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半天,秦奕总算明白了韩松的意图。
感情是以酒店为饵,钓自己上钩,去和浩源酒店的柳文彬血拼啊。
而他韩松,则可以隔岸观火,笑看两人斗法。
秦奕能赢,柳文彬自然损失惨重,那自然最好。要是秦奕输,也会拼掉柳文彬一块血肉,他韩松也可以接受。
不得不说,这个计策十分高明。
秦奕呵呵一笑,他也没有戳破韩松的小把戏。
这是个阳谋,你不愿意,可以不买酒店啊,大不了韩松再去找其他合适的人选。
不过韩松没有料到的一点就是,秦奕可是有系统的男人,他最不怕的就是和柳文彬血拼了。
论血拼,我有亏钱系统,巴不得酒店一直亏损下去呢。
想到这里,秦奕微微一笑,“不知道韩总打算多少钱出售酒店?”
韩松其实内心非常紧张,他就是要找一个实力强悍的人来和柳文彬斗法。
可是这种人很难找,在秦城做酒店行业的人,谁不知道浩源酒店背后的大靠山,如果光是柳文彬一个人,众人能容忍他这么骑在众人头上拉屎撒尿?
现在秦奕竟然真能答应收购酒店?
韩松生怕秦奕反悔,直接就报了一个十分诱惑的价格,“一个亿。”
这家酒店地理位置优越,去年还大肆装修了一番,要不是柳文彬使坏,就算两亿他也不会卖的,现在开出一亿的价钱,说实话已经是非常非常低的价钱了。
“成交。”秦奕本来还害怕自己没有实力拿下呢,毕竟这里怎么说也是一家四星级酒店,而且这里的环境和服务等等都十分不错,他还以为至少要两亿出头呢。
真要是超过两亿,他也有心而无力了。
韩松没想到秦奕这么快就决定收购酒店了,心里那块儿悬着的石头也终于落地了。
很快,韩松酒店内部的法务部门就带来了合同,秦奕丝毫不急,他还在等自己集团的法务部门过来呢。
没一会儿,宋悦薇带着好几个法务部的员工赶了过来。
宋悦薇没想到,这才多长时间,自家老板又要收购其他公司,而且这次竟然要收购一家四星级酒店。
这家酒店估值起码两亿不止,没想到老板竟然一亿就拿下了。
可是随即就想明白了其中的缘由,正打算告诉老板呢,可是一看老板那种一切尽在我掌握之中的笑容,她又打消了这个想法。
合同没有什么问题,秦奕潇洒签字,随后让宋可可把钱转了过去,收购正式完成。
签完合同以后,秦奕和韩松还有双方的法务部员工一起吃了一个饭。
现在秦奕是这家酒店的老板了,吃饭住宿自然不用花钱了,想想还挺爽。
不过先前付的50多万肯定是退不回来了,秦奕还是有点心疼的,那些,可是自己的钱啊。
吃完饭,韩松一行人就离开了。
接下来,秦奕也不能一直待在酒店的豪华套房里打游戏了,他要赶紧行动起来,完成自己的亏钱计划了。
......
“慕雪姐,你说新老板会不会给咱们涨工资啊?”大厅里,一个长相十分甜美的服务员对旁边一个妆容精致面容绝美的美女问道。
沈慕雪是这家酒店的大堂经理,虽然长了一副漂亮的不像话的脸蛋,可是那种随时随地都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淡表情,让人不敢靠近。
“谁知道呢,说不定新老板上来第一件事情就是辞退咱们这些老员工,然后换一批自己人。”沈慕雪无语的看了看这个天真的女孩儿,神色略显担忧。
也只有她们这几个新来的实习生才盼望换新老板了吧,她前不久才刚刚贷款买了一辆车,现在好了,房贷加上车贷,每个月将近8000块钱,要是工作再丢了,就完蛋了。
“切,就算换新老板又怎么样,只要总经理不换,咱们还不是照样要被上面的人压榨?”说话的是另一个服务员。
“都别说了,赶快会议室集合,新老板要开会了。”沈慕雪赶紧催促众人。
当秦奕来到会议室的时候,酒店各部门的员工都已经到了。
这间会议室很大,足可以容纳两百多人。
秦奕走到最前面坐下,会议室顿时安静了下来。
“先做个自我介绍吧。”秦奕直接让众人开始了自我介绍,随后,秦奕边听边在笔记本上记了下来。
这家酒店的总经理是个四十多岁的戴着眼镜的微胖男人,穿着笔挺的西装,戴着价值不菲的名表,坐在最前面的位置,他负责掌管着酒店的各个方面。
总经理下面分为餐饮部,客房部,娱乐部,营销部,工程部,财务部和人事部等众多总监,总监下面是各个部门经理。
其中,客房部,餐饮部,娱乐部经理下面还有主管,主管下面还有领班,领班下面才是员工。
秦奕听完众人的介绍也是不由头疼,这有点复杂,他的cpU都快冒烟了。
众人介绍完以后,秦奕顿了顿,“好了,接下来的会议就正式开始了。据我收到的匿名信中所说,咱们酒店的总经理长期以来都存在收受底下员工的贿赂,滥用职权,打压酒店的同事,听说还有职场性骚扰的情况存在。”
“造谣,这纯粹是造谣。是谁,是谁写的这份匿名信?”坐在最前面的那个胖总经理直接坐不住了,愤怒的站起来扫视了底下的员工一圈。
下边的员工们看到总经理发怒,全都把头低下,不敢看他。
秦奕笑了,他没想到自己只是随便一说,这个胖总经理反应这么大,他才接手这家酒店没多久,怎么可能会有员工给他投放匿名举报信。
秦奕之所以这么说也是猜测,这个家伙的穿着打扮也太张扬了,尤其是那块表,闪闪发光,都快把我这个老板给比下去了。
不过看对方的反应,自己所说应该是八九不离十的,要不然你怎么会反应这么大?
如果是子虚乌有的事情,人的第一反应不应该是自查以证清白吗,干嘛要纠结于是谁投的匿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