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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五点,我被阵阵刺耳的噪音吵醒。

天还仅是蒙蒙亮,昨天睡得太晚,我还没有太清醒,躺在床上缓了一会,明白过来外面到底怎么回事,我叹了一口气,认命地起床收拾烂摊子。

还没等到走进客卧,楼下传来狠狠的关门声,咚咚的脚步声很急,方向,正冲着我家。

想想楼下那位老大姐的战斗力,我皱了皱眉,天神啊,以后买房子的时候可得将左邻右舍特别是楼下的邻居的祖宗十八代查清楚。

果然,像我想象中一样,门被粗暴地砸着,如果我不马上去开门,很可能以质量坚固著称的某品牌防盗门好不容易树立起来的品牌,就要到此为止了。

扯出一张笑脸,我打开门:“周姐,对不……”

起字还含在嘴里,对方已经扯开门缝钻了进来,那一身碎花拼接红睡衣差点闪瞎我的狗眼,周姐的语速之快,根本容不得我插嘴:“你们家到底是怎么回事?还能有点社会公德心吗?现在才几点?啊?几点?大清早的不好好睡觉起来作妖!这原本是你的自由我管不着,但咱们楼上楼下住着,你家地板就是我家房顶,那么刺耳的摔东西、拖凳子声,你自己听着就不烦得慌?一次两次我也就忍了,你每个月总有那么二十几天都这样,我们能睡个整觉都够上放鞭炮庆贺的标准了!找你一次又一次,能要点脸不?有娘生没爹养的东西!这不是你家平房胡同,住不惯楼滚回你乡下老家去!……”之后周姐的骂声越来越响,话也越来越难听,有好几次。我实在都忍不下去想伸出手掐断她一直聒噪的脑袋。

好不容易等她骂够了气冲冲下楼,我已经被骂得没什么脾气,关上大门,靠着门框,考虑一下自己为什么一次又一次容忍于她,我可不是什么好性子的人啊。

我承认,家里面发出的噪音确实有点让人难以忍受。而且绝大多数的人都有或多或少的起床气。在被吵醒的状态下生气程度要乘以十,楼下听着不习惯跑上来找再正常不过。

但是他们家,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一家三口,有个正在上高三的儿子。他们一家的作息时间,都因为儿子要上高中而随之调整,每天早上五点。基本已经是高中生起床洗漱吃早点准备上学的时间了,哪怕有点噪音。也吵不到他们一家休息才对的。可是这位老大姐,只要我家里每天这个点发出点声音,她都跟疯了似地找上门来,不分青红皂白一顿骂。骂够了才会回去。

如果不是那天看到的情景,我想她应该已经不在了吧。

那天,我晚归。还未到家门口,就看到像只哈士奇一样蹲在我家门口的周姐。她肥胖的身躯死死抵着门,一脸生气的表情,还时不时砸门狂喊:“开门!开门!开门!”语调之高,足以穿透几层楼的钢筋水泥隔层。

一想到家里的他可能会被吓到,我冲过去将那老女人拉开:“你在干什么?像个泼妇一样!”

周姐看清来人是我,逮着我衣领,一嘴唾沫星子夹杂着口臭就喷了过来:“我儿子好不容易放天假,看完书困了想睡一会,你们家里的动静就没完没了!我告诉你,你要养狗养猫我不管,打扰到我儿子就不行!还不快去把你家那讨厌的宠物教育好!不然我就向物业告你!”

