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婴想起百里沧海的话,可是他感到百里山河有一种说不出的亲切,所以不愿瞒他,脱口而出道:
“家父乃是百里破晓。”
“砰!”
一声重物落地声从两人不远处传来,将雾婴吓了一跳,百里山河却仿佛充耳不闻。
雾婴转过身去,看到是一名王师,手里本来拿着一个鎏金锤的,听到雾婴说起他的父亲是百里破晓,心中激荡下,失手将鎏金锤掉落在地。
而百里山河内心也是翻起了滔天巨浪,百里破晓……
这个庶子,当真可惜了——要是没有他,他百里山河也不能坐上国主之位。
先王早就决定了王位让百里沧海来继承的,可惜百里沧海看破红尘,这才让他得以袭承祖业,让他的野心得到施展。
一切因结一切果。
百里沧海之所以遁入空门,就是因为雾婴的母亲,一名叫做玄月轻舞的女子。
他和百里破晓二人对这名女子同时产生爱慕,怎奈玄月轻舞却选择了百里破晓,百里沧海嫉恨之下,倾全国之力抓捕玄月轻舞,二人却逃到了青离国。
百里沧海不依不饶,又派人去青离国告密,甚至不惜因此伤害到自己的兄弟。
结果百里破晓最终死在青离国,尸首也被送了回来。
想来那玄月轻舞既然是青离国叛王之女——轩辕轻舞,叛王之女的命运,当然是被毫不留情地处死了。
可笑的是,百里沧海经过这一番折腾,非但没有得到玄月轻舞的青睐,反而害死了一对璧人,真是所为何来?
正因如此,百里沧海由此产生了悔意,再无心江山社稷,而选择遁入空门,每日面对青灯古佛,企图洗清自己的罪孽。
为了一名女子,而放弃了整个江山,百里沧海可真是个傻瓜啊。
百里山河心中这么想着。
那么,眼前的这个孩子现在是个孤儿了,可是他的母亲却是青离国人,这玄月轻舞听说其实就是轩辕轻舞,雾婴则是百里氏和轩辕氏结合生下孩子。
这是自盘古开天辟地以来,从所未有的事。
从上古时期开始,两大氏族就好像中了某种诅咒,即使百里氏和轩辕氏结合,生下来的孩子也全都会夭折,无一例外——当然,雾婴就是这样一个亘古未有的例外。
他的出现,就像是一个奇迹!
百里山河平复了一下心情,既然知道了雾婴的身份来历,如何安置他,就成了首要问题。
若让这孩子参军,因他的母亲为青离国人,难保他不会受到青离国人的蛊惑而掉转枪头,反过来对付赤炎国。
可是如果不让他参军,又显然说不过去。
在昨日的青年提拔比试上,他是唯一能够燃起王族之血的人,当时他如获至宝,有这种天分的孩子,是可遇不可求的。
如果他不是百里破晓和玄月轻舞的孩子,即使只是寻常百里氏家的孩子,他也会好好笼络,倾心栽培,使其在将来能成为开辟疆土一员猛将。
如今看来,这种想法是需要转变的了。
百里山河的忧愁,早有身边的谋士为他解忧,一位曾接触过百里破晓的王师姜破军,明晰大王心中的为难,提议道:
“不如让雾婴这孩子做世子的伴读,多学习一些赤炎国的知识,以后方能成为栋梁之才。”
百里山河心想这样也不错,他膝下有两个儿子,小的只有一岁多,那是不用提了,大儿子名叫百里暮云,今年已经十三岁了,正是每日学习练功的时机。
这孩子看起来和他差不多大,或者能够和暮云成为好朋友,这样以后他看在世子的面子上,也会多为赤炎国着想。
同时,让雾婴学习赤炎国的文化,潜移默化之下,他总会将这里当成他的国家。
想到这里,他点了点头:“以后你就陪着世子读书,多学习点知识总是好的。”
好好读书,一直都是雾婴所期望的,曾经,他的养父铁匠李承诺过他,将来赚足了钱,就送他去铁甲城的城南读书……
如今物是人非,自己已成了赤炎国世子的伴读——身世的转换,不免让人唏嘘感慨。
大王既然有了决定,自然就会有人领着他去办。
首先,他被带到百里暮云的宫中,安排好了他住的地方,然后带他去了百里暮云的书房,在书房中,雾婴见到了一个看起来和他差不多大的男孩,旁边站着两个王师,正在教他写字。
百里暮云见到雾婴,脸上露出兴奋的神色:
“他是谁?”
