本不是个明白人,怨天尤人,唯独不怪自己。即使已经是个死刑犯了,也不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仍然认为出错的都是别人,甚至连从小含辛茹苦将自己养大的父母都分分钟怨恨上。
与她相比,王鑫扬要平和得多,除了恨将他引上不归路的楚天鸽外,对别人,尤其是家人,态度还是比较好的,他从楚天鸽那里得到的不当收益也被人民法院收缴,做为付带民事赔偿,赔给了三位死者家属。所以实际上,王鑫扬白白丢掉一条命,照顾不上家人,悔得肠子都青了。
那天文沫回到女子监狱的时候,正碰上等在外面的楚家父母,瑟瑟秋风中,两位老人家依偎在一起取暖,他们的车早就卖了,凑钱给女儿跑关系,却并没有用上。
得知文沫的身份后,楚妈妈拉着她不肯撒手,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诉自己的女儿有多么多么乖巧,多么多么听话,这次是鬼迷心窍了,而且她已经知道错了,希望政府能宽大处理,给孩子一个改正的机会,说得情真意切,就差直接给文沫跪下了,哪有还有半点知识分子的样子。
此时此刻,站在文沫面前的,不过是个马上要失去孩子的可怜老人罢了,文沫对她充满了同情,却无能为力。
虽然不愿意承认,可是楚天鸽能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她的父母有很大的责任。
人常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幼小的孩子用ta纯真的眼睛去看这个世界,接受从父母来的各种教育。
古人尚且知道,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一味着娇惯宠溺哪里是爱?要星星不敢给月亮,想什么就有什么,哪里是爱?父母倾注越多的心血,越无条件地满足孩子不合理的*,培养出来的孩子越自私越没有责任感。
畸形的生育制度,让两代人将目光全放在一个孩子身上,怕孩子受哪怕一丝丝委屈,殊不知温室里的花朵美则美矣,却并不适应社会生活。
楚天鸽就是个是极端的例子。法学系高材生,应该是最懂法知法的人,她难道不知道杀人犯法吗?她难道不知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吗?可是为了一己私欲,单单是因为生活无聊想体会杀人的刺激,就剥夺了三个年轻的生命,行为之恶劣,令人发指。受到国法的严厉制裁,却仍不思悔改,妄图靠些旁门左道免除惩罚。人命在她眼中算什么??
纵观整个案子,到底谁之错?
楚家父母有错,错在未尽到为人父母的责任。一个小生命的诞生和成长,需要来自父母的帮助。但是帮助,不是溺爱。爱子如杀子,敬告各位为人父母者,对孩子要爱,却不能无条件纵容,做得对做得好,表扬之,做错了,教育之,从小为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言传身教,扶持他们长大成人。
楚天鸽有错,错在只长年龄不长脑子。从入学那天起,我们接触的人不光是父母,还有老师和同学。为什么她从小到大朋友极少?楚天鸽不明白,因为她从来没在自己身上找过原因。所以有的时候,不合群的人,性格方面都有些与众不同之处,如果这种不同无伤大雅,那么你可以继续享受独处的乐趣,如果确实能称得上是缺陷,能改还是改改吧。
在那之后,文沫再也没有见过楚天鸽,直到她被枪毙之后。执行死刑那天,据法警说,她哭得像个泪人,紧紧抱着她母亲不愿意撒手,像抓着最后一根救命稻草。然而国法无情,楚天鸽还是死了。
而楚妈妈受不了打击,没多久想要自杀时被及时赶到的楚爸爸送到医院,捡回条命,那是楚爸爸这么多年来在人前哭得最伤心的一次。
再那之后,老两口变卖了房子,离开生活一辈子的城市,不知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