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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7章 北大荒那些年( 一百五十三)

当然夫妻俩觉得自家闺女是天真无邪,很自然的岔开话题,“你带的什么?还有一股臭味。”

云汀兰自然闻出是榴莲,可奕宁却被这话顺利转移走了注意力,她一脸兴奋地显摆着,“榴莲,朋友送的,下午没课,我就带着过来找我妈,别看闻着臭吃着可香了。”

云汀兰丑拒,这东西爱吃的人爱的跟什么似的,不爱的人真的接受无能,她属于后者。

宋今寒不喜欢也不讨厌,但闺女的孝心总要领的,他很给面子的吃了一块,云汀兰端着饭盒坐到窗户口,离这父女俩远远的。

奕宁边吃边谴责:“爸,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也不告诉我。哥说你和我妈是真爱,我们是意外,一点也没错。”

“刚回来,顺路看看你妈,还说过会儿去学校接你回家呢。”

奕宁嗅着空气中的红烧肉味道,姨姥姥做的,她小嘴一瘪,控诉宋今寒:“爸,你骗人。”

汽车厂到中医院是顺路,但与四合院可不顺路,中间还隔着中医学院呢?明明中途停一下,就可以捎上她。

果然,他们嫌她是电灯泡。

夫妻俩为了表示不嫌弃奕宁当电灯泡,下午约会时,就把闺女也带上了。

逛街、看电影、吃饭。

回去的路上,奕宁一直在想,什么是爱情?是她爸妈这样吗?

她和金斯越一起去看电影,她当时是什么心情来着?想不起来了。

只记得《冰山上的来客》挺好看,真假古兰丹姆的情节让她紧张,阿米尔和真古兰丹姆的爱情让她感动。

她喝了果汁,吃了爆米花。

金斯越呢?似乎是……在替她拿爆米花?奕宁不太记得了。

她有些迷茫,那她和金斯越的关系,该怎么定义呢?

朋友?似乎……过于亲密了些。

恋人?肯定不是。

奕宁摇头,她顶多对他有一点点的好感,又不喜欢……

蓦地,她一愣,可喜欢是什么?怎样才算喜欢,与爱……又有什么不同?

她有些迷茫。

这样想,也这样问。

云汀兰和宋今寒对视,姑娘这是长大了,开窍了?

云汀兰揉揉奕宁发顶,斟酌着说道:“喜欢……是喜欢优点,爱是优点缺点兼容。喜欢是那种……朦胧的暧昧,荷尔蒙的冲动,短暂的甜蜜。但是爱……”

云汀兰下意识望向宋今寒,得到同样的回应,她眼底含笑,“它也许是鸡毛蒜皮,也可能是悲喜交加,又或者是柴米油盐酱醋茶的人间烟火。”

她又拍拍女儿的手,“男女双方相处,觉得很快乐很开心,总想腻歪在一起,这是喜欢,是一种‘你快乐,我快乐’的状态。

但爱应该是‘你快乐,所以我快乐。’是付出,是偏爱,是与众不同的区别对待。”

要么唯一,要么没有,她的字典里不存在将就。

奕宁又去看她爸。

“初见乍惊欢,久处亦怦然。人间纵有百媚千红,唯独你……是情之所钟。”

硬被塞了一把狗粮的奕宁:“……”这哪里是回答,明明是对妈妈的变相表白。

她搓搓胳膊,有点受不了这两口子的腻歪劲,又去问关系好的同学。

有人说爱是放肆,也有人说爱是克制,还有人说爱是激情、是责任。

晶晶姐认真的告诉她,“爱就是,你有一大堆的标准,然后有一天出现一个人,跟你的理想型差距很大,但你就是无可救药的心动了。”

五花八门的说法,让奕宁更懵,所以金斯越对她算什么呢?

金斯越再次来找奕宁时,奕宁歪着脑袋一脸纯真的直接问,“你是不是在追我?是喜欢?还是爱?”

语出惊人的奕宁,让金斯越差点咬到舌头,将近一米九的汉子,局促不安地站在原地,爆红了脸,“我我我”了半晌,心里酝酿如何表白才合适。

就对上奕宁眼底的澄澈与吃瓜的热情,他的心顿时跌入谷底,哇凉哇凉。

仔细琢磨,奕宁这口吻同上次一起吃饭时,她问他,“你能吃辣吗?喜欢吃辣吗?”一样,一样的,不带丝毫的情绪波动。

他那颗疯狂跳动的心呦,更是碎成了冰碴子,可奈何,心上人缺根弦,不开窍啊!

他能怎么办?他也很绝望啊。

金斯越恨不得把自己整颗心都掏出来,让她看一看,千言万语无法描述他此刻的心情。

素来能言善辩的人,此刻都急得结巴了,“我我……我喜欢你,也……也爱你,我想和你结婚……”真开了头,他越说越顺溜,“想每天醒来第一眼就能看到你,想和你一起生活,一起工作,一起吃饭。”

见奕宁不赞同的摇头,金斯越透心凉,刚想说他不会放弃的,就听奕宁认真分析,“我还不到法定结婚年龄,不可能嫁人,而且你是军人,胳膊养好后就得返回驻地。我是学生,以后还会考研,咱们就算谈对象,也是异地恋,没法一起工作,一起吃饭。”

金斯越先惊后喜,最后又有点无奈,好在他已经学会抓重点,透过话语看本质,奕宁不排斥他,只是在客观分析事实。

好现象。

“不是异地恋,我考上了军校。”金斯越这次过来就是和奕宁分享这个好消息,他把通知书拿给奕宁看。

“我哥也在陆.军装.甲.兵学院,他作战指挥系的,你是……机械工程?”奕宁好奇的看着录取通知书,“等有机会,我介绍你们认识。”

已经认识了,还友好的切磋了一番,金斯越不着痕迹地摸着自己后腰。

嘶,好疼,真是不留情面。

就是那么巧,他找人调查丁家时,和奕安的人彼此误会,差点打起来,让丁紫然察觉。

虽说,最终握手言和,但合作归合作,该切磋还得切磋。如同他看他姐夫不顺眼一样,人家哥哥把他当狼防,也正常。

就是吧,郑奕安那家伙下手,太狠。

最近好点,有严旭分担。

他觉得自己就是小机灵,把严旭的小心思捅破,自己离得远,郑奕安见不到,但严旭不一样,他和郑奕安同班同宿舍。

人嘛,就怕对比,这一比较,金斯越觉得自己一枝独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