可能是听到上面的动静,楼下的门很快开了,一个人影没多长时间就蹿了出来,是个脸色有些苍白的大男孩,他的眼底一片青色,眼睛里全是血丝,高三生活带来的压力在他身上体现得很明显。

周姐一看到儿子来了,刚刚母夜叉样一转身化为慈母心:“小毅,你睡醒了?”下一刻,她就看到男孩身上只穿了件薄薄和秋衣,在穿堂风常年不断的楼梯间冻得忍不住发抖,忙不迭地脱下自己身上穿着的那件可笑的红睡衣,披到儿子身上:“唉呀,小毅,你怎么穿这么少就跑出来了,万一再感冒怎么办?你现在课业重,可不能再生病了。快,跟妈回去。”说完拉起儿子就下楼,根本忘了还没教育完我,也忘了她自己在脱掉红睡衣后只剩一件吊带,寒风吹过,我甚至能清晰地看到她身上起的鸡皮疙瘩。

无论周姐有千万般不好,就凭她是一个好母亲,她都值得好好活下去,看着儿子成家立业,长大成*人。我对她依然有火气,看到她依然会头疼,可是杀心却再也没有了。

我常常想,如果她也有这么坚强,是否我现在的人生也可以很不一样。

轻轻放下买回来的食物,我有些无奈地将客卧的几把椅子全部拎出来放好,然后下楼买些地板革细细铺好,但愿这样,那小祖宗能少弄点噪音出来吧。

不过我仍然会在早上四五点钟被吵醒,会在很短一段时间后被个头上顶着鸡窝的楼下邻居骂得头昏脑涨,会将被虐了千百遍的椅子拖出来放好。然后,第二天继续,就像每天的八点档肥皂剧一般,连演员都还总是那批人。

我有点后悔,这样的生活不是我想要的,我已经长大,往事不堪回首。哪怕处在最阴暗的角落最深的深渊,至少我一直没有失去仰望天空的心,我在努力,让自己活得精彩,活得体面。

以前年少无知时,最喜欢初中的一篇古文,爱莲说: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哪怕出生于臭不可闻的淤泥里,也有心向光明的权利,他那个时候的唯一愿意,就是如果哪一天他为人父了,绝对不会让他的孩子有个如他这般堪称悲惨的童年。

他会在知道孩子的存在时,期盼孩子的出生,每天陪着温柔的妻子一起。胎教、运动,呵护她产下健康的孩子。

这个孩子,不需要多漂亮,不需要多聪明,不需要多乖巧,不需要多可爱,但他一定会给孩子所有他能给予的爱和关怀。让孩子无忧无虑长大成*人。保护孩子。不受一丝一毫的伤害。

他相信,他一定会成为一个好父亲的,即使他的父亲渣得无可救药。他依然可以做那只歹竹出的好笋。

可是现在看来,这一切的愿意都是那么可笑!

站在街上,看着从他身边走过的男男女女,或光鲜亮丽。或形容猥琐,这些都是表象。长得好看的。内心不一定也清纯,长得猥琐的,也许具有内在美。

不过一副皮囊而已,百年之后。都是一堆灰,看得出什么美丑?但有多少人看不透这一点,在花花世界里。纸醉金迷,打扮得人模人样。私生活混乱得足以让人瞠目结舌。

不过一群伪君子加荡*妇罢了。每个人都有背叛的可能,区别只在于,他们给自己定的价码有多高。有些人还小人得彻底些,一切以金钱来衡量,就是冲着钱去的,有些人,非得给自己扯上些遮羞布,什么真爱无敌,相见恨晚。

想想那些死去的人,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孩子死在眼前,他们做了什么,他们在哭着喊着求他饶了自己。在生死关头,别人的生命又算得了什么呢?终于他们抛弃掉平时表现出来的正人君子样,不过是条可怜的狗罢了。

呵呵,多么可笑!想当初他也是相信那个男人和那个女人的。

他荒唐无度,换女人比换衣服还快,常常他还没认清楚谁是谁呢,他又换了——是的,你没看错,他,那个给了他一半dna的男人,可以当着那个女人的面,将一个又一个姘*头往家里领,还别说,那些他带回来的女人,环肥燕瘦,真是漂亮啊,哪怕小小年纪也懂得美丑,她们比那个女人好看多了。

然后那个女人只会哭,而且是躲在自己的房间里哭。她的哭声特别压抑,像是被掐着脖子的鸡,沉浸在生死一线所发出来的绝望嘶吼。可笑那个男人与其她女人恩爱的声音总是透过厚厚的墙壁传来,然后她哭得越发凄惨了,能让小小年纪的他浑身发冷。

