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您从灭赵转向灭魏,全国上下都以为灭赵之战还没结束。您不回来,全国就无法解除警戒,大王也无法全身心关注北方。大王还说……”
“大王啥意思?”
看着传令的使者磨磨蹭蹭,嬴风直接开腔问起来。
“大王说,魏国就在那摆着,跑不了。秦国现在最紧要的是把战斗力拢一块儿。这次从北边来的军队有点门道,大王盼着你暂时别惦记灭魏的事,赶紧回去。”
换作旁人,嬴风理都不理。
但秦王政可不是糊涂君王,说他是有雄才大略的英明领袖也不为过。
他说攻秦的军队有古怪,那肯定有古怪。
“行,我晓得了,立马就回去。”
嬴风让秦国信使先回去报信,自己一边传信,一边收拾兵马急匆匆撤离魏国地界。
想当年,大秦也落魄到没我不行的地步了。
魏王在梁囿都快饿死了,这会儿突然捡了这么大便宜,乐呵着呢。
他听说两国正在谈条件,连忙连夜派公子无忌过去。
如今,魏王算是彻底领教了嬴风的手段。
只要能和齐楚结盟,他要啥给啥。
反正身边最心疼的就剩龙阳君一个了。
齐楚两国的王,乃至秦王,都不会跟他抢这个的。
先不说魏无忌和齐王、楚王见面的事,回头再说嬴风这边。
他日夜兼程赶回咸阳,好不容易到了咸阳周围。
秦王政亲自出城搭帐篷设宴,迎接并招待他。
重归此地,就意味着重归大秦朝堂,估计又得和东皇太一、王绾这些人斗法。想到这,嬴风心里就累。
可他没想到,秦王政亲自出城款待,一顿饭还藏着两层意思...
“寡人并非不想让你进城,但北方匈奴的兵马一步步逼近。攻打咸阳或许不至于,可让他们这样胡闹,大秦的脸面何存?寡人希望你这次能转向北方,把匈奴逼退。”
原来如此,秦王这一顿饭,既是迎客,也是送行。
“好吧,替王上解忧,是大秦皇族子孙的本分。我今天稍作休息,马上启程。”
秦王政大喜过望。
说实在的,匈奴来的骑兵确实有点怪。
他们的坐骑竟然全是狼!火红的狼!
这群人看起来也是茹毛饮血,嗜杀成性。
边关报告说,要是砍伤这些人,他们不但不害怕,反而感到兴奋。鲜血对于他们来说就是刺激。
这些人以战死为乐,对死亡毫不畏惧。大秦的精锐勇士本已世间难寻,但这群人比大秦的勇士还要剽悍。
最关键的是...他们受伤能迅速恢复,不死不伤...这...
“怪了,看来真有我不了解的事。”嬴风看着军报说道。
诸葛亮道:“臣也看过了这份军报,主公,臣也弄不明白。总觉得混进了别的东西。”
“你什么意思?”嬴风问。
“臣的意思是,冒顿是不是也有了类似主公的能力?”
嗯...不可能。
嬴风摇头。
若冒顿也有类似能力,早该天翻地覆了。那边显然没有不属于这个时代的玩意儿。
唯一的解释是,冒顿踏上修行之路,还带了一帮人一起。只是匈奴的修行方法有点不同,他们好像全成了狂战士。
在嬴风的印象里,狂战士都是头上顶着兽角头盔,手持大斧,光膀子上阵的人。匈奴的狼骑兵现在就给人这种感觉。“狼?”嬴风诧异。
诸葛亮道:“主公,臣曾听说匈奴尊狼为神。传说中,他们有九头狼和九色鹿的说法。鹿象征生存和天空,狼象征死亡和大地。如果冒顿走上狼道,现在所做的一切倒也合情合理。”
嬴风明白了。
冒顿承天受命,成为匈奴之王,也算得上是个气运加身之人。甚至可以说,他的气运还要困扰中原很久。
“异域的气运吗?好啊,也让我瞧瞧他们有何厉害。”狼骑士,他只听过,从没交过手。现在,正好可以看看这帮人的能耐。
“让吕布先出去活动活动筋骨。听说吕奉先本身就有匈奴血统,不管怎么看,这次也该让他上场。”上次,吕布和高顺带陷阵营围困梁囿,结果却偃旗息鼓,一仗没打就收兵了。吕布不憋屈,他都觉得憋屈。现在,刚好有机会让赤兔和赤狼较量一番!
