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最冷的一个冬天。
地下室里本来温度就低,又没有暖气,更是冷得刺骨,从脚底板一路凉到脊背。
无奈之下,老人只好自己出资买了一个那时候人们常用的“小太阳”,其实就是电热取暖器。
只不过这种取暖器功率很高,使用不当的话容易引发火灾。
而事故就发生在一个极其寒冷的夜晚。
外面飘着鹅毛大雪,夜色深沉,寒风呼啸。
因为前段时间,大概是十月份的时候,连着出了两件惨绝人寰的灭门凶杀案,现在小区里的人晚上都不怎么敢出门了。
尤其是凶手现在都还没抓到,小区内人心惶惶,家里存款比较充裕的,都在考虑要不要卖掉房子搬家。
老人在地下室里,听不见外面的风声,也看不见漫天大雪。
他只是念叨着,今年似乎比往常冷得都要早,还没到十二月份,大雪就已经下来了。
天气严寒,老人坐在椅子上,对着电热取暖器烘烤自己的手脚,地下室内冷冷清清,只有一些他从老家带来的被褥与家具。
或许是感冒了,老人有些头昏脑涨,他忘记关掉了开到最大功率的电热取暖器,也忘记了起身回到床上,就这么在椅子上睡着了。
这一睡,就是永远。
电热取暖器长时间对着衣物,很快便让老人燃烧了起来。
什么是灯芯效应?
上个世纪外国某座城市的一名女子,在房中化为灰烬,房子却丝毫没有受损坏。
调查人员使用各种现代科学方法,以确定这一神秘意外的来龙去脉,有人认为这是和深蓝孩童一样的超自然能力现象。
但在联邦调查局纵火案专家、消防局官员和病理专家通力合作研究,历时一年仍未查明事情的真相。
在发生自燃事故的现场,除了椅子和旁边的茶几外,其余家具并没有严重的损毁。
然而,在屋内却出现了人体自燃的奇怪现象——
天花板、窗帘和离地4英尺以上的墙壁,铺满一层气味难闻的油烟,在4英尺以下的墙壁却没有。
椅子旁边墙上的油漆被烘得有点发黄,但椅子摆放处的地毯却没有烧穿。
此外,人体自燃周围,在10英尺外的一面挂墙镜可能因为热力影响而破裂,在12英尺外梳妆台上的两根蜡烛已经熔化了,但烛芯依然留在烛台上没有损坏。
位于墙壁4英尺以上的塑料插座也已熔化,但保险丝没有烧断,电流仍然畅通。
附近的一些易燃物品如一张桌子上的报纸以及台布、窗帘,却全部安然无损。
初时一般认为,这种厄运大多降临那些酗酒,肥胖和独居的妇女身上。
他们几乎全在冬天晚上自燃,尸体在燃烧的火炉旁边。不用说,出事时并无证人在场。
据当时的见解,这是上帝的惩罚。有调查人员怀疑许多自燃案件中受害者可能单独靠近火源。
比如可能导致起火的香烟或者蜡烛等,通常情况下,受害者以老年人居多,他们可能无法扑灭火苗,导致不可控制的后果出现。
有些人认为人体中的脂肪可以作为维持燃烧形成的燃料,而受害者的头发或者衣服可能就扮演蜡烛或者灯芯的“角色”。
由此引发的燃烧现象也被称为灯芯效应,这样脂肪融化导致燃烧从人体内部发生,由内向外作用,不会破坏受害者所处的周围环境。
有人经过研究人体自燃谜团,道出了原因。
酒醉或昏睡的人穿的衣服被火点燃,皮肤被烧脱落,皮下脂肪融化、流出,衣服被液化脂肪浸湿后成了“灯芯”。
而体内的脂肪就像是“蜡”,源源不断的提供燃烧的燃料。
于是尸体就像蜡烛一样慢慢的燃烧,直到所有的脂肪组织都被烧完为止。
总之,最后这位老人死在了温暖的火焰中,他被烧得只剩下一条手臂和一只脚。
他死亡的地下室内,天花板和墙壁都被熏黑,因为脂肪燃烧时会产生浓烟。
有些融化的脂肪流出体内,流到地板上,由于没有衣服做灯芯,它们不会燃烧,而残留下来。
于是椅子上和地板上残留了少量的黄色粘稠物质。
这是因为老人年龄已经很大了,身体又偏瘦,体内脂肪含量很少。
其实至今没有合理的生理学论据,足以说明人体如何自燃甚至化为灰烬。
因为要把人体的组织和骨骼全部烧毁,只有在温度超过华氏3000历史温度的高压火葬场才有可能。
至于烧焦了的尸体上有未损坏的衣物或皮肉完整的残肢,那就更神秘莫测了。
但毫无疑问,这位老人正是死于人体自燃,地下室内的其他物品,全都没有燃烧的迹象。
他的尸体在第二天中午才被发现——如果那还能算作是尸体的话。
儿媳妇吓得尖叫起来,她扔掉手里的碗筷,跑出去报了警。
阳华小区附近的警察们可谓是心力交瘁,才短短半年,这座小区里就发生了不下五起案件,其中有三起都是人命官司。
唯一能让他们的头疼减轻一点的,大概是这次的案件并不是蓄意谋杀,而是意外事件。
经过检查,法医确定了,这不是有人蓄意纵火,就是意外。
最终,老人残存的尸体连同那把椅子被他的儿子一起送去火化,因为上面还留有一些他父亲的骨灰。
老人的心愿也算是实现了,他没有无声无息地死去,而是死得人尽皆知。
附近几栋楼的居民都知道了这件事,他们为此感到极其恐慌。
几乎所有知道这件事的人,都停止使用了电热取暖器,他们害怕自己也会在睡梦中无知无觉地燃烧起来,然后死去。
只是,这样真的是老人所希望的吗?
他的一条手臂和脚被火葬场再次火化,装进了廉价的骨灰盒里。
儿子甚至不愿意花钱给他买一个好一点的骨灰盒。
哦,对方愿意把他下葬,或许已经算是道德压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