可是有某些日子里,男人会一个人回来,然后女人眼中就会泛起他看不懂的光芒,给平凡的她脸上平添了不少光彩,他才会发现,原来那个女人有的时候真的很美。

可惜,这样的日子太少,多数时间,她会无力地痛哭,然后擦干眼泪去厨房做好吃的东西。

女人的手艺很好,这也许是她唯一拿得出手的地方吧。不然为什么诺大一处宅子里,连个佣人都不请,全是她自己动手呢。

犹记得那天,那个男人带回个女人,然后钻进屋里不久后,两人又出去了,直到午夜,再没回事,他躺在自己的屋里,居然破天荒头一次没有听到女人压抑的哭声,难得睡了个好觉

可是第二天早上,那个女人没有叫他吃早饭,连带着他上学都迟到,他也没多想,穿上衣服跑掉。

然后,等到他回来,看到的就是急救车红蓝相间的光,照在他脸上忽明忽暗。那个男人难得的自己呆呆站在门边,脸上竟然有些悲痛。

从邻居七嘴八舌的议论声中,他得知那个女人自杀了。她吃了整整两瓶安眠药,应该昨天晚上就死了。可是他们俩谁也没有发现,那个男人是太习惯于不回家,而他,是太难得地享受着片刻的宁静。

等到那个女人被人发现的时候,尸体都硬了。急救车过来不过是走个过场。

那是他第一次明白,什么叫做死亡。一个你很熟悉的人,从此再也不会回到你的生命中来,哪怕多少次午夜梦回,你哭得嗓子都哑了,也再也看不到她突然冲起来抱着你安慰的身影。

从此,他被那个男人当成了人肉沙包。他知道,那个男人是恨那个女人的。这种把自己的名誉看得比命还重的男人,怎么可能接受得了一直以来被他欺压着乖巧听话的女人居然用死亡来抗争和逃离。带着明显属于她的基因的他,就成了最好的发泄对象。

他总是在被打得一身青紫后,回到他的屋里,呆呆地望着天花板,在脑海中不断想象着,如果有一天,他长大了,成家了,会是怎样温馨的一副画面,又或者,如果那个女人没死,她至少还会一天三顿饭喂饱他,会在他带回家的卷子上签字,会关心他是否生病。

于是在这样的期盼中,他一天天长大,终于离家,再也不用担心可能睡着睡着觉就会被人粗暴地从床上拖下来就是一顿打,他可以和同龄人一起欢笑,一起玩耍,这让他二十年来第一次,觉得自己活得像个人。

好在钱的方面,那个男人从来没有亏过他。那个男人有钱,从他的住处以及走马灯似地换女人就能看出来,他有的是钱,这点小小的生活费,估计那个男人也不会在乎。

可是拿着那个男人给的钱花用,对他来就很耻辱,他憎恨自己为什么还没有独*立的能力,为什么还要低声下气地接受他的施舍,他迫不及待地,想要摆脱那个男人。

于是大学毕业,他放弃保送,放弃考研,迅速地找了份能养活自己的工作,然后干脆利落地,将那个男人从自己的生命中剔除出去。

七年了,七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他居然,会接到那个男人的电话。

相见那日,他终于堕落成魔。

他以为,有些人,天生是没有父母之爱的,他们不会爱,生孩子完全是一种本能,一个意外。

然后他才发现,那个男人的不爱,只针对他自己。

被亲生的父母嫌弃,是什么感觉,他已经不敢去想,他怕他会忍不住杀了他。那样根本就是脏了自己的手,那个男人得的是aids,已经有了病发的症状,活不了多久,用不着他动手了。

又或者,他是觉得,让他慢慢地、一点点地腐烂,痛苦地死去,比一刀刺死他要来得有乐趣得多,因为任何一种痛快的死法,都是便宜了他!(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