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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时倦栽进了浴缸里,听见他的脑袋撞在浴缸边缘的声音,我都能想象到他有多疼。

我总不能眼睁睁看他摔死或者淹死,被他伤的伤痕累累的我,还得费劲巴拉地把他从浴缸里拽出来。

他趴在我身上,浑身湿漉漉的,像是一只从水底爬上来的水鬼压在我身上,压得我喘不过气来。

我暂时都没有力气推开他,只能无力地平躺在冰冷的大理石地面上,听着他痛苦地无助地喊着思侬的名字。

一遍,又一遍。

每喊一遍,都仿佛用小刀在我的皮肤上划一道。

一条划痕不算什么,但是伤痕多了,纵横交错,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愈合。

后来我把他像拖尸体一样从洗手间拖出来,费力地脱掉他的衣服,用大浴巾将他裹起来。

然后我凝视他,完蛋,这样子更像尸体了。

我已经用光了我全身的力气,和我毕生的慈悲。

就凭他这样对我,我没用小刀叉把他分尸就算不错了。

墙上的挂钟忽然敲响了十二点,一个小人从闹钟的门里弹出来,手里举着大锤子铛的一下敲在自己的脑门上。

这样逗逼的闹钟,一看就不是沈时倦的风格。

午夜十二点,连灰姑娘都要被打回原形,我已经累的心脏怦怦跳,得去休息了,不然思侬的心不能在我的胸膛里继续活蹦乱跳,我怕就算我死了,沈时倦也会把我从坟里挖出来鞭尸。

我一步三回头,都走上楼了又折回来,在他的脑袋下面塞了一只枕头,又给他灌下去一杯水,最后用毯子盖住他。

我已经仁至义尽,以德报怨也不是我这样报法。

我真是把恋爱脑和圣母心二者合一。

我爬上客房的床,却很久都没有睡着。

其实我不认床,和沈时倦鬼混的时候,酒店的床,他别墅的床我都能睡,一沾枕头就睡着了。

我心里有事,我发现我竟然担心沈时倦在楼下的地板上睡死了。

第二天早上我醒来,第一件事就是下楼去看他,他不在那里了,一地的白毛巾和浴巾,妥妥的杀人后的清理现场。

如此看来,沈时倦没醉死,不然尸体不会自己走掉。

我弯下腰准备捡起毛巾,身后传来了沈时倦的声音:“等会保姆会来打扫卫生,你不用管。”

我转过身,他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已经换上了干净的衣服,看上去神清气爽,和昨天晚上的醉鬼判若两人。

“酒醒了?”我问他。

“昨晚吓着你了吧?”

“你又不咬人。”我说:“没吓着,就是很累,你太重了我弄不动你,只能把你扔在楼下了。”

“没事。”他向我走过来,他身上有很好闻的薰衣草精油的味道,昨夜的酒气已经消失殆尽。

“睡醒了?”他打量我:“好像睡得不太好。”

“折腾你到半夜,能好吗?”

“还要再睡一会吗?”

我摇摇头:“我没有睡回笼觉的习惯。”

“那,吃完早饭,陪我去拜访一个长辈?”

“哦。”反正今天也没事做,待着也是待着。

不过,厨房冷锅冷灶,他打算吃什么?

他从冰箱里翻出了一包面条,和一些葱姜蒜。

我问他:“你打算做什么?”

“葱油拌面。”

“你会做吗?”反正我不会做,虽然我和我妈很早就从顾家搬出来了,没有那么多佣人伺候我们,虽然家里有张妈,但很多事情我妈都要亲力亲为,不过她也没让我做过事,我还是十指不沾阳春水。

“会。”他简单答我一个字,就去做饭了。

我忍不住进厨房亲自观摩他怎么做葱油面,听起来技术含量很高的。

他在剥葱,速度相当快,令我想起了郭德纲的相声,一级葱师。

他娴熟的剥葱技术令我不得不相信他应该会做饭,至少会剥葱。

我假模假样地问了一句:“需要帮忙吗?”

“不用。”

我就知道,一般做饭的人都不需要帮忙,我可以心安理得地白吃。

他剥了很多葱,于是我很外行地问了一句:“需要这么多葱吗?”

“嗯。”他言简意赅,将葱洗干净用厨房纸擦干水分,就开始炸葱油。

葱香味很快弥漫在整个厨房里,沈时倦卷着衬衣的袖子,戴着大几十万的手表,手里却拿着筷子熟练地翻动着锅里的葱。

这样一幕,发生在沈时倦身上,离谱又不离谱。

自从我知道他曾经为思侬割过腕之后,什么事情发生在他的身上,我都觉得不意外。

他技术了得,一边炸葱油一边烧水煮面。

我只是背过身去打了个喷嚏,再回头他已经在调料汁了。

我明明是就在他身边全程看完了所有的过程,也不知道漏掉了哪一步,最后一碗油亮油亮的香喷喷的葱油拌面就出现在我面前。

“去餐厅吃。”他把我从厨房拽出来,把筷子递给我:“尝尝看。”

我在心底诅咒这碗面不好吃,不然他这么优秀我会嫉妒的。

然而,我尝了一口,也不知道是不是昨天婚礼,一整天我就吃了两碗面,昨天晚上又折腾到半夜,肚子早就饥肠辘辘了,这面竟然意外地好吃。

好吃到,我觉得他没练个十年八年的,绝对做不出这个水平。

他问我怎样,我没回答,但我的吃相已经给了他答案。

他依然吃的文雅,此时的他,又是那种风度翩翩的豪门贵公子。

面条好吃到我想舔盘子,我知道没有了只能作罢。

他见我一副没吃饱的样子,把他的面条拨了一点给我,我三口两口吃完,那种该死的,不确定的,模糊的幸福感又涌上心头。

我知道我的恋爱脑又发作了,这世界上怎么就没人发明恋爱脑的药呢?

发病时来一颗,不知道能拯救多少无知少女。

我的恋爱脑,还得沈时倦来治。

吃过早餐,我上楼去换衣服,我这才发现我忘了带行李,所有的衣服都是沈时倦事先给我准备好的。

我已经做好了打开衣帽间一水的蓝色衣服的心理准备,我悲壮地拉开门,还好至少不是每件都是蓝色的,但是每件都不是我的风格。

我想,应该是思侬的风格,长裙,大衬衫,像个文艺女青年。

我是个俗人,我喜欢时装。

现在打电话让张师傅送行李来也晚了,我只能挑一件还算看得顺眼的。

刚才葱油面给我带来的幸福感,已经被这些衣服给掩埋了。

沈时倦对我的新装扮很满意,他走过来牵住我的手:“等会路途有点久,你在车上睡一会。”

我不知道要去哪里,拜访什么长辈。

反正,他总不见得把我卖掉。

路程果真挺远,昨晚没睡好,没一会我就睡着了。

等沈时倦推醒我的时候,我都睡得昏天黑地的。

“到了。”他拉开车门:“下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