再说到吕布和高顺。
他们俩莫名其妙被召唤到这里,还真是一仗未打。
空有个响当当的名声,头顶上还有个和自己同名却素未谋面的诸葛亮。吕布心里也憋屈。
现在正好能出去透透气。
他心底其实并不把嬴风这个主公当回事,表面上的恭敬不过是礼节罢了。但他明白,这回没法造反,也没那份心自立为王。能骑马出去散散心就行,不用想太多。高顺和陷阵营的士兵也算是他得心应手的部下。有了嬴风的命令,吕布带着他们向北方进发。
可他们都没想到,离咸阳只有三十里地,前哨来报。
“报,将军,前面有异族骑兵,清一色的红狼骑兵,正散乱队形往这边来。”即便吕布听到这消息也是心头一震!
他万万没想到,离开咸阳城三十里的地方,居然已经有匈奴骑兵了。“将军,难道匈奴已经猖獗至此?”“管他呢!走!瞧瞧匈奴人有啥能耐!”吕布话音一落,便催动赤兔魔马,疾驰而去...
高顺和他的陷阵营战士们对吕布这种行为见怪不怪了,只是埋头追赶。事实上,这对兄弟其实只是一小撮流窜的盗贼罢了。此时,冒顿正驻扎在北方的大营里,并没有发动大规模侵袭。他手头还有些棘手的事情要处理。
现在,匈奴各部落已经被他打得苦不堪言,有些人正计划联合起来更换单于。冒顿正为了这事忙得不可开交。
这次出现在秦军面前的所谓“匈奴大军”,并非冒顿的主力部队,而是一个跟随冒顿的小头目带领的一支小队伍,人数顶多也就三五千。
他们压根没料到秦军竟然如此不堪一击,直接从长城的缝隙冲杀出来,甚至沿黄河河套区域一直南下。这群人专挑有钱有粮的地方下手,见财就抢,遇食则夺,十足的流寇作风。他们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竟然打到了大秦国都附近。
更让他们没想到的是,在这里竟会遇到一个如此英勇的汉子!魔赤兔、魔吕布,无不展现出高大威猛的气势。
吕布扛起那杆魔龙方天戟,冷眼扫视了一圈四处劫掠的军队,随即纵马向前。忽然,随着狼嚎声起,两头全身赤红的血狼现身。
魔赤兔面对这些血狼毫无惧色,马蹄一踏,瞬间碾碎了一头狼的头颅。吕布则挥舞大戟,将一名骑兵拦腰斩断。
第二名骑兵企图掉头报信,可他低估了赤兔的速度,也未曾料到吕布的强悍。
他刚来得及朝身后喊了一声,方天画戟已从背后穿透了他的喉咙。这一声嘶吼引来前方抢劫的赤血狼军注意,吕布冲入敌群,画戟一展,独自与敌人浴血奋战。高顺等紧跟其后,陷阵营迅速将这些骑兵团团包围。
然而,吕布很快就发现,这帮家伙不简单。
除了刚才被他一分为二的士兵,剩下的人竟无一伤亡。最早报信的士兵虽被吕布一戟穿喉倒地,看似已死,
却又奇迹般站了起来!更让人吃惊的是,吕布竟然看到乱军中有一匹狼骑空无骑手,分明是刚才被赤兔马踏碎头颅的那头巨狼。
“竟是这么回事!”赢风皱起了眉头。
他终于明白了,为何嬴政会把他从魏国战场召回。
这些狼骑确实不容小觑。
“是的,主上,我们虽已击退他们,但这帮人却像苍蝇般缠人,不仅难以杀死,还四下掠夺。”
“好,我明白了。”赢风说罢,想了想,便下达命令,要求所有高手行动,不必多带人,每人数十即可。
只要遇到匈奴人,即刻将其彻底消灭,无论是狼还是人,皆一分为二,毫不留情。
众人纷纷出发,只留下诸葛亮和赢风两人带着少量兵马在一座小山上休憩。
这里成了众人的指挥中心。
卫庄带着流沙的十几个人在此警戒。
而那死去的狼骑兵尸体也被搬了过来。
赢风和诸葛亮都想弄清楚,这究竟是什么邪术。
“药!”诸葛亮诧异道。
“什么意思?”赢风问。
“他们身上散发着浓烈的狼血草气味。主上,这种药草仅在北方生长。”关于狼血草,诸葛亮只在古籍中读到过。
他本人并不精通医术,但他岳父却是行家里手。
医学之道,大致分为三路:针灸、草药与毒蛊。
“臣所知,这种草药功效介于毒蛊与草药之间,是北方特有的。据说,狼血草是因狼血滴落草上而生。传闻匈奴人在伤口涂抹此草药后,伤口就能痊愈。原来传说竟是真的。”“伤口痊愈……”
赢风注视着地上那人的伤口。
吕布虽将其从中间劈开,但腰胯以下仍相连。
然而,此人并未复活。
赢风一看便略知端倪。这种狼血草应含有一种激活元素。
尽管不知其详,甚至可能因过度采集而面临灭绝,但它确实有这样的效果。
人体细胞分裂次数有限,一旦达到极限,就如同油尽灯枯,身体各器官虽完好,但整体功能会日益衰弱。
细胞老化,旧细胞死亡后,若无新细胞补充,人就会走向死亡。这就是衰老的本质。匈奴人在透支自己的寿命。
这个时代,人的寿命大多不过四五十岁,活到四十已称老矣,年过半百者更是凤毛麟角。
因此,大多数人十多岁就进了军营,身边同伴的生死早已习以为常。
他们中的许多人从未考虑过如何活到四十岁。
如果能够预支四十岁后的生命,使自己在战场上无敌无畏,
估计许多匈奴人都会这么做。
甚至连大秦的许多人也不例外。
这不算新鲜事。
“主公的意思是,只要耗尽他们的生命力就行?”
