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向你学习习武。”
行到中午,外面突然下起了雨,两个人下了马车在一处客栈填饱肚子。
林芊芊放下陶瓷碗里的白米饭,认真看着沈坚,“可以吗?”
坐在对面的沈坚一脚踩着凳子,一脚随心所欲地垂在地面。他提起两只筷子,往桌上驻了驻,听闻林芊芊的话偏过了脸,“你想习武?”
“嗯。我想拜你为师。”林芊芊微笑着点头。
接着,又乖巧地低下脑袋,带着一点讨好的意味,试探着问,“可以吗?师父?”
女子真切期盼的目光,灼灼地投射过来,宛若两束夏日的艳阳。沈坚移开了视线,他脸上的线条依旧保持之前的硬朗。
“我不会教你的。”
“为什么?”
林芊芊惊讶,不解。
原本明媚的脸上添了失落颓废了下去,像是原本娇艳盛开的海棠花朵,突然耷拉下脑袋萎,叫人想要怜惜。
“你就这么直接了当地拒绝了我?我不能接受。”林芊芊生气地说。
沈坚唇畔浮起一抹笑,十分笃定地说,“一,女人吃不了习武的苦。”
“你以为习武是像话本子里写的那样很容易练成的吗?习武要从六七岁开始,数十年不间断地练习,还得有高人点拨才能成才。”
“二,你已经过了习武的最佳年纪。学个三脚猫的防身术倒是还可以。但是,我不想教你。”
林芊芊不服气地辩解,“你为什么不想教我?你真傲慢,言语间都在贬低我。谁说女人不能吃苦耐劳,你太看不起我了,防身术我也想学。”
沈坚抬起眼睛,对上林芊芊,“因为你的个性。”
“我的个性?”
沈坚沉稳地点头,“以你现在的条件,你学武肯定晚了,也难以有太多进步。而你的个性又如此要强,见个男人不服气就要辩解两句。学习了武术,恐怕会动不动要和人动手。你遇到不会武功的普通人还好,遇到高手,你的自信、你的要强、你的不服气,只会害了你。”
“而且,世家子弟从小文武兼备。他们学习“君子六艺”从小就有武功基础,还有出色的老师专门去教授武艺,遇到他们那样的人,你是对付不了的,何况他们还有手下。而你最容易得罪的是他们这样的男子,他们绝不会允许你屡次出言挑衅,触犯他们的大男子颜面。”
林芊芊沉默了……
她说出真话,就是挑衅?
不知道是不是林芊芊的错觉,总感觉沈坚在似有若无地打压她,要她安分,要她低头。
沈坚道:“习武是用来自保的,是生命遇到危险的底牌。不是用来和人斗气的,你像个刺猬,像个浑身长满箭的豪猪……”
林芊芊睁圆了眼睛,“你说我像刺猬我忍了,还说我像豪猪,我看你像一只大乌龟,大蜗牛,像一只傲慢自大的孔雀。”
“我想习武,也只是想要自保,如果遇到昨晚的事,我还能拼死一搏……”
“我也是真心想要拜你为师。”
沈坚笑了下,嘲弄地看向林芊芊,“真是好笑,你这女人……之前屡次挑衅我。现在要我教你习武。你还真是厚脸皮,我凭什么要教你?”
林芊芊一侧脸颊向外鼓了鼓,鼓出一个弧度,“大丈夫能屈能伸,小女子为什么不能能屈能伸?我这是向男人学习他们身上优秀的品质。”
“他们身上吃苦耐劳的精神,我也是可以学的。”说这话的时候,林芊芊悄悄转动灵活的眼睛瞟向沈坚,观察他的神情。
注意到他脸上舒展开的笑颜。
果然,这种自恋狂最喜欢别人拍他马屁了,尤其是这种大男子主义爆棚的男人。
沈坚嗤笑,“原来你会说好听的话。”
“知世故而不世故的女人。”
他像是有些意外,叹息一声,随即道,“你的刚强,你的锋芒,是有弹性的。”
沈坚道,“你之前贬低我,似乎很看不上我这样的男人。想跟我学习?没门。”
他说完,将一粒花生米扔进嘴里。
林芊芊伸手摸了摸自己的鼻子,“我哪里有看不上你?”
“你的武功是毋庸置疑的,虽然我还没有亲眼见过,但是总比我这个什么都不会的菜鸟好。我敬佩有才华有能力的人,尤其最崇拜英雄了。这和讨厌你性格里的一部分没有关系,就像是你的老师,他的学识渊博让人敬佩吧,可是他身上一些特点很令人讨厌,这两者不相冲突,我对你就是这样的。”
沈坚冷笑一声,“别的女人都想要男人保护,你却想要拜我为师,拥有自我保护的能力。”
林芊芊将双手合十,用一种真诚乞求的眼睛,扑闪扑闪地认真看着他,“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沈大侠是我最欣赏的那一类武功高强的男子。飞檐走壁,无所不能,唰唰唰——举手之间,人头落地,求求你,就做我的师父吧。”
沈坚嘴角勾起。
她好像似有似无地故意表现出可爱乖巧的样子,来讨他的喜欢,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
这女人,竟然还会卖乖,她不是浑身长满刺吗?
