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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婉一愣,这才发现,爸爸穿着睡衣坐在沙发上,翻着报纸。

“爸,快11点了,你怎么在这里?”乐婉赶紧把手里的花藏到了身后。

“好了,别躲了,我都看见了。”

乐爸爸把报纸收起来,重重地摔在桌子上,看到乐婉一脸紧张的样子,他站起来笑了起来。

“我又不是骂你,你紧张什么?”

就在乐婉松了一口气的时候,她听到乐爸爸说,

“我坐在这里是想提醒你们,我还没那么老。我觉得我不会这么快就当爷爷了,所以记得做好防护措施。”

乐婉强忍住尴尬。

“咳咳咳!”

乐婉被爸爸的“善意提醒”弄得脸红了,虽然她很想说乐爸爸想多了,她和翟景恺也许有一天会因为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而尝到禁果,但她相信她和翟景恺都不是那种不计较后果的人,所以他担心的事情不会发生。

可她约会偷偷溜回家被抓了,乐爸爸还提起这么火爆的话题,乐婉反应不过来,错过了最好的反驳机会,第二天醒来,再提起这件事就更难了,她只能在心里抱怨。

早上,乐爸爸突然在群里发消息。

“今天我不能缺席老宅邸的家庭聚餐,不管是火星撞地球,还是有人在车祸中摔断了腿!”

大家都知道翟景恺会以乐婉男朋友的身份来参加家宴,所以都很热情,乐爸爸也不用多说什么,纷纷表示就算坐飞机也要飞回来参加家宴。

吃完早饭,乐妈妈抓住乐婉的手不肯放开。

“宝宝,今天这么重要的日子,你觉得妈妈需要换个发型吗?”

乐婉看了一眼她两天前刚烫的卷发,为了她的头发着想,他很机智地提醒她,

“我觉得你现在的发型很漂亮。它让你看起来成熟迷人,但又带点俏皮和明亮。”

当然,最重要的是,这只是一顿普通的家庭聚餐。

“妈妈,你们把事情搞得这么隆重,我却反而感到有压力了。”

乐妈妈不同意。

“这是翟景恺第一次正式出访,如果不表现出气势和干劲,会被人瞧不起。”

“他敢?”乐婉挑眉。

其实翟景恺是个老实的孩子,心里应该没那么多波折,所以根本没注意到乐妈妈的发型和衣服是否够时尚。

可是,当乐婉打电话给翟景恺,得知对方正在商场挑选衣服时,她却愣了一下。

“你怎么也这样?”

“怎么了?”翟景恺没明白她的意思,反问道。

乐婉只好将自己的困惑告诉他。

“我觉得我们一起吃个饭,放松一下就行了,难道还不够吗?为了一两个人,干嘛闹得这么大?”这让她感觉很奇怪。

听完她的担忧,翟景恺笑着说道:

“这说明大家都爱你。所以,即使在你眼里这只是一件小事,我们也不想掉以轻心。”

就像他一样,一想到要见的人是乐婉的长辈,他心里就会很紧张,生怕自己表现的不够好,不能让他们满意,他们会觉得他配不上乐婉,不会答应他们的关系。

既然乐婉选择了他,翟景恺就希望他能成为让乐婉骄傲的人。

虽然自己现在的实力还弱,不能给予乐婉足够的保护,但他还是希望自己能够做得更多,让乐婉一家人能够更加安心。

所以他一大早就跟林辉请了假,然后去商场挑选衣服和礼物。

虽然翟景恺说得不是很清楚,但乐婉又怎么会听不懂呢?不过,正是因为听懂了,她才感觉到压力越来越大。说起来,这也算是甜蜜的负担吧。

翟景恺手里拿着两套西装,有些犹豫。

“你认为我应该选黑色的还是蓝的?”

乐婉看着屏幕。

“你为什么不试穿一下呢?”