“没错,通常人被杀一次生命力就耗光了。但他们可能需要遭受五六次,甚至十次、二十次致命伤。但只要生命力耗尽,他们就会死去。”
这才是最合理的解释,世上哪有不死的军队呢?
“要是这么回事,我这儿有个法子,或许能把那些人一网打尽。但得请陛下,给我备点东西。”
“硝石硫磺木炭,对吧?我大约猜得出你的法子,不过我觉得留着这招当杀手锏更合适。”
估计诸葛亮是想用对付藤甲兵那招,给匈奴人来个一击毙命。
毕竟上次诱杀藤甲兵时,诸葛亮特意选了个没法起火的地儿。
可藤甲兵万万没想到诸葛亮会用炸弹……
“不如我们反其道行之?”010
嬴风忽然灵机一动。
至少得让这些狼骑兵在战场上有所忌惮。
诸葛亮问:“陛下的意思是,咱们先造出藤甲兵?”
“对,不过我们的藤甲兵不泡油,而是刷漆。”嬴风笑道。
藤甲兵嘛,就是让藤甲不断泡油再晒,像这样循环往复,人就能变得刀枪不入。
但最怕的就是大火。
一场大火,藤甲兵伤亡惨重。
嬴风现在想的是反其道行之。
收集皮甲,上面涂上胶漆,就像制长矛那样制作。
反复涂抹胶漆,晾干,最后用钢刀砍上去发出金石之声,才算完成。
因胶漆是层层涂抹,最终的重量几乎可以忽略,其实和普通皮甲差别不大。
“好主意,可惜这些都得以后再说,当前的问题还是没法解决。陛下,我们现在要解决的是匈奴劫掠的事。”
“没错!”
嬴风和诸葛亮站在高地,望着四处的清扫行动。
他们的队伍简直神出鬼没,打得匈奴节节败退。
原本只是小股匈奴骑兵,几百人散落在广阔的平原上。
偏偏又遇上了顶尖高手。
匈奴人自然吃不消。
很快,咸阳周边的清扫结束。
但他们一个活口也没捉到,全给跑了。“他们跑哪儿去了?”
诸葛亮必定会问每个回来的人。
他需要一个方向。
这群匈奴人再厉害,也不可能没个头领。
“头领?大概在这附近吧。”
最后一个回来的是吕布。
他最早出发,自然也是最早的追兵。一颗血淋淋的头颅被扔在地上,骨碌碌转了几圈。看这颗头的装饰,确实像是地位较高的人。诸葛亮问:“吕布将军,他说自己是什么身份了吗?”
“说了,好像叫啥王子,我没听太清,也没记住。只知道他自称是这帮人的头儿,我一听,直接把他的脑袋拧了下来。”
“他们身边没人反抗?”
“有,也就几百号人,全都被我们解决了,现在都在陷阵营那儿。我就不信,脑袋掉了还能活过来!”