带雾婴过来的侍卫立刻跪下回道:“这是大王给世子安排的伴读,名叫雾婴。”
百里暮云终日不是学文,就是习武,虽然偶尔能够出去找伙伴们去玩,可是大部分时间,都是孤独的一人。
现在有了一个伴读,可以整天陪着他,如何能不令他欣喜若狂?
他起身准备走过去要和雾婴打个招呼,旁边教习他写字的一名王师咳嗽了一声,暗示他要注重王室的礼节。
百里暮云只能回到书桌后坐下,不过他还是掩饰不住欣喜之情:
“你先去吃点东西,再洗个澡,换身衣服,等我练完了字,就去找你玩。”
“是,世子。”
雾婴和侍卫一起离去。
侍卫带着雾婴去沐浴更衣。
路上,这名好心的侍卫大哥简单地告诉了雾婴一些宫里的规矩。
用了膳,洗完澡,换了一身衣服,雾婴感到神清气爽。
回到百里暮云的书房外等候,没多久,百里暮云就练完了字,拉着他的手进了书房。
“既然你是我的伴读,那么我给你介绍一下咱们的老师,以后咱们就要在一起学习了,雾婴,哈,好名字。”
“是,世子。”
“你多大了?”
“禀告世子,我九……十岁了……”
“我十一岁,比你大一岁,你别总是世子世子的喊我,那些都是下人的叫法,你就叫我……暮云吧。”
“是,世子。”
“哈哈哈哈……唉……”
到了傍晚的时候,百里暮云带着雾婴吃过饭,两人出宫来玩,后面跟着十几名侍卫,当然是为了保护百里暮云的安全。
两人来到百里暮云经常来玩的地方——炎之宫。
这里也是许多亲王郡王的孩子们常来的地方,百里暮云问:“雾婴,你可知道昨日的选拔比试,最后是谁拔了头筹?”
“不清楚,你知道是谁吗?”
雾婴因为当时昏迷了过去,所以后面的结果也都不清楚。
“是一名叫做风忆昨的家伙,听说这家伙长得挺不错的,挺招娘们儿喜欢。”百里暮云口中似乎对风忆昨很不屑,又似乎很羡慕他。
雾婴见百里暮云说话并不端着,反而有些粗俗,听起来十分亲切,不禁笑道:“这家伙确实长得不错,而且武功很有一手,我昨天和他交过手,差点被他打趴下。”
百里暮云并不清楚两人交手的经过,讶然道:
“你和他交手后还能好好的?也没见你鼻青脸肿的——你武功也很高么?”
“一般一般,一般人都不是我的对手。”雾婴笑道。
“哈哈哈,也不知你是真有本事还是在吹牛皮。不过很快就能验证一下了。”
雾婴不知他说的检验是何意,问他也不说,只好把疑问闷在肚子里,好在很快就知道了。
王族孩子们玩耍的地方,是炎之宫后面的一个广场,整个炎之宫都由士兵把守,普通人休想进的来。
这里大多是和他二人年纪差不多的孩子,每日读完书或者练完武,就过来玩。
百里暮云是大王的儿子,也是世子,所以在这些人中地位最高,其次就是亲王的儿子,郡王的儿子,以及他们带来的陪读和护卫。
尽管只是孩子,身份的等级还是非常明显。
除了百里暮云的世子地位没有争议外,几个亲王的孩子也都拉帮结派,谁也不服谁,而郡王的孩子们,只能跟在他们屁股后面。
其中一个长得最高大的孩子,是百里山河哥哥的儿子,名叫百里追风,是其中一帮人的头儿,他跟百里暮云打过招呼后,看着雾婴陌生的脸孔,问道:“这人是谁?”
“这是我朋友,名叫雾婴,昨天和风忆昨打了个不相上下。”百里暮云知道这些人将风忆昨视为榜样,故意说道。
百里追风听了哈哈大笑:“能和风忆昨打个不相上下?就凭他?简直笑死人了。风忆昨何等潇洒厉害,你看看这小子,跟风忆昨提鞋也不配!”
雾婴听到他的嘲笑,脸色一红,但是却没有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