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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把胭脂送给姐姐,她就没好奇地询问你吗?”杜尚清故意套话,想打探打探自家闺女内心的想法。

“她一开始有点儿气恼,说我不该把东西送给别人,可我说吴汤哥哥非常喜欢那个荷包,还夸赞绣的竹子栩栩如生,青翠欲滴,简直跟真竹子一样。

然后她就不再责怪我了,直说以后送东西要跟她说一声,有些东西不适合送予他人,哪些东西可以送得问问她。”

齐榉又手欠欠的拿起桌上那个登山包,比划着双手伸进去,将它背在前胸。

“我问你胭脂,姐姐有没有收下?”杜尚清不满地瞪了一眼齐榉。

“收了,我姐让我把那盒胭脂放在梳妆台上了。”

齐榉挺胸对着杜尚清笑道:“爹,这个东西叫什么呀?也太大了一些吧。”

杜尚清听到闺女收下了吴汤的胭脂,心里颇为不爽,心道完了。

那小兔崽子要阴谋得逞了,自己怎感觉像是有头小野猪闯进了自家菜园,正在拱着自己辛辛苦苦栽种的水灵灵大白菜呢。

“哼”杜尚清没来由地突然哼了一声,吓得齐榉赶忙把背包从身上取下来,想要放回桌上,怎料一个手抖,背包掉落在了地上。

“啪嗒”

“咦”,杜尚清低头察看,背包掉落在地怎会发出这般清脆的声响?

杜尚清捡起背包,手指在背包底部摩挲了一番,并未察觉有何异样。

接着依次将几个侧面都捏了捏,这一捏果真让杜尚清发觉了异常之处。

背包左侧面上下开了两个小口袋,杜尚清之前检查过,里面并无何物。

可这一用力捏,便发现了端倪,两个小口袋底部有硬块,而且是一大块。

此时,杜尚清也顾不得再询问闺女的心思了,少男少女有些青春懵懂倒也实属正常。

自己并非真正的古人,这些小心思倒也无甚紧要。

待日后嘱咐小妹,让月娥多留意一下即可,萫儿的品性自己是信得过的,想必也不会做出一些出格之事。

等齐榉考完试,自己回来再仔细探询一番闺女的心思,倘若她确实喜欢且愿意,这门亲事倒也不是不可考虑。

杜尚清伸手拿过桌子上的多用途小刀,挑出一把折叠小剪刀来,杜尚清遂用其一点点剪开侧面的线缝,准备探个究竟。

齐榉和细风则是看得目瞪口呆,那个小铁块竟然如此神奇?怎会变出一个如此小巧秀气的小剪刀呢?

杜尚清缓缓地将侧面剪开,轻轻揭开后就瞧见夹层里面塞了一个小铁盒。

杜尚清将它掏出来,放置在桌子上,小心翼翼地将盒盖打开。

“唏”,杜尚清两眼闪烁着光芒,倒吸了一大口气。

“这,这是信号枪啊”,这铁盒中赫然摆放着一把信号枪。

从形制上看,应当是意大利军警现装备的伯莱塔 25mm 信号手枪以及信号照明弹一盒。

直到这时,杜尚清才明白在临走之时,金刚曾经指点过背包的侧面,应该是想要告诉自己这背包里还隐藏着秘密。

至于为何这把信号枪会藏匿在侧面夹层中,杜尚清仔细思索一番,应当是本吉提防尼根所为。

尼根整天往外跑,还与金刚势同水火,本吉清楚凭实力尼根是无法战胜金刚的。

金刚顾念兄弟情不会下狠手,可尼根就不一样了,它脾气暴躁,气性极大。

本吉应该是担心它找到这把信号枪,到时候再误伤了金刚,索性就偷偷地将其藏了起来。

杜尚清把这信号枪拿在手中仔细端详,不由得感慨万千。

自己前世不知道摸过多少种枪械,可都没有此刻摸到这把信号枪这般激动。

“诶,爹,这是啥玩意儿啊?”齐榉也好奇地将脑袋凑了过来。

“这是一个,嗯,一个烟花弹。你别乱碰,这你可玩不得,爹得收起来。”

杜尚清哪敢让他乱碰啊,开什么玩笑,这信号枪出现在异世界,那可算是一件大杀器了!

自己得好好收藏起来,说不准哪天就能保命呢。

信号枪在前世是用于发射信号弹或其他烟火弹药的特种枪械。

其主要用于传递命令、提供识别标志和方位、进行通信联络、紧急救援或报警,以及短时照明。

虽说市面上主流的信号枪多由工程塑料制成,而且一些常见的信号弹由于初速较低,只是滑膛发射出一个燃烧弹体。

在空中弹体会发生不稳定的翻转,击中人体时容易弹开,所以无法像普通子弹那样对人体造成破坏性杀伤。

然而,尽管信号枪的主要用途并非作为武器使用,但在特定条件下,比如近距离射击或者信号弹直接击中人体要害部位时,信号枪确实会对人造成致命伤害。

而这把信号枪乃是军用枪械,威力更大。尤其是这盒军用燃烧弹的杀伤力更不可小觑。

信号枪的弹药虽没有常规子弹的金属弹头,可为了达到足够的高度和射程(大约 80 米至 120 米),其动能设计依然不小。

杜尚清深知信号弹的燃烧剂主要由镁和铝粉构成,燃烧温度可达数千度,倘若击中人体,必将导致致命伤害。

要是自己再加以改造改造,一把小型榴弹枪就有了。

凭着这件杀器,只要不是对上陆地神仙一般的境界高手,其他无论谁挨上一枪都会痛苦难耐,生不如死,骨头都能给他烧酥喽!

嘿嘿,杜尚清嘴角微微上扬,这次黑雾谷可真是没白闯,得了这把信号枪就已经值了。

“细风,你去厨房告知杨氏,让她再准备些好菜,晚上我要跟大海喝一杯。”

细风这次反应挺快,“是”回答得很快,人跑的也快,别说,这小瘦子动作还挺敏捷。

杜尚清此刻已经想好该如何训练细风了,他有成为跑酷高手的潜质嘞。

前世队里有个战友,当兵前就是一位跑酷高手。

他身体的稳定性、协调性、灵活性、力量、耐力、速度、爆发力,全部都是一流的。

经过特种训练后,可谓是打遍队中无敌手,直到遇到了自己,才终结了不败神话!

因而,他与自己结成了战斗小队,他俩当年可是搭档完成过诸多棘手任务,从未有过一次失手!

可惜那小子后来因伤退伍了,听说去了南方给人当保镖。

“爹,啥是烟花弹啊?是县里有钱人家过年放的烟火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