别看吕布是个猛将,其实也有谋略。
他真有办法。
卫庄和周围人商量一番后说:“陛下,流沙探查到,这些人直奔北方跑了,没停歇。估计是想回去。”
“那就让他们回去吧。反正他们的头领已经被咱们解决了。”
那人头洗净,装在木盒里,呈到了秦始皇面前。
嬴风并未过多干预政务,解决此事后便回去休息了。
这次连灭赵、攻魏,打得齐楚两国心惊胆战,已立大功。
如今,他确实需要好好休整一番。
至于边关的事,秦始皇收到消息的同时,还让人抄录了一份,专门给了嬴风。
这时,嬴风才知道这伙人不过是匈奴边境的流寇,算不上主力部队。
蒙恬已经修缮了长城,并填补了年久失修的部分。
他向秦始皇保证不会再发生此类事件。
不过,蒙恬在军报中还提到了另一个情况,既告知了秦始皇,也告知了嬴风。
那就是匈奴现有大量狼骑兵,人数竟然达到了二三十万。
“有这么多狼骑兵,真不比齐楚联军逊色。”嬴风说。
“陛下,蒙恬将军军报的最后一句才是最关键。冒顿单于现在不在匈奴的大本营,不知去向。”
若非诸葛亮提醒,嬴风差点忽略了这个消息。
他正对着地图思考匈奴的问题。
匈奴最初起源于河套地区,即黄河流域。
各国筑长城,正是为了抵御匈奴。
但如今大秦疆域广阔,匈奴随时可能越山南下,侵入关中平原。
河套位于河西郡和河东郡以北,那是一片大平原,水草丰美。
匈奴人在这种地方能肆意驰骋。
可以说,他们已经深入各国腹地。
此外,冒顿单于的领地大得惊人,几乎不输大秦。
看来,靠狼血草透支生命换来的战斗力,已让匈奴强大到难以想象的地步。
可惜,冒顿单于至今还没意识到这种方法的隐患。
战场上,任何人一旦濒死都会引发他人的恐惧,最终导致全军崩溃。
不死之军眨眼间就成了畏死之军。
只不过,目前这种情况尚未出现。
“蒙恬将军的意思是趁冒顿单于不在,发动攻势?”
“进攻?与其硬碰硬,不如想想如何挑起内乱。那个王子还在吗?”
嬴风问了个没头没脑的问题。
二十四五岁的人了,这话让大家伙都吃了一惊,特别是诸葛亮。
他压根儿没想到匈奴那边还有这么一号王子!
“掺骇,是匈奴王头曼的儿子,按年纪算,现在差不多快十四岁了吧?正因为他出生,头曼大单于才动了念头要除掉自己的大儿子冒顿。而冒顿之所以变得那么厉害,是因为他发明了响箭射击法。”
冒顿单于为了锻炼自己的部队,起初让手下听到响箭就放箭。
第一次,箭射向自己的马,不听话的手下就被处理掉了。
第二次,箭瞄准自己的妻子,不听命令的又被清除。
最后,只要响箭指哪,所有人就一致放箭。
在一次集会上,他的响箭指向了自己的父亲,老爹就这样被乱箭射死。
“这么看来,冒顿应该不会放过掺骇王子的。”诸葛亮说。
“所以我派人去打听打听啊。如果告诉这王子,只要他愿意和大秦和平共处,大秦就能立他为王,这不是挺简单的嘛?”
内部出乱子,总比从外面攻打要容易得多。
让匈奴内部起纷争,让冒顿和兄弟闹不合,这招数更简单。
嬴风的计划,无论对秦王政还是蒙恬来说,都觉得可行。
这套策略,秦国太熟练了。
六国的内政,特别是更换君主时,扶植一个王子上位,好处多多。
拿燕国来说吧。
燕国被人看不起,就因为燕太子和那些子嗣之间的混乱。
传说燕国有个死而复生的叫子之,燕王特别欣赏他,把王位给了他。
结果燕太子不乐意了。
太子和子之斗来斗去,燕国因此衰败。
齐国和秦国都想帮燕太子,但各自打着算盘。
那时候五国攻打函谷关,燕国内乱让联军没法团结。
秦国正好借帮燕太子撤军为由,让其他国家也退了兵。
一个国退了,其他国慌了,楚国后来也撤了。剩下赵、魏、韩三国对抗秦军精锐,秦公子樗里疾大败他们,敌人丢盔弃甲。
齐国也趁机在齐燕边界大肆掠夺。
结果燕国几乎崩溃,太子最后也在混战中丧命。
如果不是在国外做人质的另一位公子回来继位成为燕昭王,燕国差点就完了。
现在,秦国只需在匈奴地界上演一遍同样的戏码。
嬴风心里有数。
他现在不解的是,冒顿跑哪儿去了?
算了,他决定还是要去一趟匈奴的大本营,亲眼看看情况。
既然微服私访,那就没必要带大军,简单跟秦王政报告一声就行。嬴风带上紫女、晓梦,还有诸葛亮和卫庄,外加十几名随从,就可以火速启程。他们原本就在咸阳北面百里开外,离匈奴地界可以说是晨发夕至。一路上,嬴风正好放松放松。
“这地方真是富饶啊!”
走着走着,嬴风不由得感慨。
河套地区,简直就是塞外的江南,北地少有的鱼米之乡。
可惜,这里长时间被匈奴占领,大秦一直没把注意力放在这上面。“是啊,早就听说这儿富饶,没想到竟然如此。遗憾的是,良田不多,大多数人都随着水草游牧。”
“嗯,确实!”
嬴风点点头。
诸葛亮好歹也是一国丞相,看问题更侧重国家层面。但他们更惊讶的是来往匈奴的商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