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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科幻小说 > 邪神旌旗 > 第七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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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古森林,是一片广袤无垠的大森林。传说当初世界开辟之时,光明和黑暗两位大神争斗不休,他们鲜血混杂在一起,化为了最初的生命之源。生命之源绝大部分变成了生命女神,剩下的部分浸润了初生的大地,孕育了郁郁葱葱的广袤森林,就是位于大陆中央偏南地区的这一片大森林。

这片森林是生命女神的最爱,很长一段时间内,她一直居住在此,和她创造的众多生灵为伍。直到破灭之年,光明和黑暗的争斗终于以同归于尽为结局,大神的陨落使得世界本源剧烈动荡,地水风火具现为各种恐怖的魔怪,它们和诸神征战不休,肆虐大地、涂炭苍生。生命女神不忍她所爱着的众生受苦,拔剑而起,斩杀魔怪,划分位面,驱逐诸神,最终敲定了这个世界的规则。

那一战之后,她也耗尽力量,就此陨落。“生命”这个伟大的神职至今依然空悬,虽然有不少神祇打擦边球沾点光,却没有哪一位神祇敢真正去继承这个神职。传说她的意志依然留在这片森林里面,守望着她所深爱的世界,一旦有过于强大的存在踏入主位面,就会将其触怒,伟大女神的力量会化为无可抵御的雷霆,将那越界者当场轰杀。

当年,第一代雷神觉得自己是诸神之中最为强大的,又独占着“雷电”、“毁灭”之类神职,应该不怕毁灭之雷,于是祂就大摇大摆地踏入了主位面,想要依靠先天优势独占这个世界。

结果呢?

每当太阳落山之后,人们都能看到一轮明月慢慢划过天空,那就是这倒霉家伙的残骸。

这么多年来,被毁灭之雷轰杀的强大存在已经超过了两手手指的数目。而那条“不许过于强大的存在踏入主位面”的模糊规则,也终于成为了强大的神祇和邪魔们都不得不遵守的规矩。

到了现在,就连半神层次的强者们往往都要为脱离主位面做准备,因为谁都不知道,那一道悬在头顶上的雷霆,究竟会在何时轰下来。

在人间行走的神祇们,大抵用的都是自己的分身,他们并没有真的降临主位面,只是把自己的意志复制了一份,加上一个承载着少许力量的躯壳,就完成了所谓的“神祇降世”。

真正用真身在人间行走的神祇,也要把自己所在的那一片区域暂时神国化,将其和主位面分隔开来。这会消耗很多力量,所以即便是那些最强的神祇,也不会随便真身降临,更不愿在这种情况下和别人争斗。

设想一下,如果争斗中“临时神国”破裂,祂的气息散佚了出去,下一瞬间多半就是毁灭之雷从天而降……

只要想到这个,就算有天大的火气,也都能按捺得下去

至于实在按捺不下去的,该怎么办呢?

无非就是在毁灭之雷的击杀名单上增加一个呗。

“……闭上眼睛想象毁灭之雷轰然而下,将一个个不守规矩的神祇挨个儿爆头,那场面,真是赞啊!生命女神的确是威武霸气!”隋雄将这一段故事说完,忍不住赞道,“要是她还活着,我一定对她翘起大拇指,赞一句——姑娘,你真是条汉子!”

雷面无表情地看看暮色沉沉的天空,等了一会儿,摇摇头,叹了口气。

“怎么了?”

“看来……生命女神是真的死了。”雷惋惜地说,“要不然早就一个雷劈死你了!”

隋雄顿时噎住,丝蒂尔则哈哈大笑,笑得在地上滚来滚去。

“有这么好笑?”雷有些纳闷。

“呃?你不喜欢?”丝蒂尔立刻停住,“不喜欢你早说啊,滚来滚去很不舒服的。”

这下,轮到隋雄哈哈大笑了。

太古森林虽然树木繁茂,但并不是多么危险的地方。这里是精灵一族起源之地,相传当年生命女神在这里创造了最早的智慧生物——高等精灵。虽然随着时光的推移,世事变幻,高等精灵在人间已经几乎见不到了,但他们的后裔,多种以精灵为名的生灵,依旧在这森林里面繁衍生息。

常见的精灵有三种,分别是树精灵、野精灵和日精灵。

树精灵的特点是有着树叶一般的绿色头发,他们天生就能够和植物交流,能够如同德鲁伊一样使用自然系的法术。虽然身体有些纤细,不够强韧和魁梧,但他们的法术能力已经足够安身立命。

树精灵的寿命大约在四五百年,称得上是长寿种,加上天生善于施法,所以这个种族整体的战斗力很高,在整个大陆上都是屈指可数的强大势力。如果不是他们天生就不喜欢离开太古森林的话,或许早已建立庞大的帝国了。