毕竟屏幕太小,很难看出差别。

翟景恺按照她的建议,换上了那套黑色西装。

刚从隔间里出来,乐婉耳朵灵灵的就听到了电话那头传来的哀嚎声,抬头一看,就看见了镜子里的翟景恺。

黑色的衣服让他显得比较瘦,而西装则更加凸显了他的身材。

所以翟景恺穿上这套黑色西装,倒是显得他身材更高挑,肩宽腰细,身上还带着一种贵族的气息,谁也想不到,一个月前他还是个穷小子。

只能说,有的人穿上龙袍也不像是太子,有的人披着一块破布,却显得非凡,翟景显然属于后者。

他虽然今年才十八岁,但年纪轻轻就承担起了家里的重担,再加上做过几年兼职,让他显得比同龄人成熟稳重,再加上他长得帅,倒是挺配的。

乐婉忍不住吞了吞口水,男朋友实在是太有魅力了,就算隔着屏幕都能让她心跳加速,尤其是他习惯性抬头看人的时候,微微扬起的眉毛,眼角如钩,让人移不开眼。

翟景恺听到屏幕那边没有声音传来,低头一看,就看到乐婉一脸呆滞的看着自己,知道她又发呆了,心里有些无奈,但同时又有些开心和自豪。

他用食指敲了敲屏幕,看向回过神来的乐婉,语气有些怪异地说道:

“有那么好吗?”

被人发现痴情的样子,乐婉脸红了,嘟着嘴说:

“你是我男朋友,当然好看啦!”

所以,看男朋友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自然是光明正大地去看的。

做好了心理准备后,乐婉突然变得大胆起来,甚至催促道,

“黑色的已经试完了,赶紧试试蓝色的吧。”

然后她就指向了翟景恺身后的人形模型。

“我觉得姜黄色的也不错。”

翟景恺很无奈。

“那套太艳丽了。”

“你才18岁,应该穿得活泼一些。”乐婉说道。

但显然翟景恺无法轻易接受。

“我先试一下这件宝蓝色的。”说完,他走进了试衣间。

黑色和宝蓝色的设计有些类似,但是颜色却有所不同,黑色更加的高贵傲慢,而宝蓝色则相对更加活泼一些。

本来翟景恺是更倾向于选黑色的,但一想到乐婉说过自己才十八岁,活泼点也没关系,他犹豫了一会儿,最终还是选了宝蓝色的。

“你确定不试试姜黄色的吗?”乐婉问道。

翟景恺摇摇头。

“今天这么重要的场合,我觉得应该选一个更合适的名字。”

“不过我想看你穿它。”乐婉娇媚地说道。

听到她的话,正准备买单的翟景恺顿时停下了脚步,犹豫了一下,说道:

“那我去尝试一下吧?”

“好呀!”乐婉欢呼道,“快去试试吧!”

于是,翟景恺只好让售货员把那套姜黄色的西装拿进试衣间。

翟景恺说这件衣服太艳丽了,一来颜色太鲜艳太嫩,二来跟传统的西装不一样,里面搭配的是V领的真丝衬衫,而且V领还挺大的,商场室温这么低,翟景恺穿上之后,只觉得胸口一阵凉意。

“你做完了吗?”

手机暂时放在了口袋里,乐婉只听见衣服摩擦的声音,等了许久也没看到期待的亮光,忍不住催促起来。

“成了。”翟景恺的声音有些不自然。

摄像头突然亮了起来,乐婉立刻激动的看过去,屏幕晃动了几下,镜头最后定格在了镜子前。

乐婉一看镜子,第一反应就是,镜子好亮。

姜黄色本来就不是很好驾驭的颜色,尤其是对于皮肤不够白的人来说,穿起来很容易出灾难,但是对于皮肤白的人来说,它却非常的亲肤,可以让你的皮肤看起来像是加了柔光滤镜,不仅让你看起来更白,而且会让你的形象非常好看。

翟景恺本来就皮肤白皙,穿了这种鲜艳的姜黄色之后,显得皮肤更加白皙有光泽,也让他的黑发、黑眼圈、红唇更加显眼。

乐婉的目光从他的脸上慢慢滑落到胸前裸露的一小块肌肤上,然后,她的目光停了下来。