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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枪和冲锋枪最大的区别在于射程,步枪的最佳使用距离通常在200米到400米之间,而冲锋枪的最佳使用距离通常是是200米之内。

相对于步枪来说,冲锋枪的好处是可以连发,只要子弹匣没有打空,扣住班级就可以一直娄火,具有步枪不具备的火力优势。

而步枪相对于冲锋枪的优势就在于射程和威力,如果不考虑连发优势,那么步枪的性能无疑在各方面都是完爆冲锋枪的。

实际上这个火力持续性的作用有多大很值得怀疑,不管是步枪还是冲锋枪,只要被击中,基本上就会丧失战斗力,被击中一枪和被击中两枪的区别并不大。

唐家鼎之前一直很为东北军装备的“手提花机关枪”自豪,就和段芝泉手中那支唯一装备了钢盔的部队一样,这都是最精锐部队才有的待遇。

但现在看到兰芳的这些精确射手手中可以连发的步枪,唐家鼎被震惊了。

唐家鼎实在是无法理解,为什么明明是一支步枪却不需要拉动枪栓上子弹。

使用步枪射击,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就是每击发一次就要拉动枪栓给子弹上膛,这会影响到士兵射击动作的连贯性,同时也会因为耽误时间导致贻误战机。

如果步枪可以不用拉枪栓换子弹的话……

说实话,在此之前,唐家鼎从来就没有想象过这个问题。

带着这样的疑惑,在见到麦克塔维什的时候,唐家鼎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我们装备的武器都是我们兰芳自己设计制造的,步枪当然也是一样。要说为什么不用拉动枪栓,这个问题我也不知道,估计需要一位工程师才能回答你。”麦克塔维什语焉不详。