昨天像个刺猬,晚上吓得像只受惊可怜的兔子,今天又变成了乖巧可爱,过来蹭人的猫咪……
来到枝江码头,林芊芊在路边店铺里买了路上吃的干粮,馒头,统统塞进油纸里包好。
又走到乡里百姓弯腰打水的井边,拿出之前买的皮囊壶请百姓往里面装满了水,在井边坐着休息白发苍苍的大爷热心地帮了她。
“谢谢你,大爷。”
“不客气,姑娘。”
瘦骨嶙峋的大爷摆摆手,佝偻着细得可怜的腰蹲在旁边,拿起搁在地上的豁口搪瓷碗。
他伸出竹竿一样的瘦长胳膊,从怀里掏出半个黑乎乎的馒头,仔细地掰碎成一小块一小块,泡在碗里。然后低头把手上的馒头碎屑伸出舌头舔得一干二净,也不管自己的手掌有土。
那胳膊瘦得连皮带骨,一点脂肪也没有,像是一具干尸。
见他就这样就着水,端起碗吃碗里的馒头。林芊芊像是被人施了法术定在原地,呆呆地看了好半会。
她张开嘴,有些结巴,“大爷,你就吃这个啊。”
大爷露出零星的两颗牙,笑,“白水泡饭嘛,有什么不能吃的。天天就吃这个,还吃不饱呢,咱又不是皇上天天山珍海味,有的吃就不错了。”
一股巨大的悲伤萦绕在林芊芊心头。
她在现代见过的穷人是山区孩子脏兮兮土黄色的脸庞,他们有些人上不起学,是躺在医院里得了重病但是可以发动网络募款的穷人……
从未见过这样全身上下穿着破布烂衫,每天吃泡馒头,又老又穷的人。
他眼里的绝望,眺望远方的死气沉沉,强颜欢笑的脸……
像是一个“丧尸”,“活死人”,随时要跌落进黄土里化为一堆白骨。
现代的国家多好啊,让穷人可以得到帮助,处处有工作岗位。不会让底层人饿死……而在古代,是真的会饿死人。
林芊芊在现代时,对挨饿没有什么观念。在侯府里日日锦衣玉食,也不曾体会到挨饿。
而见到这位大爷,她才发现一个人可以吃这么简单的食物活着。可以瘦到肚子上的数根肋骨一根根清晰地展露出来,腹腔会往下凹陷出一个碗大的坑……
那是披了一层人皮的骷髅。
离开之前林芊芊从包袱里拿出三个热乎乎的白馒头,又拿出六个铜板一起塞给他。
她并没有多善良,而是见到凄惨的景象。那个景象就一直印在心里,叫她愧疚,叫她难受,叫她不忍心,叫她想要为那人做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以减轻内心想要装作看不见的罪恶感。
在现代,她见到路边瘦兮兮的流浪猫走不动路,一定要去便利店买根火腿肠喂给它。
刚才那不是猫,那是一个活生生的,行尸走肉一般的人。
跟着百姓们排队上船的时候,林芊芊在江边见到了一具尸体,一具被泡得发白膨大的女尸躺在淤泥里。
泡烂的皮肉完全撑爆了衣服,许多苍蝇落到她身上。林芊芊没敢细看,只看到一只不像人的脚沾了泥巴,又白又肿,比寻常人大了几倍。远远就闻到一股从未闻过的恶心臭味,叫她跑到一边,把中午吃的饭菜全部吐了出来。
有人报官后,县令来了,经过一轮盘问,才放他们这群要乘船的人离开。
“那个女人啊,据说是上了贼船,被男人给活活轮x致死的。”
“刚才验尸的仵作说,在她身上发现很多男人的精,有四十多个人。”
“唉,可怜啊。”
船舱角落里,林芊芊抱紧了包袱,她垂头看着自己的脚,肩膀微微发抖。
和昨天晚上经历的相比,好像,死比这些要来得愉快,死,简直是一种解脱。
她突然没有那么害怕死了。
林芊芊感觉自己仿佛走进了妖魔化的恐怖西游记,遇到的每个人都可能会变成面目可怕的妖怪……
罗贯中太厉害了,蒲松龄太厉害了。那些吃人的人不就是妖怪吗?他们这是写实啊。
林芊芊抱着脑袋难受之余,忽然想起现代一个相对贫穷落后的国家,女性地位极低。女人在公交车上被轮x致死,这一切何曾相似?
天,她到底来到了一个什么样的鬼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