野精灵是在大陆上最常见的精灵种类,他们的身材和人类差不多,一点也不纤细,甚至有很多异常强壮的个体,一身铠甲手持战斧的也不在少数。他们的身体特征,大概就是尖而略长的耳朵,以及异常柔顺的头发。

野精灵的生命周期有些奇怪,他们在少年、青年和中年时代,都和人类没有太大的区别,仅仅只是稍稍活得久一点。但等到了老年时代,他们往往就会出现“老而不死”的奇怪现象。一个野精灵或许八十岁左右就已经白发苍苍,只能做一些轻便的工作,但他很可能一直到一百八十岁还是这样……漫长的,超过了整个人生一半的老年期。

假设地球上也有野精灵,而且他们组成一个国家,那么这个国家的老龄化问题,一定会非常严重,严重到让国家元首彻夜难眠的地步。

最后一种常见的精灵种类就是日精灵。这种精灵身材高大健美,一个个宛如艺术家们精心雕刻的雕像一般。他们差不多可以算是较为完美的物种,无论体能还是智力都没有缺陷,施法者的比例也相当高。唯一的缺点就是繁衍困难——日精灵无法和已知的任何种族混血,而一对日精灵夫妇,一辈子能生下四五个孩子,就已经算是非常难得。事实上,大多数日精灵家庭,只会有不超过两个孩子。

学者们一般认为日精灵是高等精灵的直系后代,也曾有邪恶法师捕捉日精灵,试图从他们身上萃取出高等精灵的血脉。然而结果是很悲剧的……每一位日精灵都受到精灵一族神祇们的重点关注,一旦有人对他们下手,顷刻之间精灵神祇们派出的制裁者就到了,百试百灵,从无例外。

除了这三大种类之外,精灵族还有诸如“山地精灵”、“海精灵”、“地底精灵”、“月精灵”等多个分支,不过那些数量都很少,不值得特别说明。

隋雄他们在太古森林里面行进,才走了不到一天,就见到了一个树精灵的村落。

那是一个建筑在树上的村落,一座座树屋组成了这个空中的村子,如果不抬头看的话,任谁也想不到区区一片林中空地的上方,居然隐藏着一个村子。

隋雄他们并没有刻意隐藏行踪,所以在很远的地方就遇到了村里的哨兵。那是一位穿着树皮铠甲的中年人,背着长弓,提着法杖。铠甲和武器上都有魔法的光芒闪烁,显然绝非凡品。

树精灵的附魔技术,在整个大陆上都赫赫有名。每年都有很多人带着自己心爱的武器去太古森林拜访他们,请他们为武器附魔。

但树精灵的附魔技艺却有很大的局限——被他们附魔过的装备会认主,除了主人之外,别人就算把它拿到手,也只能当作普通装备来用。

相比之下,法师们的附魔技术虽然成本更高,效果略差,可胜在没有限制,什么人都能够使用那些附魔装备,所以反而比树精灵的附魔技术更有市场。

雷对于树精灵们的附魔技术颇为推崇,当他们通过盘问,在村子里面暂时住下之后,他就向旅馆的服务员询问这村里有没有附魔大师,想要制作几件附魔装备。

“本村没有附魔大师,我们的装备附魔,都是请住在附近的特瑞安大师帮忙的。”服务员瓦伦是个年轻人,动作颇为矫健,一看就知道身手不错,他对于显然武艺高强的雷颇有好感,告诉了他重要的情报,“大师性格有些孤僻,不爱见人。但他其实很好相处,只要你们带着善意拜访,就能够得到好的结果。”

“特瑞安大师?”雷想了想,猛然想起一个著名的人物,惊讶地问,“他就叫特瑞安?还是仅仅姓特瑞安,名字是别的?”

“不清楚,我们只知道他是特瑞安大师。”瓦伦说,“大师很孤僻的,已经有快五十年没见过客了。而且就算是五十年前,村子里的人见到他,也只是简单的几句话而已……”

“那他长什么样子呢?你听说过他的相貌吗?”

瓦伦仔细回忆了一会儿,不是很确定地说:“我好像听说过……大师已经很老了,头发胡须都白了。穿着黑色的袍子,身上有明显的药水味道。他的身体不怎么好,经常咳嗽……大概就这些了。”

“那么,这位大师除了附魔之外,是不是还擅长炼金术?”

瓦伦一愣,惊讶地问:“你怎么知道的?特瑞安大师很有名吗?”

雷忍不住笑了:“当然,他非常有名!只是谁也没想到,原来他隐居在这里。”

现在,他已经完全确定了。

这趟旅行,竟然能够遇到那位传说中的人物,真是好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