麦克塔维什是行动人员,又不是科研人员,肯定无法给出一个令唐家鼎满意的答案。

就算是知道答案,麦克塔维什也不会告诉唐家鼎,兰芳对于《保密法》还是很重视的。

麦克塔维什这会心情并不好,因为这次攻击完全成了精确射手们的演出,麦克塔维什甚至一枪未发,战斗就已经结束,这让麦克塔维什感觉有点不爽。

当然了,也仅仅是一点,对于麦克塔维什来说,南方军政府的部队战斗力越弱越好,那就表示麦克塔维什他们完成任务会轻松点。

攻击个哨卡什么的就是捎带手,找到黄富贵并把黄富贵带出来才是麦克塔维什真正的任务,这一点一定要牢记。

“我能不能看看你的步枪?”唐家鼎还是不死心。

“不能,这是我吃饭的家伙,就目前来说就跟我老婆一样,能随便让你看?”麦克塔维什直截了当的拒绝。

东北军估计是没有类似《保密法》之类的东西,所以唐家鼎根本就没有保密意识,因此才会提出这样的要求。当然了,这也可能是唐家鼎在故意装傻,看看嘛,反正又不会掉块肉。

不管唐家鼎的出发点是什么,麦克塔维什都不会把自己的步枪交给唐家鼎,这在军中是大忌,麦克塔维什虽然是天主教徒,也同样忌讳这一点。

“找几个人出来,代替那些人在这里继续设卡。”隆美尔转移话题,这个“沙漠之狐”果然是狡猾狡猾地。

唐家鼎深以为然,马上就忘记了麦克塔维什的步枪,转身去找人。

不忘记也不行,麦克塔维什回来是拿背包的,这会已经背上背包继续出发,人都走了还看个屁。

到了南方军政府的哨卡上,唐家鼎再次被震撼。

整个哨卡上大概是十五六名南方军政府的士兵,现在都已经被击毙,尸体到处都是。

从中枪的部位上可以看出,几乎都是一枪毙命,只有少数几个是被击中脖子或者是心脏部位,大多数都是头部中弹。

这种丝状就极其凄惨了,很多都是头部直接爆开,红的白的淌了一地,根本就看不出原本的面目。

特别是那两挺刘易斯机枪阵地上,机枪射手的手还搭在扳机上,却连一颗子弹都没有打出来,实在是死的有点憋屈。

其实这样也好,至少死得没什么痛苦。

更令唐家鼎感觉意外的是那些南方军政府士兵装备的完整性,从尸体摆放的角度看,兰芳士兵还是检查过的,确定每一个人敌人都被击毙,这才停手撤离。

能看得出,兰芳士兵打扫战场比较草率,基本上没什么搜身的意识,没有对死者施加更多的侮辱。

这其实有点抬举麦克塔维什他们了,唐家鼎是没有见过兰芳士兵和外国军队作战时的那种穷凶极恶,个个都是恨不得掰开嘴看看有没有金牙那种,对死者尊重什么的就是个笑话。

民国士兵还是很可怜的,大多数除了身上仅有的武器,可以说是身无长物,就算是麦克塔维什他们大肆搜刮,估计也搜不出多少油水。

这才是麦克塔维什他们放弃搜刮的主要原因。

兰芳“皇家第一旅”的待遇还是很不错的,士兵们不说赚的钵满盆满,满足自己生活养家糊口还是没问题,兰芳军部后勤部又不吝啬,各种物资的供应程度一向都是要多少有多少,所以第一旅的士兵对于那些小钱也都不怎么看得上眼。

一个细节可以证明兰芳物资的充沛,就在这次出京执行任务的部队里,所有东北军士兵百十号人加起来,只有唐家鼎有一块怀表,而36名兰芳突击队成员个个都戴着腕表,这很能说明问题。

短暂的插曲过后,麦克塔维什他们继续出发,这次就不是背着背包列队行军了,而是派出了尖兵,还是经过伪装的尖兵。

刚才这里发生过战斗嘛,如果出现几名伤员那也在情理之中,于是五六名身穿南方军政府士兵服装的突击队员就开始扮演伤兵,不仅裹着绷带还抬着担架,十足的溃兵摸样。

麦克塔维什身为队长还是有特权,堂而皇之的躺在担架上,时不时还要哼两声,真是演上瘾了。

有伪装就好办了,虽然这些伤兵抬着担架的速度看上去有点快的异常,不过估计也没人注意到这些细节,就算是注意到了也正常,能被担架抬着的,估计是伤的不轻,这是在和死神抢时间,速度快点也正常吧。

于是这么以来,速度马上就大大加快,唐家鼎他们甚至在经过另外一个南方军政府的哨卡时,只看到地上有五六具尸体,连声枪响都没听到,也不知道麦克塔维什他们是怎么做到的。

这样的突击队给唐家鼎带来的更多的是好奇,并且这种好奇正在慢慢向敬畏这方面转变。

“怎么说呢,这帮人不能拿常人的眼光去衡量,他们根本就不是人类,用超级人类来形容更加合适。”隆美尔为唐家鼎解惑。

现在还没有“超人”这个概念,但并不妨碍人们理解“超级人类”的含义,隆美尔能说出这样的话,也算是对兰芳突击队的认可。

“我们的要求标准也不低啊,每个人也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怎么就练不成那样?”唐家鼎现在是心服口服。

自从离开大悟已经走了整整七个小时,算距离的话应该是走出了40多公里,这一带是丘陵地带,道路状况不好不坏,正是因为兰芳突击队的速度快,这才带动着唐家鼎的人也咬牙跟上。

军人嘛,都是流血不流泪的,想让他们承认不如别人比杀了他们还难,所以现在唐家鼎的人虽然已经接近体力透支,也还在勉力支撑。

相对而言,兰芳突击队就轻松得多,他们也不怎么张扬,就这么埋头赶路,呼吸的频率平稳,脚下的步幅恒定,和早上刚出发时看不出多大区别。

唐家鼎的人就有点掉链子,很多士兵身上的装备已经是歪歪扭扭,走起路来也不如早上时那么坚强有力,甚至还有了几个掉队的,这让唐家鼎的面子实在是有点过不去。

“几乎每个星期,他们都会进行一次这样的训练,一百公里左右的急行军,然后进行一场中等强度的战斗,然后在不携带任何补给的情况下翻山越岭回到部队,这对他们来说稀松平常,如果是皇家第一旅,我估计应该是150公里急行军还差不多。”隆美尔说得不疾不徐,看来这也是个经常训练的,至少能跟上队伍,并且看上去挺轻松。

“嘿嘿,上校,您那是三个月以前的资料,我们现在都是200公里那种。”旁边就有突击队员,马上就笑嘻嘻的更新资料。

“200公里!有福不享找罪受吗?”唐家鼎想起突击队的那十几辆汽车,真有点百思不得其解。

“嘿嘿,是不是找罪受不知道,反正时间一长都习惯了,最起码不会在现在这种情况相爱让人瞧不起不是。”突击队士兵回答的相当自豪。

这个回答真的有点打脸,潜台词就是:我们现在真的看不起你们。

唐家鼎看看面色如常步履轻快的兰芳突击队,再看看面如土色步履蹒跚的东北军,只能长叹一声。

没办法,事实就是这样,被人看不起也是理所应当。

只是,这心里实在是不甘心!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